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辞”之表现——“华”“清”归雅的审美旨趣
陈祚明在诗歌内容上尚情,在表现方式上兼容并包,在审美风格上则是以“华”“清”为主。而且,他在推尊华清之美的同时,划定了汉魏之清与齐梁之清的界限,划定了六朝之华与晚唐之华的界限。在区别中有共同推举的美学特征,也有分其轩轾的审美取向,其中有许多不同于以往文论家的自身特色。
(一)华
由于陈祚明在表现手法上不排斥使事用典,不排斥发表议论,又讲究章法、讲究修辞,因此他在审美取向上也是崇尚“华丽”的。“华”,是他的审美价值观里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而且,“华”往往是与“雅”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崇尚的“华”是以“雅”为铺垫的,他排斥那些“华而不雅”的诗歌。
他评曹植《美女篇》曰:
夫华腴亦非细事也,诗质而能古,非老手不能。质而不古,俚率不足观矣。无宁遁而饰于华。要之立言贵雅。质亦有雅,华亦有不雅。汉魏诗,质而雅者也;温李诗,华而不雅者也。自然而华,则雅也;强凑而华,则不雅也。……世有不喜六朝之华,而反喜温李之华者,何也?非性与人殊也,讳其所不能,而折以就其所能也。夫自然之华,诚不易及也。学必博,故驱使而不穷;情必深,故填缀而多风。力有所不及,就所见所知,强吾之意以就其典物,强古人之一二事,以就我之所言,而不甚合于理,当于情,是温李之华也矣!况不及温李者哉?又有不为温李之华,而其词亦不雅者,止此数十典故,数见不鲜,无才情以运之,前后不属,词意不称,此亦不足谓之“华”也。[86]
他认为诗歌发展到六朝,汉魏诗歌体现的那种慷慨多气、风骨与华采兼备的风貌已经是六朝诗人难以臻及的高峰,六朝诗人如果想要在诗歌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在建安诗人的疆域之外开拓属于自己的小宇宙。既然古质之“雅”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社会土壤,那还不如追求“华腴之雅”。而要能够华腴而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雅就要自然,雕饰的东西往往了无灵气,就像木雕泥塑徒有华丽的外表。六朝诗人的创作实践证明,他们做到了“自然而华清”。他这样分析了六朝诗歌的审美风格之后,自然将六朝之华与晚唐之华划定了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那就是“自然”。他认为六朝诗是自然之华丽,以温庭筠和李商隐为代表的晚唐诗人的作品是强凑之华丽,因此他尚六朝而贬晚唐。这种划分也为陈祚明与其他崇尚晚唐诗的诗论家划定了一个界限,对崇尚晚唐者以严厉的批评。他认为,崇尚晚唐者是因为他们的才力有限,因自然而华需要有广博的学问为支撑,需要有敏锐的思维来应对,还必须要有深情为内蕴。感情深挚,思维敏捷,运用词藻典故如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这样雕琢出来的华丽显然是不见雕琢之痕的“自然而华清”。而多数崇尚晚唐诗者学问不博,运用典物故实生拉硬凑,使之合乎自己首先厘定的诗歌旨趣,致使自己写的诗歌支离破碎,有典物而无风华,填缀堆砌,诗不复成诗了。
(二)清
“清”,在诗学的历史语境中,它既是构成性概念,又是审美性概念。当人们从本质论的角度来谈论“清”时,它是诗之所以成立的基本条件。而当人们从创作论的角度来谈论“清”时,它又是诗人必备素质之一,所谓“诗之作,非得夫天地之清气者不能也”。“清”受到广泛关注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较早使用此词的是曹丕。他在《典论·论文》中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这里,“清”指俊爽超迈的阳刚之气,“浊”指凝重沉郁的阴柔之气。二者之间,并无优劣之分。将“清”作为一个表达特定审美感受的概念来大量使用,大约始于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编撰的《世说新语》。“清”意味着“远”,意味着纯净,意味着空灵的胸襟;“清”意味着“简”,与繁琐相对;意味着“通”,与滞碍相对;“清”意味着“美”,意味着高爽,意味着一个冰清玉洁、日朗月明的境界。刘勰《文心雕龙》有“风骨清俊”“文洁而体清”等说法。钟嵘《诗品》用“清”的地方多达十余处,如评古诗:清音独远;评嵇康:托喻清远;评刘琨:自有清拔之气;评陶渊明:风华清靡;评鲍照:不避危仄,颇伤清雅之调;评范云诗:清便婉转,如流风回雪;评沈约:长于清怨;评戴逵诗:有清上之句;评谢庄诗:气候清雅;评鲍令晖诗:崭绝清巧;评江佑诗:清润;评虞羲诗:奇句清拔。在这些例句中,“清”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种含义:一指清刚劲拔,如“清拔之气”;二指纯净,如“清音”“清怨”;三指清新,如“清上”“清润”。
