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理论
一、社会支持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区心理学的研究者开始用“社会支持”这个术语来指称与身体健康有关的社会关系。从那以后,“社会支持”开始突破心理学界限,逐渐被其他学科认识并被研究。由于认识角度不同,不同的研究人员对“社会支持”概念的认识和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按照社会学上较为正式和普遍认同的定义,社会支持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下,通过构建社会网络,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物质和精神帮助。所以,社会支持是个人在自己的社会环境中所能知觉到的或者能够实际获得的有效资源,是由社会网络提供给人们的。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支持是一定社会网络通过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及竞争不利者给予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心理学家对社会支持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整体来说有四种看法。一是亲密关系观,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社会支持的实质。这一观点是从社会互动关系上来理解社会支持的,它认为社会支持体现为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而且,社会支持不是单向的帮助,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社会交换行为或过程,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持续的社会互动关系。二是“帮助的复合结构”观。这一观点认为社会支持是一种帮助的复合结构,帮助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支持。三是社会资源观。社会支持是一种资源,是个人处理困难问题的潜在资源,是通过社会关系、个体与他人或群体互换的社会资源。四是社会支持系统观。社会支持需要深入考察,是一个系统的心理活动,它涉及行为、认知、情绪、精神等方方面面。
尽管社会支持与社会救助在主体、内容以及手段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但是二者在历史渊源、保障目标等方面是相同的或者相近的。同时,无论是社会救助还是社会支持,其对象都是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并需要帮助的人。而且从施行社会救助与提供社会支持的目的来说,二者都是为了追求社会公平,减少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因此,它们都是以“社会和谐”为终极价值目标的,都是积极的社会行为。
二、社会风险管理理论
一般而言,风险指的是事件结果的不确定性及这种不确定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决策论者和保险学者一直在讨论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概念,以确定风险的概念,便于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对其进行分析,但至今仍未形成统一的定义。自从20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科学家贝克首次提出“风险社会”这个概念以来,人们开始认识到风险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除了自然灾害以外,人们也面临着人类自身活动产生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所引发的灾难可能是非常复杂和严重的。它不仅可能导致人们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也可能给整个社会和政治环境带来动荡。
风险最初被理解为客观的危险,体现为自然现象或者航海时轮船遇到礁石、遭遇风暴等事件。但现代风险的意思已经不是最初的“遇到危险”,而是“遇到破坏或损失的机会或危险”。德国社会学家乌尔希·贝克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吉登斯判断我们身处一个生态破坏、贫困、全面战争和集权政治的高风险社会,而各类风险都是人类行动和抉择的未能预期的后果。“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是对目前人类所处时代特征的形象描绘。由于在这个阶段,人类面临新出现的技术性风险,比如核风险、化学产品风险、基因工程风险、生态灾难风险等,因此,有备无患地直面风险社会,特别是对防灾减灾体系很不健全,面对各种各样的灾害侵袭往往不堪一击的我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尤为紧迫。
首先,在态度上,必须认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全球化的加速,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经济社会结构变得越来越敏感和脆弱,甚至可以说一个很小的冲击就有可能引发系统的紊乱和破坏。加之社会冲突、恐怖主义、技术性灾难、金融危机,比任何时候都更有可能且更加容易冲击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才能对可能冲击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目标和方向的因素进行预警和干预,防患于未然。这其中包括建立风险管理计划、建立预警系统、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机构等。其次,在做法上,我们必须对各种风险进行理性分析,既要看到自然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又要看到经过努力把各种风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是可能的、办得到的。只有这样,才能对可能攀升的冲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再次,在理念上,奉献社会不仅仅是一个认知概念,还是一种正在出现的秩序和公共空间。正如风险社会理论的首创者和构建者贝克、吉登斯等人所说,风险社会的秩序并不是等级式的、垂直的,而是网络型的、平面扩张的,因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平等主义者”,不会放过任何人。最后,风险的跨边境特征要求更多的治理主体出现并达成合作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可能性低但后果严重的风险绝不会消失,尽管乐观地说,它们可以被降到最低程度。”在吉登斯看来,应对风险社会的最基本策略就是建立安全保护机制。这里的安全保护机制包括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对我国而言,自然条件恶劣、农业基础设施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经济发展滞后的农村地区居民面临着更多更大的风险。因此,从风险与贫困的关系来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抵御这些风险,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一个必要且紧迫的有效措施。
