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有档大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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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地大牌檔

持牌大牌檔的出現,乃寓禁於徵的結果。其實,這向是當權者的不二法門,可恨願望落空,1921年起,新牌照制度實施,小販數目並不見得有顯著減少。年終埋單計數,赫見竟較去年增加五百個牌照,上升至七千八百六十五;翌年再創新高,為數八千四百九十七張牌照。雖無從得知1923年的數目,但得悉截至1924年11月共有八千四百八十九個牌照(有關數字為胡樂甫出席1924年11月3日定例局會議時透露。)此際小販數目加加加,要求削減小販牌照的聲音則大呼減減減,新牌照制度通行未幾,定例局已多番醞釀減發小販牌,歷次均在一批同情小販的議員力撐下,小販險渡虎口。

從1925年10月22日在定例局會議上周壽臣議員(東亞銀行創辦人之一)的發言,可清楚透視局內明顯存在兩幫南轅北轍的意見,亦看到定例局議員在小販事宜上一直左右大局,在一九三零及四零年代尤甚。「本席與我同寅羅君(羅旭龥),均欲懇請政府,均莫再減發小販牌照。此事本席昨年已倡議之,當時本席曾有言,謂市區既已擴張,則小販牌照不獨不能取銷(消),且宜略為加增也。本席又更曾作為一說,謂政府苟嚴厲取締發給小販牌照事,則貧寒子弟,必挺(鋌)而走險,作無牌賣物犯法事,蓋此種貧寒子弟,非賣物無以自給。且有種童子,更須賣物以助父母也,不獨此也,苟政府嚴厲取締助發給小販牌照,則小童之犯法,將更有甚於無牌賣物者。蓋貧寒子弟,苟無業可操,則遲早必被迫在街上作非法之舉動矣。吾人深望小販牌照項下之所以減少一萬元收入者,實有別一種之理由在,並非因滅(減)少小販牌照而有是也。」(《華僑日報》,1925年10月23日)

小販問題為何會在1925年再度提上定例局殿堂上,原來與罷工潮有關。罷工期間,不少工人離港返鄉,以致有工無人做,嚴重影響民生。這時候,當局豁免流動牌照申領,鼓勵低下階層跑上街當小販,供應日常生活用品。罷工高潮過後,生活漸重回軌道,工人亦陸續回港謀生,凸顯在街頭謀生的小販處處阻街,驅使當局萌生收緊小販牌照的念頭。可小販問題並不是一種純街頭活動,當中關乎大批人的吃飯問題,一個搞不好,隨時釀成政治危機,於是華民政務司、華籍議員、華商要不時從上中下三個層面居中協調,以確保社會和諧,所謂「小販好,香港好;香港好,就商人好;商人好,就當政者好」。

早年,苦主在擺檔時遇有不公,多齊向議員、華商及華民政務司求助,華商總會每每充當小販與當局交涉的中間人。「日來率打蘭街口(即上環修打蘭街)之小販老婦,與一賣豆腐小販,因爭執攤位,以致向華民(政務)署投訴,聞其原因,係該處街口之粥販老婦某氏,歷來在該處擺攤經十多年,一向無異,後其子因一好友欲作豆腐花生意,苦無攤位,商之其母,將攤位略移數尺,俾其友可在該處暫為設攤,其母亦以人情難却,姑且從之,不意其人貪念太深,佔領該婦之攤位,將其迫遷於後,因此該婦不甘,向華民署投訴,曾派差調查,現該婦以華商聯會主席李右泉[4],對於維持小販生計,素為關心,故擬轉向商會投訴云。」(《華僑日報》,1927年11月19日)吃飯問題,實際上是政治問題,否則何以勞動到「尊貴」的議員、富甲一方的華商領袖及專責華人事務的華民政務司。

