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与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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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工资与资本

只有思想自由的人才能领悟真正的哲理。

——克罗狄斯·托勒密

第一节 当前流行的工资理论,和它的缺陷

我们不妨先提炼一下我们将要探究的问题,然后再一步步地探讨权威的政治经济学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显然,进步中产生贫困的原因,同样也造成了到处显现的工资降至最低限度的趋势。因此,我们可以把问题提炼为:

尽管生产力增加了,为什么工资却渐渐降低至仅能维生的最低限度?

当前的政治经济学对此的回答是,劳动工资是由用于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工资基金)除以劳动力人数的商所决定的,并且工资会不断降低,一直降到劳动者能够生存和繁衍的最低限度。这是由于资本的增长会带动劳动者数量的增长,并且后者增长的速度总是要快于前者,导致劳动工资总体来说是降低的。随着劳动工资降到最低限度,劳动力数量的增长会被限制,工资就不再下跌了。因此,即使工资基金增长到无限大,对于工资的增长也无济于事。

在现今学界,这个学说占据着无可争议的支配地位。有政治经济学巨擘为之站台背书;针对它的攻击也大多有名无实[16];历史学家巴克尔将它作为讲述文明历史的脉络;所有(就算不是所有,也是几近所有)英美名校的课堂都在传授这个学说;并且它还躺在引导公众认识社会现实的教科书上,与近几年征服了整个科学界的新哲学和谐共存,迅速深入人心。

这个学说在智者高明的思想中站稳脚跟之后,又以一种粗糙的形式在底层群众的脑中扎根。即,在某一特定社区内,分配给工资的总数是固定的;外来的劳工势必要从中分一杯羹,与本地劳工形成竞争。尽管这个想法显然前后矛盾且荒谬可笑,但确实是工资基金学说这个谬论的坚韧壁垒。它既是大多数试图消灭资本利息、限制外来劳工竞争的理论的基石,也是扩大社会总财富中劳动所得比例的手段的依据;它既在没有理论指导的人群中四处疯长,也在报纸社评和立法辩论中显现身影。

尽管工资基金理论已经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但是在我看来,它还是没有办法解释一些很重要的现实。假设,劳动工资取决于工资基金与劳动力数量之比,那么分子或分母的变化均将影响结果,工资基金较充裕时工资变高、工资基金较紧张时工资变低。既然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不断寻找投资机会的资本,那么当前资本利率一定可以用于衡量工资基金是否相对充裕。因此,如果工资取决于工资基金和劳动力数量之比,那么象征着劳动力相对短缺的高工资,势必伴随着代表资本相对充裕的低利息一并出现,反之亦是如此。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正相反,如果我们不考虑规避风险的因素,单从适量的投资回报利率来说,难道大家没有发现,利率高的地方往往工资高、利率低的地方工资也低吗?美国的利率和工资均比英格兰要高一些;美国境内,西海岸的利率和工资也都比东海岸要高一些。劳动力流向高工资的地区,资本也紧随其后攫取高额利息,这难道不是一个昭然若揭的事实吗?当某地出现整体性的劳动工资上扬或下跌,几乎同时资本利率也会出现类似的波动。以美国加州为例,加州曾经有着比全世界都高的工资水平,利率也同样冠绝全球。现在加州的工资和利率都已经降了下来。工资在每天5美元的时候,银行年化利率一般是24%;现在工资掉到每天只有2到2.5美元,银行年化利率也跟着掉到10%~12%。

如此看来,资金相对紧张的新兴国家的工资要比资金相对充裕的老牌国家要高,这个事实实在是明显到无法让人忽视。当前的政治经济学诠释者的确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尽管他们往往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他们对这个事实的处理方式也印证了我的说法,即人们现在所接受的工资理论与上述事实极不相容。密尔、福塞特和普赖斯等学者在自己的专著中试图用上述工资理论去解释这个事实,但是最终却是实质上放弃了这个理论。尽管他们宣称工资被工资基金和劳动力数量之比所限定,他们仍然解释说,新兴国家里更高的工资和利率是由于那里有相对更多的财富被生产出来。他们的论据并非事实,此处我打算只是先指出这个矛盾,后续将会进一步说明:与他们说的正好相反,人口稠密的老牌发达国家其实比人口稀疏的新兴国家有着相对更多的财富产出;如果说新兴国家的高工资是由相对更大的生产量所支撑的话,那么决定工资的被除数显然就不是工资基金,而是生产量了。

尽管我所提到的这些学者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个矛盾,但是当代政治经济学诠释者中还是有一位逻辑性最强的学者注意到了这点。凯恩斯教授使用了一种独特的办法[17],试图去调和这个矛盾。他假设新兴国家的大量生产力被投入到食物和制造业原材料的生产之中,因此有更大比例的资本用来支付工资;不像老牌发达国家,需要更多的资本用于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原材料的采购。因此,尽管新兴国家资本稀缺、利率较高,但是工资基金其实相对更多,因此工资也更高。举个例子,假如说在老牌发达国家拿100000美元投资制造业,恐怕其中80000美元要用来租厂房、买设备、采购原材料,只剩下20000美元来支付工资;而在新兴国家,假如仅拿出30000美元投资农业或者别的什么原材料产业,其中用于购买农具等费用不超过5000美元,还剩25000美元可以用来发工资。这样就解释了,尽管新兴国家的资本总量相对捉襟见肘,但是工资基金却比老牌发达国家要多,所以高工资会与高利息并存。

尽管这个假设很独特,但是我想我可以在后文中说明,这个假设误解了劳动力和资本的关系——这也是工资基金理论的根本性错误;但此刻,我仅需要指出,这还不足以解释同一国家、同一工业部门内工资高低和利率增减之间的联系。在经济景气与不景气的周期变换中,对劳动力的旺盛需求总是伴随着对资本同样旺盛的需求和利率的水涨船高。而当劳动者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工资应声下跌,资本往往也排着队寻求仅剩的低利率投资[18]。

我们现正经历的经济萧条不仅仅表现为大都市里闲散资金的聚集,还造成了工作岗位的匮乏和劳动人民的愁苦,甚至在国债的名义利率上都有所体现。就这样,在所有解释都无法与现有理论相容的情况下,我们发现的确存在利率和工资共进退的现象——工资高则利率高,工资低则利率低。

这些同时存在的已知事实,表明了工资和利息之间的联系不是负相关的,而是正相关的。并且,这些事实显然与工资基金理论相悖,即工资明显不是由资本(或者任何一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数量之比所决定的。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问了,这样的理论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从亚当斯密时期一直到今天,工资基金理论能得到大量经济学家的认可?

如果我们检视现存的这些支持工资基金理论的论文,我们马上就可以发现,它们用来支持这个理论的论据并非来自对现实的观察和归纳,而是来自对预设理论的演绎推算——即工资来自资本。既然已经假设了资本是工资的来源,那么自然会得出结论:工资总额必定被用于雇佣劳动力的工资基金所限制,因此劳动者个体所能收到的报酬必然决定于工资基金和劳动力数量之比[19]。单纯从这个推理过程来说,推理本身是有效的;然而我们也已经看到,这样推理所得出的结论与事实并不相符。因此,问题肯定出在前提假设上了。接下来,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前提。

我很清楚地意识到,“工资取自资本”是当今政治经济学中最根本而不可动摇的定理,并且被所有致力于构建政治经济学知识体系的伟大思想者视为不证自明的公理。尽管如此,我将通过论证来说明它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由此产生了后续一系列的错误,导致其最终结论无法正确地指导实践。由于有许多重要的推论来自这个前提,又有众多巨擘为之背书,并且它本身看上去貌似也很合理,常常以不同形式重复出现,很难用简单几句话就将之驳倒,因此我将要对此进行的推演必须思路清晰、证据确凿。

我力求证明的命题是:

工资并不来自资本,而是来自有偿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20]

由于现有理论不仅认为工资来自资本,同时也认为资本将会从生产中获得对于投资的补偿,因此,乍看上去,我所提到的前后两个命题相差仿佛——似乎只是一个术语使用上的区别;而去讨论这两个命题孰真孰假,好像也只是给已经纷纷扰扰的政治经济学领域又添无益的分歧罢了,如同几个学术团体对匹克威克先生发现的石上铭文的争论一样空洞而无意义[21]。可是,当我们了解到,现存所有关于劳动和资本关系的理论都是构建于上述两个命题之间的差异之上,并且从中推导出来的学说将被视为公理,在重大事项的讨论中主导强人的思想,我们就会明白,这可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差异了。就比如说,基于工资来自资本这一假设,推演出来的不仅是工资来自工资基金与劳动力数量之比一说,还有工业受到资本限制的理论——这个理论认为雇佣劳动力之前必须首先积累资本,不然无法做到雇佣;还能推演出资本的增加一定可以给工厂雇佣更多的劳动力,或者至少是增加了工厂雇佣劳动力的潜力;推演出流动资产转变为固定资产会缩减工资基金;推演出低工资能比高工资雇佣更多的劳动力;推演出投入农业的资金会比投入工业的资金养活更多的劳动力;推演出利润和工资是对立的,利润高则工资低,利润低则工资高,或者说这二者均取决于劳动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本;还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悖论,例如认为对商品的需求与对劳动的需求是两码事,以及某些商品的成本会随着工资的增加而减少,或是随着工资的减少而增加。

简而言之,尽管生产出来的产品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但是目前政治经济学领域流传最广、地位最高的教导,或多或少都在假设,劳动是由先于产品而存在的资本来维持和支付的。如果这个假设被证明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劳动的维持和支付不是来自对资本的哪怕只是一时的占用,而是来自劳动成果,那么所有这些宏大的上层建筑就失去了根基,必将垮塌。还有那些认为分配给工资的总额是固定的粗糙理论,它们认为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势必减少每个个体分到的工资,这些理论也将失去根基。

事实上,当前的理论和我所提出的理论之间的区别,类似于有关国际贸易的重商主义理论和亚当斯密用来取代它的理论之间的差异[22]。重商主义者认为钱只能用来交换商品,所以商业到底是产生自以钱易物还是以物易物,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用这两种理论所指导出来的实践,就衍生出严格的地方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贸易政策。

如果我上面说的已经足够让读者认识到讨论工资来源这个命题的重要性,那么我就可以不必再为前面的简化或是冗长的介绍而道歉了。毕竟,在这么多权威支持的情况下要批判这么重要的一个学说,保证论述的清晰和彻底是非常有必要的。

要不是因为这一点,我大概会仅用简单一句话去驳斥工资来自资本的假设。因为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所搭建的宏大上层建筑,其根基却只是一个想当然的假设,对于到底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表面的,没有下过一丝功夫去辨明。就因为看到了工资大部分都是用钱来支付的,并且在很多生产实践中,工资的支付先于产品的完成和使用,所以就下判断,工资是来自预先存在的资本的,接着就开始提出工业被资本所限制的理论——这就意味着劳动力只能等资本积累起来之后才能有工作。

然而,就在那些为资本限制工业理论的关键论述和详尽理论建立根基的论文中,尽管它们毫无保留地支持这一理论,但是它们同时却又告诉我们:资本是由劳动累积起来的——“用以支持未来生产的那一部分财富”。如果我们回到工资与资本的关系,用此处的资本定义来代入工资来自资本一说,那么这个命题就自我矛盾了;难道说,必须要等劳动的成果出来之后才能雇佣劳动力?那就太荒谬了。

不过,如果我们试图通过这个简单的反证法来结束这个讨论,那么很可能会遇到这么一种解释:这个命题不是说上帝向最初的劳动力提供了让他们工作的资本,而是对一个生产过程已经成为复杂系统的社会状态进行描述。