政府是公共行政机关,政府在风险社会中能够发挥出使整个社会减少风险或避免风险的重要作用。政府风险管理职责是多方面的。在社会政治方面,风险往往来自社会内部利益分配的矛盾。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应当协调和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配,做到公平公正,防止社会矛盾的聚集和引爆。在经济方面,经济发展和经济运作中蕴藏着风险。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应当有效地在经济政策中体现出对经济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因此,预防贫困也是政府社会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无论是积极的社会政策还是传统的社会政策,其目的都是消除贫困或缩小贫富差距。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消除贫困不仅代价高昂,而且也是很难实现的事情。只有预防贫困,才能达到消除贫困的目的。
三、社会分层理论
“社会分层”是社会学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一种“依照共通的社会经济状况而将人们区分为不同群体”的分类方式,它牵涉到一系列关系性的社会不平等,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当人群之中出现差异,并且这样的差异已经导致部分人拥有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地位、权力、特权时,就称为社会分层。社会分层从静态的角度,分析描述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内容、形式、形成的层次和分布形态,研究社会阶层结构分化的质变过程。
传统的社会分层理论主要由两大派构成:马克思主义学派和韦伯学派。前者主要根据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来划分社会阶层;而后者则采用财富、声望和权利三个指标来划分,强调多因果关系。韦伯之所以确定这三个指标,是因为他认为人们在追求社会地位时,不同的职业阶层有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追求的社会资源是不同的,这里把资源的概念扩大化了,指的已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财富。此外,马克思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结构决定人们的社会行为;韦伯的出发点则是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行为是构成社会结构的一种主动的生成力量,这是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在方法论上的不同。
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进行社会分层,社会分层的实质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社会利益关系及其不平等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反映,也就是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的群体各自占有不同的财富、收入、教育机会等这些有价值的事物的过程。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变动,它既表现为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变更,又表现为社会成员社会角色的转换,实质上是社会成员社会关系的改变。
社会分层理论在社会救助方面有如下基本观点:一是社会分层在客观上为社会救助提供了对象。社会不同阶层的存在意味着社会弱势阶层的存在,在制度设计中、在社会运行中如何对待处在社会底层的社会群体是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判断依据。承认这个阶层的客观存在并依法通过政策措施帮助这个群体是促进社会良性运行的基本要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分层在客观上为社会救助提供了对象,更为社会救助提供了必然性要求。二是社会救助能促进社会底层成员向上流动。从社会救助的内容看,通过基本生活救助可以使贫困者生存下去,而通过教育救助、法律援助以及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贫困者或贫困者的下一代的生活境遇,促进其向上流动,从而改变其所属阶层。
四、社会剥夺理论
西方国家的社会剥夺理论研究起步相对较早,并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英国社会学家Peter Townsend是社会剥夺理论研究的先驱,他首次定义了社会剥夺,认为社会剥夺是人们维持日常生活的基本物质需要和参与社会活动的需要未能得到满足的现象。美国社会学家斯托弗·S. A.等人提出,剥夺是相对的,如果人们对他所处的环境感到怨恨或不满,就会有被剥夺的感受,但这未必是绝对意义上被剥夺了,而是与某些标准或身边的某些人相比感到被剥夺了。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进一步发展了相对剥夺理论。他认为,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其参照群体中的其他人相比较,并发现自己处于不利或劣势时,就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剥夺。这种剥夺也是相对的。因为此时人们不是与某一绝对的、固定不变的或永恒的标准相比,而是与某一变量相比。这个变量可以是处在同一环境中的其他人或者其他群体,当然也可以是自己的过去。
经过长期的研究,一些学者还认为,社会剥夺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涉及人们所接受的教育水平、医疗服务、就业机会、社会服务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多种方面的不平等。在这些不平等产生之后,必然导致一部分人陷入贫困,因此贫困与社会剥夺有着明显的和直接的内在联系。因为处于贫困中,使得人们难以保证日常生活的物质需要,这往往是导致社会剥夺的主要因素之一。
与社会剥夺相近的另一个概念就是社会排斥,与前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十分相似的定义。从根源来说,二者都是由物质、社会、环境等多维因素持续作用而产生的结果,但社会排斥更加强调社会因素的作用,尤其是制度性的因素。当特定群体无法正常参与到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活动中去,就可以被视为受到了某种社会排斥,而无论这些人是否贫困;社会剥夺强调收入、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处于不利的状态中。因此,社会剥夺的结果是可以直接量化的,而这种结果往往是某种不公平造成的,从而成为进一步研究机会不公平的起点。
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个人水平的社会剥夺主要通过维持日常生活所需是否得到满足来反映,比如食物、衣服、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对此,通常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数据,通过访谈的方式收集个案来进行一系列的研究。个人剥夺可以直接而且准确地反映每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状态。但对个人剥夺的研究由于受访者人数和调查区域所限,往往受到很大限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福利的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生活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加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群就业、住房、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民生保障等多重领域却面临着更加不利的状况,从而形成了内容比较广泛、范围也比较广泛的社会剥夺现象。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的实施,就是要深入分析社会发展不平等现象的原因和社会剥夺的归因,对目前存在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大、贫困问题突出等社会问题进行检测和定位,并提出政策建议,最大限度地减轻一部分人群的被剥夺感,增强全社会成员的获得感,提升全民幸福指数。
