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论杂俎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中国民歌的分类体系简述

一、建立科学分类系统的理论意义

“人类在解释某个事物之前,总需要对它进行分类。”[1]因此,分类方法及分类系统,也就成为所有编纂民歌选本以及民歌学者首先遇到并且也是最普遍的一个问题。

分类法是认识事物及其规律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科学的分类又是在掌握了十分丰富、全面的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在自然科学界,很多学科都建立了自己的分类系统,特别是动物学界和植物学界,分别有一套按照界、门、纲、目、科、属、种划分的类别系统,为更加深入地研究动植物物种提供了基础。中国传统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学学科,由于起步较晚,资料收集也还缺乏系统性,因此其分类方法还处在摸索阶段。

鉴于此,我们首先有必要了解一下动植物学的分类方法。《中国大百科全书·生物学》“总论”中对分类法作了这样的说明:“分类学是研究生物分类的方法和原理的生物学分支。分类就是遵循分类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生物的各种类群进行命名和等级划分……地球上现在生存的物种以百万计,千变万化,各不相同。如果不予分类,不立系统,便无从认识,难以利用。分类系统是生物的查找系统,可借以认识和查取有关资料。分类的对象是形形色色的种类,都是进化的产物;分类学在于阐明种类之间的历史渊源,使建立的分类系统反映进化历史。因此,从理论意义上说,分类学是生物进化的历史总结。”[2]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系统而科学的分类学,已经是一门学科的重要分支,对于认识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它开始于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结束于深入研究之后,是学科建设的必经之路。

这里,我以家蚕和马尾松为例,看看生物学的分类系统[3]

figure_0034_0005

这样的分类法意味着,地球上的百万余种生物,都可以在该分类系统中寻找到自己的相关位置。科学的分类法具有何种意义,在这里体现得十分清晰。

我们同时应该注意,生物学所以能够归纳出这样一套有序、合理的分类系统,主要是因为地球上的生物,在几千万年或更长的历史中呈逐步进化的路线,由简单到复杂、由少到多而演变到今天。一种类别内部之间,类别与类别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人们通过无数次的观察、解剖和分析最终发现了它们的类别系统,这个科学发现者是查理·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

然而,对于艺术门类而言,因为受地域、民族、历史因素的影响,各民族的传统艺术不是采取“进化”的路线,各人种、族群文化的成长均受到自己所在自然、社会环境的直接制约,所以它们各有渊源,各有所宗,虽有一些共性,如大多数民族的音乐都是由声乐、器乐组成的,但声乐形成何种体裁,器乐包括哪些乐器、有哪些组合、有哪些品种,都会因地而异。正因为这样,对音乐进行分类,在遵守共同的普遍的规律之后,就要分别对待了。

也许是因为这一缘由,音乐的分类就特别难、特别复杂,尤其是传统音乐就更复杂,至今全人类也没有一个有关传统音乐的分类标准。我们只能参考生物学分类法,尝试着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一次基本属于个人化的分类。这一分类是2008年在上海给全国“非遗”保护音乐专业工作者讲课时提出的,[4]借鉴了此前的多种著述后,我设置了一个中国传统音乐“七级”分类系统。

界:音乐界
门:传统音乐(对应于专业音乐)
类:民间音乐(对应于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等)
属:民间歌曲(对应于戏曲、说唱、歌舞、器乐等)
体:山歌(对应于劳动号子、小调、田歌、儿歌等)
种:山曲(对应于京剧、京韵打鼓、苏南吹打、江南丝竹等)
目:《三天路程两天到》《人家都在你不在》(对应于《贵妃醉酒》《剑阁闻铃》《下西风》《中花六板》等)

如果这个分类法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我们也就能像动物的家蚕、植物的马尾松那样,从一首民歌或乐曲逆向而追溯到它的各个层次的归属。如上面举例的《三天路程两天到》,它的最低一级是“目”,目是任何音乐品种的最小单位,声乐如《茉莉花》,器乐如《十面埋伏》;在“种”一级,它属于“山曲”这一“歌种”,与之处于同级的如陕北信天游、内蒙古“爬山调”“花儿”等;在“体”一级,它属于“山歌”体裁,与它处于同级的还有如号子、田歌、小调等;在“属”一级,它属于“民间歌曲”,与民间歌舞、说唱、器乐、戏曲为同一级;在“类”一级,它属于“民间音乐”,即与我们习惯上说的宗教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等属于同一层级;在“门”一级,它属于“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当代音乐或专业音乐相对;最后一级“界”,它归于“音乐”,与之在一级的还有如“舞蹈”“戏剧”“绘画”等。这样的分类体系是否妥当,是否有意义,需要传统音乐学者讨论并给予批评。

界:音乐界
门:传统音乐
类:民间音乐
属:民间歌曲
体:山歌
种:山曲
目:《三天路程两天到》《人家都在你不在》等

分类方法对于整理民歌、研究民歌同样不可忽视。有价值的分类方法及系统,本身就是在对收集的乐谱资料有了系统深入的了解之后建立起来的。其次,所谓“有价值的分类法”,并不是人为地定于一尊,而排斥其他分类系统和方法。有价值的分类实质是某种研究的结果,它为研究服务,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一种新的前提。有价值的分类要求立足于多角度、多依据,它承认不同的分类法能够为全面深入地认识研究对象提供多种渠道。也就是说,依照不同依据所作出的分类法,都有其特定的价值效用。

