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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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区域位置

县域在明以前变化较大,无详细文字记载。清至中华民国有变化,亦有详细文字记载并有详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域稍有变化。1961年后,县域无变化。

第一节 地理位置

凤县位于陕西省西南部,秦岭主脊以南。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3°34'57″~34°18'21″,东经106°24'54″~107°7'30″之间。总面积3187平方公里,占宝鸡市总面积的17.54%。

凤县东与太白县毗邻,南与留坝县、勉县接壤,西与甘肃省两当县交界;北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宝鸡市陈仓区和渭滨区相邻。

县境内最高点在唐藏镇透马驹山峰,海拔2738.7米;最低点在温江寺乡南家关河床,海拔905米。县城双石铺海拔916米。

县城双石铺距省会西安市297公里,距宝鸡市102公里,距留坝县城84公里,距甘肃省两当县城36公里。

第二节 县域境界

境域

秦至宋,先后设置故道县、梁泉县等,隶属时有变化。明洪武七年置凤县后,至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境域基本稳定。《明代凤县全图》详载,时北延透马驹、梧子岭、黄牛堡一线与秦州、宝鸡县接界,东延上白云、下白云、太白河、犁子坝与洋县、城固、褒城接壤,南至武关驿、火烧店、二沟、老庄与勉县相连,西至何家坪、费家庄与两当县相邻。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以凤县分置留坝厅,以南星界碑为界,南属留坝,北属凤县。中华民国时期,县境域未有变化。

1949年8月30日,黄牛铺地区解放,行政区划调整,划宝鸡县辖之黄牛铺东街、鲍家庄、黄泥沟、井儿巷、堆子、周家庄、麦涧沟、东河桥、东峪沟、宽滩村归凤县辖。1953年行政区划调整,划县西南闸口石乡归留坝县辖,二沟乡归勉县辖,县东靖口关、黄牛河及上白云村、下白云村归太白直属区辖。1958年7月,划瓦房坝乡老庄村归勉县辖。1959年,凤县、留坝合并。1961年1月分设,以柴关岭为界划原留坝县之南星、榆林铺、高桥铺、坪坎、碾子坝、倒贴金归凤县辖,留坝县归汉中市辖,凤县归宝鸡市辖。至2010年,县域境界无变化。

四至

东北至黄牛铺镇东河桥村秦岭主脊古大散关与宝鸡市渭滨区交界;东至平木镇东庄村大沟与太白县交界;南至南星镇高桥铺村东南柴关岭梁顶、田坝子村林箭峰垭梁与留坝县交界;西南至南星镇庄房坝村黄土梁为界,梁东与勉县交界、梁西与甘肃省两当县交界;西至双石铺镇龙家坪村原山沟、西山村土蜂沟、唐藏镇曹家庄两当桥与甘肃省两当县交界;西北至唐藏镇隘口村小梧岭子梁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交界。

县城与相邻县界距离

东沿眉(县)凤(县)公路距太白县界97公里;东南沿国道316线距留坝县界52公里;西南沿国道316线距甘肃省两当县界15公里;西北沿双石铺—唐藏—张家庄公路距甘肃省两当县界36公里。北沿省道212线距宝鸡市渭滨区界(秦岭垭口)70公里。县境地域东西宽70.9公里,南北长80.5公里。

县界勘定

1996年前,维持传统县界。但亦有界线纠纷发生。1996年11月22日,凤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省、县级行政区域界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立凤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与相邻七县(区)县界勘测工作。同时借机勘定县内乡(镇)界线。勘界工作经历准备、实地踏测、协商定界、埋桩测绘、资料汇总五个阶段。1997年12月,勘定县内15乡(镇)界线。2002年5月,完成与周边七县(区)勘界。

1997年4月18日,凤县与勉县县界完成勘界后在宝鸡市签订协议书。当日与留坝县因有坪坎乡倒贴金村窄狭沟地段争议未达成协议,遂决定两市两县组织人员实际勘定。1997年4月22日,两市两县勘界人员前往争议地区踏测,仍未达成协议。2000年3月、4月,宝鸡市人民政府、汉中市人民政府分别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报告,请求裁定凤县与留坝县争议窄狭沟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问题。2002年5月27日,陕政函(2002)1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与汉中市窄狭沟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有关问题的批复》裁定:1.宝鸡市凤县与汉中市留坝县窄狭沟段的行政区域界线具体走向为:从双方一致点X=3742380、Y=18684580起,界线向东沿沟而上,直到沟顶即X=3742280、Y=18686200点后,继续向东,顺小沟上至山顶H=1908米高程点上,然后北偏东北,沿山脊经H=2026米高程点到双方一致点即X=3743470、Y=18688000处,接两市已达成一致的边界线上。该段界线的具体走向已用红线标绘在国家测绘局1987年出版的1∶50000地形图上,图号为I—48—82—D、I—48—83—C。如果边界线走向说明与附图上所标绘的边界线不一致时,应以图上所标绘的界线为准。2.宝鸡市与汉中市水獭沟顶部段行政区域界线,按双方已达成一致的界线划定,不再变更。3.以上两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界线两侧的插花地、飞地、林地等资源权属,仍保持目前现状,不得扩大。两市及有关县、乡人民政府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裁决精神,切实做好有关各方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1998年6月10日,凤县、渭滨区、宝鸡县三县(区)边界交会点协议书签订仪式在渭滨区举行。三县(区)确认三县(区)交会点位于渭滨区神农乡观音山村与宝鸡县晁峪乡境内的国有坪头林场及凤县黄牛铺镇东河桥村之间,其具体位置在二道沟西北山顶,高程为1960米,由1960米山头向西北沿山脊走东北方为宝鸡县,西南方为凤县;由1960高程点山头向东北方沿山脊走,西北方为宝鸡县,东南为渭滨区;由1960高程点山头向南沿山脊走,东为渭滨区,西为凤县。埋三面界桩1个,由渭滨区制作。

1998年10月29日,凤县、渭滨区、太白县边界交会点协议书签订仪式在凤县举行。确认三县(区)交会点位于凤县平木镇东庄村大场子沟与渭滨区神农镇深沙沟及太白县靖口镇的大槽子沟之间,其地理位置:东经107°51'1″;北纬34°7'15″;三交点高程2775米。界线内埋简易三面界桩1个,由凤县制作。

2001年6月28日,陕西、甘肃两省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凤县、两当县、麦积区三县(区)行政区域交会点和边界详细走向。边界线起于凤县、宝鸡县、麦积区三县(区)交界点,至于凤县、两当县、勉县三县交界处。界线内埋双面界桩2个,由凤县维护。

2003年7月17日,凤县、渭滨、陈仓三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陕西省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调整宝鸡市行政区域的批复》,召开联席会议,凤县、渭滨二县(区)人民政府签订联合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上报宝鸡市人民政府。9月25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渭滨区人民政府和凤县人民政府联合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同意:行政区域调整后原渭滨—凤县线向西延伸4000米;原宝鸡县—凤县的其中一段界线走向不变;边界线走向界线由渭滨、陈仓、凤县三县(区)交会点起向东偏东南方向沿山脊行经2000米高程点、1855高程点、1960米高程点,此段界线距离为4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