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有些方面甚至呈拉大的趋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远未得到解决。“十五”期间,残疾人问题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为“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各地方和残疾人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日前已经国务院批转实施。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了“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任务目标、指导原则和主要措施。着眼于残疾人状况的不断改善和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纲要》确定了四个方面的目标: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增强;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同时提出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纲要》着重提出,“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必须以发展为主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解决,也只能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树立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明天即将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还将对“十五”计划纲要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作出部署。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体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寄托了全国六千万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深切期待。贯彻实施这个《纲要》,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也将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公正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重要的影响。各位主席团委员在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希望大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宣传并带头贯彻落实这次主席团会议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密切联系残疾人,结合本职工作,从不同渠道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和增进残疾人的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努力为残疾人服务,齐心协力,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