分类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力求“分类依据须统一并一以贯之”。它最忌讳的是将不同的依据使用于同一分类系统之中。例如,若以季节性划分民歌的传唱,那么就必须先将民歌分成季节性和非季节性两个类别。而在季节性之下,再分具体的“节令”性民歌,如元宵节唱的灯歌、秧歌,清明节唱的《打秋千》《放风筝》,中秋节唱的“姐歌”等。在“非季节”之下,也要依据其内容或形式继续逐级划分。

二、历代民歌选本的分类方法

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将公元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305首民歌分成风、雅(又分为大雅、小雅)、颂(周颂、鲁颂、商颂)三大类,其基本依据是歌唱的社会阶层、传播环境和功用特征。如“风”属“地方土调”,多在社会底层的民间大众中流传,用以反映他们自己的日常生产、生活方式和哀乐之情;雅(大雅、小雅)是正统的宫廷乐调,主要是上层贵族们的相互酬唱;颂(周颂、鲁颂、商颂)是庙堂乐章,属于在重大祭祀活动中祭祀祖先天地、祈祷赞颂神明的宗庙歌曲。这是《诗经》的第一级分类。

在这一级之下,“风”进一步以地域(二南与十三“国风”)划分。它按照民歌流行的地区,分作15个单元,在这15个单元中既包含了地理因素,同时它们也代表了西周的十几个诸侯国,故本身又暗含着政治和政区的因素。“雅”以宫廷生活的用乐场面划分,用于隆重盛大宴会典礼者称“大雅”,用于一般宴会典礼者称“小雅”。“颂”依朝代国家,分别是商、周两朝和鲁的国家祭祀乐歌。故在《诗经》分类体系中,传唱的社会阶层和功能(使用)因素居于首位。但同时还有地域、国家、政治以及歌者社会身份诸种因素。后者反映了封建文化“分层”的雏形:以“雅、颂”为代表的宫廷贵族文化为“上层”;以“风”为代表的为中层和下层。因为在“风”中既有反映士人和市民生活的篇章,也有直接表现农民及其他劳动者生活的作品。

从那时起,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基本上呈现出三个层位的文化:上层皇家贵族文化、中层的士和城镇市民阶层文化以及下层农民大众(包括其他劳动者)文化。《诗经》的分类,已经露出其端倪。除了风、雅、颂,《诗经》还依据“诗”所运用的基本表达手法将之分作“兴、比、赋”三种。对之,历代文人有过许多解释。

较有代表性的是朱熹《诗集传》:“赋者,直陈其事;比者,以彼状此;兴者,托物兴词。”[5]另有范处义《诗补传》:“铺陈其事者,赋也;取物为况者,比也;因感而兴者,兴也。”[6]汉代以来,传“诗”者将风、雅、颂与兴、比、赋统称为“六义”,但从分类依据而言,前三“义”与后三“义”区别甚大。一个包含了社会、历史、地理因素,一个仅涉及表现手法,它运用于风、雅、颂的不同篇目中。同时,在后世历代民歌中被广泛应用,成为中国民歌唱词最深远的表现手段和历史传统之一。

历史上另一部诗歌总集《乐府诗集》[7]晚《诗经》一千五百年。它分成12类:即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辞曲;舞曲歌辞;琴曲歌辞;杂曲歌辞;近代曲辞;杂歌谣辞;新乐府辞。其划分依据也与音乐舞蹈有关,基本上是从各类唱词的表现形式和特定功能出发的。

但这仅仅是《乐府诗集》编者郭茂倩本人的划分方法。它的形成有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南朝宋明帝(465—472)时就有“汉乐四品”的划分。这四品是:大予乐(郊庙祖灵);周颂雅乐(大射辟雍);黄门鼓吹(天子享宴);短箫铙歌。至唐代,吴兢在《乐府古题要解》[8]中又分为八类:1.相和歌;2.拂舞歌;3.白纻歌;4.铙歌;5.横吹曲;6.清商曲;7.杂题;8.琴曲。

郑樵在《通志》中,先将其分为正声、别声、遗声,再在三声下将“乐府”分为53类。对之,今人批评说:“虽加精密,实嫌琐碎”(萧涤非)。最后,郭茂倩将之分作以上的12类。实质上,从4类到8类,到53类,再到12类,有一个贯穿不变的原则,就是以“用乐”的场合及“供奉”的事项为原则。例如第一类“郊庙歌辞”是祭祀用的,祀天地、太庙、明堂、籍田、社稷;第二类“燕射歌辞”是宴会用的,以饮食之礼亲宗族,以宾射之礼亲古旧,以飨宴之礼亲四方宾客,是辟雍飨射所用;第四类“横吹歌辞”是用鼓角在马上吹奏的军乐等。[9]而且,这12类的分法,在当时是比较简略而不繁琐的。[10]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所编《挂枝儿》的分类也很有特点,他将这本民歌唱词集分为:私部;欢部;想部;别部;隙部;怨部;感部;咏部;谑部;杂部,共10类,基本依照歌词内容划分。但我们也注意到,这10类均与男女私情有关,如私情、欢情、别情、隙情、怨情等。他编纂另一部更有名的《山歌》,则划分为:私情四句;杂歌四句;咏物四句;私情杂体;私情长歌;杂咏长歌;桐城时兴歌。这部民歌集既考虑内容,又兼顾词句的结构篇幅,最后一类还把地域因素也纳入其中。

