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05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矿井建设发展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国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8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井田开拓,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井下开采,井下运输,通风与安全,矿井主要固定设备,地面生产系统,总平面布置,地面运输,供配电,信息与自动化,地面建筑,给水排水与供热通风,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建井工期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适用范围拓展到小型矿井;
(2)增加了“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建井工期”2章和“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1个附录的内容。
(3)对其他章节做了调整,增加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抽采瓦斯设备”、“注氮设备”、“矿井地面总布置”、“管线综合布置”、“电压和电能质量”、“信息管理”7节内容。
(4)删除了“技术经济”1章和“水力采煤”1个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邮政编码:21003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参编单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于为芹 何国纬 李庚午 孔祥国
杨兴全 徐鸿明 付小敏 李德春 周秀隆
王荣相 曾涛 冯景涛 卢溢洪 刘晓群
刘延杰 伍育群 潘缉义 张吉禄 李现春
张晓四 王耀文 李定明 张云禄 张泊
张珂 李奇斌 卿恩东 张刚 吕昌民
董继斌 何山 吴睿 白红彬 林晋
于新胜 王先锋 张世和 闫复志 殷同伟
沈建辉 陆桂玖 陈刚 孙光辉
唐明光
主要审查人:毕孔耜 刘毅 张少锋 吴国强 孙玉臣
闫红新 杨裕官 李明 王克智 吕建华
梁力 彭文芳 耿建平 冯冠学 罗博尔
吴文彬 李明武 邵一谋 包勇 沈涓
张振文 董光中 鲍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