所有经济学理论都必须牢牢把握住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人类社会所谓的高阶形态,也只是对其最开始时的粗糙形态的精心改进;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比较简单的时候,许多道理是显而易见成立的;随着劳动分工和复杂工具方法的引入,人际关系变得错综复杂,这些道理渐渐被蒙上了一层面纱,显得没那么清晰了,但是它们并未被篡改或颠覆。蒸汽磨坊里张牙舞爪的复杂机械,与过去从干涸河床里挖出来的粗糙石臼一脉相承——都是一种用来碾磨粮食的工具。现在人们全身心投入的工作,无论是给锅炉添柴,还是发动引擎、修凿石磨、印刷麻袋、量入为出,其实与史前野蛮人使用石臼的目的别无二致——对粮食进行预处理,以便加工成食品。

如此这般,当我们把现在这些个复杂的现代工艺给简化到最原始的形态,我们就会看到,参与到无限细分和错综复杂的现代生产贸易网络中的每个个体,实际上和上树摘果子、下海捞贝壳的原始人是一样的——运用自身的力量,努力从自然界攫取资源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如果我们牢记这一点,并且把生产过程看作一个整体——看作是为了满足每个相关团体的各式各样欲望的一个大合作,那么我们将很明显看出,与先民一样,每个现代人的劳动所获都来自自然界,来自努力劳动的成果。

为了进一步说明,我们不妨先回到最原始的状态:每个人都自己挖蚯蚓,然后自己捕鱼。劳动分工的优势将很快显现,开始有人专门负责挖蚯蚓,另外的人负责捕鱼。显然,挖蚯蚓的人为捕鱼所做的贡献,实际上与捕鱼的人一样多。当人们发现独木舟可以进一步提升捕鱼效率之后,就开始有人留守在岸上,负责独木舟的制造和维护,而不是全员出动去捕鱼。这个留守岸上的人,实际上和其他直接参与捕鱼劳动的人有着一样的贡献;渔夫们回来之后分给这个人晚上吃的鱼,也的的确确是来自他和他们共同的劳动成果。因此,只要人们不是单打独斗地从自然界索取来满足自己所有需求,而是在劳动分工里的各尽其职,有人捕鱼,有人狩猎,有人收浆果,有人摘果实,有人制作工具,有人修建房屋,有人缝补衣物——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分工网络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拿自己劳动的直接产品,和那些直接投身于生产最终产品(也就是大家真正在使用的产品)的人进行交换——最终实现的效果,就是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专长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也就是说,他最终的收获,实际上是他所参与的生产的成果。如果他用挖来的块茎交换鹿肉[23],那么他就成为了鹿肉的采购者;要是换作他去追逐野鹿、原来的猎人去挖掘块茎,最终效果是一样的。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我制造了某某东西”代表“我挣到了某某东西”,或者是“我用我买的某某东西挣到了钱”,这些通俗说法并不是隐喻,而是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正确的。

如果我们遵循上述这些在社会初级阶段不证自明的道理,在社会变得更加复杂的过程中(我们称之为开化),我们将会很清楚地看到:所有用劳动交换商品的场景里,生产都先于享受;工资是劳动所得——也就是劳动的产物,而不是资本的预付款;工资以钱结算的劳动者(有可能在他开始劳动之前就用硬币或纸币结算工资)获得的回报实际上来自于他的劳动带给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相当于社会财富总量给他的一张汇票,他可以以任何他喜欢的方式将其兑换成任何形式的财富;就算是如此,用于维持他生活的东西,不管是这汇票形式的钱,还是被他兑换成任何形式的财富,都不是对资本的预支,而是来自他经过努力之后带给社会财富的增量(至少是其中一部分)。

沿着上述道理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制图员缩在泰晤士河边上昏暗房间里绘制大型轮机蓝图,实际上其效果就如同他亲自在加利福尼亚收割谷物、在阿根廷草原上驱赶牛羊,为了面包和肉食的生产付出劳动;如同他亲自在澳大利亚剪羊毛、在苏格兰织布,以制作他自己穿的衣服;如同他亲自在法国的波尔多加隆河岸采摘葡萄,以酿造他晚餐享用的红酒。在内华达州的银矿内,矿工正在地面两千英尺以下挖掘银矿石,通过千百次的贸易,他的劳动最终达成的效果就如同他在纵深五千英尺的山谷里收获粮食;在北冰洋上追逐须鲸;在弗吉尼亚州采摘烟叶;在洪都拉斯采摘咖啡豆;在夏威夷群岛砍伐甘蔗;在佐治亚州收集棉花,在曼彻斯特或者是洛厄尔纺织棉纱;在德国哈兹山脉给孩子们制作精巧的木制玩具,或者在下班后去加州果园中为家中病妻摘下金黄色的橙子。周六晚上,矿工在矿井口排队领取工资,是在向全世界宣告,在把劳动转化成他真正追求的事物的一长串交换中,他完成了他该做的第一步。

这一路逻辑推演下来,结论似乎已经很清楚了;但是,如果我们要把当前工资理论的谬误从它的藏匿之处彻底揪出来,我们还需要改变思路,从推理演绎变为总结归纳。如果我们从事实和基本原理出发,追踪工资和资本在现实中的关系,在纷繁复杂的事实中探寻例证,让我们来看看这样寻得的结论,是不是和上述显而易见的结论一致。

第二节 部分专业名词的含义

在我们正式开始探寻二者关系之前,让我们首先确认一下我们将要谈及的专业术语的含义;如果连这些术语的使用都不能做到准确严谨,势必造成推理过程的模糊和不确定。类似“财富”、“资本”、“地租”、“工资”这样的词汇,给它们赋予一个比在通俗语境下使用时更加严格的明确定义,这不仅是经济推演的必经之路,甚至在政治经济学里也有待进行;同一个术语在不同的政治经济学者的书中有不同的含义,而且有的学者在使用这些术语时,同一个词在不同地方的含义都会有所不同。许多知名学者一边铿锵有力地强调定义准确的重要性,另一边却一脚踏入了这个他们昭告天下的陷阱,这可不是一个罕见的现象,我在这里先不举例说明。最能说明语言严谨在表达思想时的重要性的事实是,甚至最精确的思想家也难免使用同一个词的不同含义来构筑自己的重要结论。我需要努力避免这个问题。在我后续章节的论述中,一旦使用重要的专业术语,我将会确切地说明我对其赋予的含义,并且一以贯之。我在此也请求读者将我给这些术语所下的定义记在心中,不然难以恰当地理解我的论述。我不会随便给术语下定义,也不会生造新词来方便我进行论述;只会尽可能地贴近这个术语本身的使用环境,并且把它的含义固定下来,以便明确地表达观点。

我们现在马上要做的事情,是弄明白工资到底是不是来自资本。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我们这里说的“工资”和“资本”是什么含义。对于前者,经济学家已经给出足够明确的定义了;而后者在政治经济学里的含义有些模棱两可,因此需要做一个更详细的考察。

在通俗语境中,“工资”表示为了劳动者所提供的服务而给予他的补偿;当我们说一个人“为工资工作”的时候,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为自己工作”的人。甚至有的习惯用这个词专指对体力劳动的补偿,这就进一步缩小了它的使用范围。专业人士、管理层和办公室职员的劳动所得,我们一般不称之为“工资”,而是他们的费用、佣金或者是固定薪水[24],这样“工资”一词就专指给体力劳动者的补偿。但是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工资”一词有着更加广泛的含义,所有对于人类工作的酬劳都被囊括其中。这是因为在政治经济学家看来,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的要素中,劳动这个要素所获得的来自生产的回报,就是以工资的形式实现的。

按照这种观点,既然把财富生产中所有人类工作都归入劳动要素,那么作为劳动要素的回报,工资自然包含所有对人类工作的酬劳。这样一来,在政治经济学范畴内,工资的含义不随劳动类型、劳动者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它代表了所有人类工作所获得的酬劳,以区别于给资本要素的回报和土地要素的回报。自耕农也有工资,那来自他耕种的产出,要是耕种所需要的资本和土地恰好也都是他自己的,那他还能得到资本利息和地租;猎人的工资来自他捕杀的猎物;渔夫的工资来自渔获。淘金个体户的工资来自他从沙砾中筛选出来的金粒,其价值与煤矿主付给矿工的工资是一样的[25];并且,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便利店主的大部分利润其实都是他的工资,是对他操劳店铺的酬劳,而不是他所投入资本的利息。总之,所有人类工作的酬劳都是“工资”。

关于“工资”的定义我们已经说得足够多了,更重要的是在后面的论述中牢记这个定义。现在的正规经济著作中,或多或少都有提到过这个定义,却总是说着说着就跑远了。

接着我们来说说“资本”,要厘清在这个词周边环绕的似是而非的概念,给它定义一个科学的用法,这就更加困难了。在公众讨论中,所有具备价值或者是将会产生收益的东西都被笼统地归类为资本,并且各个经济学家的观点也是缤纷繁复,很难说“资本”这个词现在有哪个固定的含义。既然如此,不如让我们先比较一下几个有代表性的学者所给出的定义。

亚当斯密提到(《国富论》,第一篇,第二章):“他的全部资财……希望从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并且他在后面接着提到,国家或社会的资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一切便利和节省劳动的商用机器与工具;二、有利可图的建筑物,不是民居,而是那些可能会被看作营业工具的设施,比如商店、农场等;三、对土壤肥力的改良;四、人民学到的一切有用才能;五、货币;六、生产者和贸易商手里用来出售换取利润的食品;七、生产者和贸易商手里的工业原材料和半成品;八、生产者和贸易商手里仍持有的成品。前四者被他称作固定资本,后四者则是流动资本,不过我们接下来的论述不需要在意这前后的区别。

李嘉图的定义则是:

“资本是国家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包括实现劳动所必需的食物、衣服、工具、原料、机器等等。”——《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五章。

可以看出,李嘉图的这个定义跟亚当斯密的定义有着很大差异:李嘉图的定义不包含习得的技能、生产者和贸易商手里的奢侈用品;亚当斯密的定义不包含消费者拥有的食物、衣服等。

麦卡洛克的定义是:

“国内所有可以直接用于支持人类生存或者促进生产的那部分工业产出,都属于这个国家的资本”——《<国富论>笔记》,第二篇,第一章。

这个定义遵循了李嘉图的思路,只是更加宽泛了。它排除了所有不能帮助生产的东西,然后不管有没有实际用途、存不存在使用的必要性,把所有能帮助生产的东西都包含在内——根据他的看法(他自己也曾明确地指出),从资本的角度来说,用来拉游乐马车的马匹和拉犁的马匹具有相同的价值,因为一旦有需求,前者也可以用来拉犁。

密尔的看法跟李嘉图和麦卡洛克的思路大体一致,他不从事物的实际用途或者是使用性能来定义资本,而是通过事物的使用目的来检验其是否属于资本。他说:

“为生产性劳动力提供工作所需的场所、防护、工具和原材料,并且在生产的同时养活劳动者,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帮助他们维持生活,符合这些条件的东西都可称为资本。”——《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一篇,第四章。

上述这些引用,充分说明了大师们对于资本的定义存在分歧。至于那些名气小一些的学者,那花样就更多了,略举一二便足见一斑。

韦兰教授的《政治经济学基础》长期以来都是美国教育机构最喜爱的教科书,他在书中用教学的名义给出了下面这种清晰的定义:

“‘资本’一词有两种含义。从产品的角度来说,它指工业上用到的所有物质;从工业的角度来说,待增值或是已增值的原材料,用以给材料增值的工具,以及用以维持操作工人生计的手段,都算作资本。”——《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一篇,第一章。