清代的两部民歌选本《霓裳续谱》和《白雪遗音》与此前诸选本的分类方法差别较大,即它们都将“调”作为分类的基本依据。例如《霓裳续谱》,它是先有天津三和堂曲师颜自得“辑曲”,再由王廷绍“述编”而完成的。[11]也就是说,它是在一位民歌传唱者自己集聚的基础上,再经王廷绍这位喜欢民间文学的文人整理、记述、编纂而留传至今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霓裳续谱》里虽然没有曲谱,但却以“调”为宗,音乐成为第一级分类依据,这是我们在此前的民歌选本里很少见到的分类方法,全选本共有30余种当时广为传唱的曲调,又依诸“调”记下了682首唱词,此其一。其二,全选本共8卷,前3卷统称“西调”,后5卷称“杂曲”。何谓“西调”,王廷绍“序”中没有解释。仅在赵景深先生为该本写的序中,有这样的引证,如“仅从陆次云的《圆圆传》,我们熟知李自成不爱听吴歌,要群姬唱西调”。另引翟灏《通俗编》中一段话说:“今以山陕所唱小曲曰西曲与古绝殊,然亦因其方俗言之。”[12]这类说法,或为传说,或为概然而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歌,有吴歌、西曲之分别,那是指长江下游的江南民歌和长江中上游的楚地民歌而言。而《霓裳续谱》的“西调”,究竟是一种习惯性的沿用,还是有自己的特指,在寻找到更确凿的文献依据之前,只能付之阙如了。我们看重它以“调”统领全编,特别是在第五至第八卷,所录绝大部分是17世纪后半叶,为我们提供了30多种今天还存见的明清俗曲曲名,如《寄生草》(用此调及其变体的共约200首,足见其在当时的传播之广)、【寄生草带尾】【北寄生草】【南寄生草】【怯寄生草】【垛字寄生草】【番调寄生草】【黄沥调】【剪靛花】【银纽丝】【岔曲】【玉娥郎】【劈破玉】【马头调】【倒板桨】【叠落金钱】【南叠落金钱】【历津调】【粉红莲】【边关调】等,所有这些调名,今天仍然以活态出现在民歌小调、戏曲、说唱乃至器乐乐种中,为我们追溯这些乐调的历史源流提供了实例,也成为中国民歌分类中一种可以参照的方法。

依赵景深先生的判断,《霓裳续谱》是乾隆六十年(1795)的民歌总集,《白雪遗音》是嘉、道年间小曲的总集(书中有1804年的序),两书仅差九年。如果说,前者的主打曲是【寄生草】(200余首,占全选本的三分之一),那么,后者就是【马头调】,它的第一卷共收入【马头调带把】211首,【岭儿调】32首,并列出【马头调】的工尺谱,这也是此前选本从未有过的。第二卷仍然是258首【马头调】、22首【满江红】和8首【银纽丝】。第三卷有【九连环】【小郎儿】【剪靛花】【起字呀呀哟】【五更】【八角鼓】【南词】。第四卷仍为【南词】,所用曲名不如《霓裳续谱》多,但采用“乐调”分类则如出一辙,给此后以音乐因素为依据的划分一些新启示。

三、20世纪以来的民歌分类方法

现代民歌分类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有其宗。其中最普遍的是题材和体裁两大分类法。题材分类法常见有劳动生活、社会生活、爱情生活、风俗生活等;另一种更细致的划分方法是:劳动生产类;社会斗争类;爱情婚姻类;世俗风物类;传说故事类;儿童生活类;虚词类等。

体裁分类法常见的有三分法,即号子、山歌、小调;四分法,则是再增加一种儿歌;五分法,即继续增加一种田歌。如此,一直可以增加到九分法,十分法。但分类越多,越出现更大的混乱,反而不如《诗经》《乐府诗集》来得清晰、统一,这是令人很遗憾的。当然,一些地区或民族也试图冲破这种局限,以突出地方特色。

如山西民歌分为山歌、号子、小调、二人台、小花戏、秧歌、灯歌、凤秧歌、大腔,增添了本省区特有的几种歌舞曲和套曲体裁;青海分为花儿、小调、宴席曲、酒曲、劳动号子等,其中宴席曲同样也是回族独有的一种歌唱体裁。鉴于民歌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不如采取开放态度,即允许各地、各民族的学者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具体特征,采用不同分类方法,直到大家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再进行全面讨论,似不失为稳妥之策。

就本人的看法,如果从不同的依据(分类原则)出发,可以暂列如下12类:

1.题材分类法,如生活歌、爱情歌、时政歌、劳动歌。《中国民歌集成》在总结各类现代版“民歌选集”的基础上,将民歌题材分成6大类:劳动生产类;社会斗争类;爱情婚姻类;世情风物类(节日喜庆、丧葬仪式、宗教信仰、伦理道德、颂景、生活常识、民间艺术、诙谐幽默、农事节气、讨气、生活情趣);传说故事类;儿童生活类。

