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区域金融创新的特征分析
第一节 区域金融创新的发生特征
一、区域金融创新发生的时空特征
金融发展的历史,实际上也是金融创新的历史。区域金融创新伴随着中国的金融改革,既是金融改革在某一时期的某一地区的体现,又具有时间和空间的交叉性。现代某个时点的金融创新会成为将来某个时期常态化的金融状态,也会成为下个时期金融改革的羁绊,因此金融创新具有时间上的流量性和空间上的地理特性的交叉特征。
二、区域金融创新工具的差异特征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的金融业发展从无到有,从简单的存贷业务到复杂的金融衍生交易,从国有银行“独大”到各地商业银行“开花”,实际上都是金融领域的创新和突破。虽然部分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和金融组织有“拿来主义”的影子,但这些舶来品如果能够在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环境下生根发芽,提高金融效率,并给经济增长注入活力,那么就能体现创新的效应。从金融体系中所衍生出的金融创新工具,存在不同的功能和演变机理,即使是相同的经济体制,也会导致其使金融资本向最终产品转化的效率也不同。由于金融创新工具本身具有异质性,根据功能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资本再分配型、风险收益型和生产服务型,或者可以概括为消费型、投资型和生产型。
中国金融创新工具的差异性还体现在专利保护方面。在我国,金融专利技术多以数据处理系统与方法为主,分别记录在国际专利统计表的G06和G07两个分类中。从年度趋势来看,我国申请的专利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截止到2011年,由银行申请的专利为1401项。相对而言,美国在金融专利保护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美国自19世纪70年代早期,就已开始对金融专利技术进行保护。金融工具与方法的专利由专门的机构——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nite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授权,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分布在705/35~705/45类别中。各类别如下:
705/35:融资(如投资、信贷等银行业务)。
705/36:投资组合选择、计划与分析。
705/37:交易、撮合与竞价。
705/38:贷款(风险)处理与借款处理(如抵押)。
705/39~705/45:银行办公操作方法与业务(如ATM网络、远程银行业务、电子资金转移业务等)。
笔者对2008—2011年美国705/35~705/45类别专利的数据进行整理(见图3.1)发现,美国金融服务领域的前五专利占所有专利的0.77~0.82。而前五类专利主要针对的是超越银行业务的投融资工具以及增加资金流通性的金融工具。所以在实际研究中,效仿欧美国家的实证研究,以金融工具的专利技术作为代理变量是不符合实际的。
图3.12008—2011年美国705/35~705/45类别金融专利
(资料来源:http://www.uspto.gov,经笔者检索和计算所得,检索日期为2012年3月。)
三、区域金融创新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特征
本书将区域金融创新视为一个独立的体系,试图探究其中的运行机制。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投入要素主要包括物质投入要素和人力投入要素。区域金融创新系统的物质投入要素包括各种金融中介机构及市场资金供需主体。金融创新系统的流动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这些资源流在系统中不断地循环往复,从而产生了复杂的金融创新系统。
相比投入要素来说,区域金融创新的产出要素复杂得多。按照区域金融创新的不同类型,金融创新可表现为区域金融工具创新、区域金融市场创新、区域金融组织创新三个层次。
第一,区域金融工具创新主要表现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正如Philip所说,金融领域的创新很少创造完全的新产品,而通常是将现有产品的某一特性进行改变。所以金融工具创新的特性之一是在引进和模仿原有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组合或分解而形成新的产品或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主要表现为金融业硬件设备的研发与更新、金融业务流程的改进和创新等。所有这些金融工具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提高了金融业的技术水平,从而增强了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它们主要反映区域金融创新的整体效果,在实际金融运行过程中的状态形式主要表现为金融业增加值、银行存贷款余额、债券交易金额、股票交易金额、基金规模、期货交易金额、信托产品交易金额、保费收入等。
第二,区域金融市场创新主要体现在交易市场的创新。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区域内的金融机构根据资金供需主体的需求和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完善市场要素的组合,拓展新的市场,使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促进金融创新的扩散。如目前为进一步促进地区的协调发展,我国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政策,设立了金融创新试点,如根据温州民间资本丰富的特点设立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根据农村集体林权改革的进程开展了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等。新的金融市场一旦形成,其试点效应是巨大的。
第三,区域金融组织创新主要集中于金融组织管理方式和金融组织形态的创新。金融组织创新的功能是使金融资源得到更为合理的配置,使金融创新主体更能发挥个体的优势,从而形成合力,实现规模效应。在本书所选择的观测时段上,区域金融组织的创新主要表现为与整个金融业相关的政府主导式的制度创新。此种宏观制度的创新主要是指政府在对金融业发展进行指导、协调和控制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金融宏观制度的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的功能是保障金融创新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金融创新系统的效率。例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改革与创新,2011年年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地区分布如表3.1所示。微观制度的创新主要是指金融主体内部管理制度的改善和革新。
表3.1 2011年年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地区分布 单位:%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