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军事制度研究:以中华民国军事制度为主线的考察(1924—1949)(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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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关于中华民国军事制度研究的总说

在中国的典籍中,“军制”、“兵制”二词互见。古代军人曾使用“掌兵之制”、“养兵之制”、“军伍之制”等概念来表述其内容。虽然他们没有直接提出“国家军制”或军事制度的命题,但都是将国家军事制度作为有机整体看待并进行分类研究的。

军事制度是政府或执政党组织、管理、维持、储备和发展军事力量的社会规范,是国家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制度之一。主要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军队组织编制体制、军队的教育训练、政治工作、人事工作、行政管理、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制度、后备力量建设制度、民防制度、战争动员制度和军事司法制度等。一般由政府或执政党制定设计,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规则、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和颁行。

进入转型社会以后,现代民族国家为保证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必须确立和不断完善国家的军事制度,它的制定与实施,直接关系着国防和军队的建设、战争的准备与实施,因而为国家所特别重视。在世界政治、文化发展中,随着军人角色的窜升,一些已进入现代化行列的东西方国家和众多后发展国家的军人利益集团,竞相由国家及社会的护卫者和监护者转换为统治者的角色,这些国家的政治现代化的领导者无疑都是军人领袖所扮演。马背上的政治几乎成为世界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形成了世界时代潮流中一股规模巨大的支流。中国是同时代后发展国家中的大国之一,世界现代化发展进程表明,先发国家的现代化从未忘记和忽略军事制度的现代化,而后发国家的现代化发展几乎都是围绕着军事现代化而首先展开的。由此可见,一个民族及国家的军事制度的优劣与国家现代化发展息息相关。“现代军队在某种意义上是国家的具体缩影。”[1]以置身世界现代化体系之间的中国军事制度为对象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