古代文论史上,曹丕首先提出了“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至”(《典论·论文》)的文气论,虽然他所说的气与审美风格尚有很大的距离;陆机在《文赋》中也多次使用了“清”作为审美概念,如论文体曰:“箴顿挫而清壮”;论辞美曰“藻思绮合,清丽千眠”;论辞简洁曰“或清虚以婉约”等。在《文心雕龙》中,更是大量使用了“清”的审美概念,如《才略》篇称曹丕“乐府清越”;《时序》篇称简文帝曰:“简文勃兴,渊乎清峻”;“嵇旨清峻,阮旨遥深”;《明诗》曰:“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清丽居宗”等。稍后的钟嵘《诗品》也多次用“清”来评诗。这些诗论都表明了六朝时期以清为美的诗学倾向。
“清”,是中国古代的哲学概念也是美学概念,它被广泛地用于人物品评也用于文学批评,学界对“清”这个概念本身的认识和研究成果颇丰。例如,杨合林的《清——中古文化与诗学的一个重要概念》结合汉晋之际社会历史运动的背景,讨论了“清”这一文化和诗学概念的生成及演变。[87]蒋寅《古典诗学的现代诠释》讨论了“清”作为古典诗歌美学的核心范畴在古典诗学中的位置,通过对传统审美趣味的“清”和作为诗学概念的“清”的分析,大致归纳出了“清”的美学内涵,表现了广阔的视野和深刻的理论认识。蒋寅在论述中征引清代焦袁熙对“清”的认识,并进一步认为,他的论述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清”的内核,显示出了相当自觉的理论认识。而且,“这样的论文沉睡在文献中的还有很多,有待研究者去发现”[88]。
“清”也是陈祚明诗学体系中一个重要概念,它散见于《采菽堂古诗选》的评点之中,但是条分缕析可以发现,陈祚明的“清”论,是和他的诗歌构成论紧密联系的,表现了对传统“清”论的继承,同时又有相当大的开拓。当今学界对此还少有涉及,所以这个话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陈祚明在《凡例》中还彰显了自己以清为美的审美旨趣。他说:
夫关关呦呦之云者,辞之善也。子建之辞也华,康乐之辞也苍,元亮之辞也古,元晖之辞也亮,明远之辞也壮,子山之辞也俊,子坚、仲言之辞也秀,休文、彦昇之辞也警,尚其清也。晋宋以上之清,人犹知也。昭明选以是也。梁陈以下,微诸大家,即简文、后主、张正见、江总、王褒、无弗清者,人不知也。夫雅者,因俗而命之也,清尤要矣。[89]
这里,他列举了自己在诗选中屡屡称赞的诗人,曹植、谢灵运、陶渊明、谢朓、鲍照、庾信、阴铿、沈约以及梁陈以下的诗人简文帝,等等,这些诗人入选的诗作约占了整个《采菽堂古诗选》的1/3,虽然各个诗人风格不一,或“华”或“苍”,或“古”或“亮”,但是无论是汉魏还是六朝,这些诗作有一个共同的审美特征,那就是“清”。
他在对诗人的评点里,也频繁以“清”论诗,并且细致区分开了一些相关的概念,如“丽”“华”。在“清”与“丽”之间,陈祚明是更尚“清”的。比如,他总评陈后主云:
后主才情飘逸,态度便妍,固是一时之隽。人才思各有所寄,就其一时之体,充极分量亦擅一长。况清丽如六朝者乎?六朝体以清丽兼擅,故佳。丽而不清,则板;清而不丽,则俚。人以六朝为丽,吾尤赏其清也。[90]
清,文气也;丽,文辞也。前者是外在的“象”,后者是可见的“形”,而诗歌之美在象不在形。陈叔宝的作品,在历来的选本中较少选录,恐怕主要是“因人废言”。陈祚明选录了他的一些作品,并且评为“才情飘逸,态度便妍”,又说他诗的特色是“清丽”,应该说是切中肯綮的。六朝诗歌不仅有华丽的词藻,又有洒脱的清气,而后者是陈祚明推尊六朝诗歌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六朝诗歌最根本的诗美所在。再如,评卢思道《听鸣蝉篇》云:
此诗为一时所推,而不过赏其词意清切。可见六朝诗惟重有清气,非贵其骈俪也。骈俪中正是清耳。余所选,皆以此意为去取,非修词家所知。[91]
卢思道此诗以北人的质性融合了南朝清丽之气,而脱去了南朝诗歌柔弱的一面,因此为一时所推。
他评曹植《赠丁仪》曰:“清新”;评《赠王粲》曰:“清婉”[92];总评何逊曰:“生乎骈俪之时,摆脱填缀之习,清机自引,天怀独流。”[93]他认为何逊诗歌的妙处在于,虽然他处在大量创作宫体艳丽诗歌的氛围,但却与这种氛围格格不入。他摆脱了当时的填缀之习,不事用典,写情状景,宛转清幽,使诗歌达到了“自然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