保护主义的美国信徒亨利·C·凯里,把资本定义为“人类改造自然的工具,包括人自身的生理和精神力量”。麻省自由贸易主义者佩里教授,先是准确地批评了凯里的定义混淆了资本和劳动的界限,紧接着他自己却又混淆了资本和土地要素的界限,把资本定义成“人自身以外用以增殖货币的所有有价值的东西”。一位声望很高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桑顿,对工资和资本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考察(《论劳动》),却在一开始就声称他将会把土地归入资本一类,这就好比说一个准备开始教代数的人声称他会从加号和减号意义相同、效果一致开始教起。另一位声望很高的美国学者,沃克教授,在他的著作《工资问题》中做出了和桑顿先生一样的声明。还有一位英国学者,N·A·尼科尔森(著有《交换的科学》,伦敦,1873),更是荒谬到极点,其作品的其中一段(第26页)写道:“资本当然是通过节约而积累起来的”,然后在紧接着的下一段又说:“长庄稼的土地、翻土的犁、干农活的人和长出来的庄稼,只要从中可以产生物质收益,同样都是资本”。可是,关于土地和劳动是如何通过节约来积累的,他又避而不谈。一位美国学者,阿马萨·沃克教授,也使用了同样的套路(《财富学》,第66页),他首先声称资本产生自净劳动节约,紧接着又说土地也是资本。

我要是继续这么连篇累牍地列出这些相互矛盾甚至自相矛盾的定义来凑字数,大概读者们饶不了我。我可以这么做,但是没必要。上面放出来的这些已经充分说明,对于“资本”一词的理解存在着多么大的分歧。但凡有谁想要在这个主题上再找些政治经济学教授们的“紊乱加上紊乱”[26],只需要去一家摆了各位大师作品的图书馆里找找就行了。

只要我们在使用这些名词的时候,一直把其指代的东西放在心上,别弄混了,那么我们到底给它起什么名字其实无关紧要。但是在“资本”这个相同的名字下,模糊而多样的定义给经济学推演带来了困难,人们往往在说明其推演的前提时还能老老实实地遵循自己给它赋予的特定含义,等到了出结论的时候,却总是用成(至少是被他人理解成)另一个更寻常、更明确的含义。例如,当我们谈论工资来自资本的时候,这里的“资本”和我们讲的有盈亏、会消长、能增贬值的资本是一个意思——这个含义更为大众所接受,也足够明确地把资本和其他两个生产要素区分开来,并且把资本与纯粹用于享用的事物划分了界限。实际上,“资本”到底是什么,其实大多数人心里都是很清楚的,可是到了要给它下定义的时候就乱了;这些个意见各异的经济学家,在他们自己的作品里大体上均使用了前面说的这个寻常的含义,只有在下定义和基于定义推演的时候才用上自己赋予的那些特定含义。

这个寻常的含义是:资本就是那些追求增殖的财富。亚当斯密博士正确地描述了这个概念:“他的全部资财……希望从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属于一个社会的资本显然是这些个人资财的集合,或者说是整个社会资财中用来追求更多财富的那部分。这也是“资本”这个词本来衍生出来的意思。根据语言学家的研究,“资本”(Capital)一词可以追溯到财富还是以牲畜数量来计算的时代,那时候人们的收入有赖于为了繁殖而饲养的牲畜数量。

相比于经济学家们的定义之争,在当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争论中,准确运用“资本”一词的困难存在有更明显的例证,其例有二——第一,存在这么一类东西,个人拥有它就等效于拥有资本,但是它却不是社会资本的一部分;第二,这类东西能不能算作资本,具体要看它的用途。

稍稍注意上述这两个特点,就不难清晰而确定地领会“资本”一词在通俗语境中所应当包含的范围;这将帮助我们识别出什么是资本、什么不是资本,并且不会出现使用上的含糊不清甚至离题万里。

土地、劳动和资本,是生产的三个要素。如果我们能想起来资本是一个与土地和劳动截然不同的术语,那么我们马上就会能理解,另外两个要素所包含的内容都不能被合理地归类为资本。土地所包含的内容,不仅是有别于水和空气的地表陆地,更是人身以外的整个物质世界;因为人类只有通过塑造了我们自身的土地,才能和大自然建立联系,乃至利用大自然。简单来说,土地这个概念包含了所有来自大自然的材料、力量和机会,因此大自然免费提供的任何东西都不应该被归类为资本。肥沃的土地,丰富的矿脉,倾泻的激流,都可以给予拥有者类似于拥有资本一样的优势;可是如果把这些归入资本,就使得土地和资本之间再无分别,这两个术语也就失去了意义。与此类似,“劳动”一词包含了所有的人类工作,因此,用于完成工作的人类能力,无论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习得的,都不应归类为资本。平时我们经常讲某个人的知识、技能乃至勤劳是他的个人资本;但是这明显是个比喻,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精确的推理,因此要避免落入这个陷阱。同样地,个人在这方面的优势也能像资本优势一样扩大他的收入;整个社会智识、技能和勤劳文化上的进步,也会像资本增长一样给社会生产带来发展。但是这个效果来自劳动能力的增强,而不是资本的增长。就好比说增加速度和增加质量都可以增加炮弹打击的冲量,可是我们不会认为速度和质量是一码事。

因此我们必须把资本范畴中属于土地或者劳动的东西给挑出去。这么做了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土地和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结合而生的东西。不是由这种东西组成的事物都不能叫做资本——也就是说,资本是一种财富。

但是正因为“财富”这个包罗万象的词在使用中不易明确,才衍生出“资本”一词在使用上的含糊。

人们一般用“财富”一词指代所有具备交换价值的事物。但是当我们在政治经济学里使用它时,就必须将其限定在一个更加明确的范围内;这是因为在考虑集体财富或者总的财富时,有许多通常认为是财富的东西,细想之下不应该归为财富。这些东西代表了从某个人或者某群人那里获取财富的权利,具有交换价值,所以通常被看作是财富的一种;但它们本质上并不是财富,因为它们数量上的增减并不影响总体财富的增减。这些东西包括债券、抵押贷款、本票、汇票等等用于财富转移的约定;包括奴隶,其价值仅仅代表了一个阶层对另一个阶层劳动所得的侵吞;也包括土地或是其他自然机会,其价值源于承认某些人对特定自然资源有独家使用权,赋予了这些人分享其他使用这些自然资源的人的劳动所得的权力。如果付款方和收款方都属于同一个社区,那么诸如债券、贷款、本票、汇票这些金融工具的数量增加并不会带来社区总体财富的增加;在一个社区中,对一群人中的一部分人进行奴役并不会增加这群人的总体财富,因为奴隶主所得就是奴隶所失;增加土地价值也不会带来公共财富的增加,因为地主会开出很高的租金,最后由佃农或者农产品购买者蒙受损失。这些相对财富,在常人眼中,乃至是立法执法的层面上,都认为与真实财富没有区别;但是只消寥寥几笔、一纸政令,这些相对财富就有完全湮灭的可能。国家通过行使主权,就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奴隶解放、土地收归国有,这个过程对整体财富造成不了甚至一撮鼻烟那么多的损失,因为总是有人遭灾、有人受益。无论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给她的宠臣授予专卖权,还是俄国沙皇戈东诺夫把俄国农民变成可以用来买卖的农奴,既没有创造财富,也没有破坏财富。

因此,从政治经济学术语使用的角度来说,所有仅含交换价值的东西都不应该称为财富。可以被称为财富的东西,生产或者破坏它会对整体财富数量有所影响。只要我们考虑哪些东西有这些特点,以及它们的本质是什么,那么对财富的定义就迎刃而解了。

我们在谈论一个社会的财富正在增长的时候——就比如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国力渐长,和脱离墨西哥统治后的加州日益富裕——我们并不是在说土地更多了,或者土地上的自然力量更强了,或者人口更多了(尽管我们表达财富增长时总是会提到人口增长),或者是人们的债务和应付款的数量更多了;而是在说一些有实际价值而非相对价值的有形资产的增加——比如建筑、牲畜、工具、机器、农产品和矿物、工业制成品、船舶、货车、家具等等。这类东西的增加构成了财富的增长;它们减少也会导致财富减少。这些东西的人均拥有量最高的社区,就是最富裕的社区。经由人类劳动改造、为人们所使用或享受的自然物质或者产品组成了这些东西,它们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同类产品所需的平均劳动量,这是它们所共有的特点。

因此,人类加以采集、搬运、组合、分离以及其他改进后,用来满足人们需求的自然产品,组成了可以在政治经济学里使用的“财富”一词所指代的东西。换句话说,它是以贮存的方式进入实物中的劳动,犹如太阳的能量贮存在煤炭之中;它是用于满足人类需求的人类劳动能力。财富并不是劳动的唯一目的,因为有的劳动直接为满足需求服务;但财富是生产性劳动的目标和结果——也就是给原材料增值的劳动。任何没有经过人类劳动加工的自然资源都不能算作财富,任何不留下能够满足人类需求的实物产品的人类劳动产出也不能算作财富。

既然我们现在说资本是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财富,那么任何不符合财富定义的东西也不能算作资本。牢记这个原则,我们就可以排除那些错误观念,正是它们削弱了所有接受了它们的推理,误导了大众的思考,把包含最敏锐的思想家在内的所有人引入矛盾的迷宫。

尽管所有资本都属于财富,但是财富可不都是资本。资本只是财富中的一部分——名义上用于支持生产的那一部分。在划分资产与其他财富之间的界限时,这是有可能产生的第二类概念错误。

我一直在指出,通俗理解上的错误,是把财富和资本跟其他一些有着本质区别的东西给混淆了,并且把相对存在的东西当作财富。这些错误广泛流传,不但在教育程度较低的阶层脑中根植甚深,甚至在诸如英美这样的先进国家里似乎也有一大批拥趸,他们引用其于塑造、指引公共思想,参照其于议会、国会等立法机构,借鉴其于司法、行政。更有甚者,在许多基础不牢的学者的论述中,也会冒出来这些错误;他们用号称政治经济学的连篇累牍造成了文章报纸的污染,给专业咨询意见蒙尘;这些论述还被无知者举为教材,被头脑简单者奉为圭臬。然而,它们仍然只是一些通俗理解上的错误,因为它们还得不到政治经济学杰出学者的支持。不过亚当斯密倒是白璧微瑕,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即使最伟大的人才也不完美;他把某些个人品质也看作资本,这与他最初关于资本是取得收入的资财的定义不一致。他的那些杰出的理论继承者们避开了这个错误,像李嘉图、麦卡洛克、密尔,他们事先给出的定义中就不涉及个人品质。他们和亚当斯密的定义中都没有涉及到通俗理解上的一个错误,没有把真实的资本和相对的资本混淆在一起,比如债务凭证、土地价值等。但是关于真实财富中哪些是资本、哪些不是资本,他们又在定义里相互掐架,与亚当斯密的定义也相去甚远。例如,在亚当斯密的定义里,珠宝商的个人资财属于资本,劳动者拥有的食品和衣物会被排除;在李嘉图和麦卡洛克的定义中,反而把珠宝商的个人资财排除在外;按照常规理解去解释我之前的引用的话,密尔也是这样定义的。可是根据密尔的解释,是否属于资本的判定不在于事物本身的性质或者用途,而是取决于拥有者的意图,在于他是否愿意把交易取得的物品或价值投资于工具、原材料、机器维护等项目上,以支援生产性劳动。最后,李嘉图等人的定义中都把劳动者的食物供给和衣物看作资本,亚当斯密的定义却把它给排除了。

让我们思考一下这三个代表了现阶段最高水平的政治经济学学说的定义:

麦卡洛克关于资本的定义:“所有可以直接用于支持人类生存或者促进生存的那部分工业产出”,针对此定义,有许多反驳的观点。其一,人们只需要去一个繁华小镇或者城市的主要街道上走走看看,会发现许多商铺陈列着各种贵重商品,这些商品既不能支持人类的生存,也不能促进生产,但是它们毫无疑问是店主资产和社区资产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人们也能看到很多原本用于支持生存或者促进生产的工业产品被用于炫耀或无用的奢侈。这部分本来能成为资本的工业产品,在这种用途下当然不能算作资本。

李嘉图的定义将那些本可以但是最终没有用于生产的东西排除在资本之外,只承认用于生产的东西属于资本。但是这样同样会被上面反驳麦卡洛克的第一个观点所攻击。如果只有那些能用于、已用于、将用于支持生产者或者促进生产的东西属于资本,那么珠宝商、玩具商、烟草商、糖果商、画片商等人的资财——或者说,是所有由奢侈品组成的资财,都不属于资本。