小販當中,最令當局頭痛不已的要數四處流竄的大、細牌熟食販,即大牌檔及流動熟食檔。每逢進行賽事,不論球賽及賽馬,均少不了熟食販。他們總愛到球場、馬場兜售生意,而觀眾又頗受落,相安無事。1918年2月,發生火燒馬棚慘劇的跑馬地馬場,後有傳肇因於在場內煮食的大牌檔打翻爐頭,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所致。翻查當年的新聞報道,實為懷疑馬棚搭建不當,適逢是日風和日麗,遊人如鯽,竹棚一時未及應付突如其來的載重量,應聲而下。剛巧工人正在棚內烹煮茶水,竹棚倒下,沾上火舌,演出一幕晴天火燒連環棚。雖則罪不在大牌檔,但卻讓我們窺見大牌檔確實無處不在。

港九「大笪地」

早年,上環荷李活道文武廟對出空地,及有「第二大笪地」之稱的油麻地天后廟對出空地榕樹頭,曾因小販攤檔的帆布及檔架處處(包括大牌檔)而造成滋擾。當時有東華三院總理提議在上址大興土木借故驅趕小販,險些被責以破壞香港命脈之罪名。文武廟對開空地原為東華醫院所有,後租予小販,1927年該廟總理李海東以小販不整潔為由,提議收回用地另作發展,以增加收入。惟該處空地為風水地,向不得在上大興土木,若干年前便曾有欲收回興築小屋,致有火燒跑馬地馬棚之說,自此未見有人重提建屋舊事。時隔經年,滿以為社會氣氛較前開放,該院按李東海之議籌謀再動,擬計劃在空地上建一亭作講道之用及小屋一列供小販擺賣之用。據知當時連建築草圖也草擬了,終因風水師以大事不妙,明堂宜廣不宜窄,連番勸說萬萬不得構建任何建築物而作罷!

無功而回,難道任由小販霸佔明堂,弄得帆布及檔架處處這般礙眼嗎?東華醫院另對策決議收回有關用地為義學興建遊樂場,供市民及學生休憩,這既可保有空地不致破壞風水,又不致於淪為小販集散地。小販在東華三院首總理鄧肇堅襄助下[5],亦獲華民政事務司發予小販牌照而遷往別處繼續買賣。這本為兩全其美的大結局,詎料小販拒遷,最可笑的是小販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去信東華三院指該處空地乃「蟹地,最忌木石,不宜變遷拆卸」。雙方大耍風水理論,小販堅不讓步,惟動工之期迫近,實不宜誤了吉日,東華三院一眾總理動用人情,力說政府當局開放荷李活道「大笪地」,讓受影響小販開業,事件始告一段落,間接促成了「第一大笪地」的繁盛。從早年該處的管理,或多或少可嗅到二十世紀初,華洋共處不相融的那股火藥味。管理人員橫跨多個團體,由東華的值理、華民政務司、行政及立法兩局的華人議員共同管理,有常與華人打交道的華民政務司,亦有華人代表,種族意味濃烈,為當年的特色。

「大笪地」原址為1841年鴉片戰爭後,英國海軍上校義律(J. Eillot)以勝利者姿態登陸香港的首個據點,其後在此大肆設置軍營,以示主權。後軍營撤走,吸引流浪藝人前來賣武或唱曲,江湖相士及俗稱「講古佬」的說書人更是亦步亦趨,當然亦不乏熟食販。早在一九二零年代,「大笪地」便有「勞動社會之遊樂場大笪地」之稱,初時以相士及「講古佬」為最多,吸引低下階層前往消遣,日夜人流量合共數百人之多,當中聚結不少三教九流的無業游民,為免淪為罪窟,警方會不定期掃蕩(《華僑日報》,1925年7月31日)。及至一九二零年代末,華民政務司署索性將之闢作正式的小販市集以便管理,稱之「第一大笪地」,在一九六零年代盛極一時。

同類事件亦見於榕樹頭,原址屬廣華醫院所有,蓋因風水之故,空地上不得建築任何建築物,惟此處又四通八達,順理成章地集結有大批小販,當中不乏大牌檔。攤檔所搭建的帆布顯然有礙觀瞻,污水長流,警方曾接令進行多回掃蕩,未幾小販又故態復萌。據知在李右泉力促下,廣華醫院同意斥資建矮屋六十間,以月租十元租予小販,每月抽籤選位。兩處同為風水地,宜廣不宜窄,但處置方法迥異其趣,礙於資料不足,未知該六十間矮屋是否真的蓋在榕樹頭,還是其附近一帶,否則何以不犯禁獲豁免通行。迨至一九六零年代中期,有鑑該處同時集結了大批賭檔,為了徹底鏟除之,當局將上址一眾大牌檔遷至廟街上,榕樹頭改建為名副其實的休憩場所。

