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风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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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的社会 & 地缘的邦国

别样天地

家国社会

传统中国是一个独立发展的文明社会,几千年来虽历经各类民族征战、新旧王朝的更替,但都不曾改变传统中国家国社会的性质和结构。其根源在于,中国是一个不同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国度,它是以家国同构、血缘政治合一为特点的“文明体国家”。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于家族血缘关系,这是华夏古代氏族社会的遗产,也是中国家国社会结构的本质。中国传统五经当中,“家、国”并提的语句十分常见,《尚书·大禹谟》记载,舜帝称赞大禹说“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家、国之上是天下,之下则是百姓和庶民。从表面看,“国”只是放大了的“家”,“君君臣臣”只是放大了的“父父子子”,但其实,亲疏的血缘关系已悄然过渡到剥削与被剥削、奴役与被奴役的阶级关系。如果用“家族、私有、国家”三项来做文明路径的指标,那么华夏的文明进程中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作“社稷”。

古老的中国有独特的文明秩序,即以阳儒阴法为基本意识形态、制度前提和政治秩序依据,将政治秩序和文化秩序培育成人和宇宙和谐的共同体,在自然界、统治者与民众之间建立亲和关系,形成独特的伦理社会与臣民意识和君王意识。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对“家国一体社会”的秩序是自觉认可和主动维护的。就孔子以来的先秦儒家而言,他们游走于邦国和家室之间,对于身、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不遗余力地给予肯定,并论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脉相承的关系。从夏朝“家天下”概念产生以来,中国社会一个成功的家族必定会把权力、信仰、知识、金钱、土地等资源集于一体,同时也会把家族的利益和邦国的利益处理得恰当。在这个社会中,家庭秩序规范和国家意识形态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历朝历代“天下为家”的王位继承制使得以“天子”自称的统治者皆自命为“奉天承运”的民之君父,以中华大家族家长自居,视天下为一己之家、百姓为子民。同时,各地为官者“乃民之父母”也是被各个社会阶层普遍接受的观念。这种家天下的社会结构是在农耕经济模式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也是中国传统社会观念和秩序的具体体现。

地缘城邦

最初的城邦既不是城市也不是国家,它源于古希腊地缘的因素,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的摇篮。现实的威胁、宗教的需要等因素促使西欧形成了初期城邦,随着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海外殖民主义的迅猛发展,城邦制度成为西方文明中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元前12世纪开始,铁器取代了青铜器;海上贸易更是繁荣,希腊人的社会政治组织实现了从部落向城市的过渡,最终形成了城邦林立的格局。在亚里士多德生活的时代,国家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城邦。西欧海洋文明的发展使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西方意识认为,城邦是“社会团体发展的终点”。因此,在古希腊的普遍意识是“保护城邦,人人有责”。因为“国家”离每个人太远,而“城邦”离每个人很近,城邦就是每个人的公共生活。自然产生的城邦如柏拉图所言,是为抵御野兽和恶劣环境而产生的,希腊城邦的规模都不大。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认为,理想城邦应该拥有五千公民;亚里士多德说,每个公民力所能及就能看见所有其他人是最理想的。受到海洋文明磨砺的西方人为了适应特殊的地缘环境,团结一致、分工合作,形成了因地制宜的生存发展城邦体制。城邦的本质在于“公民”,因为城邦正是许多公民的结合。在古代西欧被山川和海洋阻隔的天地里,人们在逐渐形成的居留区域中过着独立的生活。因此古希腊的政治思想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城邦制度结下了不解之缘,城邦的内部具有独特的社会结构。从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西欧氏族公社逐渐解体,从原始公社转化为城邦时,权力集中在由部落首领转化的贵族手里,同时又保留了部落全体成员组成的民众大会。如果贵族的力量大于民众大会的作用,便成为贵族体制;如果民众大会的力量超过了贵族的势力,便能发展为民主体制。古希腊城邦流行这两种不同的政治体制,凡是地处海滨,交通方便,发展商品经济的开放城邦大多发展并采取了民主制。

以海洋文明为基础的民族,背靠浩瀚大海建立起来的要塞是城邦的雏形,城邦伴随着西欧的社会政治文明和社会发展意识。城邦至上的观念、城邦政制的多样性以及城邦公民政治生活的相对发达等特征,始终对生活于城邦之中的西方人的社会政治哲学思想产生着影响。

