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一是丰富了社会发展理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观认为,社会发展中的各阶层或利益集团处于对立统一之中,社会的发展有各种因素相协调的一面,又有不相协调的一面。本研究旨在通过完善政策和措施,促进农村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不相协调的各种矛盾因素向相互协调转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而丰富了社会发展理论。
二是进一步发展了社会支持理论。社会支持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下,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或生活有困难的人群无偿提供救助和服务,是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本研究针对如何保障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帮助他们逐步摆脱贫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使社会支持理论得到了发展。
三是丰富了我国反贫困理论。农村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新时期两项重要的反贫困手段和内容。通过总结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使之不断完善与创新,使之更符合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从而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反贫困理论。
四是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障理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之一,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分别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增强贫困人口发展潜力为手段。对其进行研究,能促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理论框架尤其是社会救助理论不断完善,对切实做好农村脱贫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从而丰富了社会保障理论。
二、实践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从根本上稳定解决温饱问题并实现脱贫致富,为我国农村早日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本研究有利于促进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文件精神,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扶贫功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将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有利于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不断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对于我国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进行修补和完善,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措施必须要有“精准度”。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不同,因此要针对不同地区的环境状况、资源禀赋、贫困程度等,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对扶贫人口识别精准、帮扶措施精准、动态管理精准。本研究探讨如何通过建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帮扶对象有进、有出、有帮扶、有约束,提高对象的瞄准精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逆向激励,确保制度的公平性,提高扶贫的绩效。通过调查研究,促进两项制度科学、合理地识别贫困对象,公正、客观地瞄准农村贫困人口,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进行有效跟踪,使两项制度瞄准目标更具精确性。建立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目标。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效能和扶贫效果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今后十年乃至更长时间扶贫工作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科学规范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两项制度衔接机制,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水平,使两项制度形成合力,真正实现农村脱贫的“两轮驱动”模式。
三是有利于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尤为明显。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仍较突出,城市发达,农村落后,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距有扩大趋势。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也是社会保障实现城乡统筹的基础和突破口。本研究通过探索两项制度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两项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为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提供政策参考,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