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的等级观念
一百多年前,当中世纪史日渐引起人们的兴趣时,首先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激发起人们的热情和灵感的是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到浪漫主义时代,“中世纪”与“骑士制度”这两个词几乎是同义的。历史的玄想总是停驻于十字军东征、骑士比武大会和游侠骑士上。从那以后,历史就成为平民化的了。人们现在只是把骑士制度看做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极其特别的兴盛期,它并不支配中世纪历史的进程,在时代的政治进步与社会发展方面它只是次要的因素。对我们来说,中世纪的问题首先在于其社区组织、经济状况、君主权威、行政及司法体制等的发展;其次则在于其宗教、经院哲学和艺术。在这个时期的末期,我们关注的差不多全是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新形式的产生(专制主义、资本主义),关注的是新的表达方式(文艺复兴)。由此看来,封建制度和骑士制度无非是一种无关紧要的老迈秩序的琐屑残余,对于理解这个时代几乎是无关宏旨的。
但是,一个勤勉专注的读者在阅读十五世纪的编年史和文学文献时,几乎难以摒弃这样一种印象,即贵族和骑士制度在中世纪所占据的地位,远比我们对这个时代的观念所认识到的要重要得多。这种悬殊差异的原因在于,在贵族和封建制度已不再是国家和社会中的必要因素之后的很长时期里,它们作为占支配地位的生活形式仍影响着世人的思想。十五世纪的人们认为推动政治与社会进步的真正动力只可能存在于尚武、谦恭的贵族身上。他们坚持认为贵族是社会的首要力量,赋予其极其夸大的重要性,而低估其他较低阶层的社会价值。有人或许会争辩说,错误在他们,而我们对于中世纪的认识则是正确的。如果中世纪人在理解时代精神时能够认识到那真实的隐藏着的社会力量,而不是各种各样的幻觉、梦想和谬误,倒也确实如此。但对于文明史来说,时代的妄念或幻想自有其重要的价值。在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人们将其看做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人们认为社会结构建于森严分明的等级之上,这种意识在中世纪的政治思想中根深蒂固。“阶层”(order)这个概念自身是不固定的。“等级”(estate)与“阶层”(order)这两个近乎同义的词表明了复杂多样的社会现实。“等级”的概念并非仅限于阶级——它扩大到每一种社会典仪、每一种职业和每一种团体中。据波拉特教授称,法国的那种王国三等级制,在英国只是依照法国模式从理论上接受下来,并置于附属地位。而我们则发现,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十二等级制在中世纪。,“等级”或“阶层”所表示的职能或分类具有迥异的性质。首先,有王国的等级,但也有商业的等级,婚姻与贞洁的等级,以及罪孽的等级。宫廷中有“身与口的四等级”(four estates of body and mouth),即面包总管、司酒者、司肉者和厨子。最后,还有骑士制度的不同等级。在中世纪,使这个词的不同意义统一起来的是人们确信这些分类中的每一种都代表着神的创造,都是上帝意志所创造的有机世界的一分子一,它们构成了个实在的统一体,而且从根本上说,与神圣的等级制度一样令人崇敬不已。