「為食街」士丹利街

說到大牌檔,怎能不提一九二零年代已有「為食街」之稱的中環士丹利街。其實,士丹利街之所以獲得此美譽,乃拜警務處所賜。中環警區有鑑中環核心地段如畢打街、雲咸街、干諾道、皇后大道等主要幹道,充斥著各類小販包括大牌檔,「警司之不准小販在中環以上地點擺貨什物者,係政府欲中環地方街道廣闊,免一有火時摩托有被其阻礙之弊」,於是在上址「領得擺貨攤每年二十四(元)之牌照者,亦勒令搬遷他處如上環、灣仔之類(惟中環之士丹利街及吉士笠街兩街不在禁列之內)」(《華字日報》,1921年11月18日)搬遷期限擇定12月1日,首批持牌大牌檔剛誕生後兩個月。警方袋袋平安,一方面發出大牌檔牌照,每年二十四元,為小販牌照之冠,另一方面又趕盡殺絕,想必招來非議,於是以同意開放內街士丹利街及與之交接的吉士笠街供大牌檔開業,間接造就士丹利街成為「為食街」。

細讀一篇於1927年刊發於《華僑日報》,題為〈為食街的呌聲〉(叫的俗體字,與叫同音)的文章,彷彿聽到小販的叫喊聲在空中徘徊。署名佩的作者與禮賢會牧師能約翰一樣,均熱衷於追逐小販的叫喊聲,前者為本地人,用上生鬼的廣東話記錄所見所聽,更形生動。在此原汁原味全文照錄,讓大家幻想當年的盛況,令人望文萌生食欲:「星期五那天,我因事行過為食街,即士丹利街這條是由加咸街,至角(閣)麟街上。街的兩面擺滿了東西,這時候正午的,一般節儉大家放了工,都跑來這裡吃午餐,這時街裡很鬧熱的,人和蟻隊一般。那兩旁擺有東西發售的人們,大聲呌着,買什麼東西,來歡迎他們吃東西。那兩旁的人們,你呌我喊市鎮一般,我那天行過,耳子也聽不絕了,我所以將他(它)發表出來,給諸君看看,街裡的聲。『來呵趁水滾呵,是買(賣)東風螺的呌聲;來呵大大件呵,是買(賣)夾餅的呌聲;粒粒都係咁嘅,是買(賣)鹹脆花生的呌聲;甜香爽夾X呵,是買(賣)孖根牛腩呌聲;蠔油桔(喼)汁嘅,是買(賣)煎牛肺的呌聲;來呵食幾多呵,是買(賣)豬血粥的呌聲;爽夾脆爽夾脆,是買(賣)糖醋蘿蔔呌聲;喂補得肺嘅,是買(賣)甜涼茶的呌聲;清補涼煲老茯,是買(賣)土茯苓茶的呌聲;仙士咁大粒嘅,是買(賣)湯丸的呌聲;朋友吃幾多吓,是買(賣)雲吞麵的呌聲;抵吃呵一仙一個,是買(賣)叉燒飽的呌聲;好甜又好滑,是買(賣)馬蹄粉的呌聲;食幾多三及第,是買(賣)豬肉粥的呌聲。』啊,怪不得他的人們,呌這街做為食街了,一般經濟大家食着平東西,所以這樣鬧熱。末了,勞動社會先生們,多麼可愛的露天大餐店啊!」

