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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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价值所在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作用就是立体地揭示一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综合表现。作为信息载体,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传递给企业利益相关方。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在G3版指南中指出,报告的用途是:制定测量基准,评估机构在法律、规范、守则、绩效标准及自发性计划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绩效;展示机构如何影响各方对可持续发展的期望,以及如何受这些期望影响;比较机构内部和不同机构间不同时期的绩效。

联合国全球契约指出,“年度进展报告”(COP)[10]可以为报告方和使用方创造价值,报告披露的信息有助于企业内外的决策者制定决策,这些决策可能是企业内部的持续改进计划,也可能是与企业相关的投资决策,甚至是员工做出的就业选择。

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IPIECA)和美国石油学会(API)在《石油与天然气行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指出,报告的作用是:①提升企业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展示企业控制风险、把握新机会的能力;②改进内部业务,通过加深员工对企业绩效的了解程度、增强报告资料的内部使用而改进公司运营、完善决策流程;③改善关系,向当地社区表明,企业在以环保、对社会负责的方式运营,符合社区的短期和长期利益;④成为一种重要的责任机制,做出承诺并发布关于所面临挑战和所取得进展的报告。

综合起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价值可以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个方面(参见表2-2)。对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帮助企业量化非财务绩效,发现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与机会,从而制订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持续改进计划,最终达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改进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和软实力的目标。对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能促进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从而提升品牌价值,赢得消费者、投资者等群体的支持,最终达到刺激销售、增加企业无形资产的目标。总之,对企业而言,社会责任报告的根本价值是增强企业实力。

表2-2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续表

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之所以备受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带来的商业价值日益得到体现。对投资人而言,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企业的环境业绩和社会业绩是进行社会分析和环境分析的重要基础,由于当前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不能全面反映企业运营活动产生的风险、负债和收益情况,所以企业环境业绩和社会业绩信息的可获得性成为投资决策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次,投资人还逐渐把企业承诺披露环境风险、社会风险,以及由此做出的积极改变看作是企业强化企业治理、提高透明度的重要指标。

促进企业自我管理和提升

与此同时,社会责任报告也给企业内部带来了管理上的效益。第一,报告的过程帮助企业梳理了已经做出的履行责任的努力及成效信息,展现了这些信息的战略价值。它帮助管理者了解企业自身在各维度的综合表现。帮助管理者评价企业在经济收益、企业治理、环境影响、促进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现状和绩效,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企业可以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减排比例和下一年度预期减排目标,这可以帮助企业追踪诸如碳足迹、水利用等非财务指标信息,从而更好地在企业内部推进碳管理、水管理,以降低环境风险,提高能源利用率。

与社会沟通的重要途径

对于消费者、媒体和NGO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能传递他们所关心的产品和服务安全、环境影响、公益慈善等信息,在这一维度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传播品牌价值。对于政府和监管机构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仅能够传递企业在经济、社会、环境上的守法合规,还往往以更加丰富的内容促进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提升影响力:来自企业社会责任职业经理人的观点

无论是在世界范围内,还是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面对报告数量增长曲线的持续上扬,我们希望从企业的角度去理解和发现发布报告的动力究竟是什么。2008年的《价值发现之旅》研究报告中,对160 家企业进行电话访谈的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最大作用是加强与外部的信息沟通,其次是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并且能吸引优秀员工、提升管理绩效。商道纵横在2013年针对32家企业的社会责任经理人,就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动力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显示(参见图2-2),87.5%的受访企业社会责任职业经理人都将“提升品牌认知和行业影响力”作为发布报告的最重要动力;68.8%的受访者认为发布报告是企业进行外部沟通的重要手段,因而也极其重要;46.9%的受访者认为社会责任报告对于激励和吸引员工有着重要的作用;还有许多受访者也认为,发布报告就像树立一面镜子,可以让管理者看到企业在社会责任表现上的状况,从而提升自身风险管理和治理能力,所以将其列为第四重要的驱动因素。