2.体裁分类法,即依民歌的形式划分之方法。如号子、山歌、小调(三分法);加田歌、儿歌(五分法);再加渔歌、风俗歌、灯调、摇儿歌、生活音调或叫卖调(十分法)等。

3.功能分类法,即以民歌所承担的社会、表现功能等采取的分类法。如采茶歌、婚嫁歌、哭丧歌、饮酒歌、玩灯歌、求雨歌、乞讨歌、宴歌、牧歌、樵歌、推小车歌、割草歌、叫卖歌等。

4.民族分类法,即以民歌所归属的民族为条件所采取的划分方法。鉴于民族文化对于民歌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民族分类法”常常处在最高的一级。民族之下,才可能进一步按照行政区、方言区或地理、民系等因素作相应的分类。常见者如藏族民歌,应该与汉族、蒙古族等处在同一级,藏族民歌之下,再分成卫藏藏族民歌、康巴藏族民歌、安多藏族民歌等三大支系,每个支系之下,再做题材、体裁的划分。或如汉族民歌,可以按政区分成山东民歌、河北民歌、陕西民歌等。陕西民歌之下,可以分作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分片,陕北民歌之下,再作体裁划分。又如侗族民歌,先分为北部侗族方言区民歌和南部侗族方言区民歌,再依本民族的传统习惯做进一步的划分。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收集调查,有的学者为南侗方言区建立了如下分类框架:

figure_0043_0006

5.声部结构分类法,即以声部的多寡为原则的民歌分类法。如单声部民歌、多声部民歌。其中,有的是单一的单声部或单一的多声部,有的则是以单声部为主,偶尔出现局部的多声现象等。

6.地域分类法,即以地理单元为依据的民歌分类法。其范围可大可小,如大者如北方民歌、南方民歌、东北民歌、西北民歌、江南民歌;小者如陕北民歌、胶东民歌;古代如楚歌、吴歌、越歌、粤歌、齐讴;近代如川东民歌、闽西客家民歌、台湾美农客家山歌;等等。

7.环境分类法,即以特定的歌唱环境划分民歌的方法。如甘肃、青海的“家曲”“野曲”;湖北丹江口的阴歌(丧仪环境)、阳歌(一般环境);侗族的“鼓楼大歌”;等等(在湖北十堰市丹江口市官山坪镇,老百姓把民歌分成阳歌和阴歌。前者是日常生活中唱的山歌、小调;后者是在葬仪“绕棺游”[打待尸]活动中唱的各种“丧歌”)。北地区有“酸曲”(官山坪称为“酸歌”)和非酸曲的区别,“酸曲”即有性内容的情歌。甘肃、青海一带则有“家曲”与“野曲”之分。家曲是一般内容的歌,它可以在家里或庄子里唱(历史故事、生活常识)。野曲即情歌,它必须在野外唱(有一首“花儿”歌词这样唱:花椒树么你甭上,上去么树枝要划破裤子哩;庄子里么花儿你甭唱,唱么是老汉们骂哩)。

8.地貌分类法,即以地理、地貌、水系等为依据的民歌分类法。如草原民歌、高原民歌、平原民歌;或再加方位,如江南平原民歌、西北高原山歌、西南高原山歌等;或如长江流域民歌、黄河流域民歌、河湟花儿、洮岷花儿、大别山山歌;等等。

9.唱法分类法,即以民歌歌者所采用的歌唱(包括发声方法)分类法。如西北地区的苍音(本嗓)、尖音(假嗓);湖南的高腔、平腔、哼歌等;蒙古族的“呼麦”;蒙汉调的真假嗓结合;等等。

10、调系分类:即以特定曲调的流传系统所作的划分方法。如白族民歌中的“洱海沿岸白族调”“剑川洱源白族调”“罗平山白族调”;浙江北部民歌中的“春调”“马头调”;等等。

11.结构篇幅分类法,即以民歌所具有的篇幅或结构体式所作的分类法。如长篇古歌、史诗体民歌(格萨尔、江格尔等)、叙事民歌及短歌等;或如两句子歌、四句头、五句子、赶五句、穿句子;等等。

12.民歌分类法:即以历史或朝代为依据的民歌分类法。如上古民歌、中古民歌、近古民歌、近代民歌、现代民歌、当代民歌;又如古代民歌、现代民歌;再如先秦民歌、汉代民歌、隋唐民歌、宋元民歌、明清民歌;等等。

下面再对几个较普遍的分类法作深入的讨论。

(一)题材分类法

题材,即以歌唱的文学主题作为分类依据。民歌所咏唱者,人生、历史、社会、习俗、交往、亲情几乎无所不包。普遍的歌咏主题大约有如下几类:

1.历史时政类

即咏唱、赞美、讽喻、诅咒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或本民族的源起、迁徙史等,从《诗经》到近现代这类民歌一直在民间流传。特别是20世纪以来,在苗、瑶等民族中采录到的“创世纪歌”“古歌”以及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等史诗,均属此一类。

