一、双重孵化,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发展。探索推行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双孵化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机构。会同市民政局在每个区、县(市)和部分镇街组建社会组织孵化器,为初创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