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权的紧箍咒——《自由大宪章》
著名的《自由大宪章》(也称《大宪章》)是在英国王权日益加固的时代,贵族对王权公然挑战的重大宣言。它第一次表达了限制君权的呼声,是贵族与国王在法律范围内讨价还价的开始。这纸契约对欧洲乃至世界影响深远,成为后来议会政治和英美宪政的基石,堪称一代典范。
咄咄逼人的专制王权
中世纪的英国,王权强大,诺曼征服后尤为如此。威廉一世建立起强大的集权政府,强令所有封建主宣誓效忠,1086年他还颁布《末日审判书》,疯狂地普查封建主财产。12世纪中叶,亨利二世大力改革,强化国王法庭的司法权,规定中小封建主日后可不服军役而交纳相应的“盾牌钱”,这大大增加了王室收入,有利于革除分散的中小封建主及军功贵族的势力。
王权过于强大损害了贵族的权力,“盾牌钱”制度推行了几个世纪,造就了一个庞大的不谙习武且主营农牧业的“乡绅”阶层,以前声名显赫的贵族沦为国王奴仆,他们日益沉溺于享乐,丧失政治独立性。王国常设法剥夺贵族的封土继承权,还粗暴干涉贵族婚嫁,强迫贵族遗孀与不合适的人结婚,如果她不同意就必须向国王交纳钱财或礼物,这大大损害了封土封臣制的传统和贵族的基本权益,令贵族苦不堪言。他们参加了十字军东征,把限制王权的精神带回英国,迫切希望通过法律夺回权力。
矛盾重重的君主统治
约翰(1199年至1216年在位),他是王室第四子,因年龄较小且没有表现出超人才能而并未受老国王重视,国王把他在法国的领地授予了几位兄长,没有领地赠予他了,于是他被称为“无地王”。1184年,国王长子去世,次子继位,因他精通军事、勇战沙场,被称为“狮心王理查”,可惜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后镇压叛乱期间中箭身亡。他死后无子,侄子亚瑟和幼弟约翰成为最强劲的对手。约翰先下手为强,将亚瑟秘密囚禁,使他失去继位的最佳时机。之后约翰发动政变夺权,亚瑟杳无音讯,很可能已被杀害。于是,约翰的非法继位引起了贵族不满。
同时,“盾牌钱”制度削弱了国家抵御外敌的军事力量,不利于英国维持强国地位。约翰继位后,法王占领英国在诺曼底的大部分领地,为应付战争,约翰把“盾牌钱”由每年2马克增至3马克,把免服兵役税变成常用税,这些都严重损害了贵族的权益。1214年,英法在布汶激烈较量,英军一败涂地,约翰答应给法6万金马克并撤兵,由此获得“失地王”的恶名。战争的惨败使国内怨声载道,而国王也没有采取任何善意的缓解措施。
此外,约翰也没有处理好旷日持久的教俗关系,他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选与教会发生分歧,教皇恼羞成怒,下令对英格兰施以绝罚。当时英法关系恶化,约翰唯恐教皇借机帮助法王夺取英国王位,于是在1213年向教皇称臣纳贡,这使他威信扫地。
限制王权的政治宣言
1215年6月,贵族联合起来,挟持国王,强令其通过法案,尊重司法过程,接受法律限制,声称不经教会和贵族同意,国王不得征收协助金和盾牌钱。为平息人们的愤怒,惊恐万分的约翰被迫批准法案,19日贵族重申效忠约翰。随后,王室秘书将协议记录在案,副本抄送各地,由指定官员及主教保管。最初的《大宪章》有63条,最重要的是第61条:任意推选男爵25名组成委员会,可随时开会,有权否决国王命令;且可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这是中古时的一种法律程序,几乎剥夺了国王的一切权力。
自由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是贵族对王权的一大挑战,从此,贵族与国王之间正式展开权力争夺战。
《大宪章》首次确立了任何自由人,未经依法审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流放,或加以任何损害,这是人权法制化的源起。《大宪章》还规定教会不受国王控制;一切州郡按旧章征税,不得增加;商人免除苛捐杂税,外国商人受到保护。《大宪章》只持续了数周,贵族离开伦敦返回封地后,约翰立即废弃《大宪章》,英国陷入内战。约翰在内战中死去,新王即位后将《大宪章》删至37条,后来的国王因不满限制又多次重新发布,终成既定法律,影响波及欧美。它的条款后来扩大到所有人,成为17世纪君主立宪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