2.民间礼仪习俗类

婚仪歌、丧仪歌、祭祀仪式歌、节庆歌(如元宵节秧歌、灯歌、月姐歌、七夕歌等),特别是在少数民族或部分汉族地区(如客家),这类歌极为丰富,凡有礼俗必歌之。据李调元《粤风》载,粤东的仪式歌共有婚娶、岁时、其他3类。婚娶又分拦门歌、坐堂歌、送花歌、糖梅歌;岁时歌包括采茶歌、踏月歌、拋帛歌、秧歌、跳禾楼、月歌等;其他包括踏歌、歌仔、师童歌等。

3.思盼爱情类

这是民歌中数量最大、价值也最高的一类。古往今来,历代民间率性之唱,都离不开这个主题。

4.劳动生活类

这类民歌主要在伐木、垒木、抬木、行船、拉纤、放牧、捕鱼、赶脚、砍柴、插秧、除草、车水、采茶、建筑、固河堤等生产活动中传唱的。其中有些内容是情爱,有些则与所干的劳动相关。

5.咏颂自然、传授生活知识类

如唱家乡自然风光、产物及数数、时令节气及民间传说等。

6.儿童生活类

游玩、嬉戏、猜谜、放牧等。

本质上说,题材分类的方法,也可以称作是“文学主题分类法”,以往,这一分类法在民间文学研究领域有非常深厚的传统。例如,自1918年2月起开展的北京大学“歌谣征集运动”,其基本宗旨就是通过收集歌谣,了解、研究歌谣与社会历史、民俗生活、人际交流、方言语音等到底存在着或者呈现出怎样的关联。结果,七八年间就收集到成千上万的各地歌谣,以它们生动的语言和多样的主题,回应了发起者的诉求,同时也产生了一大批与上述主题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顾颉刚先生的《孟姜女故事的转变》[13]《孟姜女故事研究》[14]和董作宾先生的《一首歌谣整理研究的尝试》。[15]前者将一首流传很广的汉族歌谣放在中国历史脉络中,通过古代文献的搜罗排列,赋予了这首普通歌谣新的历史意义,“用故事的眼光解释故事构成的原因”。[16]后者借用各地民歌中同一“母题”的比较研究,挖掘这一“母题”的社会民俗意义,为民歌题材的研究创立了新“型式”,并由此证实了科学的民歌题材分类方法一定会引出很多富有新意的学术成果。

(二)体裁分类法

体裁,即民歌的表达形式。如果说题材是唱什么,那么,体裁就是怎么唱。作为一种民间艺术类别,民歌的体裁是在它特定的传唱环境、特定的歌唱功能、特定的演唱阶层等条件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

所谓环境,即指农村、草原、森林、海洋与城市(包括大中小市镇)之间的差别,集体和个体之间的差别。所谓功能,主要指自娱还是娱人?礼仪性的还是非礼仪的?季节性的还是非季节性的?所谓阶层,指体力劳动者还是市民?是职业半职业的歌手还是普通歌者等?考虑到以上因素,近期的民歌研究者一般将汉族民歌分为以下几种体裁:

1.号子

或称劳动号子,指某些需要相互协调的集体劳动中所唱的,一般采用一领众合形式演唱的民间歌曲。

2.山歌

有多种地方性称呼,如信天游、山曲、爬山调、花儿、姐儿歌、山歌、高腔山歌、平腔山歌、神歌、客家山歌等。它是一种人们在山乡野外从事放牧、赶脚、砍柴等个体劳动时随情随性而唱的一种民歌,其音乐的主要特点就是行腔自由,舒展自如。

3.田歌

也称田秧歌,薅草锣鼓、田山歌、锄山鼓、秧号子等。是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广大种稻地区农民在插秧、除草、车水劳动中唱的民歌。它是在群体劳动中唱的歌,但不采用一领众和形式,而是由当地被尊称为歌师、歌伯的职业或半职业歌手站立于地头,边打锣鼓边唱。它节奏较自由,像山歌,但又用锣鼓伴奏,而且篇幅长大,像叙事歌。以往曾将它划为号子或山歌,后多数人主张单独列为一种。

4.小调

也有很多它称,如小曲、时调、俚曲等。它的传唱基本上脱离了体力劳动场合,而往往由城镇流浪艺人或青楼女子在茶社酒肆、街陌里巷为人们表演。与号子、山歌不同的是,小调演唱多数有乐器伴奏。小调在词曲方面都经过不同程度的加工修改,因此在艺术表现上较细致。

5.舞歌

即风俗性民歌,如北方各地的秧歌调、南方各地的灯调、花鼓调及与它们有亲缘关系的莲花落等。有人称这类体裁为风俗性民歌,但也有人从民俗学的角度提出异议,认为所有的民歌都应该属于风俗民歌,所以他们将这类歌曲一律归入小调。这种看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这些歌曲都与一定的舞蹈动作相联系,因此单列为一类似亦犹可。

6.儿童民歌

这是从年龄因素划分出来的体裁类别。它又被分作两类。一是儿童自己唱的歌曲,它具有音调单纯、音域偏窄的特点。另一类是大人哄孩子时唱的歌。即催眠曲、摇儿歌。

7.叫卖声

又称叫卖调、生活音调等。严格地说,它还不是一种独立的民歌体裁。但在近期的体裁分类研究和民歌编辑工作中却很受重视。原因是其简短而又富于特色的音调恰好能够反映出从地方语言音调转变为民歌旋律的某些痕迹。它是语言音调的延伸、夸张,并且已经具备了旋律的基本形态,但它往往是简短的一句、两句,可以视为民歌旋律的雏形,对于研究民歌旋律的形成,颇具参考价值。

