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什么是叙述者
任何叙述都必然有一个叙述者,“叙述者是文本之为叙述文本的根本原因,是故事‘讲述声音’的源头”[13]。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叙述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小说叙述者的各种形态以及它与叙述的其他成分的复杂关系(作者、隐含作者、人物、故事、受述者、隐含读者、读者)。找到叙述者是讨论任何叙述问题的出发点,小说研究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找到叙述者并分析叙述者与故事其他成分的关系及意义。在小说文本中,我们可以把文本全部看做叙述者的声音再现,小说文本全部都应该加上引号,表示小说的内容都是由叙述者讲述的,只是通常这些引号都被省略。叙述行为被“自然化”为一个通常的程式,不必再明确标注这是叙述者的声音,这就导致叙述者和叙述行为不可见,需要抽象化才能找到,因为叙述者不一定会现身,有时可以从文本中感觉到叙述者的声音,有时则感觉不到。叙述者可以是一个人格,也可以是一个框架。赵毅衡认为,叙述文本按如下五种体裁类别产生叙述者形态的差异:其一,“实在性”叙述(历史、新闻、庭辩、汇报、忏悔等),以及拟“实在性”叙述(诺言、宣传、广告等);其二,书面文字虚构性叙述(小说、叙事诗等);其三,记录演示性虚构叙述(电影、电视等);其四,现场演示性虚构叙述(戏剧、网络小说、游戏、比赛等);其五,心灵“拟虚构性叙述”(梦、白日梦、幻觉等)。“这五种分类,要求五种完全不同形态的叙述者:五种体裁大类的排列,从叙述者极端人格化到极端框架化。”[14]
在小说文本中,第三人称叙述常被理解为框架叙述,第一人称叙述常被理解为人格叙述,所以第三人称叙述常常不能让人感觉到叙述者的存在,而第一人称叙述却能让人明确地听到叙述者的声音。第一人称叙述者是显身叙述者,第三人称叙述者是隐身叙述者。显身叙述者可以是小说主人公自述,也可以由次要人物作旁观叙述。隐身叙述者可以偶然出现作“作者式”叙述,也可绝对隐身作纯客观叙述。但是,即使“纯客观叙述”也会有一个人格跳出来表达观点。叙述者显身有两种方式:一是“抢话”;二是叙述者发言。抢话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叙述者的声音进入人物的叙述语流;二是人物的声音进入叙述者的语流。前者是叙述者抢话,后者是人物抢话。叙述者发言可显可隐,本书只介绍隐性的叙述者发言。
叙述者抢话的现象出现在人物对话中。人物对话是直接引语,可以被理解为叙述者对人物语言的纯客观记录。但是如果人物的语言中出现明显与其身份不合的部分,显示出叙述者的态度,就是叙述者抢话。叙述者抢话的情况在概念化小说中出现得很频繁,叙述者总是试图通过人物之口说出自己的意图。例如许地山的《缀网劳蛛》,尚洁的许多带有哲理的话语都非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妇女能够讲出来的,读者能够明确地感觉到叙述者通过尚洁之口道出了宗教的说辞,这就是叙述者抢话的明显例子。又如《红旗谱》,朱老巩死的时候,摩挲着小虎子的头顶说:“儿啊!土豪霸道们,靠着银钱、土地,挖苦咱庄稼人。他们是在洋钱堆上长起来的,咱是脱掉毛的光屁股骨碌鸡,势不两立。咱被他们欺侮了多少代,咳!我这一代又完了!要记着,你久后一日,只要有口气,就要为我报仇……”[15]朱老巩的这番话,有非常自觉的阶级意识,但是在整部小说中,连朱老忠也是在很久之后才有了自觉的阶级意识的,这番话不是朱老巩这一代农民能够说得出的,所以这番话中包含了叙述者的观点,就是叙述者抢话,叙述者抢话使叙述者“显身”。
人物抢话是人物的声音出现在叙述者的语流中,读者可以从叙述者的描述中窥见人物的视角与态度。例如鲁迅的《药》中的几句:“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其中“硬硬的”不是叙述者的感觉,而是华老栓的感觉;“古怪的”“鬼似的”也是华老栓的感觉,人物的感觉进入了叙述者的语流,是人物抢话的好例。又如池莉的小说《太阳出世》中的一段:“这关系到他(赵胜天)的荣誉问题。他要让街坊邻居,让肉联厂欺侮过他的狗杂种们,让曾经甩了他的那个幼师婊子看看,都看看。”在这段叙述者话语中,“狗杂种们”“幼师婊子”是人物赵胜天的声音,而不是叙述者的声音。人物抢话反向标示了叙述者的存在,使其“显身”。
对“抢话”的两种情况的分析都可以使我们看到叙述者,而且可以看到小说叙述中总是夹杂着无数的、复杂的话语权争夺的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叙述者的声音可以被最大程度地隐藏,让读者在毫不觉察的情况下完成叙述过程,给人一种“客观”的“零度”叙述的感觉,实现叙述者最大限度的“框架化”。但是在小说叙述中,完全“框架化”的叙述很难实现,叙述者的声音总是会通过各种情感显露而显现出人格化特征。海明威写过几篇“绝对客观”的小说,例如《白象似的群山》《杀人者》等,对话占据小说的绝大部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文本中发现少许叙述者的声音,例如《杀人者》中的一段:“‘给我熏肉蛋,’另一个人说。他身材同艾尔差不多。他们的面孔不一样,穿得却像是一对双胞胎。两人都穿着绷得紧紧的大衣。”[16]读者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有一个人格在对这两个人的外貌特征进行比较,一旦出现比较,叙述者的人格就显现出来了。池莉《太阳出世》中的开篇一段:“冬季是结婚的季节。元旦那天,武汉三镇仿佛家家都在举行婚礼。黄昏时分是迎娶的高峰时刻,长江大桥被许许多多迎亲队伍堵塞交通达四十分钟之久。”[17]在这段文字中,叙述者参与了评论,他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标示自己的存在。
叙述者身份的不同,是纪实文学与小说的最重要区别。纪实文学的叙述者与隐含作者合一,而小说(虚构文学)的叙述者是隐含作者虚构的人格。所以小说虚构的第一步,不是虚构人物,而是虚构叙述者。一方面,小说可以视为隐含作者偷偷地记录了叙述者的讲述,而读者偷听了这个讲述,叙述者人格与作者、隐含作者的人格无关,它们处于不同的世界之中。通过分析叙述者的人格分析小说作者人格的研究违反了基本的叙述学原则。另一方面,隐含作者是作者分裂出的一部分人格,隐含作者又虚构了叙述者,它们之间就不得不发生一些关联,所以叙述者又不得不具有作者人格的部分投射。这种关联如何发生呢?这就必须涉及下一个概念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