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方法
(一)方法讨论:互联网研究的对象
本书所有经验材料全部来自公开的网络文本,没有访谈,没有强调研究者和该领域内普通人/关键人物的私人交往,我不是小说作者,不是热门评论者,甚至不主动通过在场来获取信息。如此坚决地贯彻虚拟性观察,当然会带来一个疑问:不涉及“活生生”的行动者和互动,是否可以讲清楚网络文学生产方式及其产生发展?这难道不是与社会学研究的一般假设完全背离?
互联网上的“行动者”是谁?我想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2000年,海因将线上社区研究命名为“virtual ethnography”(虚拟民族志),暗示了这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完整性与非真实性。她后来影响深远的虚拟民族志方法论著着力批判的,正是本书所使用的互联网研究方法。她强调不能以使用者的行动边界为边界,不能割裂线上线下的生活,必须在现实生活中接触受访者,获知他们的完整身份与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解释人们在虚拟社区内行动背后的意义。考虑到互联网当时的普及状态和人们有限的网络经验,海因的判断也许是有效的,至少可以遏制技术狂热主义者过于脱离实际的乌托邦幻想。
然而,互联网在飞速发展,线上世界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开始日渐超出研究者的早期想象,越来越多的人以及越来越多的生活侧面,开始走向真正的“数字化生存”(尼葛洛庞帝,1997)。海因之后,学界出现大量新名词来试图重新捕捉线上和线下的经验性关系,如网页民族志(webnography)、数字民族志(digital ethnography)、赛博人类学(cyberanthropology)和网络民族志(netnography)。研究者开始认识到,“线上的活动不是虚拟的……它们教会我们真实的语言、真实的意义、真实的事务、真实的文化”(库兹奈特,2016:19)。既然不同网络空间内的社会互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那么,在把握线上线下一体而完整的社会生活之前,有必要先对线上部分做精确而深入的了解。
我的第一个观点是,这个世界里的行动者不是身心一体意义上的“人”,而是“化身”(avatar)——ID(昵称,用户名),ID数字化生存的方式是发帖。将完整的社会身份和特定情境下的身份主动分离,对于社会学来说应该并不陌生。当韦伯强调研究者应当保持价值中立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发现,某些特定情境中,完整的“人”的在场会带来干扰性的信息,并影响原本想要完成的互动。网络空间内的互动同理。一个在多元网络空间中自由穿行的人,选择这个特定的地点(place)、以特定的角色设定(role)展开交流,就是想要在这里完成某种特定的实践,他与这个世界的关系完全是以“ID”的身份展开。ID才是这个世界里真正的居民。关于“ID”的行动,公开可见的发帖是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经验材料。例如,在连载小说的评论区中“重生在1988”和“小猫咪”就某个人物细节的恰当性争吵不休,我需要去观察和记录的,应该是这两个ID之前的发言、争吵的过程、使用的关键词、Ta后来的阅读走向,以及这些讨论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了评论区其他ID的发言、作者有无出现、这些舆论是否影响了后续作者的写法。至于“重生在1988”实际上是个疲惫的男性公务员,他正在积极相亲和减肥,喂养了一只猫,他为何在今天发了这样一篇评论,他实际上想要表达什么,这些信息大概并不会有太大帮助,反而会让研究者无意间走回到海因的时代。
除了ID之外,互联网上还有一类重要但经常被忽略的行动者:网站。后现代理论脉络中的互联网经常呈现出去中心化、去结构化的特性,这往往会让人误以为网络是一个抽象的空间,而忽略了互联空间是由网络站点连缀而成这个简单的事实。Stefik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同的(网络空间)版本支持不同的梦想”。拥有不同的梦想、行动机制和利益诉求,网站正是典型韦伯意义上的行动者。
我的第二个观点是,对于本书所展现的网络文学发展历程,网站是更具有能动性的那一类关键行动者。社会学对行动者能动性的强调,往往导致研究者在经验研究中过度夸大个体行动的结构性意义。普通个体在互联网上日常发挥作用的方式,是通过ID的集合性行动,例如“点击量”、“订阅数”,而不是通过日常发言和具体互动,除非ID已经在这个社会空间内获得了不同寻常的吸引力,成为所谓的意见领袖(KOL)。相较而言,网站作为平台的提供者、规则的制定者和激励的提供者,其行动选择和话语表达更加紧要和关键。