如果说密尔通过将这种区分的工作转移到资本家的头脑中来避开这个反驳(在我看来躲得也不是很干净),那么他只会使资本和其他东西之间的区别更加模糊,导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在特定时期下的特定国家内什么是资本、什么不是资本。

最后,上述三个定义均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如果我们注意到劳动者和资本家是不一样的,那么上述三个定义都把明显不属于资本的东西包含进去了。按天结算工资的劳动者所拥有的食物、衣服等等,这些东西不管他是否工作,都会消耗掉,上述三个定义却都将其算入资本;另外还有资本家手中打算用来支付给劳动者的资财,这本不该是资本,却也被算入其中。

但是,显然,当这些学者谈到劳动和资本作为生产中的不同要素、分配中的不同主体时,当他们说工资来自资本,或者工资取决于工资基金和劳动力数量之比时,乃至他们平时用到“资本”这个词的任何一种表达,上述这些定义都不是他们使用“资本”一词时想用的含义;在我列举的这些情况中,他们使用的都是“资本”一词的通俗理解,也就是拥有者不打算直接用来满足需求、而是拿来追求更多财富的那部分财富。总之,政治经济学家们除了在描述自己给的定义和原则时不一样以外,其他时候他们跟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言论中提及的资本都可以用亚当斯密的话来概括:“一个人的资财中希望从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这是唯一能确切表达“资本”一词的固定含义——也是我们唯一可以借之将资本从财富中分离出来,与劳动的概念进行对比的含义。因为如果我们遵循前述那些学者的定义,把所有能为劳动者提供食物、衣服、庇护所等等生活资料的东西当作资本的话,那么只有一个身无长物、上无片瓦、浑身赤裸的穷到顶的穷光蛋,才是一个纯粹的劳动者,而不同时是一个资本家——然而,这种穷光蛋在人类历史上也是少有的。

在我看来,这些定义里出现差异和错误的原因,在于他们对资本本质的论断都来自资本必须辅助生产这个先入为主的观念。他们不是先从资本的本质开始谈起,然后再观察资本的功能;而是预先设定了资本的功能,然后再根据是否可以完成这个功能来给资本下定义。让我们调转这个错误的顺序,在解决某个事物能做什么之前,先把它是什么给确定下来,这样的顺序才显得比较自然。我们现在要做的,也是必须做的,是把“资本”这个大体上来说很好掌握的术语的边界给确定下来;这个边界需要足够确切和清晰,这样才能为后面的讨论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

如果我们把在特定时期内、特定社区里真实存在的财富物品,现场展示给一些从没读过政治经济学文章的聪明人来看,他们恐怕不会因某项事物是否属于资本而产生争执。商人用来卖卖和投机的钱,会被算作资本;而用作家庭和个人开支的钱则不会。农场主手中用于出售、留种和支付佣工工资的那部分作物,会被算作资本;而用于维持他的家庭的那部分收货则不会。马车主用来出租的马和车会被算作资本;而留下来供其娱乐消遣的马车则不会。妇女头上的假发、烟民口中的香烟、儿童手里的玩具,应该没有人会把这些东西看作资本;但是假发商、烟草商、玩具店主的资财,毫无疑问应该属于资本。裁缝制作的大衣,用于出售的应该算作资本,而自己留用的则不是。同样是食物,旅店主和饭店主所拥有的应该算作资本,而家庭主妇的橱柜和工人的午餐篮里的则不是。冶炼出来的生铁,在冶炼厂和经销商手里应该算作资本,被放在游艇里当压舱物的时候则不是。铁匠的风箱,纺织厂的织布机,都是资本;家庭主妇自己用来缝缝补补的缝纫机则不是。出租屋、经营场所应该算作资本;宅基地则不是。总之,我想我们现在已经明白,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一个人的资财中希望从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并且,不去计较他关于个人品质是否属于资本的小瑕疵,并且稍微调整一下他关于钱所举的例子的话,我们基本上无法在亚当斯密给出的资本的范围之外再列出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也属于资本。

现在,就像前文中我所展示的那样,我们可以从前人的徒劳尝试中看出来,如果我们在财富的范围内寻找资本与其他东西之间的差别,那么这些差别不应该是事物的特征、性能、或其最终目的;在我看来,这个差别就在于其是否在消费者的掌握之中[27]。那些有待交易的财富,不论是原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都是资本;其他那些已经在消费者手中的财富,则不属于资本。因此,如果我们定义资本是有待交易的财富,并且意识到交易不仅包含人与人之间的交换,还包括运用自然的繁殖之力和转化之力以增加财富,那么我们应该能理解通俗语境中资本所包含的所有东西,并且排除其他不应属于资本的东西。例如,我们就可以运用这个定义,通过工具是否用于交易来决定哪些工具属于资本,而哪些工具应该被排除在外。据此,生产者用来生产交易用的商品的车床是一种资本,而绅士家里留着给他自己制作娱乐用具的车床则不是。铁道路网、公共电话线路、公共马车、影剧院、旅馆酒店等等,投资于这些建设的财富,其实也是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这种交易的效果不是马上显现的,而是由无数人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但这仍然属于一种交易,因为上述这些建设的消费者不是它们的拥有者,而是那些不时需要用到这些建设的人们。

我所说的这个定义,与前述中资本是用于生产的那部分财富的说法,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关键在于不能太过狭隘地看待“生产”,不应该把它仅仅局限于制造物品一途。“生产”,除了制造物品以外,还应该包括将商品配置给对应的消费者的过程。这样看来,小商贩和小店主的资财或者资本其实也投入到了生产之中,他们和工厂主、农场主一样,也是一个实打实的生产者。关于资本功能的探讨,我们不妨就此打住,后面我们还有机会进一步详细展开。我也不是在编写教科书,所以我这里提到的资本的定义也不是非常重要,只是用于发现规律以解决社会问题而已。只要读者知道后续我们将要使用的“资本”一词的确切含义是什么,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在我们结束这一章话题之前,我还是请读者再温习一下这些常常被忘记的事情——名义上,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使用“财富”、“资本”、“工资”以及其他类似的术语时,都是指代一类事物的抽象名词,只有肯定或者否定其与相关事物之间的指代关系,才能肯定或否定这个术语。忘了这一点,就会导致许多思想上的混乱,并且把一些显然是谬误的观点当作真理。请读者务必记得,作为一个抽象名词,财富这一概念包含有交易能力的概念。拥有一定数量的某种财富,相当于拥有等价的可用于交易的其他财富。并且,因为资本是财富的一种,所以资本也有类似的性质。

第三节 工资的由来——出自劳动,而非资本

上一章所谈内容的重要性,将会随着我们探讨的深入而愈发显现,但是这一章的内容马上就需要用到它了。

很容易看出来,人们在确信工资来自于资本的时候,他们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和以此给“工资”这个词所下的狭隘定义上,并没有看到这个词的经济学含义。举个最明显的例子,那些为自己劳动的劳动者,他们的工资直接来自于他们的劳动成果,这足以说明工资不是来自资本、而是直接来自于劳动成果了。就比如把一个全身赤裸的人丢到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可能要靠掏鸟窝、摘浆果维生,这时候可不存在任何资本;他投入劳动之后掏到的鸟蛋和摘到的野果,就是他的工资。我想这时候应该没有人会跳出来说,他的工资也是取自资本吧。

要是我自己拿一块皮子做了一双鞋,这双鞋就是我的工资——我的劳动所得。这当然不是取自资本——不管是我自己的资本,还是别人提供的——而是来自我的劳动,正是劳动使之存在,进而成为了我的工资;并且在获得这双鞋的过程中,资本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设我们把资本考虑进去,我一开始所拥有的资本不过是那块皮子和一些针线;随着我的劳动,价值不断被附加在上面,直到成品出炉,我在一开始的资本之外还拥有了原料和成品之间的价值差。在获得这个价值差——也就是我的工资——的过程中,可曾需要用到资本?

亚当斯密是现代经济学的引路人,他的观点形成了目前工资与资本关系的细致理论;他认识到,在我前面列举的这些简单例子中,工资是劳动的产物。他在《国富论》(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中提到:

“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在土地尚未私有而资本尚未累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既无地主也无雇主来同他分享。”

尽管这位伟大的苏格兰人用这段话作为他论述劳动工资的起点,但要是他在后面的论述中不曾偏离,一直都把劳动的产物看作是劳动的自然工资,地主和老板只是劳动成果的分享者,那么他最终的结论应该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会给今天的政治经济学界带来这么多矛盾和谬误。可惜的是,从这个在简单环境下显而易见成立的事实出发,他没能穿针引线地推导出复杂环境下的结论,反而只是起了个头,然后就立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用另外一种观点重新开始了他的论述,认为是老板提取了一部分资本提供给劳动者,以作为他们的工资,他说:“在欧洲任意一个角落,每有一个独立劳动者存在,就同时有一个老板手下有二十个劳动者在为其工作”。

按亚当斯密的想法,独立劳动者和工人的比例大约为一比二十,显然他只考虑了机器生产的情况;要是考虑所有劳动者,在一百年前,就算是欧洲这样机器生产发达的地区,不靠老板的独立劳动者的比例也要比这大得多。因为除了各地都有数量不少的独立劳动者以外,自罗马帝国时期流传下来的佃农制还存活在欧洲的各个农业地区;在这种制度下,资本家从劳动者手里获得租用农具的回报,而不是劳动者从资本家手中领取报酬,因此这里的劳动者也应看作是自己雇佣自己的独立劳动者。而且不管怎么说,工资的一般规律应该在美国也是适用的,这里大部分人们仍然是自雇佣的农民,从雇佣者那里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毕竟还是少数。

不过,其实我们没有必要过多纠结于独立劳动者和受雇工人的比例,也没必要去对工资直接来自劳动成果这个真理做过多论证;只要我们意识到,不论工资的领取者是独立劳动还是受雇于人,“工资”一词均表示全部的劳动所得,那么,工资来自资本,这个被正统政治经济学不假思考地接受的假设,显然无法解释大量独立劳动者的工资来源了;硬要说这个假设存在有一丝半点的合理性的话,充其量只能说那些受雇于人的劳动者的工资来自资本。因此,那些基于这个假设的推论马上就废掉了;不过我可不会就此收手,就让我们接着来看看,即便是如此限制这个假设的适用条件,它能否符合事实。让我们拾起亚当斯密遗落的线索,步步为营,看看存在于简单生产形势下明显的事实关系,在最复杂的生产形势下是否依然成立。

简单来说,“事物的原始状态”就是劳动者能够取得所有劳动成果,这种案例至今仍能找到。我们现在来看一下比较复杂一点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劳动者虽然是为别人打工,或者是借用了别人的资本,但是他取得的是实物工资——也就是他的劳动成果的一部分。这种发放实物工资的情形与自雇佣的劳动力类似,都很清楚地说明了工资实际上来自劳动获得的产品,而不是资本。如果我雇了一个人来捡鸡蛋、摘浆果、做鞋子,然后用他劳动获得的鸡蛋、浆果、鞋子给他支付工资,那么应该没有人会质疑劳动工资的来源是雇他来做的劳动。爱尔兰的佃农制(Saer-and-Daer stock tenancy)就是这种雇佣形式,亨利·梅因爵士[28]在其著作《古代法》中对此论述得十分清楚;这种制度明显涉及到了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把接受了资本家给予的牲畜的人变成资本家的雇工或臣属。雅各布给拉班工作的形式也是如此。直至今日,就算是文明国家里,这种雇佣形式也并不罕见。在美国南部和加州盛行的分享土地耕种模式,欧洲的佃农体系,以及监工、推销员等职业来自利润分成的工资,上述这些例子,不都是以劳动产品的一部分作为雇佣劳动的工资吗?

