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孟和集](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237/34866237/b_34866237.jpg)
人性
——改革社会的根本问题
一切社会问题都要溯到人性的问题。一切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是设法改变人的行为,实在就是改变人性,因为人的行为都是他的性质的表现。假使一种社会改革的计画实施以后,人的行为便都随着改变,那改革便是成功。反之,假使改革计画的实施不能影响人的行为,不能改变人的性质,那改革便是失败,便是庸人自扰。凡是有志改革社会者最先必须对于人性有正确的观念,因为社会之能否改革,完全以人性之能否改革为断。人性实在是改革社会的根本问题。
历来关于人性的见解可分为两种。一种见解以为人性是永远一样,不能改变的。无论世上发生什么变化,或是自然的变化,如地震、水灾,或是社会的变化,如革命、战争,人的本性不受什么影响,永远保存他固有的形相,不会发生变化。相信这种见解的人大概都是涉世极深,阅人多,历事久;他的长久的经验告诉他,人事虽有变迁,人性决无改变。他看了无数的诡诈、阴谋,周而复始的永远是同样的把戏,永远是同样人性的表现,他看了无数的人的顽钝、愚蠢,绝不能因年龄或教育而生出什么差异,便不得不成了嘲世者(Cynic),说人性永远是一样的。这种见解的人不相信社会能改革,不相信社会有进步;他们认定人性永远是社会改革与社会进步的阻力。
另一种见解完全与此相反,他相信人性可以改变,人性有无限的发展的能力。一切主张革命或从事改革运动的人大概都是有意的或无意的假定人性有变化的可能。共产主义者相信——至少是无意的——产业化为共有的时候,人的贪婪的、占有的冲动便消灭了,至少对于财富这种冲动不出现了。无政府主义者相信——至少是无意的——一切政治的、法律的束缚都废止的时候,人的性质都趋于良善,人类便有熙熙融融的社会生活了。人性可以改变正是社会改革家的主张可以成立的理由。不然,一切改革都是徒劳而无功,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以上所说人性能否改变的问题,似乎祇是理论的问题,应该是心理学者或伦理学者专门研究的。但是他实在与改革社会的问题有莫大的关系。我们一切为社会的努力值得与否,可以有效与否,完全靠着对于人性能否改变的答案。假使如第一种见解所说,人性永远不变,那末,我们就不必为社会努力;假使人性自人性,凶狠者依然凶狠,慈善者依然慈善,顽梗者依然顽梗,贤明者依然贤明,那末,一切社会的变动便都是表面上的扰乱,于自然所赋与的人性的根本毫无影响,正如同池水上面的微细波纹于池底的污泥毫无影响的一样;那末,各人祇好感谢或抱怨自己的运命,去保存着各人天赋的性质;那末,一切为社会的努力,如教育、立法,及其他改革的运动与事业也就可以停止,不必徒增纷扰。
但是实际上人性却是不断的在那里改变,人性在适当的指导、适当的环境之下,有无限的改变的可能性。不容易改变的并不是人的根本的性质,乃是人性已经变为固型的,人性在社会环境之下所成就的形式。人的根本的性质好似一团可塑的泥土,依外边的压迫可以成为方,成为圆,成为扁,成为长,成为种种的形相,但是他又与可塑的泥土不同,因为他一旦塑成了一定的形相以后,便很难再改变。一个中年以上的人,经过了半生的在家庭、学校、社会,及各种团体生活之后,他的性质已经成为固定的。我们所见的人性认为不能改变的便是这类较固定的性质,并不是人的根本的性质;换言之,是人的习惯,不是人的本性。