五、人力资本理论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创立了人力资本理论,从而开辟了有关人类生产能力的崭新的研究思路。人力资本理论认为,物质资本包括机器、原材料、土地等,是物质产品上的资本;而人力资本则是蕴含在人身上的无形资本,是对劳动者进行教育、培训、健康支持等支出及在获得这些投资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它是蕴含于人身上的各种知识、技能以及健康素质的总和。
人力资本理论的主要观点包括: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在社会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远远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人力资本投资的核心是提高人口的素质或质量;人力资本投资应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和依据。
人力资本理论对于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般而言,人力资本存量越高的人收入也越高,反之则越低。要缩小收入差距,消除贫困,关键措施就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对低收入者的人力资本投资。拓展人力资本、提高人力资本储量是缩减不平等和消除贫困的重要途径,也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重要手段,这就是人力资本理论所蕴含的社会政策意义。人力资本理论告诉我们,在农村扶贫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人的因素,充分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以及人力资本投资。要通过扎实搞好农村基础教育,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健康水平等,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储量。这是农村脱贫致富的根本要素。
六、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被明确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共同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1987年,以布伦兰特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这份报告正式使用了“可持续发展”概念,并对其做出了比较系统的阐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可持续发展,首先是要保护好自然资源环境,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它是一种新的发展观、道德观和文明观。其内涵包括:其一,突出发展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的区别,发展是包括社会、科技、环境等多因素于一体的完整体现,是全社会乃至全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其二,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其三,追求人与人关系的平等性。当代人的发展不能剥夺后代人发展的机会,同一代人当中一部分人的发展和利益获得不得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发展和利益获得。其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应该建立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不仅要懂得尊重自然,而且要善于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弱势群体的发展是强势群体持续发展和社会整体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是相互依存的。保护弱势群体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因此,以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考量农村低保、扶贫开发等我国当前的社会政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七、资源配置理论
资源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是一切社会经济发展和不断进步的物质条件。在任何社会,人的需求作为一种欲望都是无止境的,而用来满足人的需求的资源却是有限的,因此,资源具有稀缺性。资源配置是指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后做出的选择。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相对于人们的无限需求而言,资源的供给总是有限的,总是相对稀缺的。这要求我们必须对资源进行尽量合理的配置,高效利用,以最少的资源耗费和投入,得到最适用的产出,获得最佳的效益。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有效,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在农村减贫过程中,国家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于社会的需求,也具有稀缺性。扶贫资源配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生活是否能得到有效改善,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效率。
一般而言,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往往是通过动力机制、信息机制和决策机制来实现的。扶贫资源也要通过完善的机制才能实现最优配置,让全体困难群众摆脱贫困,过上体面的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下任何一个困难群众,这是党和政府扶贫资源配置的动力机制。及时、全面获取贫困对象的信息,完善家计调查、民主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对贫困对象的准确识别、瞄准以及动态监测是扶贫资源配置的信息机制。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权范围,把扶贫资源分配到最需要的人身上。要建立良好的上下协调和横向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扶贫资源配置的决策机制。