随着生产形式进一步复杂,工资的价值仍然会以实物进行计算,但是会通过其他的等价物来进行支付。举个例子,在美国捕鲸船上有一个传统,一般并不给付定额工资,而是采用一种“分红”的办法,用渔获的分成作为船员们的工资。这个分成比例大小不一,低至船上服务员的1/300,高至船长的1/16乃至1/12。因此,当一艘捕鲸船载着满舱渔获在新贝德福德或者旧金山港口靠岸时,她不仅载着船主人的利润(作为他提供出海物资的补偿),也载着所有船员的工资。还有什么能比这些分到鲸油、鲸须的船员们更清楚地说明,工资并不来自资本,而是他们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呢?为了方便起见,船员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真实的鲸油和鲸须,而是按照市场价格换算的金钱,但这并不会对工资来源的结论有丝毫影响。因为这钱只是船员们本应分得的鲸油和鲸须的等价物,是真实工资的替代品。在这工资的支付中,不存在任何预支的资本;只要船还没有靠岸,船主人支付船员工资的责任就还没有产生。并且,在船主人从自己的资本中取出一部分作为船员的工资时,本属于船员的那部分鲸油和鲸须实际上也增加了他的资本。

上述事例应该不会引起任何争议。生产形式再复杂一些,就回到了我们熟悉的雇佣劳力和支付工资的状态了。

旧金山湾外的法拉龙群岛是一处海鸟孵化地,有一家公司拥有这些岛屿的产权,并且会在适当的季节雇人去岛上收集鸟蛋。就像前面说的捕鲸船的案例,以及很多其他充满不确定性的生意一样,这家公司会用劳动者所收集到的鸟蛋的一部分作为雇佣他们的工资;但后来这家公司发现,因为这些海鸟数量繁多、性情温驯,劳动者们只要肯出力,就能收集到足够多的鸟蛋,因此给劳动者支付固定工资会更加方便。这些劳动者们出海后就留在了岛上,把收集到的鸟蛋一起送到码头收货处,然后每隔几天就有一艘小船来取走货物,把这些鸟蛋拉到旧金山市场上出售。当收鸟蛋的季节过去之后,劳动者们从岛上返回,向这家公司领取规定的钱币,作为他们的劳动工资。要是他们领取的不是钱币工资,而是规定数量的鸟蛋,这些鸟蛋的价值难道不应该和钱币价值是一样的吗?这些通过售卖鸟蛋得来的钱币,不是正好代表了劳动者应得的鸟蛋吗?如果没有其他雇佣者的干预,这些劳动者自食其力收获的鸟蛋,不是正好跟他们现在拿的工资价值一样多吗?

我再举一个反过来说明实物工资等效于货币工资的例子。在圣布埃纳文图拉住着一个海豹猎人,海豹经常造访圣巴巴拉海峡对岸的岛屿[29],因此这个猎人靠猎杀海豹获得的油脂和皮毛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猎杀海豹的远航中,他会带上两三个中国劳工帮忙。起初他支付给中国劳工的是货币工资,但他后来发现中国人似乎特别喜欢海豹的一些器官,会将其风干碾碎后入药;他们对于公海豹的胡须,尤其是那些超过一定长度的胡须,也有一种特别的兴趣。个中缘由并不为我们这些圈外的野蛮人所知。他很快就发现,中国人为了这些东西连钱都不要了,于是他基本上就拿这些东西来支付中国人的工资了。

在上面这些例子里,货币工资和实物工资的等效性都是适用的,那么它是否也适用于其他所有向生产性劳动支付工资的情况呢?如果真的有工资基金,那么这个基金是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呢?

有人会辩解说:“存在这么一种特殊情况。当一个人为了自己而工作,或者是收取实物工资为别人工作,他的工资的确取决于他劳动的结果;要是他遇到某种灾害,导致他颗粒无收,这时他的劳动是没有工资的。但是当他受人雇佣时,不管有没有灾害,他都会领到工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工资取决于劳动的表现,而不是劳动的产物。”可惜,前后二者之间其实并没有本质区别。因为一般来说,后者所产生的价值总是要比他拿到的固定工资多上一些,否则雇主就没有利润可言。工资数额固定时,雇主承担了所有风险,这部分差额其实就是雇主收取的保险费,所以我们会看到,后者的固定工资总是比前者最后拿到手的工资要少一些。然而,尽管完成了契约要求的劳动者在法律上有权向雇主索要工资,但是实际中雇主一旦因为不可抗力没有获得利润,他往往也会用种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在海运这个重要的工业部门中,尽管其合同规定的是固定工资而非提成,但是在不可抗力之下,法律会免除雇主支付工资的义务。《海商法》的原则是“运费是工资之母”,水手可能已经很好地完成了他的工作,但是一旦不可抗力导致船只无法收到运费,那么水手索要工资的权利也会被随之剥夺。

其实,这一原则所反映的东西,恰好是我所着力想要说明的观点:生产才是工资之母。没有生产,就没有工资,也没有产生工资的能力。工资源自劳动的产品,而非对资本的预支。

无论我们分析哪里的情况,都会发现这一事实的正确性。因为劳动总是先于工资。这个事实不仅适用于自雇佣的劳动者,同样也适用于被别人雇佣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回报都取决于劳动的努力程度。有的工资是按天结算的,更常见的是按周或者按月结算,偶尔也有按年结算的;在很多生产部门里,工人工资是计件的。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意味着劳动者前段时间的表现给雇主带来了利润;偶有雇主提前支付工资的情况,但是那明显是出于慈善,或者是用于担保的预付款。预先支付给律师的“保留金”(retainer),其名字本身已经表明了这笔交易的真实性质;大西洋沿岸的行话中,把预先支付给水手的名义上的工资称为“抚恤金”(Blood money),实际上这就是购买水手的钱——不论是英国法律还是美国法律,都把水手看作是一种就像牲畜一样的动产。

我在此尽量详述劳动总是先于工资的事实,是因为这是理解更复杂场景下的工资本质的关键,请读者将之牢记在心。而“工资来自资本”这个命题,作为至关重要且影响深远的理论的基石,其合理性来自一份著作的一个章节;这份著作忽视了我所说的这个事实,并且把人们的注意从它身上引开了。这份著作里说,如果不提供资本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那么劳动者就无法进行生产性劳动[30]。看到这样的陈述,部分粗心的人们可能马上就会承认,劳动者必须首先拥有食品、衣物这类必需品,然后才能开始劳动;他们可能又会被告知,劳动者使用的这些食品、衣物又都是资本。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会同意,实施劳动必须要先消耗资本;其后自然而然地会得出推论,生产制造受到资本的限制——即对劳动的需求取决于资本的供应,因此工资就取决于用于雇佣的工资基金和寻求雇佣的劳动者数量的比例了。

但是,前述章节中的讨论,想必已经能让所有人看出来这其中的谬误;正是这个谬误——对“资本”一词使用了双重含义——把一些敏锐的人拖入他们自己制造的陷阱中。在一开始的命题中,资本被认为是实施劳动的必须,这里的“资本”包含了所有食品、衣物、住所等必需品。然而,最后由此得出的推论中,又按照最通俗的理解来使用“资本”这个词;此时的“资本”是雇主手中追逐财富增殖的那部分资财,不包括劳动者拥有的为了满足当下需要的东西。而且,“劳动者不吃饱穿暖就无法工作”这个命题,其合理性和它的推论——只要雇主不提供食品、衣物,劳动者就不能工作——一样不可靠。事实上,劳动者总是自己准备自己工作用的食品衣物;退一步来说,也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资本会预先支付给劳动者,但这也绝不是有人强迫的。况且,对于现今文明世界里的广大失业劳动力来说,就算工资不会预先支付,恐怕也有不止一个人愿意工作。就算某份工作必须要等到月底才发工资,我想大部分失业的人都会不假思索地接受。按大多数劳动者的惯例来说,周末会结算这一周的工资,而那些在拿到工资之前拒绝干活的人,我都怀疑其数量是否足够被称为“一群人”;并且肯定不会有人连一天、甚至是下一顿饭的时间都等不及,不至于说当天工资没就位他就不干活。工资发放周期具体是多久并不是最重要的,我想要强调的是发放工资确实晚于实施劳动。

因此,工资总是用于支付已经发生了的劳动。既然如此,那么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劳动又意味着什么呢?显然,这就是财富的创造;而且只要它有待交易或是被运用于生产,那么它就是资本。因此,首先发生劳动产生资本的过程,然后才有用资本偿付相应的劳动工资的这个动作。而且雇主的生意一般都是有利润的,对他来说,支付工资就是把劳动中赚到的资本返还一部分给劳动者。对劳动者来说,工资就是他劳动所产生的资本中他应得的那一部分。由此,工资所代表的价值和劳动所产生的价值就这样联系了起来,工资来自资本或是资本的预支这种说法自然就无法成立了。既然雇主总是能先于劳动者而拿到劳动所创造的资本,然后才那这部分资本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在这个劳动和资本的交换过程中,雇主的资本会减少吗?[31]

让我们用事实来回应这个问题。以加工制造为例,如将棉花加工成衣服、将生铁加工成部件、将皮革加工成靴子这样的制造业,一般而言都是每周结算工资。周一早上,在雇主开始工作以前,他会清点他所拥有的资本,如建筑、机器、原材料、现金以及库存的成品。简单起见,我们假设本周内他不会售出或者购入任何物品。完成本周的工作、结算完工资之后,他再次清点自己的资本,此时现金会比本周开始时少了一些,因为需要用来支付工资;原材料和煤也会消耗掉一部分;建筑和机器经过本周的使用之后,也肯定会产生一些折旧。但只要他做的不是亏本生意,那么成品的价值足以补偿这些损失,甚至绰绰有余;总体而言,他的资本是增加的。由此看出,他支付给他所雇佣的劳动者的工资,并非来自他的资本,也不是来自其他人的资本,而是来自劳动本身所产生的价值。如果他雇佣劳动者去挖掘贝类,并且用一部分挖到的贝类作为工资,那么这其中也不存在资本的预支。早在土地私有、财富聚集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原始人用石头从海边的岩石上敲下牡蛎,他们的劳动所得和前述被雇佣的劳动者的工资别无二致,都是来自他们劳动的产物。

受人雇佣的劳动者在完成他的工作以前拿不到工资,他的情况就类似于存款人在向银行存款以前无法取款。存款人从银行中取款的这个动作并不会减少银行的资本,类似地,劳动者取得工资也不会减少雇主或者整个社会的资本,可以说连暂时的减少都不会有。存款人不是从银行的资本里取款,劳动者也不是从资本里获取工资。存款人存入的钱币和他取出的钱币并不是同一个,但我们仍然会认为存款人从银行取回了他存入的钱,因为这是具有同等价值的东西。尽管劳动者所收到的工资和他所创造的财富有着不同的形态,但是和存款的情况类似,我们也有理由认为,他以工资的形式收到了他劳动创造的财富。

经济学界中经常有人把财富和金钱混为一谈,因此也经常混淆上述这个普遍的真理。自从亚当斯密博士错误地描述了资本和工资的关系之后,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地涌入这个陷阱,真是令人感叹,同时这也充分展现了重商主义制度的谬误。日常交易中,金钱是最通用的中介物;当财富随着交易发生形态变化时,金钱就是促成这种变化的通货。交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困难,一般都会体现在金钱的减少。因为人们总是更希望能完成某种形式的交换,而不是特定形式的交换,因此,相比起用特定形式的财富来交换金钱,用金钱换取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富有时候会更加容易。所以,当雇主用金钱支付工资之后,他有时候会发现难以将他已经用金钱交易回来的原本属于劳动者的那部分新增价值变现,因此会产生工资预支了他的资本的感觉。然而,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低于工资所代表的价值,不然雇主手里的资本只是从金钱转变成了他所拥有的货物,而非减少了。

