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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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现状

一、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监管“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以水利部文件对近1400座1万kW以上水电站的“双主体”责任人进行了公告,在水利部网站对近2万座500kW以上电站“双主体”责任人进行了公示,“双主体”责任覆盖率已超过99%。出台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和《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2011),建设了1000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电站。“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年均起数下降了56%,年均死亡人数下降了53%,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但总体来说,由于农村水电站装机容量从几十千瓦到5万kW不等,建设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到现在不等,产权隶属关系有村、镇、个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安全管理的水平也千差万别。国有电站或由国有企业控股经营管理的农村水电站一直沿用原有的系统管理模式,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设备健康状况较好,各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少。但大量合作股份制、乡镇和个体经营管理的农村水电站管理较差,安全问题较多。规模较大电站安全管理好于较小水电站,新建水电站设备安全状况好于老电站,但人员技术水平落后于老电站。实现运行管理标准化的电站,安全状况远远好于未实行的水电站。

根据水利部2013年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5起,死亡24人,其中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13人,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50%。农村水电安全总体好转,但仍是水利行业事故高发领域,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06—2013年农村水电安全事故分析见表1-1。

表1-1 2006—2013年全国农村水电安全事故占比分析表

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1.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安全工作缺乏组织上的保障

农村水电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部分电站根本没有成立安全机构,未配置安监员及安全员,没有建立三级安全网。安全生产责任人不明确,安全责任不落实,部分电站没有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到人。

2.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

运行管理不执行《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2011)等统一的管理标准,各电站规章制度不一,部分私营电站管理随心所欲,完全根据老板喜好而定。部分电站连最起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9—1991)、《发电机运行规程》(DL/T 751—2001)、《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2010)等规程标准都没有,更谈不上贯彻落实。“两票三制”等电力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齐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

3.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

设备未开展评级,没有设备台账;电气设备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修和试验,生产现场没有继电保护整定单、厂家技术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及相关图纸、维修记录,普遍缺少现场运行规程等生产管理所必需的技术资料。配电装置电气安全距离不够,不能满足国家对电气设备安装的强制性规范要求。一些设备没有进行双重命名,设备标识不清。安全工器具配备不齐全,有的不是从正规厂家购置,有的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4.农村水电站生产现场管理混乱

电气化主接线模拟图等未上墙,有的与现场实物不符,设备没有醒目标志牌、遮拦、警告、警示牌。生产场所消防通道不畅通,很多电站的灭火器未及时检验或更换,超过了使用年限。在厂房、中控室有乱堆乱放物品的现象,有的还放有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场所杂乱无章,物品乱堆乱放,生产与生活场所混杂。

5.当初的“四无”电站存在先天不足的隐患

水电热潮席卷全国时期,产生的大批“四无”(无审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电站,设计、施工等均不规范,尤其是设计技术水平低下,前期的地质勘察工作深度不够,对重大地质问题没有查清,重大技术方案没有经过专业部门审查,技术方案存在缺陷;建设程序不规范,不重视审查、核准、开工、施工、试车、验收等主要建设程序,隐蔽工程潜在隐患增加。随着运行时间的延续,很多安全隐患将会不断暴露出来。

6.部分电站老化失修严重

虽然“十二五”期间对1995年前建成的4400多座农村水电站进行了增效扩容改造,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水电站没有纳入改造范围。同时,2000年前建成的水电站,也存在机组效率低下、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这些电站普遍存在设备老化、效率低下、自动化水平低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7.重机电、轻水工、水库电站安全问题非常突出

近年来,小水电大水库迅速增多,大部分私营业主对水电站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只重视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只重视机电,不注重水工管理,使得水电站水库安全管理问题十分突出。

(1)农村水电站水库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低。目前大部分电站水库没有专门管理机构,也没有专门管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些电站雇用个别民工,仅能发挥一名保安看管大坝的作用,不可能按照大坝监测、养护的有关规程、规范去管理大坝,即使取得了监测数据也不会分析利用。不少水库规章制度不健全,定期检查巡查、采集监测数据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工程得不到日常养护。

(2)水库监测设备不完善。一些工程,擅自改变、简化大坝安全监测设备,一些私营电站违规建设,因陋就简,不按规定设置监测设备,有的甚至没有布设任何监测设施,以致无法进行正常的监测。部分大坝监测项目不全,监测精度低。有的在没有安装监测设备以前已经蓄水,没有办法取得初始值,即使加装取得的监测成果也要大打折扣。不能按规范要求进行大坝安全监测,取得的监测值不进行分析。

(3)水情测报设施、预警设施不健全,监测预警预报能力不足。一些水电站的水库基本没有专用的雨情水情测报设施,难以准确、及时掌握上游雨情水情变化情况。国家对其他水库建设了防汛非工程措施,但农村水电大多没有列入。绝大多数水库缺乏现代化预警设施,突发情况下只能依靠敲锣、放鞭炮、高音喇叭等传统方式报警。泄洪、发电突然放水时,因无预警设施,多次造成下游河道中人员伤亡。

(4)水库泄洪设施的维护不到位。很多电站不能保证启闭设施有可靠的备用电源,每年汛前也不进行启闭机空载运行试验。有的电站弧形门钢丝绳长期淹没在水中,多年没有进行过维修检修,有的事故闸门在动水中放不下去。还有翻板闸不能及时开启。

(5)不能按规定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登记注册、确权划界。

8.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一些农村水电站的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基本能按时编制防洪预案,但有的应急预案不落实,“防、抢、撤”能力较为薄弱。水电站普遍缺乏大坝安全应急预案、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也不够,且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相对较少,遇到事故手忙脚乱,往往使小事故酿成大灾难。