(二)方法讨论:互联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基于对研究对象的判断,本书的材料获取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通过公开发言和讨论来描述普通ID的行动,通过点击量、订阅数来观察ID的集合行动,通过宣传、媒体访谈、网站发言、讨论区交流来捕捉关键ID的动向,通过改版动作、公告、关键时刻的选择、人事任免、媒体宣传等来把握网站的行动。所有材料都指向网络文本。
网络文本材料的特殊性在于,所有可见经验材料都存在于网络空间之上,理论上向所有人开放。社会学的传统调查方法在此可能要面临重估。
例如,实地调查。对于网络文学来说,网络就是实地。是否在这个无边空间里存在一个更重要的“place”,进入这个place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搜集材料的“信度”?在超链接的环境中,这种基本假设已经彻底失效。
又例如,参与式访谈。对于现实世界发生的事件来说,研究者要想获取行动者的意义脉络,有必要进入具体的交流过程,通过身体语言、气氛、表情、语气词,甚至沉默和停顿,来完成交流关系的建构。但在网络空间,尤其是在参与度极为活跃的论坛上,旁观者和参与者面对的是同样的交流关系,也就是说,研究者(A)与行动者(B-C)的关系,已经从A-{B-C},变成了{A、B、C}。
由于网络作为社会场景特征的变化,我的观点是,研究网络现象最重要的方法问题,已经从“如何取得足够而可靠的经验材料”,转变为“如何选择合适的经验材料,以及如何理解它们”。前者取决于研究者对材料来源和研究问题之间关系的反复琢磨,而后者则主要依赖研究者的理论储备和分析能力。
例如,第一章讨论庄羽诉郭敬明案件所折射出的法律和社会心态,除了法院的公开判决文本,我还选择了门户网站所提供的舆论观点搜集和整理。首先,门户网站同时是数据聚合的技术平台,虽然它们在处理数据时可能并没有合适的理论和问题意识主导,但至少可以保证这是在海量的交流中出现最频繁的观点和意见,面对无法定位具体来源的“舆论”,在代表性层面上,研究者并无能力可以搜集到更合适的材料。其次,更理想的研究状态当然是获得元数据以勾画网络世界的结构。然而,大数据的研究思路在现实中存在相当大的障碍:它依赖于数据开放程度,也需要极强的数据连续性。有关网络文学的材料根本无法突破这些障碍:网络发展跨度超过二十年,各大文学网站几经服务器关闭、更换、重启,在客观上很难提供具备足够连续性的数据;而在主观上,开放完整的后台数据意味着开放所有文本的浏览权,对于依靠收费阅读来生存的文学网站而言,并不存在现实操作性。
所以,面对无边无际的网络材料,“选择”的材料是否得当,是否关键,事实上不得不取决于研究者对田野整体状况的熟悉程度。在这一点上,互联网研究更接近传统的人类学田野,非常依赖长期的“共同生活”培养出来的内部视角和共同问题意识,此目标并非社会学的短期参与式观察可以达成。此外,为了矫正研究者个人的记忆和必然存在的经验偏差对材料选择的干扰,关于网络文学部分的材料同时采用了若干网络文学“理论家”的文章,借助他们的记忆和经验,来相互校正[13]。
由于材料的选择与应对的问题直接相关,各章将单独介绍材料的来源与选择理由,而关于材料的理解和运用,我将在研究中时刻注意把握两个维度的理论:来自网络文学参与者自身建构的关于文学生产的“理论”,以及来自非网络世界的研究者所建构的关于文学生产的“理论”,前者构成经验研究分析的第一维度,在此基础上与后者的对话则构成经验研究的第二维度。
在土著中寻找理论建构能力更强的“理论家”,在其他文化消费领域,原本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作为外来者,如何认定某理论更具有参考意义,本身就依赖于外来者对土著领域的理解和判断,因此在认识论上不免陷入死循环的危险。网络文学领域的特殊性在于,所有人的理论及其建构都处于充分的互动过程当中,外来者可以通过其建构行为所激发的评论、认可和批评,得到一个相对客观而“土著”的评价体系。更为特殊的是,最早也是影响最大的网络文学网站之一“龙的天空”,由于种种现实原因,最终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评论网站。在这个领域里积累了十几年阅读经验的读者、参与产业发展全过程的目击者、主要网站的经营者,以及热门作者、想要加入网络文学写作的新人作者、受到广泛欢迎或者争议的评论者,当他们想要发表个人对网络文学的“抽象”思考时,很长一段时间内“龙的天空”都是最重要的选择。换句话说,网络文学领域内的土著历史学家、理论家、评论家已经组建了一个自己的社区和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对所有人开放,而他们的“理论建构”在这个开放的社区里经受来自他人的启发、批评和刺激,也在这种互动和沟通中逐渐获得自身的地位:“置顶”、“热帖”、“连载”,或者无人问津。