图2-2 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驱动因素调查结果

资料来源:由商道纵横调查获得。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到底为谁服务

当我们谈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价值的时候,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到底为谁服务?这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却难以在现有文献中找到简明扼要的答案。多数的文献和报告指南会概括地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既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能力,也帮助企业利益相关方更全面了解和评估企业价值。前者是满足了企业的利益,后者则是满足了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在这些包含着对立和冲突(如劳工群体与投资人群体之间在一些情境下是存在冲突的)的群体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怎样才能同时满足可能存在的相互对立的诉求呢?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蕴含着深刻的哲学内容。GRI主张采用多重利益相关方的视角(multi-stakeholder approach),希望报告指南能够反映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并以此指导企业能编写出满足各方需求的报告。GRI从自身组织架构到G4指南的开发流程都严格遵循了这一原则。例如,从机构治理角度看,GRI董事会和利益相关方委员会都由多元界别的代表组成,包括企业界别、社会中介组织界别、劳工界别和投资界别。所以从理论上说,GRI的所有决策都可以充分反映各方的利益。

这确实是一个很理想化的模式,颇有追求“世界大同”的意味。但是,如前文所述的那样,不同利益相关方在一些问题上是很难完全达成一致的,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只能是各方寻求妥协;为了达成妥协,GRI就要把指南做得足够庞大,以便将各方关切的内容都收罗进去。然而问题也随之产生了:首先,太庞大的体系会影响指南的应用,谁都不愿意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变得越来越复杂;其次,在有限资源条件下,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如果非要兼顾全部的利益相关方,那么实际上就没有精力在某一话题上深入讨论,继而会引起相应利益相关方群体的不满。最终,可能会出现一个负面的结果,即尽管企业想满足所有相关方,但却不能使任何一个相关方满意。这便是多重利益相关方视角的致命缺陷。

所以,多重利益相关方的视角看起来很完美,做起来却很难。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更多地还是会站在企业自身的立场上,然后最大限度地兼顾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因为毕竟企业才是报告的“发布者(也是所有者)”。在大多数报告的编制实践中,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没有发挥主导作用,好比只是大餐前的“开胃沙拉”。但这也不足以构成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批判,毕竟要完全照顾到所有群体的利益,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在报告到底应为谁服务这个问题上,也有机构另辟蹊径。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在编制综合报告框架的时候就极大地缩小了利益相关方的范围。他们主张报告代表商界和会计行业的利益,要为出资人(providers of financial capital)尤其是长期投资者服务。这显然不是严格的多重利益相关方视角了。而根据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的观点,正是因为劳工问题、环境问题严重影响到企业估值,所以会计师才要重新认识企业资本的构成,从传统的金融资本扩展到社会资本、制造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智力资本。企业估值应该全面考虑这六种资本,否则会导致出资人不能做出理性决策。由此可见,他们是“彻头彻尾”为出资人这一利益相关方服务的。

在未来,到底是多重利益相关方视角还是单一利益相关方视角会脱颖而出?我们认为结论尚不可知。但在目前报告编制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企业通常会对利益相关方进行优先次序排列,选择重点相关方并予以回应,这可以算是一种较为现实且便于达成共识的折中方法。


[1] 如英国政府于1970年颁布的《工资平等法案》、1974年颁布的《工作健康和安全法案》、1975年颁布的《性别歧视法案》和1976年颁布的《种族关系法》等;美国1964年颁布的《民权法案》第七章、1967年颁布的《就业年龄歧视法案》等。

[2] 〔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第213页。

[3] 郭东杰:《公司治理与劳动关系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第464页。

[4] 许佳林、徐荣:《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模式的演变与现实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5] 报告信息载于该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ydro.com/en/Our-future/Our-future-and-past/。

[6] 国际金融公司(IFC):《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2010。

[7] 为了便于表述和读者理解,本书后文将采用广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概念(此名称在中国被普遍采用)表示包括名为企业环境报告、企业公民报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在内的所有非财务报告。但在部分涉及对英文文献进行翻译的章节,为了保持与原文统一,采用“可持续发展报告”(Sustainability Report,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名称)。本书中它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表示的内涵和外延一致。

[8] 2013年12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正式发布新商业主品牌“和”。在4G时代,“和”品牌被外界视为中国移动的4G品牌。

[9] 〔美〕塞缪尔·C.韦弗、〔美〕J.弗莱德·韦斯顿:《经理人最想读的会计书》,朱丹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第80页。

[10] 要加入全球契约,公司就必须做出明确的承诺,将全球契约在人权、劳工、环境及反腐败领域所推崇的十项原则全面贯彻到公司的战略、运营及文化中。尽管全球契约是一项自愿性计划,但还是希望参与公司能够自觉遵守承诺,因此要求参与公司每年都要对其在履行企业责任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即“年度进展报告”(C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