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不孝篇》
虎,狠兽也。出穴尚三返顾其子,而况于他兽乎?人思虎之慈子而不思父母之慈,其心下于虎也。不思己之不孝,其心又下于虎也。
予父将殁,予儿嬉于邻。召归,始哭其终。死罪一也。母没,游学于千里之外,未能奔哭其终。死罪二也。家财权予,祖用母用兄用弟用,皆取于予。死罪三也。将踰悼时,身多疾病,食必美于父母。死罪四也。将成童时,体又祛寒,衣必丰于父母。死罪五也。王父教严,心厌其严。母责其非,心疑非非。死罪六也。予乡逢令节,必美衣服。予少降于人,必咆哮跳哭于父母之前。死罪七也。
吁!予负不孝之罪有七。欲生乎,其心下于虎;欲死乎,其心又下于虎。仰思问于天,天何言?俯思问于地,地何语?反思问于心,予愤志读书,能赎其罪乎?心曰可。於戏!予将五十,唯恐难卒厥志。唯予之子孙有能卒予志、赎予罪者,斯可谓予之子孙也已矣。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2~193页)
解读:此文描述了周太谷对于孝观念的切身体会。对自己行孝的评价,他曾总结七宗罪以自责。既然无法回避这份永远的疚愧,他便“反思问于心,予愤志读书能赎其罪乎?心曰可!”这是周太谷为自己所找寻的一针感情药剂,也是周太谷此后一直秉持的治学目标之一。在表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与赎罪心态之后。周太谷以为:“唯予之子孙有能卒予志赎予罪者,斯可谓予之子孙也已矣。”这份赋予子孙的期望表现了周太谷赎罪的虔诚。整段文字所蕴含的思想也是太谷学派孝悌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曰予少也不知事亲。知事亲而亲已逝。呜呼!伤何如之!憾何如之!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4页)
解读:周太谷强调“丧”之哀要有真情。此文是周太谷于父母之“丧”哀的真情演绎。
○曰啜菽饮水,人以为忧也。吾以为乐,乐吾祖与吾父而未至于斯也。
○曰昔者予闻父母肉食。予喜曰予能菜食矣。予闻父母菜食,予忧曰予不能菜食矣。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5页)
解读:周太谷倡孝,常以己身度父母之身。
○曰君子之丧亲也,哀之发于性情者,恻怛痛疾而已矣。哀之发于面目者,鸡斯徒跣而已矣。哀之发于饮食也,啜粥饮水而已矣。哀之发于居处也,寝苫枕块而已矣。小祥而易,大祥而易,礼之节也。君子之心,忍易乎哉?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6页)
解读:周太谷于性情、面目、饮食和居处诸方面来肯定人子对其父母丧哀的表现。
○曰予闻奔丧之礼云,乍见使者问何故。曰某月某日尔亲卒。不终言,号呼辟踊、恻怛痛疾,不著履而行。左右扼止,请从奔丧之礼。礼曰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过市而哭,望国而哭。及入门,号呼仆地,左右扼起,请服丧礼云。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7页)
解读:周太谷论奔丧之礼。
○曰昔者曾子谓子思曰参之丧亲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无过无不及。故君子之执亲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故○之丧亲也,亦三日。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8页)
解读:周太谷支持“无过无不及”的“丧”之礼。
○曰今之丧知治衣而不知治寝衣;知治棺而不知藏椁。夫椁能使土气不能败其棺;寝衣亦使木气不能侵其体。古者人子之尽心也若此,今也何如?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199页)
解读:此文批判时人治丧之不善。
○谓○○曰予闻问丧之礼云父母始死也,鸡斯徒跣,辟踊号泣,倾泪若雨,水浆不入于口,侧怛痛疾,莫知所嚮。辟踊伤肾,倾泪干肝,号泣焦肺。呜呼!脏伤于内,形悴于外。三日不举火,邻里为之糜粥。斯时也,人子之心宁死,邻里之见欲生,故为之糜粥。丧之终也,三年口不甘味,身不安笃也。君子之于丧也,有终身之忧。节之三年,不得已耳。君薨,其心能如斯乎?能如斯者,虽贫贱亦可以事天。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0页)
解读:此文形容如《陈书·孝行列传》言“奉生尽养,送终尽哀,或泣血三年,绝浆七日,思《蓼莪》之慕切,追顾复之恩深;或德感乾坤,诚贯幽显。”周太谷宣扬丧祭之重,但不倡导人们僭礼越制。尽管他同情“君子之于丧也,有终身之忧”,但也承认“节之三年,不得已也”的苦衷。
○谓○○曰君子之于丧也,恻怛痛疾,性愈于心。于祭也,湛然纯一,心愈于性。
昔者,予之于丧也,心性皆然,祭亦然。丁亥,祭吾亲也。于心性交感之微,恍见吾亲。斯时也,舍斚奔膝,恸绝于地。左右扶,寤,乃知为祭。呜呼!伤哉!
子曰祭如在。呜呼!伤哉!祭不可不惧也。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1页)
解读:周太谷描述其1872年(同治十一年)祭亲时,因心性真情萌发而恍惚见其亲的情况。
○谓 曰丧与祭,不重乎哉?
父母之生也,问寝视膳,朝夕可得而见也。其丧也丧去声,声音面体,不可得而见也,伤何如之。见新谷之思父母之食,祭而已;履霜之思父母之衣,祭而已。呜呼!憾何如之。故君子之于丧也,有终身之忧,节之三年,不得已也。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2页)
解读:重丧祭是太谷学派孝理念的重要部分。
○谓 曰女遣告丧之使于光。予不敢与言奔丧之礼者,盖○事亲从兄之义未熟耳。前示女问丧之礼,恐女过或不及也。古之人居丧读礼,亦斯意也。兹剌问丧、奔丧诸篇,女宜读之。读之久,自觉丧祭之大。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4页)
解读:周太谷作《问丧》、《奔丧》诸篇,训诫弟子重丧。
中人之于亲也,知其亲,可服三年之丧。小人之于亲也,不知其亲,不可服三年之丧。君子之于亲也,性知其亲,三年之丧,犹憾其未至也。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5页)
解读:周太谷以为丧之表现是有差异的。
以礼事亲也易,无倦难。以礼葬亲也易,以地难。(近无虫,无湿,远不为道路,不为沟渠。)以礼祭亲也易,若生若存也难。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6页)
解读:对事亲、葬亲、祭亲的情感要求。
或问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何谓也?
曰以养为孝,君子有所不忍言也。别父母之养,非敬君之礼,奚足别乎?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8页)
解读:周太谷以为能养其亲,仅是孝道的最基本表现,应是养而又敬以爱与尊。
或问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何谓也?
曰喜父母之年年已耄矣,而又耋矣。惧父母之年至耄耋而未有不衰者也。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8页)
解读:谈父母之年岁,喜忧参半。
曰子曰父在,观其志,观其志于学也。父没,观其行,观其力行其志也。力行其志而又无改于父,三年之,丧之道。子又曰:可谓孝矣。
(本段摘录于《周氏遗书》卷四,《遗书》一辑一,第209页)
解读:此文论为子之孝。其“持志”的观念与孔子等先秦儒家学说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