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擅用毒峻药物
毋庸讳言,医界存在一种习俗,处方用药避重就轻,只尚平和,不敢也不会投用毒峻之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叶天士所谓“借和平以藏拙”,甚至托名“王道”,说到底是缺乏胆识,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事实上,“无药无毒”“药以治病,因毒为能”(张景岳语)。药之本性在毒,无毒则不成药,“凡攻病之药皆有毒,不独附子为然,所以《周礼》:冬至日,命采毒药以攻疾;《内经》有大毒治病、常毒治病、小毒治病之论……古先圣贤,皆不讳一‘毒’字。盖无毒之品不能攻病,惟有毒性者,乃能有大功……如兵,毒物也,然杀贼必须用之……用兵以杀贼,杀贼以安民,则不惟不见兵之毒,深受兵之利矣。故用药如用兵,第论用之当与不当,不必问药之毒与不毒”(《吴天士医话医案集》)。
近代医家杨华亭指出:“惟能用毒药,方为良医。”范文甫先生有一句名言,“不杀人不足为名医”,意谓不善用峻烈药(峻烈到能杀人程度)者,不足以成为名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否善于运用毒药、峻药,是衡量一个医家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即使俗语“良药苦口利于病”这句话,其初始本意也是“毒药苦口利于病”,典出《史记——留候世家》:“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愿沛公听樊哙言。”只是后世逐渐把“毒药”衍变成“良药”了。
李可深明此旨。他认为,毒药治病“有殊效”。“中医治病,以药性之偏,救本气之偏。少阴亡阳为大寒大毒,附子之大辛、大热、大毒,适足以破之。故悟出:对垂死的心衰患者,附子之毒,恰恰是起死回生救命仙丹”(李可演讲稿“思路与方法”)。
“毒药治病,只要驾驭得当,有殊效。”(李可演讲稿“学用经方两大关”)“附子并不是现在讲的这么可怕,如果畏附子如蛇蝎,你中医就会无所作为,你不但治不了急症,治不了大病,救不了性命,你连个方子都不会开。”(《扶阳论坛》)
例如治宋某鸡爪风案:女,26岁。产后9个月,春末忽觉四肢麻木,气怯神倦,腰困如折,劳累或气候突变则加重。近1个月来,麻木一旦发作,手脚便频频抽搐如鸡爪状,内科诊为缺钙性抽搐,补钙不能控制。视其面色萎黄欠华,脉细舌淡。断为产后血虚,肝失所养故挛急,遂予加味芪桂五物汤益气养血,补肾益精,柔肝缓急:生芪45g,当归30g,白芍90g,桂枝、红参(另炖)、肾四味各10g,黑木耳30g,炙草10g,鲜生姜10片,枣10枚,核桃肉20g,7剂。药后精神健旺,面色红润,气怯腰困麻木均愈,而遇冷仍有抽搐,详询病史,知患者产后未及满月,淘米洗衣不避冷水,致寒湿深入血分,正虚不能鼓邪外达。内寒久伏,复感外寒,两寒相迫,症状加剧。
前方虽曾治愈多例鸡爪风,但本例主证有变,故仅有小效。上药为补益气血、滋养肝肾之剂,无直接驱寒效用,服后仅体质改善,病根未拔,故遇寒便发。且本例之寒,非表寒可比,乃深伏厥、少二经之伏寒,非大辛大热温通十二经之猛将不能胜任。乃改选《金匮》乌头汤变方加滋养肝肾及虫类息风之品进治:川乌30g,生芪90g,当归、白芍各45g,炙草60g,麻黄、桂枝、细辛各15g,肾四味、防风、黑小豆各30g,全蝎12只研末冲服,蜈蚣4条研末冲服,蜂蜜150g,鲜生姜10大片,枣10枚,核桃(打)4枚。加冷水2500mL,文火煮取600mL,日分3次服,3剂。上方服后诸症均愈,又照方连服6剂。计9日内服川乌270g之多,其症得以根治,追访10年未犯。(《李可经验专辑》)
除了附子、川乌外,举凡毒药李可差不多都很善用,如马钱子、木鳖子、狼毒、生半夏、生南星等,我们将在“用药心得”一章中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