9.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大部分私营电站不计提安全投入,折旧吃光,电站安全无投入,设备老化,年久失修,无力进行更新改造。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还有很多工作要加强。

三、农村水电站事故分类

农村水电事故可按图1-1所示分类。

图1-1 农村水电事故分类

四、农村水电(水利)安全警示录

以下为农村水电站常见的安全问题,不一定都为事故。

1.洪水

图1-2 被洪水淹没的厂房

2002年,陕西省石泉县胡家湾(3750kW)、鹅项颈水电站(2630kW)遭遇2002年“6.9”洪水,汉江支流子午河发生千年一遇洪水,胡家湾电站厂房被淹,水位达到行车梁顶部,鹅项颈水电站厂房、机组、电气设备全部被洪水卷走,损失惨重。由于大坝值班人员在深夜及时通知示警,厂房值班人员及时撤离,并帮助当地群众转移,没有发生人员伤亡,还被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授予“抗洪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4年,陕西南郑县茶园水电站厂房被淹,损失惨重,见图1-2。

2.泥石流

全国发生多起农村水电被泥石流冲毁的情况。图1-3、图1-4所示为被泥石流破坏的厂房。

图1-3 厂房泥石流破坏

图1-4 电气化设备被泥石流掩埋

3.金属结构

(1)2009年3月5日,江西省吉安县功阁水电站因持续降雨,库水位上涨,外送110kV输电线路遭受雷击损坏导致机组停止发电,闸门无法正常开启,造成溢流坝10孔弧形闸门顶部过水险情,一度危及下游2县7镇5万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采取转移疏散群众等紧急措施,才使险情得到排除。

(2)2013年11月27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吉勒布拉克水电站因导流洞封堵闸门失控发生险情,蓄水下泄,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3)2010年,金堆城钼业公司麻家砭水库(总库容1230万m 3,有效库容965万m3),闸门牛腿断裂,出险前水库蓄水量1108万m 3,库水下泄造成多人死伤。

4.隧洞维修

(1)2009年4月16日,因突降暴雨,水位上涨,江西上饶县大碑水电站引水隧道内清淤的5名工人困在隧道内……

(2)2009年7月11日,湖南浏阳市小河乡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杨家槽水电站5名维修人员被淹没在涵洞中,1人死亡4人失踪。

5.溃坝(前池垮塌)

(1)2005年7月21日凌晨6时20分,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双龙电站大坝发生垮塌,造成16人死亡。事故涉及的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人一审被判处3~7年有期徒刑。

(2)2002年8月5日,广东五华县两座私人建的小水电站(装机320kW),在当地一场大暴雨中垮坝,造成27人死亡,2人失踪,下游村庄夷为平地,几千人无家可归。

(3)2007年7月26日16时20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马颈坳水电站(装机1万kW)库区挡水山体发生溃决,造成发电厂房被冲毁,下游三都县沿河3个乡镇上万人严重受灾,交通、通信、电力设施中断,5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2.11亿元,见图1-5。

图1-5 马颈坳溃坝

(4)四川屏山县中都镇双龙水电站在蓄水试车过程中,压力前池挡墙突然垮塌,1000余m3积水瞬间溃出,冲毁下方的施工用房和电站厂房,造成8死6伤。事故现场见图1-6。

图1-6 双龙水电站前池垮塌

6.坠落及溺水

(1)2012年,安康某电站职工坠入电站渠道死亡。

(2)2012年6月,先后有10余人坠入宝鸡峡渠道死亡。

7.设备事故

(1)2010年,某电站运行几十小时,造成机组设备重大损伤,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2)2009年8月17日,俄罗斯萨扬一舒申斯克水电站(装机10×640MW)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萨扬事故”),造成75人死亡,13人受伤,2号、7号、9号发电机报废,厂房结构严重破坏,经济损失约70亿卢布。从俄罗斯政府公布的“萨扬事故”原因技术调查报告披露情况看,8月17日8时13分,当2号机组降低出力进入不推荐的运行工作区域时,水轮机顶盖固定螺栓被拉断,在水压力作用下机组转动部分带着水轮机顶盖及上机架向上弹射,导致事故发生。在机房受淹、保护和控制回路电压消失时,导水机构不能自动关闭;中控室没有关闭进水口快速事故闸门的控制开关等。

8.电气事故

(1)2006年4月28日19时50分,某农村小水电自供区用户进行低压线路改造时,在架设线路过程中,低压线与高压线接触,造成4人触电死亡,1人受伤。

(2)2012年,广西一增效扩容水电站改造中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

9.有限空间

2013年11月29日,广东茂名化州长湾河水电站(525kW),对在2号机组水轮组进行年度例行检查中,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未按照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先检测、后作业的要求规范操作,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救方法不当。

10.火灾

农村水电站是火灾多发区域,见图1-7。

图1-7 电气火灾

11.电站放水

(1)2013年10月7日,某电站突然放水,冲走下游河道中10人,3人遇难2人失踪。

(2)2014年12月,陕西某电站按照指令开闸放水,因大雾未发现上游库区有人驾船活动,造成船倾覆,两人死亡。

(注:图1-5至图1-7来源自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培训PPT)。

★墨菲定律。墨菲定律告诫我们,只要存在危险,那它迟早就会变成现实,可能发生的,迟早会发生!这是个概率问题。墨菲定律的意义在于:由于小概率事件在一次实验或活动中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于是人们就形成一种错误的理解,即在一次活动中不会发生小概率危险事件。与事实相反,正是由于这种错觉,麻痹了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结果是事故可能频繁发生。因此,安全意识时刻不能放松,必须从现在做起,采取积极的预防方法、手段和措施,消除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