人性变化的事实最好于儿童时代可见。每一代的儿童都是受他所处的社会的陶铸。他要按着他父母的方言,学习言语,养成言语的能力。他要按着他父母的指导,约束他自己的行为,他要按着他的父母与他的社会传统的观念造就他的思想。总之,他的是非之念,羞恶之心,与一切心理的表现,都须遵着他的社会环境里现成的格式。所以每一代的人在儿童时代都有新鲜的发展他的天性的机会,每个儿童都可以成为下一代更新的起点。无穷的希望都可以寄托在儿童上,假使每个儿童都可以得到正当的发展他的天性的机会。但是事实上儿童不一定确有这个机会,无论社会现成的格式好或坏,每个儿童却须按着那个格式发展并且造就他的性质。因此每个人与他的年龄并进的便都极快的将他的固有的性质造就成了固定的形相。相信人性不变的所常见的形形色色的人便都是这一批性质已较固定的货色。
如上所述,人性本来可以改变,但是不能如一般乐观家所想像的那样容易。一切社会的变动诚然可以有影响于人的性质,但是他未必便能改变那已经固定了的性质。社会上无数的风俗、仪式、制度等等虽然可以于极短的时间内扫尽,但是那些风俗、仪式、制度所包含的习惯却不是于极短的时间可以扫除的。同样的,新的风俗、仪式、制度固然也可以于极短的时间成立,但是他们所包括的习惯却不能如此敏速的养成的。每种制度(包括风俗、仪式在内)都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之物,而维持这些客观的存在的制度的,便是人的感情、信仰、判断、希望,总之,人的心理的态度。例如薙发在前清时代曾受有法律的裁可,成为一种半法律性质的制度;等到人民习之既久,就承认他是应该的,美观的,不肯改变这个薙发的习惯。我们虽然可以用法律或其他方法将这个半法律性质的制度废止,但是一般曾在这个制度之下生长的人民却不能这样容易的抛弃他的成见;他虽然也可以立刻翦去一切的长发,但是他仍旧想辫子是好看的,翦成短发是不雅观的,至少在翦发的初期他是做如此想的,他或者还想到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话来做他的这个见解的根据。所以薙发蓄辫的风俗虽然可以急速的废止,但是那个风俗所养成的心理(也便是维持那个风俗的心理),却不能这样容易的消灭。又如君主制度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与他相连的许多制度,许多观念,都已深印在人民的脑中,现在我们虽然用革命的手段将那客观的制度推翻,但是有许多君主时代的制度与观念仍然残存,并且极有力的继续影响一般人的思想与行为。现在大部分的人依旧相信君主式的政治,依旧相信国家元首应该有他相当的威仪,依旧相信人民不能自治,要靠着开明的政府,依旧相信法律祇适用于人民而不适用于立法者或其他治者阶级……依旧按着君主时代的情形,下他们的判断,约束他们的行为。中国祇有共和之名,而无共和之实,正因为我们祇推翻了那客观的制度,而没有汰除在那制度背后更有力的心理;正因为我们祇在名称上采用共和政体,而没有在实际上推行共和的政治——人民没有要求公民的权利,没有尽公民的义务。人民没有按着共和制度规定他们的行为,那里会产出共和国家?这岂是共和政体的罪辜?
历来的革命不断的演出这个不幸的事实。革命者希望用急遽的手段废除腐旧的制度便可以更新社会的生命,希望用法律的、政治的、经济的或其他的新设施,便可以造出理想的社会。而结果,一切的希望与企图都化为泡影。我们于此,不能归咎于人性,因为人性不是不能改变的;也不能归咎于革命者,因为革命者的事业早晚是要发生的;我们祇可归咎于人类后天性质的固执难变。现存的风俗、制度并不是改革者的仇敌。人性也不是他的仇敌。现存风俗、制度之下所养成的心理乃是他的真仇敌。改革者在几小时之内便可以取消一切的制度,但是他绝不能在同样时期内取消那些制度所蕴藏的惰力。
历来的革命没有在当时可以收到功效的。我们必须等着革命的一代死亡之后,并且假定同时一切的行为都按着革命者所预定的计画顺序做去,我们才可以希望看见革命的效果。这个事实指示给我们社会改革的途径,同时更鼓励我们对于一切社会努力的热诚。我们知道,人类的后天性质虽然常是改革的阻力,但不是不可战胜的阻力。我们知道,假使我们的努力持久不懈,推行改革的计画不受极大的挫折,最末必可见改革的功效;后起的每代,至少有一部分可以做援助我们的同志。
(原载《太平洋》第4卷第10号,19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