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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见木丁的爷爷奶奶

木丁一家三口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其乐融融,没想到,一场意外改变了这一切。

木丁的爸爸是长途货车司机,非常辛苦,一个月也不能回家几天,一家人经常在微信上团聚。一次,爸爸去广东送货,途中遭遇了车祸,抢救十多天都无济于事,木丁失去了爸爸,爷爷奶奶失去了儿子。

爸爸去世后,妈妈和爷爷奶奶好像有了隔阂,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冲突,尤其在对待木丁的学习上更是有很大分歧。妈妈给木丁报了很多兴趣班,认为这样可以缓解木丁失去爸爸的痛苦。但爷爷奶奶强烈反对,家里的气氛十分压抑可怕。

妈妈一气之下,带着木丁离开了家,独自生活去了。

爷爷奶奶非常伤心,儿子不在了,孙子又见不到。

木丁也很难过,想跟妈妈请求,每周或每月见爷爷奶奶一次,但又怕妈妈不同意。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曹老师对你说

木丁,你可以每周或每月与爷爷奶奶见一面。因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木丁的爸爸因车祸而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在法律效果上相当于离婚,爷爷奶奶可以代替爸爸行使探望权。而且从社会公德角度看,你可能是爷爷奶奶唯一的精神寄托,你妈妈剥夺爷爷奶奶的探望权不符合公序良俗。根据社会公德,爷爷奶奶对你享有探望的权利,每周或每月可探望一次,你的妈妈应该给予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