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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解析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第四回作者写到贾政的妻子王夫人的胞妹的儿子薛蟠为了争甄士隐被拐卖的女儿,打死了冯渊,拖家带口地跑到了贾府里生活的事。期间贾雨村因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关系,所以胡乱判案,让薛蟠只赔了一点钱,解决了薛蟠的人命官司。然第二回说贾雨村代指贾府,所以贾雨村判案,相当于贾府卖给薛家一个人情,但被罚款的薛家几户是倾家荡产了,所以进京时,薛蟠的娘就说要住到贾府去。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己高升的弟弟家,一个是自己姐姐的婆家,薛蟠的娘果断选择了贾家。这是因为贾家罚了他们薛家一大笔钱,而且薛蟠母舅高升,就凭借这两点,贾府都会以礼相待,连接待的规格都比林黛玉好了不少,直接从正门进来,入住了梨香院,还同王夫人讨价还价,免除住宿费。
结合上一回林黛玉进贾府,和薛王氏进贾府,就可以发现些许不同。林黛玉回去的是自己母亲的娘家,王氏去的是自己姐姐的婆家,而在薛王氏面临两者选择的时候,薛王氏果断从娘家和姐姐的婆家中选择了姐姐的婆家,这一现象不仅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嫁出去的女子的态度如同泼出去的水,也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对女子种种约束的不满,以及反应严重的阶级观念。
假如薛王氏去的是自己的弟弟家,可能也即将面临林黛玉进贾府的种种待遇,所以薛王氏果断选择了自己姐姐的婆家。
本回内容不多,暂且解析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