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西藏政策(1989~2005)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994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近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中要求,按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分离的原则,着重理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把属于企业、市场及中介组织的职能从政府管理工作中转移出去,不断提高政府运用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间接调控手段管理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把行政手段限制在确实必要的范围内。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进行机构改革。机构设置上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力量,逐步撤并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在机构改革中,通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其他渠道,妥善解决政府富余人员的分流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安置富余人员时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按有关规定与政府部门脱钩,同时抓紧实施公务员制度。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决定,加快改革政府管理方式,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彻底改革政府直接参与经济的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和减少行政审批,做到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责任明确。采取“一站受理、定点办公、集中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办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政府有关部门把精力转移到市场监管上来,坚决打假维权,保护公平竞争。

2003年,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要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总要求,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一是要大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树立开明开放、廉洁高效的新形象,形成一视同仁、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建立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二是要促进社会投资的大幅增长。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形成有利于投资者发展的社会环境,用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弥补西藏投资硬环境的不足。三是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中扩大就业。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组织、引导、服务,确保政策措施到位。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形成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运作规范的工作和管理机制,确保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进一步繁荣。

同年,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