资源配置的类型按照资源配置方式的不同,主要划分为市场配置和计划配置。市场配置具有高效的特点,但是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不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以及社会不公平等问题。政府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通过计划部门以计划配额、行政命令来统管资源和分配资源,避免市场调节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扶贫资源显然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进行计划配置,通过社会的统一计划来决定扶贫资源的配置,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进行协调,集中力量完成脱贫这一民生工程。
八、分配公平理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富裕且公平的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有序、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最根本的问题是解决社会的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指出了影响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问题,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治安等。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花大力气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要深入开展农村脱贫攻坚,确保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有更多获得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努力奋斗。目前,我国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一部分人产生被剥夺感,影响社会和谐。要有效解决这些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完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推进精准扶贫,缩小贫富差距。唯有如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公平正义、和谐共享的目标才能实现。
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理论是指导我们实现公平分配的钥匙,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占有的公平,二是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这两个方面的含义相互影响,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与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上的公平是不一样的,两者处于对立的关系;然而,如果没有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是不可能有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上的公平的,因此两者又是统一的。但马克思认为,公平首先应该是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
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理论对我国经济生活以及当前的扶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在公平、正义、共享已成为社会发展价值取向的今天,它使我们更加明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人都能够平等地参与经济活动、付出劳动,也应该平等地享有收益的权利,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平等地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用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理论指导社会成员,使其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增进社会总的财富,其目的不是只为少数人积累财富,从而使其过度富裕,而是为了避免出现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关于当前我国应如何完善分配制度,实现公平分配,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要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具体措施上,一是要构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农村“三留人员”以及各类弱势群众的关爱服务体系;三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因此,在农村低保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只有扎实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让农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很好的保障,能有效化解疾病、年老、残疾、灾害等各类风险,贫困人口才能脱贫从而最终退出求助体系;只有坚持精准脱贫,把扶贫资源分配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才能增强贫困人口的自身“造血”功能,贫困人口才会越来越少,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九、和谐社会理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结构视野中,社会是由许多系统组成的。与此相对应,和谐社会也包括许多内容:从地域的角度看,和谐社会是众多城市、农村和城镇有机联系、协调运行的社区结构体系;从社会主体(人)的角度看,和谐社会则包括民族、群体或组织、阶级与阶层等方面的和谐;从社会系统的角度看,和谐社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的和谐;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各子系统之间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包括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即群己和谐,是指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人与社会之间没有对抗性矛盾,这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基础;二是社会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实现了对社会成员的良好的组织管理,这是和谐社会的社会条件;三是个人对社会能够正确理解,并具有良好的素质,这是和谐社会的个体条件。人与社会的和谐具体表现为社会分工的和谐。社会分工的和谐是社会中各类人员的比例构成的合理性、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社会效率的高增长性的综合体现。社会的和谐是其成员都能够为社会提供积极有用的生产劳动,即为社会提供广义的价值,同时社会能够确保财富的社会共享。在分工精细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自由,也有为社会提供福利的义务。每个人凭着自身的身体条件和智能条件,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事自己理想中的工作,为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社会根据其劳动的质和量给予其合理报酬,这是一种双赢或多赢的状态,社会也将处于良性运行之中。社会的最佳分工是指社会中的每一类人员均以最少的数量为社会提供最丰富、最大的社会价值。
