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重温“新组合=创新”的发展理论
1912年,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定义了“创新”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提出了“新组合”这一核心概念,指出“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每一种生产方法都意味着某种这样的特定组合。不同的生产方法只有通过组合的方式才能加以区别”。那么,“用同样的方法生产其它的东西,或者用不同的方法生产相同的东西,意味着以不同的方式把这些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这些都属于“新组合”。
图1-7 “新组合=创新”发展理论图
熊彼特也给“新组合”比较明确的界定,将那些“从旧组合中可能通过小步骤的不断调整产生的组合”排除在外,因为这些组合虽然看来有变化,可能也带来了增长,但是既不产生新现象,也不产生我们所意味的新发展。
因此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新组合”的论断,指出“在从事活动的过程中,这种历史上不可逆转的变动,我们称之为创新,我们把它定义为: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变动,而这种函数是不能分解为无限小的步骤的。你可以把许许多多的邮车加起来,加到你想要加到的地步;但这样做,你仍将永远得不到一条铁路。”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不过是实现“新组合”的代名词,创新就是新组合,新组合就是创新。
熊彼特同时还对“增长”和“发展”给出明确的界定,关键看本质上有没有新的现象。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指出,“增长就是指连续发生的经济事实的变动,其意义就是每一单位时间的增加或减少,能够被经济体系所吸收而不会受到干扰。发展则是经济生活中并非从外部强加于它的,而是从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简而言之,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只有实现新组合才会产生发展。”,简单一点,借彼特蒂尔在《从0到1》一书中的说法,发展是0到1的质变,是创新;增长是1到N的量变,是扩张。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平台化现象正是一种新组合新发展,这种组合已经超越了生产要素和生产方法的微观范畴,上升到涉及供求生态关系的宏观范畴,是对整个价值链参与各方的整合,竞争性质、战略思维、增长方式、资本要素的力量,以及运营模式和创新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价值链到价值网络,从单打独斗到集体创造,以至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在平台化的过程中被打破、重组甚至重建,拿熊彼特的观点讲就是引发了“产业突破性变化”。
图1-8 产业突破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