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学者在讨论《汉书·地理志》记载郡都尉数量时,往往忽视了《汉书·地理志》记载内容的时间。关于《汉书·地理志》的断代,学界一般认同周振鹤的说法[42]。周氏认为《汉书·地理志》是由两份材料构成,一份为汉平帝元始二年(2)郡国户籍数,一份为成帝元延绥和之际(前12—前7)郡国版图。[43]因此《汉书·地理志》所记载都尉情况为公元前12—前7年某一年状况。而王鸣盛、强汝询、陈梦家、严耕望等人补证出的都尉除京辅都尉外其他与《汉书·地理志》时间上不吻合。因此西汉中前期或东汉存在的都尉并不能说明在成帝元延、绥和之际也存在。考虑到从汉初到成帝元延、绥和之际近二百年间都尉发生的变化,王、强、陈、严等人论断“每郡至少设一郡都尉”的前提可能已经不成立了,而王应麟以《汉书·地理志》为据,认为秦制并非每郡设一都尉的论断也是不正确的。
强汝询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体例,依据为汉成帝时“省内史……中尉如郡都尉”[44]。结合《汉书·何武传》的记载,“中尉如郡都尉”意思为中尉“职如”郡都尉无疑[45]。因此有必要对中尉与都尉职能作一番比较。王国中尉是仿中央中尉(武帝时改为执金吾)设置的。中央中尉其职能为“掌徼循国都”[46],如淳解释说:“所谓游徼,徼循禁备盗贼也”[47]。这些记载比较简单,从曾担任中尉的郅都、宁成、王温舒等人的作为来看,中尉又有抑制豪强等职责[48]。可以看出中尉职责与都尉有很多相似之处,只是管辖区域不同。王国中尉日常事务远较中央中尉少,因此有可能是将王国中尉管理范围扩大,在王国国都以外协助王国相备盗贼、抑制地方豪强。但中尉的首要职责还应该是“掌徼循国都”,治所理当在国都,与相同城。因此王国中尉与相同城不足以说明郡中都尉与太守同城。
抛开前面推论,都尉与太守同城这一假设仍很有价值。都尉与太守是否同城,史书中缺少证据,但陈梦家所补七郡都尉无一与太守同城;《三辅黄图》记载“京辅都尉治华阴”[49],也不与京兆尹同城。因此未载都尉之郡都尉与太守同城的说法仍较为牵强。
最后,也有一些其他证据表明汉末可能省并部分都尉而不是存在“漏载”或“体例”。
第一,史书中也有一些省并都尉的痕迹。比如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西汉派遣使者夏侯藩出使匈奴。夏侯藩向匈奴单于建议匈奴将一块“斗地”献给汉朝,以便汉朝“省两都尉士卒数百人”[50]。虽然这件事最后未能成功,但可以看出国家会随着情况变化对都尉进行增减。而在此前后也不乏裁军之事,如文帝时“损食膳、不听乐、减外徭卫卒”[51];武帝时“减陇西北地上郡戍卒半”[52];宣帝时“以边塞亡寇减戍卒什二”[53];王莽时“又罢四关塡都尉、诸屯兵”[54]。士卒的减少,各级军官也会随之减少,因此都尉在这些裁军中也应该有所省减。
第二,不载都尉27郡分布似乎有些规律。除长安周围7郡外,有16郡位于边疆或江南地区,包括江夏郡、庐江郡、桂阳郡、武陵郡、零陵郡、蜀郡、益州郡、武都郡、金城郡、玄菟郡、南海郡、苍梧郡、日南郡、安定郡、天水郡、巴郡等郡。这些地区除成都平原外[55],大部分地区在西汉时尚未得到有效开发。中央在此实行羁縻统治大多依靠当地酋长,因而政事较少。加上这些郡辖县、人口大多较少,太守一人可以胜任郡中事务,因此可能不设都尉。
第三,《汉书·地理志》记载内容还是比较准确的。以铁官数而言,《汉书·地理志》记载46处,严耕望、陈直对其进行了不一定正确的补充。严耕望仅能再补充两处[56],陈直也仅能再补充四处[57]。《汉书·地理志》记载未设有郡都尉之郡共27郡,几乎占了西汉83郡的三分之一,若当作阙载似乎不妥。
综上所述,郡都尉是西汉沿袭秦朝在地方设立的重要武职,在秦、汉初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国家总体由战争走向安定,郡都尉重要性也随之降低。首先是发兵权的丧失,之后是统兵权的削弱。在西汉太守主郡方针的影响下,内郡郡都尉在郡中的职能逐渐演变为辅佐太守训练士卒、缉拿盗贼、管理监狱等;边郡郡都尉也由于数量的增加而地位下降。郡都尉职能降低导致秩级也从二千石降低到比二千石。西汉末年考虑到行政效率与成本问题,部分郡中已不再设都尉。由于制度延续性,内郡都尉制度最终在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1)省并。而《汉书·地理志》反映的正是公元前12—前7年某一年的都尉情况,记载是可信的。
(景凯旋: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民族研究中心博士生)
[1]本文受到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编号:2012CXS023)资助。
[2]《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42页。
[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9页。
[4]王应麟:《玉海》卷一三○《官制》,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第2426—2427页。按:《汉书·地理志》记载有24郡、20王国不载都尉,共44郡国,王说43郡国似误。
[5]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113—114页。
[6]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5—135页。
[7]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15—36页。
[8]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续修四库全书》第746册《史部·职官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84—586页。
[9]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48页。