綜合阿佩所言,士丹利街之所以有「為食街」的美譽,蓋因其具備三大吸引處。毋庸置疑,「平、靚、正」是食客的首選條件,作者不時提到小販以「大件夾抵食」廣為招徠,譬如大件的有「仙士咁大粒嘅,是買(賣)湯丸的呌聲」、「來呵大大件呵,是買(賣)夾餅的呌聲」,而抵食的則有「抵吃呵一仙一個,是買(賣)叉燒飽的呌聲」,至於美味的有「甜香爽夾X呵,是買(賣)孖根牛腩呌聲」、「爽夾脆爽夾脆,是買(賣)糖醋蘿蔔呌聲」等等。而供應各類食物的攤檔款式更為多元化,除了小吃外,雖則作者沒有明示那些檔攤屬大牌檔,據估計售賣豬血粥及雲吞麵的可能是粥粉麵檔,而有潤肺甜涼茶及大大粒湯丸沽售的,或許是糖水檔。隨著「為食街」之名不脛而走,相信久而久之,這些小食檔看到發展機會,一定大肆擴張。及至一九五零年代,士丹利街上已駐紮了十多檔大牌檔,更一度招致市政局注視,以整頓之而後快(詳看第二章)。

大、小熟食檔尤其是大牌檔充斥於市,加上叫聲擾人,警方盯得緊緊的。不按警方本旨辦事,在界外大排筵席的大牌檔販,早惹怒手持尚方寶劍的警伯,單是1930年的《警察總監報告》,警察總監胡樂甫大呻固定攤檔販(主要是大牌檔檔販)的不是,指由於港九各處大闢新路,以應付日益繁重的交通,兼且無日無之,收到潔淨局的投訴,實在不勝其煩。因此警方趁是年10月,小販換領新一年度牌照的好時機,吊銷了大批固定攤檔牌照(沒有指明大牌檔佔數若干),並謂日後將嚴厲規限攤檔的規模。在談到大牌檔時,更聲言大牌檔應能做到自給自足,意指預備食材、煮食、清洗等過程應一律規範在攤檔的法定經營範圍內,絕不容許離檔進行。

一九二零及三零年代,大牌檔到處林立,1936年已錄得七百多檔持牌大牌檔佇立街頭,令當局頭痛不已。於是趁市政局1936年正式運作之大好時機,對大牌檔發動首度「殺檔」潮,這只不過距離1921年大牌檔正式獲發牌照十五年而已!之後「殺檔」潮絡繹不絕,幕幕高潮。


[1]文章收錄於香港皇家亞洲學會1968年發表的刊物第八期128—134頁。能約翰於1867年到廣東東莞虎門傳教,同年發生「神仙粉事件」,莞城禮賢會遭人誣告用毒粉毒害村民,不少教堂因而遭破壞及搶掠,虎門亦受波及。1871年,謠言再起,能約翰惟有攜眷遷石龍,後接獲消息得知當地村民相約焚燒教堂,於是在莞城教堂及石龍地方官員安排下,一眾牧師包括能約翰夜走廣州避難。此事後雖獲地方政府平息,並賠償教堂損失,能約翰卻輾轉赴香港宣教。此篇文章相信是他到港不久後撰寫的,看來小販的喊叫聲對這位初來埗到的牧師有極大吸引力。

[2]而剛於1922年4月訪港,獲劉鑄伯以華人代表身份接待的威爾斯親王(Prince of Wales),更高調地透過港督向其家屬致以慰問。其喪禮由書法大家馮文鳳以小篆書寫的輓聯,被高度評為「辭語悲惋,筆氣渾茂」,更盛傳海內外書法家莫不先睹為快。一場喪事變成書法大會,恐劉君泉下有知死不瞑目。

[3]其時的木牌承造商由警方招標所得,有意承投者先在政府庫房存放三十元按金,再以暗標方式在投標書上列明「投供給小販牌板」字樣,最終採價低者得,還是採其他標準,則不可而知。

[4]在小販問題上出錢出力助小販領牌,有「當舖大王」美譽的李右泉應是華商總會主席,而非華商聯會。李於1929年獲頒三等勳章,表揚其對社會的貢獻。

[5]鄧肇堅時年二十七歲,為東華三院1870年成立後,歷屆最年輕的總理。鄧肇堅對小販問題一直很關注,某次在私家房車內排隊等候汽車渡輪渡海時,察看到一名揹着小孩的婦人在兜售報紙,心生憐憫,命人記下婦人的姓名及地址,並親自代為向市政局申請報販牌照。(莊玉惜,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