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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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认知死亡

一、死亡的必然性

《芥菜籽的故事》告诉人们,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早在2000多年前,司马迁就在《报任少卿书》中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我们身上的生和死、醒和梦、少和老始终是同一的。还有人说,生命中最确定的事是我们都会死亡,而最不确定的事是何时死亡。

二、死亡的定义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经历三次死亡。

第一次,你的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在生物学上被宣告死亡。

第二次,你被安葬,人们穿黑衣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在这个世上不复存在,你从他们的人际关系网里消失。

第三次,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记。此时,你就真正地死去,整个宇宙都不再和你有关系。

人的生命具有自然、社会和精神的三重定义。因此,我们对生死的界定也必须从生物学、社会学和哲学三个层面展开。

(一)生物学意义上机体生命的有无

生命最初也是最基础的形式就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在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死界定就是机体的存活与死亡。

(二)社会学意义上自我意识的有无

人的生与死本质上取决于自我意识的有无以及社会角色的存在与否。从社会学的层面上讲,生命个体一旦丧失自我意识,就无法进入社会角色,事实上就已经死亡。

(三)哲学意义上认知生存毁灭

从哲学的角度讲,“生”更多的时候被理解为生存,“死”则被理解为生存的丧失。生与死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个过程。死亡是直接存在于生之中的。因此,哲学定义生与死更多是以死来定义生,如“先行到死”“向死而生”,从中得出的人生意义并不因生与死相随而变得灰暗,相反却是积极进取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