[10]《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42页。
[11]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581—582页。
[12]《汉书》卷九○《酷吏列传》,第3653页。
[13]《续汉书》志二八《百官五》,第3621页。
[14]李炳泉:《两汉农都尉的设置数额及其隶属关系》,《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2期。
[15]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页。
[16]《史记》卷一○九《李陵传》,第2877页;《汉书》卷七○《郑吉传》,第3006页。
[17]《汉书》卷六《景帝纪》,第160页。
[18]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1页。
[19]李并成:《汉敦煌郡宜禾、中部都尉有关问题考》,《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
[20]汉简所见张掖郡肩水都尉位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边,设置情况应与居延都尉、日勒都尉、宜禾都尉情况类似。
[21]《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斥丘懿侯唐厉曾作为“东部都尉”参加垓下之战。而《史记》、《汉书》关于部都尉记载言明属于何郡。此处仅言东部都尉不言属于何郡,可能为东郡都尉之误。
[22]《史记》卷一一五《朝鲜列传》,第2987页。
[23]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第574—578页。
[24]《史记》卷七三《王翦传》,第2339页。
[25]《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355页。
[26]《史记》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877—975页。
[27]《汉书》卷四《文帝纪》,第118页。
[28]《汉书》卷四《文帝纪》颜师古注引,第118页。
[29]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秩律》所载职官中已不见郡监一官,可知至少在吕后时期已罢。《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0页。
[30]《史记》卷一一四《东越列传》,第2980页。
[31]《汉书》卷九○《酷吏列传》,第3664页。
[32]《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第3426页。
[33]《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第4101页。
[34]阎步克:《论汉代禄秩之从属于职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
[35]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第69页。
[36]周群:《西汉二千石秩级的演变》,《史学月刊》2009年第10期。
[37]《汉书》卷六○《孙缓传》,第2666页;《汉书》卷七三《韦贤传》,第3109页。
[38]《汉书》卷一○《成帝纪》,第294页。
[39]《汉书》卷八六《何武传》,第3485—3486页。
[40]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序言,第3页。
[41]《续汉书》志二八《百官五》,第3621页。
[42]如谭其骧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西汉时期图组编例”中即采用周振鹤的说法。
[43]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
[44]《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41页。
[45]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133页。
[46]《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2页。
[47]《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颜师古注引,第733页。
[48]《汉书》卷九○《酷吏列传》,第3647—3658页。
[49]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第11页。
[50]《汉书》卷九四下《匈奴列传下》,第3810页。
[51]《汉书》卷五一《贾山传》,第2335页。
[52]《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77页。
[53]《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68页。
[54]《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第4138页。
[55]西汉时期南方人口除成都平原密度较高以外,其他地区人口依然稀少。参见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6—103页。
[56]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198—202页。
[57]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