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的产品,任何一种产品都必须满足特定的质量要求并遵循某种特定惯例。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为实现会计目标,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社会需求,会计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就应当满足“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八项质量要求和“历史成本计量为主、收入与费用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等会计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