关于体裁分类,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几种音乐词典、百科全书相关词目的设立可以反映这一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

《中国音乐词典》(1984)中民歌词目:山歌(下设歌种词条:山曲、信天游、爬山调、短调、长调、漫翰调、花儿、客家山歌、兴国山歌、急板山歌、刀花山歌、闽西山歌、六甲山歌、挣颈红[过山青、三接气、蜜蜂钻天]、过山溜、牛歌、慢赶牛、茶歌、薅草锣鼓、[薅草山歌、薅草歌、打鼓唱唱、栽秧山歌、薅秧歌、锣鼓草、挖山歌、挖茶山号子]、锣鼓操、锄山鼓[催工鼓]、打锣开山[挖地歌])、巢湖秧歌、耘田歌[耘田诗、耘草诗]、栽秧号子[插秧山歌、栽秧歌、插秧号子、打鼓唱唱]、昆明调、褒歌、调声、咸水歌、高棠歌、月姐歌、雷州歌、梧州歌、么佬歌腔、畲族山歌、欢、诗、加、比、比耍、比侬耐、伦、嘹歌、占达仁、扎恩达勒、塔哈也尔、加令阔、姑莫[打箍箍腔]、飞歌[恰央]、游方歌、笛子歌、拉发、门墙歌、喇格里歌、香哩歌、花花调、摆时摆、阿茨[阿栖、酒子必阿]、得波错、阿哩、分布依、笔管歌、唱哈;以上为山歌体裁)。

梅葛[先基]、古歌[齐达希外]、说理歌[恰理、嘎祥]、大说歌、大歌[嘎老、嘎玛]、小歌[嘎拉]、拦路歌、赶马调、雷依却、瑙玛克迪什特、吉冬诺、寨哇、亚其那、龙船歌、宴席曲、酒歌[酒席歌、酒曲、恰曲、昌鲁、铜葫芦歌、阿克克楞耶尔]、哭嫁歌[伴嫁歌、送嫁歌]、海菜腔、依拉嘿[赶摆]、勒来、墨占、呢吶呢、阿老依[哥斯耶尔、阿代恩]、好来门道、丧歌[孝歌、夜歌、挽歌、葬歌、阴锣鼓、跳丧歌]、冒呃、牿脏歌[吃牿脏]、盘王歌、踩堂歌、米果库、肯合挺、叫卖调(以上为风俗歌)。

劳动号子[吆号子、喊号子、哨子]、林区号子、抬木号子[蘑菇头号子]、滚木号子、拽绳号子[大绳号子]、流送号子、排伐号子、车水号子、提杵号子[打墙号子]、筛花生号子、辗场号子、竹麻号子、打硪号子[硪歌]、打夯号子、绞煤号子、挖石膏号子[应城膏矿号子]、榨油号子[打油号子、打榨号子]、挑担号子、海洋号子[渔民号子]、川江船夫号子、舂米号子、杵歌、驮柴歌、打蓝调、干毡歌、莱谢歌、月拉(庄稼歌)、奶幼畜歌(以上为劳动号子)。

小调;春调;牧歌;渔歌;儿歌;摇儿歌;栓相歌。

《中国大百科全书》(1988)中的体裁条目:山歌(又有子目:信天游、爬山调、花儿、山曲、客家山歌、神歌、慢赶牛、飞歌);小调;号子(又有子目船工号子、渔民号子、夯硪号子、林工号子、搬运号子、石工号子、农事号子、排伐号子、作坊号子);田歌;牧歌;猎歌;渔歌;儿歌;摇儿歌;风俗歌(又分子目古歌、酒歌、婚嫁歌、丧歌);多声部民歌(又分子目双声、大歌)。

我们注意到,在以上体裁分类法之下,又有“歌种”的概念。所谓“歌种”,一般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1.流传在一个特定的、明确的地域范围以内;2.有自身稳定和相对历史时段的传唱传统;3.有相当数量的代表曲目;4.具有鲜明突出的地域及类别风格。在民歌艺术形式的分类系统中,“歌种”小于体裁,大于曲目,其判定标准必须具有以上4个条件,即要有明确的地域范围,而不能是笼统而模糊的。例如,“客家山歌”就不能是歌种称谓,但“梅州客家山歌”“兴国客家山歌”就是典型的歌种。又如“田山歌”或“薅草锣鼓”不是歌种,但“青浦田歌”“长阳薅草锣鼓”就是有代表性的歌种了。

(三)地域分类法

这一分类法,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诗经》以“风、雅、颂”为宗。而作为民间风谣的集大成,风诗又以地区——在当时是国家为类别之单位,分成所谓“十五国风”,这是中国民歌按地域分类的开端。其中齐、曹二风在今日山东;邶、鄘、卫、王、郑、陈、桧在今日河南;魏、唐在今日山西;秦、豳在今日陕西;二南在今日汉水流域。