如果我们将社会殿堂中的各个等级设想为通往永恒王座(throneoftheEternal)的低级阶梯,那么每个等级的价值并非体现在其业绩上,而是体现在其尊贵上——即是说,体现在其与最高位置的接近程度上。即使中世纪人认识到贵族作为一支社会力量正日渐丧失其重要性,这也不会改变他们对贵族的尊贵价值的看法,就如同一个粗暴放荡的贵族的行为举止并不会影响人们对整个贵族阶层的尊奉一样。在宽容的人看来,个人的德行与地位不配并不损害这种制度本身的神圣品质。人们可能会歪曲教士的道德信条或骑士美德的衰落,但这均是在不脱离对教会或贵族的尊崇的前提下。社会的各个等级不会长久地受人仰慕,因为它们皆由上帝创设。中世纪的社会观念是静态的,而不是动态的。
受到这种普遍意识的影响,中世纪的社会与政治面貌必然是奇特的。十五世纪的编年史家几乎全都怀有对其身处时代的憎恶,而对其中真正动人的力量则未曾觉察。夏特兰,这位勃艮第宫廷的史官或许就是一个例子。作为佛兰德斯人,他在尼德兰面对的是平民所拥有的权势和财富。没有哪儿比这儿更为强大,更为自觉,瓦卢瓦王朝(Valois)的勃艮第分支转移到佛兰德斯的巨额财富实际上是建立在佛兰德斯和布拉班特诸城镇的财富之上的。但是,夏特兰被宫廷的金碧辉煌、奢华无度所惑,认为勃艮第家族的权威应归功于骑士的英勇和奉献。
他说,上帝创造了世人以耕种田地,通过贸易获得生活所需;上帝创造教士以奉神职,创造贵族以培养德行,维护正义,以使这些显要人物的品行成为世人的典范。夏特兰赋予贵族所有的显任重责,尤其是保护教会、改良信仰、反对压迫、维护繁荣、对抗暴力及专制、维持和平。公正、勇敢、正直、慷慨,这些品质全部属于贵族阶级,而法国贵族,据这位自大的颂扬者说,则达到了这一理想形象的境界。尽管怀有那种普遍性的悲观主义,夏特兰还是透过他的贵族观念的有色眼镜尽力探究了他的时代。
无视普遍民众的社会价值,这在十五世纪的几乎所有作者看来都是正当的。这一现象或许可以看做是一种精神惯性,在历史上屡有发生,并自有其重要性。人们对第三等级的观念并未随变化的现实而改变、修正。这一观念简单而又概括,就像每日祈祷书上的小画像或大教堂中的浮雕一样,表现了当年辛苦的劳工、勤勉的工匠或忙碌的商人的劳作。在这样的古代样板中既没有正日渐侵夺贵族权力的富有新贵的位置,也没有革命的同业行会(craft-guild)的好战代表的位置。出于平民的血统和财富,没有人意识到贵族维护的只是自身。原则上说,第三等级内部并无差别,无论是贫富之间,还是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之间,都是如此。贫困的农民与富有的市民的形象不加选择地交替出现,但这些不同阶层的确切的经济及政治职能尚未确定。1412年,一名奥古斯丁派(Augustinian)托钵僧在改革计划中郑重其事地要求法国所有的非贵族都须从事手工艺或充当劳工,否则就将其逐出王国。这项计划显然认为商业与法律是无用的职业。
夏特兰在政治事务上相当天真,对伦理幻想又相当敏感。他将崇高的美德只归于贵族,而将低劣的品德加在普通民众身上。“谈到第三等级,就整个王国来看,这是一个拥有大量城镇的等级,是商人和劳作者的等级,是一个并不适于用与论述其他人时相同的篇幅来谈论的等级,因为这个等级由于卑微而几乎没有任何非凡的品质。谦恭、勤劳,听命于国王,温驯地鞠躬以取悦主人”,这些就是将为“这个法国人的低等等级”带来荣耀的品质。
这种奇特的迷恋不正会促使夏特兰这种人产生悲观主义吗?他们受这种迷恋的蒙蔽而预见不到未来的经济扩张,只能从贵族的美德中企盼人类的美好。