一方水土

宗族规制

华夏祖先的所谓“宗族社会”就是建立在一种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人际关系。在长期的农耕经济状态下,这种原始的宗族血缘统治纽带始终没有被私有制发展的利刃所彻底斩断,始终在整个家国一体的社会统治和历史传统中产生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长期的帝王统治中,皇权专制就是以家族父权制和世袭制为核心而开启的。家庭是社会统治的基本单位,家长是财产生产和分配的绝对管理者,家庭成员必须服从。家族成员按血缘的辈分、年龄规定尊卑长幼秩序,在农耕经济和家族本位的宗法关系的基础上,形成宗法等级关系的社会制度。它的主要规则是:天子世世相传,每世天子以嫡长的资格继承父位,奉戴始祖,是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封为诸侯,为小宗。每世诸侯也以嫡长子资格继承父位,奉始祖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各有食地为小宗。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本国则为大宗;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本族则为大宗。在宗法制度之下,从天子起到士为止可合成一大家族。其中成员各以其对宗主的亲疏关系而定其地位的高低。这样,整个社会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金字塔形的权力结构,该塔的每个局部都可以被视为一个家族,而家族之间又有着远近分明的血缘关系。这种“宗法”关系并不局限于贵族层,其基本精神已渗透至整个中国社会。在家国一体的背景下,家族和乡党集结在一起,具有多方职能,这些职能主要通过族人的自治规范表现出来。家族法既有礼制的支持,又有族内制裁做后盾,对族人来说,家族法为国家法律确认,有时比国家律法更具约束力。特别是涉及立嗣继嗣问题,律法规定由家族团体决议。族内纠纷由族长召集房长开会共同协商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则由族长召集族人大会公议解决。国家把家族视为统治基础和有力帮手,将家族内的纠纷留给家族自行解决,以达到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谐的目的。正是在这种纵横交错的血缘关系和宗族统治中,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被确立下来。

这种错综复杂的宗族血缘关系和统治制造了千丝万缕的人际纠葛,体现了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它既催生了中国历史传统中固步自封的裙带文化,使许多人疲于遵从人脉,缺乏开拓个性。但同时它又使中国人在世俗生活中有着更多的情感联系和精神寄托,让这个多元的血缘共同体民族的繁衍生存得到保障。

民主体制

古希腊城邦民主制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也是当时地缘城邦的历史结晶,这种制度在西方政治哲学中始终是最古老而又最新颖的话题。经典著作《历史》《理想国》及《政治学》等都对此进行了论述,在后世也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以雅典为典型代表的古希腊城邦民主制到近代民主再到当代民主的进程,反映了西方民主体制的逻辑发展和政治生活特征。西欧最初的民主体制的核心认为“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参加并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城邦的存在又促进了公民的幸福,两者互为条件。每一个公民都是密切相关的,而在这基础上,城邦的事务就是公民的事务,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在暗地里进行,一切都以大家的决断为依据。以雅典为典范的西方民主体制的基本统治方式一是公民大会:这是全体公民集体讨论城邦事务和进行最终决议的政治机构,一切成年公民无论贫富都有参加公民大会的权利;二是议事会:作为政府的常设机构,除节日和凶日外,每天都要开会,其主要工作是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并且监督城邦各项政策的实施;三是司法体制:陪审法庭是最负盛名和典型的司法机构,陪审员在不同地区部落的成年公民中选出,按照一定顺序轮流参加案件的审判;四是公职制度:公民通过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公民大会的选举而担任公职,所有的公职人员在任职前都要接受资格审查。受希腊文化影响的罗马城邦实行的是以部落为基础的军事民主制,每个阶级可在公民大会中获得与财产相应的表决权。尽管西方民主体制在历史中不断变化和衍生,但是其基本理念不外乎直接民主与轮番为治;公民权利与法治分权;正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述的,人不要滥用自由来选择生活的自由,要坚持正义,使国家成为一个民主有序的城邦。

需要指出的是,历史上西方民主体制的实施还不是完全意义的民主制,对奴隶和底层公民的压迫仍广泛存在着,但西方民主体制的确立向世人显示了商业精神和契约原则在西方社会建构中的最早应用。古希腊的民主政治的起源和发展与它的地缘环境、经济基础和曲折斗争紧密相关。西方民主体制和传统不可避免地有着鲜明的阶级性、反复性和时代局限性,但也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了最早的基础,反映了城邦公民追求平等、追求自由的一种心声和探索。