有关民间歌诗地域分布的另一份资料来自《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吴楚汝南歌诗十五篇;燕代讴、雁门云中、陇西歌诗九篇;邯郸河间歌诗四篇;齐郑歌诗四篇;淮南歌诗四篇;左冯翊秦歌诗三篇;京兆尹秦歌诗三篇;河东蒲阪歌诗一篇;雒阳歌诗四篇;河南周歌诗七篇;河南周歌诗声曲折七篇;周谣歌诗七十五篇;周谣歌诗声曲折七十五篇;周歌诗二篇;南邵歌诗五篇。”以上古代地域,涉及今天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吴楚汝南、淮南)、山西、河北(燕代)、陕西(京兆)、山西(河东)、山东(齐)等省区。

20世纪以来,采用地域分类编辑民歌选本更加普遍。其中最多的是依行政区为单位编辑选本,如《湖北民歌选》《河北民歌选》《江苏民歌选》等。也有按大的行政区编选的,如《陕甘宁老根据地民歌选》《东北民歌选》《西北民歌选》《西南民歌选》等。也有依某省区的局部编选的,如《陕南山歌选》《胶东民歌选》。自20世纪80年代起编纂的大型民歌集《中国民歌集成》,则以省、区(民族自治地区)为单位,每省区1卷,每卷选入民歌约1000首到1800首,内容丰富,工程浩大。

地域分类法的另一种尝试,就是打破行政区限制,采用地貌特征相近、方言语音基本处于同一区域、音乐风格色彩相近等的划分条件,借助文化地理学区域划分的观念,对特定民族、特定地区的民歌进行地域区划。如《中国民歌集成》湖北卷、陕西卷、江西卷等民歌选本以及杨匡民《民歌旋律色彩的形成及色彩区的划分》[17]、苗晶、乔建中《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18]等研究文论。另如蒙古族“长调”,因为地域分布很广,且出现了同一体裁不同的风格特征,故有些学者将它分为呼伦贝尔风格区、科尔沁风格区、昭乌达风格区、乌拉特风格区、鄂尔多斯风格区、阿拉善风格区以及德都蒙古风格区和新疆卫拉特风格区。

在地域分类法中,除了依行政区、地貌、方位等划分外,还有依据江河流域划分的,这方面,甘肃、青海的“花儿”颇有代表性。它可以分成甘肃花儿、青海花儿、宁夏花儿和新疆花儿;它也可以分成汉族花儿、回族花儿、土族花儿、撒拉族花儿等。但如果从整体的系统分,则又划分为两大系统,即洮岷花儿和河湟花儿。在这两个系统中,河与山的因素成了主要的划分依据。

其他几种分类法,使用率较低,但也时有所见。如民族分类法,在已经出版的《中国民歌集成》宁夏卷、新疆卷、贵州卷、内蒙古卷、广西卷、福建卷、浙江卷、青海卷、甘肃卷、湖南卷等在先依省、自治区编卷后,再以本地区所居住的民族一一编定。同时,以往也出版过藏族民歌选、蒙古族民歌选、维吾尔族民歌选、壮族民歌选等,都是民族分类法的体现。

(四)功能分类法

这类划分方法以往使用得比较少,仅散见于一些民歌选本中,如蒙古族民歌选集中曾有宴歌、思念歌、叙事歌、酒歌、饮马歌、哄骆驼歌、挤奶歌等。在体裁上,它们有的属长调,有的属短调。在功能分类法上研究深入而又系统化的是台湾民族音乐学家吕炳川先生。在他对台湾原住民进行了长期考察后,他将其分为7大类:祭祀歌(祭祖先歌、出草歌[即砍头歌]、狩猎祈祷歌);民族仪式歌(成年仪式歌、结婚或订婚仪式歌);诅咒歌(祈雨歌、退散病魔之祷歌);劳动歌(山上劳作之歌、耕作与收获之歌);饮酒歌(欢迎客人之歌、联欢歌);爱情歌(恋爱问答歌、求婚歌);叙事歌(叙战功之歌、报告本领之歌)。

(五)唱法分类

这是一种具有很大学术潜力的分类法,可惜以往未受到学界的关注。

目前我们只能提出已经在采访中接触到的,如湖南民间所谓“平腔”“高腔”“矮腔”,甘肃、青海“花儿”传唱中的“尖音”“苍音”及特殊颤音,蒙古族长调中装饰性唱法“诺格拉”,藏族山歌中的长颤,等等。美国学者洛马克斯的《歌唱测定体系》收集了地球上上千种标本一样的歌唱声音的例子,我们相信中国各地各民族的歌唱样态也一定是五花八门,姿态万千。如果进行专门收集,肯定会发现一个从未想到过的大宝库。

结语

一、民间歌曲的分类方法,是民歌整理、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它将随着民歌记录、整理、编纂和学术研究的进展而逐步完善,并最终建立起一个符合中国民歌历史积累和研究现状的科学分类体系。

二、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民歌的编选、研究,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题材、体裁为统领的多种分类法,其中,题材分类与民歌的社会学研究、体裁分类法与民歌的形态学研究、地域分类法与民歌的地理学研究等,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一些应用还不算太普遍的分类方法,对于从不同角度认识中国民歌文化的多样性及其社会内涵,也同样有它们的特殊价值。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使之逐步完善,绝不能固守其中一二而不作分类法的进一步拓展,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民歌整理、研究的历史进程。

