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化论心理学
实验心理学的某些研究成果,得到了进化论心理学(evolutionary psychology)的验证。20世纪末的一个艺术事件,使美学和艺术理论领域再一次关注进化论心理学。1994—1997年,俄罗斯旅美艺术家科马(Vitaly Komar)和梅拉米德(Alexander Melamid)实施了一个名为“人民的选择”(People's Choice)的系列绘画项目,他们雇用了一家专业民意测验机构来调查人们的审美偏好,范围涉及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14个国家,包括中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荷兰、冰岛、意大利、肯尼亚、葡萄牙、俄罗斯、土耳其、乌克兰、美国。最终的结果是:蓝色被证明是世界范围内最受欢迎的颜色,其次是绿色;人们更喜欢写实的具象绘画而不是抽象绘画;最喜欢的画面构成要素有水、树木和其他植物、人物(尤其喜欢妇女和小孩,同时也喜欢英雄人物)、动物(尤其是大型哺乳动物,包括野生的和驯化的在内)。科马和梅拉米德以民意测验的数据做指导,绘出了每个国家最喜欢的绘画作品和最不喜欢的绘画作品。[8]
科马和梅拉米德所做的关于美的偏好的民意测验,运用的是典型的实验心理学的方法。但是,他们得出的结论,却证实了进化论心理学的主张。于是,在当代美学、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领域,形成了一股进化论心理学的潮流。根据进化论心理学,人类对于美的偏好,受到遗传基因的影响。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人类对美的偏爱在二百万年前的更新世(Pleistocene)时期就差不多已经形成。科马和梅拉米德的“人民的选择”项目证实了这一点,不同国家的人们喜欢的绘画,最终差不多都可以归结到东非草原景观的原型上去,而这里正是早期人类进化发生的地方。由此,达通(Denis Dutton,1944—2010)主张,进化论心理学能够解释诸多美学和艺术理论问题。美和艺术,与人类对环境的适应有关,尤其是与人的性选择有关。不过,达通也意识到,不是所有的美学问题都可以由进化论心理学来解释。比如,康德提出的让人快乐的东西(the agreeable)与美的东西(thebeautiful)之间的区别问题如果是一个真问题,就无法用进化论心理学来解释,因为进化论心理学最多只能解释让人快乐的事物所引起的愉快经验,这种愉快经验是因为欣赏者的感官欲望得到直接满足引起的,而审美经验中的愉快是由认识能力之间的和谐合作引起的,是一种包含理性理解在内的沉思性的愉快,我们无法用生物进化论来解释它的根源。[9]
尽管在运用进化论心理学来解释美和艺术的问题上达通还有所保留,但在倡导人类对美有共同的偏好,而且这种偏好可以用进化论心理学来解释这个问题上,达通的确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
对于达通所意识到的进化论心理学在解释美和艺术问题上的局限性,也许我们可以采取布拉萨(Steven C. Bourassa)的策略来处理。布拉萨在《景观美学》(The Aesthetics of Landscape)中采取了一种三重组合的方式来解决人类在景观审美上所体现的复杂性问题。在布拉萨看来,人对景观的审美经验受到三个方面的影响,即遗传的基因、文化的历史和个人的发展,因此人对景观的审美偏好需要根据生物法则、文化规则和个人策略三个方面来进行解释,我们无法将这三个方面的解释归约为任何一个方面的解释。[10]
以后现代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闻名的威尔什(Wolfang Welsch),近来也开始转向进化论美学(evolutionary aesthetics)的研究。尽管在他的后现代美学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中,威尔什一再强调现实是解释地构成的,因而是由文化语境决定的,但是他又发现在美的问题上,这种解释学的说明是不充分的,因为还存在一个根本性的跨文化的(transcultural)、跨人类的(transhuman)维度,这种根本性的维度与后现代的反本质主义和相对主义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在反本质主义之下寻找到了本质,在相对主义之下寻找到了绝对。基于这种跨文化美学或跨人类美学的构想,威尔什反对绝大多数西方美学,因为它们体现出了明显的欧洲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色彩。威尔什主张,我们应该从一个比人类更大的范围来构想人类的问题,比如在宇宙和自然环境中来考虑我们的处境,考虑我们与世界的原始联系,或者考虑我们的存在中的非人类层面。在美的问题上,威尔什主张用达尔文的进化论来研究这种根本性的跨人类或非人类层面,因为动物也有审美快感。在动物世界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某种“趣味”,这种“趣味”不是由单纯的生存需要的刺激引发的,而是由对愉快的欲求引发的。如果动物果真也有“趣味”的话,那么在动物的“趣味”与人的趣味之间寻找某种联系就有了可能。[11]威尔什的跨人类美学或者动物美学的目的,就是要探寻动物的审美趣味及其与人类审美趣味之间的联系。
美学家们不仅将进化论心理学运用到对于美和艺术的普遍性的解释中,为人类对于美和艺术的共同追求找到理论基础,而且将它运用于当代艺术批评之中。比如,达通于2009年10月16日的《纽约时报》上发表一篇批评文章,题为“观念艺术越过鲨鱼缸了吗?”(“Has Conceptual Art Jumped the Shark Tank?”)。达通对当代艺术界中盛行的观念艺术展开直率的批判,在国际当代艺术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其中,观念艺术的非亲手制作性或者借用古德曼的术语来说非“亲笔的”(autographic)性质,成了达通批评的焦点。根据古德曼的分析,像绘画之类的视觉艺术,是典型的亲笔艺术,而音乐之类的听觉艺术,是典型的代笔(allographic)艺术。当代艺术界中普遍存在的由艺术家出观念、由助手去制作的现象,违背了视觉艺术的亲笔性本质。达通的批评建立在他的进化论心理学的立场上。他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看,好的艺术总是跟艺术家的高超技艺有关。当代观念艺术则只与艺术家的想法有关,与技艺毫无关系,因此不能纳入艺术的范围。总之,从进化论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艺术不仅跟美有关,而且跟技巧有关。正是那些体现了美和高超技巧的东西,被人类称为艺术。
其实,用进化论心理学来研究艺术并不是晚近的事。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之前,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就开始用进化论的观点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多种现象,其中艺术和审美就是他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在斯宾塞看来,生命就是不断调节内外关系的过程,为了应对复杂的环境,人类发展出感觉、知觉、情感等各种心理能力。人类用这些心理能力来应对各种实际问题,在没有实际问题需要应对时,则需要操练这些心理能力。这种没有实际目的的操练,就是斯宾塞所说的游戏。人类不仅在游戏中操练自己的心理能力,而且在游戏中获得快乐,包括感官快乐、知觉快乐和情感快乐。最完美的审美兴奋,就在于感觉、知觉和情感的快乐要求以最轻松的方式获得满足。由此,好的艺术作品就是满足人的游戏需要的艺术作品:从感觉层面来讲,它应该具有甜美的气味、优美的色泽、精美的音调。从知觉的层面上来讲,它具有和谐光影、连续的节奏和韵律、精心构造的形式和结构。从情感层面上来讲,它应该引起我们美妙的联想。换句话说,好的艺术作品,从形式到内容都应该让我们感到愉快。只有这样,看似无目的的艺术,才能实现锻炼人的生存能力的目的。从斯宾塞的进化论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艺术不是人类某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现象,就像黑格尔所主张的那样,而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在总体上服务于人类进化的目的,永远不会终结。[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