用金钱来衡量资本的习惯导致了思想上的混乱,不过有一个生产部门不太容易受此影响,因为这个生产部门的产品是货币的原料,货币这个概念本身最初也是由它定义的。并且这个生产部门恰巧提供了从最简单到最复杂的生产状况的例证,它的整个产业链就像是把各级生产状况摆成一排,逐一陈列在我们面前。

在美国人开发加州的早期岁月里,以及后来的澳大利亚[32],淘金沙的矿工们在河床和地表搜寻金光闪闪的小颗粒;这些大自然千万年来沉积下来的小东西被矿工们捡起洗净,成为了他们的“工资”(矿工们恰好也是这么称呼这些小东西的)。并且由于铸币的稀缺,金砂成为了流通的货币,价值以重量计。辛苦了一天之后,矿工的鹿皮口袋里就装着他今天的工资。对于这种工资,应该没有人会认为它来自资本,因为它显然来自矿工自己的劳动成果。当一个矿产丰富的矿区业主雇佣劳动者为其服务,然后用劳动者从峡谷或沙洲淘来的货币来支付他们的工资,这种工资想必也不会有人争论其是否来自资本。相比于称重会带来麻烦和损失的金砂来说,铸币拥有更好的便利性;随着铸币越来越多,金砂变成了一种商品,不再被视为流通的货币。雇人淘金的矿主卖掉劳动者们淘来的金砂之后,用换来的铸币给劳动者们支付工资,雇主和劳动者就两清了。如果雇主拥有的铸币数量足够,那么他不用每次结算工资的时候都去附近的商店卖金砂,每次都被店主赚走一笔利润;雇主大可以等到产出的金砂足够多的时候才把金砂卖给商店换铸币,或者是直接寄到旧金山,让那里的铸币厂给他免费造币。在雇主积累金砂的过程中,他持有的铸币数量在减少;就好像工厂主在不断生产商品时,他的资金也在减少。然而,我想不会有人迟钝到以为雇主的资本在这个积累金砂、给出铸币的过程中有所减少。

但是这种暴露在地表的金子很快就会被开采完,进一步开采金矿的方法变得更加复杂。在金矿矿区开始产出第一车金子之前,必须先打矿井、造水坝、挖矿道、引水源、搭机器。这些准备工作,如果没有预先的资本投入,的确是不能做成的。有时这些基础建设要耗费数年,期间没有任何利润产出,并且还需要每周或者每月给从事建设的劳动者支付工资。有人就据此认为工资来自资本、是对资本的预支,工资的支付必然导致资本减少;他们认为,就算不是所有行业都适用这个结论,但至少在这个行业中是这样的!至少在这个行业里,工业受到资本的限制,没有资本就无法使工作进行下去!不妨让我们仔细看看是不是这样:

以下这类案例经常被用于证明工资是对资本的预支。对于那些需要在获得劳动成果之前支付工资的行业——比如农业,想要获得收成,必须提前几个月开始犁地、播种;又比如土木工程,以及舰船、铁路、运河等等的建造——这里的雇主在支付工资的时候不指望能获得即时的回报,但是,他又必须“投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有时甚至长达数年。因此,如果人们不记得我们前面推演过的那些基本原则的话,那么就容易得出工资预支于资本的结论。

但是这样的案例是不会难倒我的读者的,因为我已经在前面的章节做了清楚的论述。略作分析即可知,尽管这些案例中的工资在完成成品之前、甚至是还没开始制作产品之前就需要结算,但是它们并非例外,依然符合先有产品再付工资的规则。

如果我用白银跟一个中介交换黄金,我放下我的白银,中介过秤后收起来,然后给我等值的黄金,其中自然要扣除他的佣金。这个过程中,中介可有预支任何资本给我?显然没有。他原先拥有的黄金现在换成了等价的白银,并且还有额外的利润。何况他在给我黄金以前就把白银收起来了,对他来说,他的资本在任何时刻都没有被预支。

中介上述这个行为,和我们正在关注的那类用自己的资本支付工资的资本家何其相似。劳动的进行先于工资的支付,进行劳动则意味着创造价值;实际上,雇主在付出价值以前就收到了创造的价值——他只是把一种形式的资本交易为另一种形式的资本。因为价值创造并不仅仅局限于完成产品的制造;作为运用劳动所产生的即时结果,价值的创造在生产的各个阶段里均会出现。因此,不管劳动的过程有多长,劳动总是在资本支付工资之前先增加了资本。

铁匠铺里的铁匠在打造铁镐的时候,他显然在制造资本——在铁匠收到工资之前,他在买主的资本里增加了一把铁镐。正在制造一艘远洋游轮的龙骨的机械师和锅炉制造者们,他们不也是正在创造价值、制造资本吗?蒸汽巨轮和铁镐,都属于财富,同时也都是生产工具;尽管前者不耗费数年是完成不了的,而后者只需要数分钟即可完成;制造蒸汽巨轮的每一天的劳动,跟打造铁镐一样,显然都是财富的生产过程——也是资本的增加过程。并不是最后一次敲打才赋予铁镐以价值,第一击和最后一击创造的价值应该是一样多的。蒸汽巨轮的制造过程也是如此。价值的创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只要实施了劳动,马上就有价值被创造。

只要劳动分工发展到不同的生产群体分别负责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不同部分——也就是说,当我们习惯于在各个生产准备阶段中都评估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种现象。稍加思考就会发现,现今绝大多数产品都是如此。一艘船、一幢建筑、一把镰刀、一本书、一个女用顶针、一条面包,这些都是成品,但均非一人一工段即可完成的产品。在生产过程清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区分成品各个部分所代表的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就算我们有时候在最后一道工序里分辨不出产品的不同部分,我们也可以区分其所用不同材料的价值。这些不同材料的价值也许还可以继续向下拆分很多次,直到其清晰地展示出最终成本所含价值的每一步价值组成。在这每一步里,我们都会估计其创造的价值,即其所增加的资本。烘焙师新鲜出炉的一批面包拥有特定的价值,但是其中一部分由生面团的材料——面粉所贡献;而面粉的价值又是由磨坊的研磨工作和麦子所组成的。生铁跟成品之间还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它必须经过很多生产工序才能从人们开采出的矿石变为最终产品。然而,生铁就不是资本了吗?从棉花被摘下来,到轧出棉籽、装进袋子,再到运输至洛厄尔或者曼彻斯特纺成纱线、织成衣物,这些都不是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唯有当这衣物交付到消费者手中时,它才真正完成了整个价值创造过程。然而,在这每一步中,显然都有价值被创造出来——都有资本的增加。因此,就算我们没有区分、计算这个过程所创造的价值的习惯,为何在我们谈到农业的时候,就不认为犁地播种也是财富的创造、资本的增加呢?是因为如果气候不好,作物可能会歉收吗?这种看法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在任何成品的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也会出现类似农产品这样的结果。一般来说,棉花总是会长出来,足够多的犁地和耕种总是会让棉铃里产生足够多的棉花,当然足够多的纺织工作也会产生足够多的布料。

总之,因为工资的支付总是以劳动的实施为前提条件,所以不管生产的过程有多长,生产中的工资支付都不涉及到资本的预支,实际上连短暂的资本减少都不存在。或许建造一艘船需要花费一年乃至更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价值是一小时接一小时、一天接一天不断被创造、积累出来的;这个积累的过程从龙骨铺设之时,甚至是场地清理之时就开始了。在整船完工之前支付的工资并不会减少船厂老板或者他所在社区的资本,因为已经完成的部分工作代替了支付出去的工资,成为了他所拥有的价值。这样支付出去的工资并没有预支资本,因为劳动者每周每月的辛劳都转化成了船厂老板手里的资本,这资本的增量比他支付的工资更多;如果有人想要买一艘部分完工的船体,船厂老板总是能期望得到一笔利润,这就是铁证。

类似地,挖掘萨特罗隧道、圣哥达隧道或者苏伊士运河也不存在对资本的预支。隧道或者运河的挖掘过程就是其逐渐转变为资本的过程;挖掘所需花费,比如挖掘用到的火药、钻头等工具,以及劳动者使用的食品、衣物等物资,跟挖掘所产生的资本量大致等同。公司资本的价值总额并未减少,只是从原来的形式逐渐转变为隧道或运河的形式。事实上,资本一般不会减少,反而会随着工作的开展而增加。

这在农业里也适用。价值不是在收获的那一瞬间才创造出来的,而是在整个种植过程中一步步地集合而成的;这个过程中支付的工资不会让农民的资本变少。人们在选择出售或者出租土地时,都知道一个开垦过的土地比没开垦的收成更好,一个犁过的田地比粗略翻了一下土的田地收成更好;这就说明了对土地实施的劳动增加了土地的价值,也就是说增加了农民的资本。另一方面来说,我们有时会见到还未长成的庄稼被售卖出去,或者农民还没等到自己可以收获的时候,就把庄稼承包给拥有收割机的人,这也说明了并不是只有庄稼成熟之后才有价值产生。果园和葡萄园的情形也是如此,尽管果实还未挂上枝头,但是它们已经有了与植物生长年龄相称的价值。牛羊马等牲畜的价值,随着它们日渐成熟而与日俱增。在还没有达到上面提到的这些交易点之前,我们往往不容易注意到这种价值的增加,但是这并不代表价值没有随着实施劳动而增加。因此,每当劳动的实施先于工资的支付,支付出去的资本实际上是来自劳动的产物,是出自劳动者给雇主的贡献,而不是雇主给劳动者的资本预支。

有人可能依然会争论到:“在上述这些情况中,至少资本是必须的!”。我当然无意怀疑这一点。但是此处所必须的资本不是为了预支给劳动的,而是用于另一个我们很轻易就能看出来的目的。

当以实物的形式支付工资——即用劳动生产出来的财富形式支付工资时,例如我雇佣劳动者为我伐木,然后以他们砍伐的部分木材作为他们的工资(林场主或者林场承租人有时就是这样支付工资的),这个工资支付过程明显不需要任何资本。但是大宗木材显然比散装少量木材更便于交易,也更有利可图,所以我宁愿用现金而不是木材来结算工资,这样对于劳资双方都便利;而且只要我在结算工资之前用木材换到现金,那么我在这个过程中就不需要任何资本。当我不能及时卖出木材的时候,或者我盯上了一项非常大额的木材交易,直到存够足够的木材之前我都不会出售木材,那么我才会用到资本;就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可以用我的木材进行抵押以获得贷款,那我也不需要用我原有的资本来支付工资。因此,只有我需要储存大量木材,并且不能(或不愿意)通过卖木材或者抵押贷款来获取现金支付工资时,我才需要用到资本。但是,显然,我这里对于资本的需求并非来自支付工资,而是为了储存更多的木材。类似地,如果挖掘隧道的劳动者的工资是其挖掘工作的一部分(比如说雇人挖掘的公司的股票,这样会方便一些),也不需要预支资本来支付工资。只有承包者不愿意出让隧道的一部分给劳动者的时候,他才需要使用资本。回到第一个例子:给我换黄金的中介的确需要资本来维持他的生意,但并非是他需要预支资本来交换我手里的白银,而是需要准备足够的黄金形式的资本,以便顾客可以当场完成交易。

以上这种情况在各个生产部门都可以看到。资本从来就不是用于支付劳动工资的,因为劳动者的有偿劳动一旦发生,其劳动成果就已经被交易给雇主了;只有当雇主有意积蓄劳动成果,或者劳动产物已经被转移给买家,但是作为卖家的雇主暂时还没有收到货款的时候,也就是买家赊账了,这时才会需要资本。但是这时用到的资本并不是为了满足支付工资的需求,也不是为了预先支取劳动;而是当他作为一个商人或者投机者,需要积蓄劳动成果时,才会用到资本。