时空遥望

武帝治国

在中国历史上,汉武帝刘彻和他的时代是极具典型意义的。汉武帝时期,西汉王朝进入鼎盛时期,封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得到空前的发展。汉武帝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的功过评说一直是历史界的重要话题,但他作为帝王的一生集中反映了中国封建家国时代帝王治国权谋的主要特征。中国传统的帝王宗族统治专注于“皇权”,执经达权是历代君王最理想的境界。汉武帝在治国过程中,革新种种,举措多元,褒贬不一,但终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君主集权的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确立一体化专制的模式。

汉武帝首先做到的是寻求变革,以儒治国。鉴于秦的法家思想推行严刑峻法导致二世而亡,汉初以黄老为宗,清静无为,但导致诸侯坐大、豪强不法。他采纳儒学大师董仲舒的主张,革新图强,广纳人才,提倡儒学。其次,他审时度势,创新制度。创立了五经博士制度、建立博士弟子制度、确立儒术取士制度。汉武帝还创立了中外朝制度和监察制度,突出强调精通儒术和具有儒家伦理道德修养,察举最盛的孝廉科,即是选取具备儒家“孝廉”美德的人士。为了襄赞大业,汉武帝颇有破格用人的雅量,对士子进德修业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至此,学习儒经者增多,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第三,他适应形势,扭转国策。汉武帝继位时,汉经过七十多年休养生息,对匈奴由和亲政策变为反击政策的条件已成熟。武帝不顾群臣反对,毅然实行“马邑之谋”揭开了对匈奴大规模反击作战的序幕。第四,他强化皇权,削弱相权。汉武帝即位不久就开始抑制丞相的威权。他改变了汉初丞相久任的常规,在六年之内,相继罢撤了三位丞相。后来,又破格任命布衣儒生公孙弘为丞相,从而改变了以列侯拜相的制度,减小了相权与皇权抗衡的可能。第五,他大权在握,酷吏执法。汉武帝时代,酷吏们无论参与立法或为官执法,都是以皇帝的意志为转移。在治理宗室贵族案上循吏与酷吏也没有根本区别,酷吏们执法时,往往先向皇帝请示,酷吏的官职升降与命运兴衰掌握在皇帝手中。

汉武帝时代的皇权统治历史是中国君王家族的一个缩影:一个居于主导地位的帝王,他是否能够以积极进取的状态开创出蓬勃发展的时代环境,取决于他的个人追求是否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要求,然而他的个人思维却始终走不出当时的一方水土和社会结构,他的终极追求终究离不开加强皇权与血缘宗族的专制统治。

梭伦改革

被恩格斯高度评价为“揭开了一系列所谓政治革命”的梭伦改革,在雅典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世界古代史上也是一件大事。作为古希腊著名的改革家、立法家和诗人,古希腊七贤之一,出身于贵族家庭的梭伦追求的是“不偏不倚”的政治原则,他采取的一整套政治制度和改革措施使城邦体制更加稳固,奠定了此后雅典近两百年繁荣兴盛的根基,反映了西欧早期的理想民主理念。

公元前7世纪末,当雅典城邦富人和穷人的矛盾到达白热化程度的时候,梭伦改革的初衷是为“调整公理和强权”,使各政治势力在国家政权中“协和共处”。正如他诗中所言“我手执一个有力的盾牌,站在两个阶级的前面,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着优势”。这次改革无论在社会基础、经济基础还是阶级基础等方面都为雅典民主政治安放了厚重的基石,首开雅典“平民政体”之先河。他在经济上的措施包括:颁布“解负令”,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恢复了雅典平民的经济地位,有效防止了自由公民分化为主奴两个阶级;扶持手工业和商业,奖励有技术的手工业者移居雅典,给予其公民权;改革币制,统一度量衡;制定并颁布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家属等法令。他在政治上的措施包括: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以财产的多寡为标准划分公民等级,梭伦把雅典城邦全体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成立了四百人议事会,四百人议事会由四个部落各选100名代表组成,有相当大的权力;提高公民大会的地位,创立了陪审法庭制度,改革了严酷的刑法。这一系列改革打破了贵族对司法的长期垄断,下层平民也因为获得了选官权,政治境遇大为改善,这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了道路。

古希腊最渊博的学者、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赞道:“在梭伦所创立的政体中,各个因素都被融合起来而各得其所。”梭伦因其出色的改革成效而被西方历史界奉为一位出色的立法家,梭伦制定的法律无疑是合理的和深刻的,他信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理念阻止了任何阶层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特权,并将民主法律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公民的心里,为人治社会到法制社会的进步提供了模式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