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即天人和谐,是指人在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使人与自然处于其共生共存的良性循环状态。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人要适应自然。人先要适应自然,然后才能改造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如果不能适应自然就没有延续生存的机会,也就谈不上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要遵循自然规律对自然界进行适度改造,使自然界更适应人的需要,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中,人口规模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没有一定的人口规模,人类社会的发展会是缓慢而艰难的。相反,人口规模过大,也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这就是人口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张力所在。人口规模过大,不仅会对自然造成巨大的压力,对社会本身也会造成巨大的压力。当前就人的和谐发展需要而言,人口规模已经超过了自然资源的供给能力,世界处于不和谐的边缘,迫切需要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以及人类自身调控能力的增强,降低人口规模对社会发展的压力和对自然环境的压力,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指个人之间的和谐,是个人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的表现,是个人之间相互理解的结果。人与人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是存在的。如果所存在的矛盾是对抗性的,这样的关系是不会和谐的。因为,人与人的和谐不是无原则的折中,而是要在明辨是非的基础上,达到相互间的理解从而实现和谐,即孔子所讲的“君子和而不同”。
从现实意义上来看,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可以为解决当前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提供理论指南。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问题正是由于忽略了“和谐”而出现的。以人与自然关系为例,在“天人对立”“我是自然界的主人”等观念支配下,我们对自然界进行了无限制的掠夺和征服,并把大自然看成是可以随意填塞的垃圾箱,结果遭到了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人类在陶醉于征服自然界的胜利的喜悦之中的同时,也品尝到了自然界给人类“回报”的苦果。从这个角度看,和谐社会思想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由于弱势群体是社会的各个群体中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较弱的群体,他们是社会结构的薄弱带,一旦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经济压力和心理负荷积累到相当程度,影响到他们的生存,那么社会风险将最有可能首先在这一最脆弱的群体身上爆发。当然,这种社会风险有的是直接表现出来的,有的是潜在的,在合适的外在条件下将可能演化为激烈的矛盾冲突。弱势群体的规模和自身特征,使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巨大隐患。但是,和谐社会绝不是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它是一个有能力解决矛盾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平衡的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个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
贫困理论证实了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的必要性;风险社会理论则从风险的角度说明农村贫困地区的现实状况已经给居民带来了各种巨大的风险,只有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才有可能逐步化解;社会支持理论更强调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在两项制度实施过程中,除了低保救助和扶持政策之外,还要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与合作,积累更多的资金,并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两项制度的宗旨是消除贫困,这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体现,要通过这一制度的实行,消除代内贫困,并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和谐社会进一步解释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依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两项制度的实施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十、共同富裕理论
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在“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中,“富裕”代表着一个社会的财富拥有状况,反映了社会的发展程度,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如何分配财富,是财富的占有方式,也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因此,共同富裕包含了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方面的特质和属性,从质的方面确定了共同富裕是一个社会的理想追求,也使共同富裕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
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要求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也即社会成员的普遍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特点绝不是贫穷,而是富裕,但是这种富裕不是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
在新时代,我们需要对共同富裕思想有一个全面、科学的理解,并自觉地用它来指导我们进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再次分配应注重公平。在农村脱贫攻坚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共同富裕的思想。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这两项制度,是农村脱贫的两个驱动力量,通过持续的生活救助和扶贫政策的帮扶措施,“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是确保农村广大困难群众摆脱贫困,并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