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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原则
随着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的推广和普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在不断加深,甚至对地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再加上标准化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个我们需要尝试解决的问题。总的来说,对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3.5.1 完备性
完备性主要是指系统功能的齐全、完整。一般的应用型GIS都具备空间资料的采集、管理、处理、查询、编辑、显示、绘图、分析及输出等功能。
3.5.2 标准化
系统的标准化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系统设计应符合GIS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二是指数据类型、编码、图文符号应符合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5.3 系统性
应从整体上考虑和把握好组成整个系统的各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使它们能够紧密结合,相互为用,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5.4 兼容性
对于GIS的数据格式来说,应选择标准的数据格式。同时,应设计合适的数据格式交换软件,以便与不同的GIS、CAD、数据库之间实现数据的转换和共享。
3.5.5 通用性
系统必须能够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推广使用,而不受特定区域性的条件限制。
3.5.6 可靠性
系统的可靠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系统本身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二是指系统中所使用的数据本身是可靠和完整的。
3.5.7 实用性
系统应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且贴近用户,真正解决用户所关心的问题。
3.5.8 可扩充性
为便于以后对系统进行改进、扩充、升级和维护,在系统设计之初,就应充分考虑未来系统扩充的可能,并预留扩充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