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绸之路:8港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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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历史转折:由盛转衰

明朝时的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明朝长期实行“海禁”政策;西方殖民者东来,对泉州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明初,统治者为了孤立盘踞在沿海岛屿上的元朝残余势力,严禁沿海人民与海外人员往来。从洪武四年(1371)起,朝廷多次下令“禁海”,禁止交通外邦;洪武二十七年(1394),甚至下令禁止民间使用“蕃货”,借以断绝外货的销路。明成祖时,更下令“禁造双桅海船”,以防止人们扬帆出海。明初严禁私人出海贸易,强调海外通商要全由官方主办。即使对官方贸易也有种种限制,只能按照固定的期限、航道和人数,运载限定数量的香药来华互市。明王朝实行的这种政策势必会影响海外交通事业的发展。

对于泉州而言,明初时虽在洪武七年(1374)就在泉州设立市舶司,但泉州被限定“仅通琉球”。虽然其他国家仍然假借琉球之名来泉互市,但这种转口贸易的做法是不利于泉州的海外通商事业的。加之明初国际形势变化,阿拉伯人退出国际贸易舞台,使得泉州失去了主要的传统贸易伙伴。泉州的海外交通航线便转向东南亚及日本,而以琉球、日本、吕宋为主要贸易对象,吕宋则作为海上贸易的中转站,使泉州与东南亚一些国家间接地保持着贸易关系。

“禁海”等于断绝了沿海人民的生路。于是沿海商、民就采取“走私”的形式以反对“禁海”。这种“走私”的民间海外贸易日益频繁,是明清两代泉州港海外交通贸易的新特点。“走私”贸易促使各地“私港”兴起,而泉州是官方法定的港口,因不能适应私商活动的需要而日趋衰落。加之,琉球贡使到福州比泉州更为近便,泉州港的地位终为福州所取代,降为一个地方性港口。

由于明朝始终坚持“海禁”之国策,官方亦逐渐退出海上贸易,对外国形势更无关心,自新航路开辟,西方殖民者东进,在明王朝“海禁”政策禁锢下的我国民间私商亦无力与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相抗衡。到了近代,随着鸦片战争爆发,清政府以失败告终,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被迫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开放包括厦门、福州在内的五处通商口岸。在外来经济扩张策略的影响下,厦门、福州逐步取代了泉州和漳州的地位。泉州港的外贸业务全由厦门港所取代,泉州水运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困境之中。在外轮开始入侵泉州港时,木帆船运输从南洋航线转向以北洋、国内沿海航线为主,即从泉州经福州、宁波、上海至青岛、天津、大连等地。光绪元年(1875),晋江安海与厦门始有小火轮航班。光绪二十四年(1898),泉州商人从台湾购回“台南”轮,航行泉州至福州的航线,客货兼运。清末,泉州港也有厦门民营轮船航行于厦门与泉州之间。

民国时期,泉州商人联合组建了八闽轮船公司,先后有“建昌”“建裕”等轮船航行于福州、宁波、上海等地;泉永轮船公司的轮船,航行于泉州至涵江、福州、上海等地;振兴、恒太、捷益、安记、永源等船务行的轮船,航行于泉州至兴化、温州、宁波、上海、烟台、天津、大连、营口等地,航运业务相当兴盛。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作为对台前沿,成为对日战争的前线,港口和航运长期被封锁,与各外国口岸的通商全告中断,港口贸易大幅度萎缩。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建沿海封锁解除,福州、厦门、泉州等港口相继复兴。1947年,泉州南洋轮船公司的“华龙”“华德”轮航行于泉州至兴化、上海、台湾等地,丰运公司的“丰运”轮航行于泉州至上海间。另外,还有大通、晋通等多家船行,航运业务逐渐恢复,一度出现短期的繁荣。但好景不长,内战爆发,社会经济崩溃,国民党败军溃逃,许多船舶被征用、破坏和劫掠,泉州港口水运又遭到致命打击。整个泉州港对外贸易大幅衰落,甚至停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