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38】 没收财产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个人所有的合法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 ②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③须经债权人请求
考查点 1. 没收财产的范围: 必须是犯罪分子_________________①。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不属于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对象。
(1) 注意区分罪犯个人所有财产和家属所有财产的界限, 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2) 没收全部财产时, 应当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_________②, 被扶养的家属既包括子女, 也包括成年人。
2.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应当予以没收。没收财产的数额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产的数额没有关系。
3. 财产是以判决时犯罪分子实际所有的合法财产为限, 不能包含犯罪分子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
4. 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
(1) 选科式: 在罚金和没收财产中择一适用,对同一个罪, 刑法一般不会规定既处罚金又处没收财产;
(2) 并科式: 包括必须并科和可以并科。必须并科指在判处主刑的时候必须附加没收财产。
5. 正当债务的偿还:
(1) 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 (非执行前) 所负的合法债务, 非正当债务不在此列;
(2) _______③, 法院不能主动;
(3) 须是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
6. 凡刑法规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 被告人的执行能力不是是否判处财产刑的标准。
7. 执行顺序: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 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1) 人身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 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 其他民事债务;
(4) 罚金;
(5) 没收财产。
[总结] 财产刑的并罚问题。
1. 罚金的并罚: 合并执行, 对数个罚金的数额累计相加, 执行总和数额。
2. 没收财产的“并罚”: 如果数个罪都被判处没收部分财产, 对每个没收部分财产的判决都执行;如果数个犯罪有一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 采取吸收原则, 只需执行一个没收全部财产的判决即可。
3. 如果一个罪被判处罚金, 另一个罪被判处没收部分财产或没收全部财产, 应分别执行, 不能用没收全部财产吸收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