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资产还是费用——叫卖香蕉的启示
由于收益与费用从现金流动中脱离出来,现代简练的会计手法才发展起来,但归根结底经营仍需要回到原点,即在现金基础上思考。
比如,某件物品是作为资产记账,还是作为费用处理,经营上会因此出现很大差异。我曾向财务部长讲过下面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比如在街头叫卖香蕉。先从水果市场购进一箱香蕉,再到车站前叫卖。到附近的菜铺说“请给我一只苹果箱”,结果花300日元买了一只空苹果箱。还需要一块大的布盖在苹果箱上,于是又在隔壁的杂货店花1000日元买了布。没有棍棒就不能敲击助势,于是又花200日元买了根棍子。这样,做生意的道具就算齐全了。
香蕉一把50日元,买进20把,以每把150日元卖出,每把应赚100日元,假定运气不错,到傍晚时全部卖完。
销售额3000日元,进货成本1000日元,应该净赚2000日元,但结账时却没有那么多钱。苹果箱300日元,布1000日元,棍子200日元,一共付了1500日元,手头只剩下500日元。
假设这时税务所的人来了,说:“你赚了2000日元,其中一半1000日元要交税。”手头只有500日元,怎么要交1000日元的税?税务所的人答道:“苹果箱、布、棍子都是资产”,“1500日元资产和500日元现金加起来2000日元,所以要交1000日元的税”。
税务所的人说苹果箱属优质资产,但因为明天要转移场所售卖,箱子只能丢弃。如果请菜铺回购苹果箱,他们就说:“不要钱就留下。”至于布,因为是刚买的崭新的布才让香蕉显得好吃而卖光。总之,苹果箱、布、棍子作为资产毫无价值。
一种东西,是作为费用还是作为资产,在会计上有很大差异,这个例子简单明白地说明了这一点。在实际中,固定资产除土地外都可以折旧,低值物品可以作为费用处理,这在税法上也是允许的。
总之,为卖香蕉而购进的道具都是一次性的,都属于费用,支付了2500日元才得到了3000日元的收入,剩下500日元,作为手头上的资金而存在,从中扣除税金,剩余的可以自由支配。但如果说“1500日元买的道具都是资产,所以共计赚了2000日元”,如果要挪用500日元以上,资金周转马上就会产生问题。因此有关支出不能作为资产而应作为费用要尽快处理。
话虽然这么说,如果经营者总是担心已花的钱何时才能在会计上作为费用处理,经营就会变得很困难。这样看来,不管数字上显示出了多少利润,到头来能放心使用的只有手头的现金。就是说,可以用于企业发展、新设备投资的,只有作为自己的东西可以使用的现金。
正如前面所述,清楚地掌握赚到的钱在哪里,以什么形式存在,这是经营的基本。可是,看到财务人员花了许多时日才做出来的结算表,方才明白钱在哪里,这就称不上“以现金为基础的经营”。对已经过去的事实,已来不及采取对策。经营归根到底是“即时对应”,是与眼前的事实交锋。
通常,财务人员要花好几天才能把结算表做出来。在这过程中,各种评价、判断对利润的数字有很大影响,比如,对盘点资产评价方法不同,利润的金额大小会有很大不同。但是,现在手头的现金,却可以在每一个瞬间都确切地掌握,如果不能随时掌握自己手头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那么在快速变化的经营环境中就无法正确地掌握经营之舵。
因此,不要等待通过各种会计程序计算出的纸上的“利润”,而是根据手上确凿无疑的现金来执掌经营之舵。当然,作为现实的问题,结算利润也极为重要,它表达了企业活动的成果。给股东分红,也要根据日本“商法”上的“可分配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后也不能忽视结算利润。
这样的话,就需要尽量消除夹在会计上的利润和手头上的现金之间的东西。我的会计学依据这一观点,不是从会计上的利润出发考虑现金流量,而是把经营如何“以现金为基础”放在中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