三、以往的中国民歌分类,常常仅用于汉族,甚至出现以汉族民歌分类法替代某一民族的偏向。鉴于不同民族民歌生成环境及其社会、民俗功能的差异,其分类必然有它们的独特性。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民族民歌的传统分类方法,尊重它们在反映本民族民歌方面实际存在的天然合理性,例如壮族的欢(布越语)、伦(布侬语:侬伦)、诗(布央语:诗央)、比(布雅依语:比雅依)、加(布傣语:加傣)五分法,蒙古族的乌日汀道(长调)、包古尼道(短调)、潮尔道(多声部)、呼麦、叙事民歌、特殊体裁的六分法等。唯此,方可从一个侧面体现“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历史风貌。

四、就本人数十年间的了解、探究,中国民歌科学分类系统的基本确立,还有待时日。在建立本民族民歌分类法系统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为此,必须克服主观性,必须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必须放宽视域,努力向姊妹学科学习,争取尽早建立起自己的民歌乃至中国传统音乐的分类体系。

2017年3月31日
修改补充于古都西安
(原载于张君仁主编,《乐舞研究》第4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附录1 《中国音乐词典·续编》词目“民间歌曲选集”

乔建中撰

近代以来,在我国正式出版(包括个别刻本)的各种词曲皆备的民歌辑本,20世纪以前,除《建云馆小唱》《小慧集》之外,多数歌集只记歌词,偶附乐谱。20世纪之初,开始出现少量民歌选本,全部为工尺谱记录,所选曲目大多是城镇小调体裁,并多为某种综合性文艺和民间文学辑本的一部分。1919年后,民歌选本逐渐增多,除工尺谱外,不少选本采用简谱或五线谱记录,并以出版单行本为多。其间,20世纪二三十年代问世的选本,编选范围仍然较窄,曲目主要是小调,且有重复,入选最多的有《四季相思》《侉侉调》《无锡景》《凤阳花鼓》《银纽丝》《湘江浪》《月牙五更》《紫竹调》《孟姜女》等。20世纪40年代,由于各根据地、解放区的音乐工作者深入民间,民歌的收集范围扩大,品种增加,民歌选本的包容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种类型的民歌选本大量问世,大多使用简谱记录,少数使用五线谱,按其编选范围,对象可分成以下几类:

1.全国性选集。所选曲目涉及全国大多数省区和少数民族的民歌。以1959年出版的《中国民歌》最有代表性,同时用五线谱、简谱两种谱式印刷,入选曲目多为广泛流传的优秀民歌。

2.分省、大区的选本。绝大部分省(自治区)市,都出了单独选集,较有代表性的有《河北民间歌曲选》《山西民间歌曲选集》《东北民间歌曲选》等。

3.按民族编的选本。如《苗族民歌》《藏族民歌选》。

4.按体裁、歌种出版的选本。如《湖南山歌曲调选》《云南山歌》《花儿选》。

5.按局部地区编选的。如《焦东民间歌曲选》《陕南民间歌曲选》等。各种选本所采用的分类方法,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版者,以题材内容划分的较多,常用社会生活、爱情、传说故事、劳动等分类。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以体裁分类法最普遍,20世纪50年代以来,民歌选本的总特点是:选编范围广,入选品种曲目多,而且主要是音乐工作者直接采录所得,一些选本除曲谱外,还附有较翔实的文字介绍,如《河北民歌》《湖南山歌曲调选》《陕南民间歌曲选》等。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出版的《中国民歌》4卷本,每个省(自治区)都有一篇概述,介绍本地区民歌的分布、流传类别和艺术特征。

附录2 代表性民歌选本一览表

乔建中辑录于1983年

figure_0055_0007

(续表)

figure_0056_0008

(续表)

figure_0057_0009

(续表)

figure_0058_0010

(续表)

figure_0059_0011

(续表)

figure_0060_0012

(原载于张君仁主编,《乐舞研究》第4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注 释

[1].引自[英]汤因比著:《历史研究》(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2].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生物学卷》“分类学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2页。

[3].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生物学卷》“分类学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3页。

[4].乔建中:《乐事文心》,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60—63页。

[5].[宋]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版。

[6].[宋]范处义:《诗补传》,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7].[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12页。

[8].参见《乐府古题要解(历代诗话续编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

[9].[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出版说明”,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2页。

[10].[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出版说明”,第2页。

[11].《霓裳续谱》“序”:三和堂颜曲师者,津门人也,幼工音律。强记博闻,凡其所习,俱觅人写入本头,今年已七十余。检其箧中,共得若干本。不自秘惜,公之同好。诸部遂醵金谋付剞劂,名曰《霓裳续谱》。因多舛误,请订于余。参见《明清民歌时调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9—20页。

[12].[清]翟灏:《通俗编》,中华书局2013年版。

[13].该文写于1924年11月,发表于同年11月23日北京大学《歌谣周刊》第69号。后多次收入多种版本的《孟姜女故事研究集》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文选《顾颉刚集》。

[14].原载《“现代评论”二周年纪念增刊》,1927年。

[15].原载北京大学《歌谣周刊》第63—64号,后以《看见她》出版了单行本。

[16].顾颉刚:《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登《努力》增刊《读书杂志》第9期,1923年。

[17].杨匡民:《民歌旋律色彩的形成及色彩区的划分》,《中国音乐学》1987第1期。

[18].苗晶、乔建中:《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5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