夏特兰仍将富有的市民简单地称为隶农(villein)。他完全意识不到中间阶级的荣誉。好人菲利普公爵往往滥用他的权力,为他的弓箭手或其他缺乏修养的仆从迎娶富有的城镇孀妇或女继承人。为逃避这种联姻,市民阶层的父母在女儿一到结婚年龄就把女儿择人而嫁。雅克·杜·克拉克提到过一个寡妇的例子,她在其丈夫葬礼后两天就再嫁了。有一次,公爵在处理这种婚姻爽约案时,遭到了里尔的一个富有的酿酒商的顽强反对。这个酿酒商感到女儿的这种联姻是对他的侮辱。公爵不判还那个年青姑娘,于是这位父亲带着他的全部财产迁到了图尔内,摆脱了公爵的司法管辖,以期能将此事进呈巴黎议会。但这带来的只是烦恼,不久他忧郁成疾。最后他让妻子到里尔去“以求得公爵垂怜,将女儿交还给他”。但女儿在纪念耶稣受难日(GoodFriday)时,却背对着母亲,满口不敬之词。夏特兰的同情全在其主人一边,尽管在其他时候他并不惮于表达对公爵的所作所为的不满。对那个受害的父亲他所说的只是“这个作乱土气的酒商”、“这个不安分的隶农”。
中世纪贵族对民众的情感有两种并行的趋向。我们既可以发现那种已耳熟能详的对小人物的傲慢和鄙薄,也可以感觉到贵族们所怀有的同情,这种心态看来与前者大相径庭。封建时代的讽刺作品不断表达着那种掺杂着蔑视——有时是恐惧——的憎恨之情,正是贵族伦理之一斑,比如《乡巴佬笑话集》和佛兰德斯民歌《凯洛施里德》。另一方面,贵族的伦理道德却又要求对饱受欺凌、孤苦无依的民众怀有同情之心。这些人劫于兵祸,苦于贪吏,生活于痛苦的深渊。
无辜者忍饥挨饿
豺狼却竟日将他们吞噬,
这些豺狼的不义之财成百上千
这是谷子,这是小麦,
穷苦人的血肉却埋入土地。
因此他们才呼唤上帝,
惩罚领主,降灾于领主。
人民默默地忍受着,“诸侯对此一无所知”。如果君王们能不时咕哝一下“可怜的羔羊,可怜的民氓”这样的词句,便能够安抚一下人民。
百年战争所导致的荒芜毁坏、动荡不安最终蔓延了几乎整个法国,使这些哀歌成为可悲的现实。自1400年以后,有关农民的厄运的抱怨就始终没有间断,农民被抢掠,被压榨,被敌我双方虐待,牲畜被抢走,家园被霸占。宣讲这一切的是热衷革新的尊贵教士们,比如尼科莱·德·克莱芒(Nicolas de Clemanges)在他的《论苦难之解救与正义之恢复》中所论,或是热尔松在他的政治布道文《欢呼君王》中所述。1405年11月7日,热尔松在巴黎的后妃殿(the queen's palace),面对摄政王和宫廷中人作了这篇讲道。“穷苦的人们,”这位无畏的大臣说道,“除了一捧麦子,已无可食的面包;他的妻子待产在床,而炉边还有五六个幼小的孩童,在那儿他们或许会暖和一些;他们要面包,他们哭叫着,饿得几乎发疯。而穷苦的母亲能喂哺他们的只是一小块带盐的面包。这样的痛苦已经足够了,但是不——强盗还会来,他们还要拿走一切……家中被洗劫一空,而我们不必劳神去问谁为此付款。”
政治家也充当了痛苦的民众的代言人,发出了自己的申诉。1433年让·约维奈(Jean Jouvenel)在布卢瓦公国政府(States of Blois)中提出了申诉。1439年,这一切又摆在了奥尔良公国政府面前。1484年,在图尔公国政府会议(Meeting of the States of Tours)上进呈国王的一份奏状中,这些申诉直接采用了政治“劝谏”(remonstrance)的形式。
编年史家总是忍不住一再回到这个题目上来——这与他们的主题关系密切。
接着诗人把握住了这个主题,阿兰·夏蒂埃(AlainChartier)在他的《四重诅咒》中涉及过这一主题。罗伯特·加圭(RobertGaguin)
受夏蒂埃的启发,在他的《农夫、教士和兵卒的争论》中也述及此旨。1400年前后出现了《法兰西贫困农人及穷困阶层之申诉》。一百年后,让·莫林奈(JeanMolinet)创作了《下层人之来源》。让·米什诺一直不断地提醒统治阶级注意一个事实,即普通民众受到了漠视。
呵,上帝,看看这些贫困的百姓,
请赐给他们兴旺和繁荣,
呵!他们在饥饿、寒冷、恐惧和痛苦中颤抖,
如果他们因漠视了您而获罪,
他们乞您宽赦,
这不是太可怜了吗,他们失去了收成?