本章要点总结如下:为自己工作的人,其工资来自于他所生产的东西,并且他可以通过销售这些东西将之交易为其他形式的价值。为他人工作的人,依照劳动和工资的交易合同进行工作以取得固定工资。为他人工作的人实施劳动时也会创造他自己的工资,但是他只有在规定的时间才能取得合同规定好的与其劳动成果形式不同的工资。在这场交易中,劳动者通过实施劳动首先进场,等到劳动者取得工资后交易结束。在劳动者挣取工资的过程中,他其实一直在预支自己劳动产生的资本给雇主;而雇主如果不愿意在劳动完成以前就支付工资,那么他就不会预支任何资本。无论雇主收到这些工资换来的劳动成果之后是立即出售,还是储存起来,抑或是这些劳动成果跨越重洋、百转千回交易到地球另一端,都不会改变这场交易的性质。

第四节 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不是取自于资本

尽管我们已经详述至此,但是读者心中或许还会出现一些芥蒂。

犁沟当不了庄稼汉的腹中餐,造了一半的蒸汽机织不出机械师的身上衣;如约翰·密尔所言,我是否忘了:“国民的供养来自过去的劳动成果,而非现在”?或者,借用福塞特夫人的一本广为传播的入门读物的话来说,我是否忘了:“从播下第一粒种子,到烤出第一条面包,中间跨度数以月计”,以及“因此,劳动者显然不能依赖他们当下的劳动成果过活,必须要使用他们或是其他人过去的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也就是资本”?[33]

这些文字中所作的假设——劳动显然需要资本支持——渗透在现今整个政治经济学的机体里。人们对资本维持劳动这个假设是如此自信,以至于认为“人口受工资基金控制,因此人口数量总是随着资本数量的起伏而涨消”[34]这个命题也是同样的真理,并且以此做出更重要的推论。

然而细思之下,这些命题看起来并不是不证自明的,反而有些荒谬;因为它们牵扯到这样一种观点,即只有在保存了一定的劳动产品之后才可以实施劳动——因此产品反而出现在生产之前。

经过审视,我们将会看出,这些命题都是些从混乱的思想中得出的似是而非的道理。

“因为食品、衣物、住所是生产劳动所必需的,所以工业受到资本限制”,这个错误命题的根源,我已经在前述章节中指出,在于它使用了错误的“资本”定义。劳动者的确需要先吃了早餐才开始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没有资本家供给一份早餐,劳动者就无法工作。在任何一个没有真正出现饥荒的国家,劳动者的早餐都是来自用于消费的财富,而非支持生产的财富。就如我前述论证过的,食品、衣物等等财富,只有当人们不是用之于消费,而是用于交易商品、服务生产时,才属于资本。并且,如果有人又将之用于消费,它们就不再是资本了;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不管这种消费是否有助于财富生产,这些财富都已经从追求更多财富的资财变成了用于满足欲望的资财。如果不弄清楚这里的区别,就不可能分清楚什么财富属于资本、什么财富不属于资本,就算像约翰密尔那样把这个区分工作丢给“财富占有者的想法”也做不到。因为人们不是只有在想要工作的时候才会吃饭和穿衣的;人们也不会因为不工作就绝食或裸体。饥则食,寒则衣,此乃人之常情。劳动者吃了早餐并不代表他当天一定会去工作,那取决于他是否得到了工作机会。因此,如果资本和非资本的区别在于是否支持生产劳动,那么食物到底属不属于资本呢?这个问题,恐怕劳动者自己和李嘉图—密尔学派的学者都无法回答。假如这位劳动者并不准备马上开始工作,那么无论这早餐是刚到他的胃里,还是已经被消化进血管、组织中,都无法确定它是否属于资本。而劳动者自己大概不会想这么多,他反正都是要吃早餐的。

尽管在逻辑上我们对于工资和资本的关系已经论证得足够充分了,但是如果就此打住,转而去关注财富和资本之间的差异,还是有些隐患的,而且也无甚必要。在我看来,进行下午的劳动必须先吃过中饭、享用野兔肉必须先狩猎烹煮,只有这样的情况才可以认为是“过往的劳动成果维持了现在的劳动”。但是这明显不是这个命题原本想要支持的场景。它原想支持的场景是,在进行一项不会立即产生足以维持生活的财富的工作时,必须首先存在有一部分用于维持劳动者生活和生产的物资。让我们看看这是否属实:

流落荒岛的鲁滨逊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辛劳和苦难才制成了一艘独木舟,这个劳动成果无法给予他即时的回报。但是,在他伐木造舟以前,他是否必须先积累起足够支撑他完成这项工作的食物呢?并非如此。他只是需要在进行造船工作的同时,分出一部分时间用于寻找食物。或者我们假想另一个场景,数百个身无长物的人漂泊登陆到了一个崭新的国度,在他们开垦土地以前,是否必须先积累起至少能支撑一个季度的食品?并非如此。只要一部分人的采集狩猎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就不需要预先积累那么多食物。当然还需要建立起互助互惠的共识,即直接获取食物的人愿意分享(或者交易)一部分食物给那些正在为大家的未来而工作的人。

在上面这些例子中成立的道理,适用于所有情形。无法立即用于生活用途、或是无法马上生效的产品的生产过程,并不是必须事先生产用于维持劳动者生活的财富才能开始的。只需要在市场内同时存在着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并且其产出的生活资料愿意与其他劳动者正在生产的东西进行交易,这样就可以了。

何况,在通常情况下,难道不是所有的消费都由同步进行的生产活动来支持吗?

假如说有一个懒汉,既不做体力劳动也不做脑力劳动,而是依靠他父亲投资的政府债券,拥有了一大笔财富,过着奢侈的生活。那么,他用以维持生存的资料,是来自过去财富的积累,还是现正发生在他周围的生产活动呢?在他的餐桌上摆放的,是母鸡新下的鸡蛋,是几天前刚刚搅拌好的黄油,是奶农今早刚挤的牛奶,是24小时前还在海中畅游的鱼儿,是屠户刚叫小学徒送过来的鲜肉,是园圃里新鲜采摘的蔬菜,是果园刚上架的水果——总之,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刚从劳动者(包含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和运输周转商)手中生产的;也许只有像陈酒这样的产品,才会需要在很久以前进行生产。这个懒汉从他父亲那里继承过来的东西(我们会说是他赖以生活的东西)并不是财富,而是对于他人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支配权。而他真正赖以生存的资料,正是源自于前述这些与他的生活消费同步进行的生产。

伦敦市中心的五十平方英里,要比世界上任何一个相同面积的区域都要富有,这点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如果伦敦的生产劳动完全停止,几个小时之内就会开始出现饿殍;几周内,至多几个月内,几乎无人可以存活。这是因为生产的全面停顿是一场比围城更加令人绝望的灾难。这将不仅是一堵将整座城池团团围住、切断了城市赖以生存的内外往来的外墙(就像提多将军围困耶路撒冷时做的那样),而是在每个家庭周围都竖起一堵围墙。在任一社会出现这样的生产停滞,我们都将见证人类是如何手停口停的;正是日常劳动供给了社会,我们才能吃上每日的面包。

正如建造金字塔的劳动者赖以为生的是尼罗河不断滋养出来的作物,而非预先囤积的生活资料;也正如一个现代政府在进行一个经年的项目时,它并不是调用已经生产出来的财富,而是随着项目的进行,以税收的形式收集有待生产出来的财富,将之拨给这个项目。生产非生活资料的劳动者,其生活资料的供应来自于其他同步进行的生活资料的生产。

制造蒸汽机的劳动者,通过一个无数交易组成的链条,将其劳动转化成生活所需的面包、肉食、衣物和住所;如果我们沿着这个链条追溯,我们会发现,这其中千百次的交易,归根结底就是一次生产蒸汽机的劳动和生产生活资料的劳动之间的交易。很明显,有能力提供劳动者所需物资的人想要一个蒸汽机,所以才能驱使其他人将劳动投入到制造蒸汽机上;也就是说,生产面包、肉食等物资的人,或者是位于供应链更前端的人,有着对蒸汽机的需求。正是这样的需求,指引机械师将他的劳动投入到蒸汽机的生产中去;而机械师对于食物的需求,又反过来指引相同数量的劳动投入到生活资料的生产中。因此,机械师在制造蒸汽机中所付出的劳动,实质上也生产了他花费工资去买的东西。

这个道理用正式的语言来说,就是:

消费需求决定了生产劳动的发展方向。

所有晦涩的关系都在这个简单道理的光辉照耀下纤毫毕露,因而无论社会形式是复杂还是原始,劳动的最终目的和所得回报都能够被凸显出来。由始至终,我们都可以看到,每一个劳动者都在努力通过他的劳动来获取其需求的满足;我们也可以看到,尽管每一个参与生产的劳动者最后只能分配到其直接产出的一小部分(甚至是完全拿不到他的直接产出),但是他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其他生产者的需求,因此其他生产者为了他的产品,会去生产他所需要的东西与之交易,最终出现的效果就是这位劳动者生产了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所以,如果一个制造镰刀的劳动者需要吃小麦,这小麦其实就是由他的劳动所生产的,和他自己去种小麦而让原来种小麦的人去做镰刀的效果是一样的。

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无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索取和消费了什么,都不需要别人预支任何资本。如果我做了一把镰刀,并且用所得工资购买了小麦,那么我所做的只是用镰刀换了小麦——给买镰刀的人的资产上增加了一把镰刀,然后拿走了对应数量的小麦。因为劳动的发展方向是由消费需求所决定的,所以当我把镰刀作为一种可交易的物资拿来换取小麦的时候,我对小麦的需求决定了我的交易对手将他的劳动投入到小麦的生产之中,同时他对于镰刀的需求也决定了我将劳动投入到镰刀的制作当中。因此,只要小麦的生产还没有达到自然极限,还会有更多的小麦不断被生产出来,那么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我就没有减少小麦的库存量。

农夫的情况也是如此,尽管他在犁地的时候,庄稼还没有播种下去,并且就算播种之后也还需要数月才能收获;但是他花在犁地上的劳动,实际上已经在生产他的食物和工资了。因为犁地虽然只是生产庄稼的一部分作业,但是这部分作业却是最终收获所必须的一环。这部分作业所带来的未来收获的保证,让农夫的一部分资产(生活资料和工资)得以解放,不再需要一直持有。这不仅在我们上面这些论述中是正确的,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是这样发生的。如果在应该耕地的时间放弃耕地,那么粮食稀缺的现象难道不会马上显现吗?一旦耕种停了下来,账房、机械车间、工厂难道不会立即感受到其影响吗?纺织厂里的织机难道不会随着犁耙的闲置而停歇吗?我们也可以在一个糟糕的季节之后马上看到相同的效果。如果停止耕地会产生这种效果的话,不是正好说明了农夫在耕地的时候也是在生产他的生活资料和工资吗?

