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文学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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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诗》学的微言大义及其致用精神

诗三百篇在汉初的传播、诵习,鲁诗首出,齐诗、韩诗继起,毛诗为后,故论汉初《诗》学,应先明鲁、齐、韩三家义。《汉书·艺文志》记载诗传至三家及毛诗事略云:

《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己,鲁最为近之。师古曰:“与不得己者,言皆不得也。三家(者)〔皆〕不得其真,而鲁最近之。”结按:“鲁最为近之”语,指鲁诗释义较平实,近孔子言诗之义。又,班固家传齐诗,“非其本义”语宜录刘向父子(刘氏习鲁诗)语,殆非己出。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

三家诗虽同出汉初,但因“以其讽诵”而传,故又有异。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两汉博士家法考》认为:“诗分齐鲁韩三家,其说亦后起,故司马迁为《史记》,尚无齐诗、鲁诗、韩诗之名。……至班氏《汉书》则确谓之鲁诗、齐诗、韩诗焉。是三家诗之派分,亦属后起。”按:三家诗名虽属后起,然考其诗学遗意,实有同有异,班氏以师法理论分之,亦非妄断。鲁诗是鲁人申培所传。《汉书·儒林传》言其受诗于荀卿弟子浮丘伯,著有《鲁故》二十五卷、《鲁说》二十八卷。后鲁诗又分为“韦氏学”、“许氏学”、“张、唐、褚氏学”诸派,于武帝时立学官。鲁诗亡于西晋,遗说散见《史记》、《记苑》、《新序》、《列女传》诸书中。齐诗是齐人辕固所传。《汉书·儒林传》载:“诸齐以《诗》显贵,皆固之弟子。”齐诗立学官后又分为“翼氏学”、“匡氏学”、“师氏学”、“伏氏学”诸派。齐诗亡于魏,遗说散见于《汉书》、《仪礼》、《礼记》、《盐铁论》诸书中。韩诗为燕人韩婴所传。《汉书·儒林传》言其“孝文时为博士,景帝时至常山太傅。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韩诗于西汉立学官,亡于宋。现存的《韩诗外传》、《文选注》及各种类书所引,多是《韩诗》学说。与三家相比,赵人毛公治诗属私学,不及三家显,然流传民间,其意又与三家异同。所以,后世论汉初《诗》学,又多合四家而言。

由于汉代诗学之经学化和汉儒言诗之功利主义色彩,闻一多《匡斋尺牍》之六说:“汉人功利观念太深,把《三百篇》做了政治课本。”可谓一语破的。在极大程度上掩盖了“诗”的文学性。但是,如果我们针对西汉经学与文学难以分割的关系,正视《诗经》作为诗歌艺术所饱含着的先民之欢乐与悲哀,以及汉代《诗》学研究者对其情感的心领体悟,又不难看到经学中的文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