他们再也没有谷物拿到磨坊,
羊毛和亚麻也被夺走,
只有水还留下给他们饮用。
然而这种怜悯是有花无实的。它没有带来变革的行动,甚至没有带来变革的设想。严肃的变革需求在这种怜悯中并不存在,而要到很久以后才会出现。在拉布鲁埃尔(LaBruyère)、费内隆(Fénelon)或是在更早的米拉波(Mirabeau)那儿,这种主题都是如此,即便是他们也没有越出理论上的、因循不变的怜悯的范围。
对于姗姗来迟的十五世纪的骑士精神来说,加入这种同情百姓的合唱是再自然不过的。骑士的责任不正是保护弱者吗?骑士的理想中毕竟有两个观念,看来都会摒弃那种对小人物的傲慢鄙弃。这两个观念,一个即贵族立于美德,一个即众生平等。
我们应当注意不要高估这两个观念的重要性。这二者同样地因循不变,同样是理论上的观念。承认真正的骑士制度含有这两种观念并非是说它们是对封建精神的胜利,或是文艺复兴的成就。中世纪的平等概念丝毫不具有革命的意义。它并非源自激进的改革者。人们在引述掀起1381年叛乱的约翰·鲍尔(JohnBall)所说的“在亚当掘地、夏娃架桥的时候,谁是上等人”时,总是认为贵族听到这些话时会颤抖不已。但事实上,正是贵族自己长期以来重复着这个古老的主题。
众生平等与真正的贵族品德这两个观念在宫廷文学中是老生常谈,就像在“旧制度”时的沙龙中一样,这二者都源自古代。行吟诗人的作品对此反复吟唱,使其普遍开来,每一个人都对之称赞不已。
安邦治国的贵族从何而来?
来自高尚的心灵,高贵的德行……
没有人会是隶农,除非他自认如此。
平等的概念是教会的神父们从西塞罗和塞涅卡那儿借用的。伟大的中世纪的开创者格里戈利(GregorytheGreat)在他的《论人人生而平等》中论及过即将到来的时代。平等为各种重要著作述及,但其实并未发掘出其真实的社会意义。它事实上只是一种道德宣言——对于中世纪的人来说它只意味着正在接近的死亡的平等,而并非提供一种虚幻的平等的未来作为这个邪恶尘世的慰藉。中世纪的平等观念与《死的诫言》(mementomori)倒极为相似。我们可以在艾斯塔什·德尚的一首歌谣中发现这一点。在这首诗中亚当对他的后代宣讲道:
孩子们,我的后裔们,亚当,
我,是第一个父亲,在上帝之后,
由他创造,你们都自然生自
我的肋骨和夏娃;
她是你们的母亲,
为什么你是隶农
而他却优雅高贵,
你们本是兄弟?
贵族从何而来?
我不知道,除非它源自美德,
而隶农源自罪孽,这多痛苦:
你们拥有同样的皮肤。
当上帝抟土创造了我,
一个注定要死的人,蒙昧,沉重,卑微,
由我创造了夏娃,我们都是裸身,
但一种念头诱惑了我们,
自那以后我们就永远蒙受饥渴,
我们劳作,受苦,孩子们在痛楚中出生;
因了罪孽,女人们在痛楚中生产,
你们在耻辱中受孕,
隶农这个名字从何而来,刺痛人心?
你们拥有同样的皮肤。
高贵的国王,公侯,
安邦治国的统治者,
他们出生的时候,又穿着什么?
只是一张肮脏的皮。……
王侯们,记着,别再鄙视
穷苦的百姓,握着缰绳的只有死亡。
让·勒梅尔·德·贝尔热(Jean le Maire de Belges)在他的《那慕尔歌谣集》中曾有意识地提到民间英雄的功业,以使贵族们认识到那些被他们视为隶农的人有时也会爆发出无畏和果敢。这些关于真正的贵族与众生平等的诗歌劝诫,其目的是激励贵族们尽力达于骑士的理想,以便支撑社会,纯洁世界。夏特兰说,贵族的美德能够匡扶时弊,王国的福祉、教会的和平、正义的维护,一切均系于此。《马歇尔·布西科著作集》中写道:“上帝在世上奠定了两样事物,如同支撑上帝与人间法则的两根柱子……失去他们,这个世界将混乱不堪,了无秩序……这两根完美无瑕的柱子就是骑士制度和学术,二者完美地结合起来。”“学术、信仰、骑士精神”就是菲利普·德·维特里(PhilippedeVitri)的《百合花铁盔》中所说的三朵鲜花,骑士的职责就是保护另外二者。
中世纪以后很久,骑士头衔和博士学位被广泛地认为是等值的。这种平行性表明骑士制度被赋予了高度的伦理价值。高贵的骑士和庄严的博士均被看做是尊贵的高等职责的承担者。一个人获得了骑士头衔,他的行为就达到了理想的标准;一个人获得了博士学位,他的学识就达到了优越的境地。此二者一个是英雄,一个是贤哲。为之奉献毕生的事业得到了仪式性的体现和肯定。如果说作为一个社会要素,骑士制度具有更大的重要性的话,那是因为,除了其伦理价值之外,它还包含着丰富的富于启示性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