事实上,只要还有劳动者在寻找劳动机会,并且农场主所拥有的土地还有提供粮食的能力,那么农场主是不会因为资金不足就不雇佣劳动力的。他可以跟劳动者签订耕种分成的协议(这在美国一些地方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生活资料的劳动者会以自己正在进行的工作作为担保,向附近的店铺赊账以预支生活资料;如果农场主更喜欢以现金的形式结算工资,那么农场主自己可以先借贷,这样就有现金立即兑付劳动者已完成的工作。当劳动者找不到工作、只能乞讨维生的时候(毕竟在现代文明国家里,劳动者总是能活下来的),要是说有什么东西是比之前消耗得更多的话,那就是预先储存起来的资本;但是这部分资本也是出于对未来归还的预期而取出的,并且事实上这些资本最终也会被劳动所完成的工作交换回来。举个例子,1877年,南加州农业地区全面歉收,连带着牧业也遭受重创,几百万只羊被饿成皮包骨。圣华金河谷[35]里的农场主们都翘首盼着下一个收获季,根本无力供养家庭,更别提雇佣劳力了。等到季节合适、降雨到来的时候,这些农场主们自然又会雇佣劳力来协助耕种了。每一个农场主或多或少都会存留一部分庄稼。当降雨出现的时候,他就急于出售手中库存,以免下一个收获季到来的时候粮食售价被压低。于是农场主就可以通过出售或者预支工资的形式向其雇佣的劳动者转移这部分预先储存的粮食(也就是他原来的资本),然后这部分粮食又会在下一次收成的时候得到补充。

联系起生产和消费的一系列交易,可以看作是一根装满水的弯曲水管。如果一端被灌入一定数量的水,另一端就会流出差不多数量的水。这一进一出的并不是同一份水,但是它们在数量上是一样的。因此,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他在付出的同时也有获得;他获得的生活资料和工资其实也就是他的劳动成果。

第五节 资本的真正功能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就要问了,如果支付工资和支持生产劳动都不需要用到资本,那么资本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前面章节中早有阐述。就像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资本,有别于另一部分直接用于满足欲望的财富,它是用于追求更多财富的那部分财富;或者,我认为也许可以这样定义,资本是处于交易过程中的财富。

因此,资本增强了劳动创造财富的能力:一、让劳动得以用一种更加有效率的方式进行,比如用铲子而不是徒手挖牡蛎,又或是用煤炭驱动船前进,而不是奋力划桨;二、让劳动得以利用自然再生的力量,比如耕种和收获、放牧和畜养;三、让劳动分工得以实现,一方面通过运用特殊能力、获取技能、减少浪费来增加劳动力因素的在创造财富中的效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不同土壤、气候和环境的优势以最大化自然产出。

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所教的是错误的,财富生产中所用的原材料并不是由资本提供的,而是由大自然提供的。但是,经过部分加工、并且又投入交易过程中的材料属于资本。

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所教的是错误的,资本既不提供工资,也不会被预支来支付工资。工资来自于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所教的是错误的,在工作过程中支持劳动者生活的也不是资本。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只要他们生产的产品(或者生产产品的其中一部分)会用于交易生活资料,那么他们实质上就是在生产生活资料。

因此,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所教的另一个错误是,资本并不会限制工业生产。唯有自然材料的获取能力才是工业生产的唯一限制。但是资本有可能通过限制工具使用和劳动分工的方式来限制工业的形式和生产力。

资本对于工业形式有可能产生限制,这一点是很明显的。没有工厂,就没有工人;没有纺织机,就无法进行机械化纺织;没有犁,农民就无法犁地;没有大额资本参与交易,很多与交易相关的行业就无法生存。另一方面,我们也很容易看出来,缺乏工具会极大地限制工业的生产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本,农民买不起铁犁、收割机、脱粒机,那么他就只能使用锄头、镰刀、连枷;机械师只能用凿子切削金属;纺织工只能用手动纺织机来织布。诸如此类缺乏资本的场景中,其工业生产力还不如在资本支持下使用最佳工具的生产力的十分之一。没有了资本的支持,劳动分工将无法超越其最原始而粗糙的状态;并且如果没有资本支持产品不停地转运和储存,那么作为劳动分工基础的交易行为也延伸不出邻里之间。类似采集、狩猎、渔捕、武器制造这样的专业,如果不能从消费之余留存下一部分劳动成果,就没有专门从事这些专业的人存在的空间。只有出现了消费以外的剩余,从事这些专业的劳动者才可以借以获取他需要的其他物资,并且可以抵御未来可能出现的短缺。高度发展的文明所独有的(也是必然会出现的)细致的劳动分工,其背后是各种各样的财富不停歇的交换和存储。为了使文明社会里的人们可以跟周围的人、乃至远在天边的人交易劳动成果,仓库、商店、货轮、火车都需要储存货物;就好比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势必要建设容量高达上百万加仑的水库,以及四通八达的输水系统。

尽管我们说资本可能会限制工业的形式和工业的生产力,但是这与资本会限制工业生产本身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资本限制工业”这句话被现今政治经济学界奉为圭臬,它所表达的意思并非我们前面说的资本对工业形式和生产力有所限制,实际上想表达的是资本限制了劳动的实施。这层意思的前提假设,自然是资本提供了劳动所需材料和劳动力的生活资料;而只要读者们还记得我们前面所做的论证,想起来资本是由劳动生产出来的、没有劳动何来资本,就会发现这个前提假设是毫无根据、乃至滑稽可笑的。资本也许限制了工业的形式和生产力,但是绝不能说没有资本就无法进行工业生产。同样地,我们也没有道理说:没有纺织机就不织布了;没有缝纫机就不补衣服了;没有犁就不种地了;不跟其他人交易就干不了活了。

并且我们前述所说的资本对于工业形式和生产力的限制,均为有可能出现、而非必然出现的。将一些通常认为是资本限制了工业形式和生产力的例子放在实践中去检验时,其正确性就会显得理论多于实际。在墨西哥或者突尼斯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大量而广泛的资本投入也许会极大地改变当地的工业形式,并提升其生产力;人们也常常说,这些国家开发本国资源需要资本。但是,他们所缺少的仅仅是资本吗?如果不是政府横征暴敛,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人民又无知而偏执,资本怎么会得不到积累和运用呢?只要这些真正的限制还存在,就算有了资本也得不到有效运用。我们当然也可以想象这么一种社会,在那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只有资本的匮乏;在我看来,符合这个条件的例子,只有战争、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过境导致资本被荡涤一空,以及刚刚踏上新大陆的开拓者组建的社会。然而,大家都知道:受灾后的社会里,人们常用的资本的恢复速度有多神速;新建立的殖民地里,能用得上的资本的增殖速度有多迅猛。所以,就算存在这样仅受资本限制的社会,它也仅仅是处于一个偶发的过渡时期。

除了这些偶发的过渡时期以外,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情况会使得资本匮乏成为劳动生产力发展的真正阻碍。在一个社会中,也许存在部分个体因缺乏资本而无法有效地运用他们的劳动;但是只要社会整体的资本是充裕的,那么真正在限制生产力发展的就不是资本量,而是资本的分配。苛政猛于虎。如果偏颇的立法者从劳动者手中抢夺资本、从生产者手中掠夺本用于再生产的财富,而腐败的执法者将之交给附在工业体系上吸血的人,那么阻挡劳动效率提升的其实是治理不当,而非资本匮乏。另外,麻木的人民,落后的习俗,以及其他会导致资本无法充分利用的原因,同样是劳动效率提升的拦路虎。给火地岛人[36]一个圆锯,给贝都因人[37]一个火车头、给印第安妇女一部缝纫机,都增加不了他们的劳动效率。所有超出他们使用习惯的资本看起来都不会起到作用,所面临的结局无非是消耗或者浪费。印第安人并不是因为缺少种子和农具才不进行耕种的;就算提供给他们以种子和农具,如果不结束游荡的生活,安定下来并学会种田,他们同样无法发挥种子和农具的生产功效[38]。以他们目前的状态,就算把整个伦敦的资本都从空中泼洒给他们,能被利用起来的仅有可以帮助他们捕猎的那极小一部分,而且还得等他们先把其中能吃的部分消耗完才派得上用场。然而,有一种资本是印第安人克服万难也想要获取到的,那就是武器。欧美军工厂新鲜出炉的最新式武器源源不断地提供给这些野蛮的部落,帮助他们相互攻伐。只有等他们的文明发展到足够高度,才会像其他文明国家一样开始关心其他支持生产的资本;也只有到了那时,这些资本才对他们有用。

乔治四世(George IV,1762~1830)在位的时候,从新西兰回来的英国传教士带来了一位毛利人酋长——洪吉·西卡(Hongi Hika)。他高贵的面容和绚丽的纹身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在他准备回到他的人民那里的时候,英国国王接见了他,并且让他带着国王和教会赠送的许多器械、农具和种子回到了新西兰。洪吉的确将这些资本用在了食物的生产上,只不过他的方式让英国人做梦都想不到:他回家的时候途径悉尼,在那里把英国人给的所有礼物换成了枪支弹药;回到新西兰之后,他立即跟周围部落开战并大获全胜,第一场仗就获得了三百名俘虏,然后他把这些俘虏变成了食物[39]。现在的毛利人已经不再连年征战,并且广泛地吸收了欧洲的生活习惯,所以很多毛利人现在也拥有了数量可观的资本。

我们同样也不能把新殖民地形式简易的生产和交易仅仅归咎于资金匮乏。这些不需要很多资本的简易形式看上去是粗糙而低效的,但是只要我们仔细考虑他们所处的现实条件,就会发现这种简易的形式恰恰是最有效的。拥有先进机器的大型工厂能够高效地将羊毛和棉花变成布匹,但是这需要大额订单的支持。如果是一个小村庄所需要的衣物,那么只需要很少的劳力使用纺车和手工织机就可以完成。一台出色的现代印刷机只需要一个人操作就可以打印数千份出版物,而老式打印机在一大一小两个人的操作下可能也只有一百份的打印量。然而,如果只是需要制作一份乡间小报的话,老式打印机可以说是效率最高的选择。如果只是偶尔有一两个乘客需要过河,用蒸汽船还不如用小筏子;如果只是几袋面粉,用火车运还不如用驮马背。把大量物资放在边远地区的路口小商店里,只会造成资本的浪费。一般来说,我们会发现人口稀少的新兴国家并不是因为缺乏资本而使用简陋的生产方式,而是由于更多的资本并不能带来更多的利润。

就好比无论往一个水桶里倾注多少水,桶中水量都不会超过其容积;能够被一个社会使用的资本,也不会超过其受教育程度、习俗、治安和人口密度等现有条件下当地人民的生产和交易所需的数量。并且我倾向于认为一个社会最终总是会产生这么多数量的资本,就像人体会分泌足够多数量的脂肪一样。

但是,无论资本到底有没有限制工业的生产力,以及是否由此限制了劳动工资的上限,都无法改变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文明国家里广大人民群众愈演愈烈的普遍贫困并不是由资本短缺造成的。这不仅是因为各处的工资都无法达到生产力限制下的最大值,而且在资本最充裕的地方,工资相对来说却是最低的。在最先进的国家里,生产所用的工具和机器都明显超过了实际的需求,并且任何一份有收益前景的机会都会引来过量的资本。这里的水桶不仅装满了水,甚至溢了出来。因此很多人(包含许多经济学专家在内)把经济不景气归咎于产能过剩和资本富余;同时,能够摧毁资本的战争,却被视为贸易繁荣和工资高涨的原因。更奇怪的是,这样的结论却得到了很多认为工资来自资本的人的支持,可见他们的思想有多混乱。

本篇讨论的目的在于解决政治经济学中众多自相矛盾的解释所带来的问题。只有弄清楚了资本究竟是什么,以及它可以起到什么作用,我们才算迈出了探究进步与贫困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然而,这也仅仅是第一步,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做一下总结,然后继续进行下一步探讨。

现有的工资理论认为工资取决于工资基金和劳动者数量的比率,在本篇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其与客观事实的矛盾之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息并不是此消彼长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正是这种矛盾引导着我们对此进行进一步探究,因而看到了与现行理论不一样的结论,即工资其实直接来自于受雇劳动的成果,而不是取自于资本。资本既不用于预支工资,也不供养劳动者;它的功能是以工具、种子等形式支持生产劳动,并且充当交易进行所需的财富。

这些观察不可避免地把我们引向一些有用的结论。尽管我们为此耗费了大量精力,但是只要得到了这些重要的结论,都是值得的。

如果工资不是来自资本,而是来自劳动成果,那么现有关于资本和工资之间关系的理论统统需要作废;由此产生的增加资本或是限制劳动者的救济方法也应舍弃,无论那方法是由政治经济学家还是普通工人提出来的。

如果劳动工资的真正来源是由劳动者自己创造的,那么工资就不会随着劳动者数量的增加而减少。正好相反,随着劳动者数量的增加,劳动效率逐步提升,因此,在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者数量增加会带动工资上涨。

但是,“其他条件不变”这个必要的附加条件又带来了一个我们必须思考的新问题:人口增加会导致人类向自然界索取更多东西,这是否会导致大自然的生产能力降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