(三)方法论:事件与结构的社会学
对读者来说,这个研究的最后面目或许会显得有些古怪:占据本书中心位置的既不是活生生的行动者,也不是文本,而是对历史趋势的描述,以及明显的制度取向。虽然斯考切波认为,“社会学从来就是一门以历史及其取向为基础的学科”(2007:1),但社会学的常规做法显然并非如此。
常规做法至少有两条清晰的路径:文学社会学与网络民族志。
本雅明(1989)在巴黎印刷机的轰鸣声中捕捉到文人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受雇者的命运,又在街头游荡者的身上看到抒情诗人之于大众文化产业的批判性意义,如何理解文人的复合形象(the double life of writers),自此成为文学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困难(Lahire and Wells,2010)。文学究竟是特殊的社会领域,还是总体社会的一个缩影?阿多诺和西尔伯曼之争,几乎奠定了之后这一领域的发展方向(方维规,2014)。法兰克福学派和伯明翰学派看重文学的特殊意义,以及它对大众文化的抵抗(Hall,1979;Goldmann,1987)和创造性表达(威廉斯,2005),文本和关键词的意义分析成为研究中心,借此讨论文学作者的个人性与所处社会之间的隐秘精神关联。20世纪80年代之后兴起了更为社会学的讨论热潮,文学被看作布迪厄意义上的行动场域——“文学场”(布尔迪厄,2011),研究者主要讨论写作者的个人特征,例如性别、教育背景、年龄、经济状况,试图揭示这些变量对于文学生产特征和文学作为社会实践方式的影响。作为行动者的个体在场域里的行动/实践,构成了更大范围内人类行动规则研究的一部分(达恩顿,2012;Chartier,1988;Chartier,Boureay and Dauphin,1997)。
网络民族志在某种意义上承接了布迪厄对研究对象的场域化想象。尽管没有任何物理性空间载体,但基于互联网展开的集合性交往从一开始就被假设构成了“社区”,“从网络兴起的社会集合体,足够多的人进行……足够长时间的公共讨论,伴有充分的人类情感,在赛博空间形成个人关系的网络”(Rheingold,1993:5)。对新兴人类社区/社群进行民族志研究,形成了一条日趋有影响力的路径。库兹奈特(2016:27~48)以社区研究路径为模版,总结网络民族志的目标:增进对线上世界的细致理解,研究新实践和变化的意义系统,分辨线上社区和现实参与的类型与类别,最终了解线上文化系统。
以上两条脉络在詹金斯(2016)关于粉丝写作的研究《文本盗猎者》之后逐渐走向合流。詹金斯研究了“媒体粉丝圈”和后来出现的网络同人志,探究他们如何基于同人写作结成一个广泛而多样化的群体。因为抓住了“粉丝”和“媒体”这两项时代主题,他对后来的研究者产生了路径上的巨大影响:网络时代的写作群体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区/社群,研究者应当放弃对流行文化的偏见和傲慢,真正进入这个社群,发现社群内不同的社会角色、互动模式,探索不同的人如何经由互联网加入文本的写作,并在此基础上结成了怎样的社会关系,形成了怎样的伦理与价值体系。
作为研究者,我必须承认以上路径非常合理以及具有诱惑力,但作为网络文学的长期观察者,我认为它并不适合,甚至会遮蔽真正重要的问题。网络文学作为庞杂的文本系统,它真的是一个完整独立的社区吗?在互联网还在瞬息万变的时刻,它已经能够成为一个“常态”的社区,形成明确的边界、稳定的秩序和成型的文化吗?深入经验的世界,任何人都会发现网络文学的实际状况恰恰相反,它是互联网与传统社会结构快速磨合的产物,无论是边界还是内涵、规则还是文化,在我所着力研究的这段历史里,都在随时发生波澜壮阔的变化。面对一个变动不居的世界,直接入手进行精神分析或者互动研究,真的可行吗?
如果要类比“社区”的话,我想互联网更像时刻处于结构性力量塑造过程中的“城中村”,而不是稳定展现总体社会特征的“江村”。Lahire曾经批评布迪厄式的文学社会学研究,“似乎从不质疑文学场究竟是否自主存在,也不考虑其到底如何维持”(Lahire and Wells,2010:443)。“互联网社会”只是一个比喻,互联网毕竟不是“社会”,它是会消失或彻底转变的。在直接入手讨论内部互动如何建构一个稳定秩序之前,也许我们应该先进入历史和经验的世界,观察这个具体的领域究竟如何生成、维持和发展。
本书决定跟随威廉斯(2014)对传统文学研究做出的研究转向。放弃文学(无论是作为意义系统还是行动场)自主性的假设,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将问题倒置:探究是怎样的制度产生了文学。考虑到网络文学处于更加不稳定的状态,基本的文学制度甚至都未完全形成,我进一步后撤,将研究目标对准塑造网络文学的结构本身,考察结构如何在关键性事件的影响下逐渐成型。
放弃对个体/群体行动的追踪和文本意义的深描,直接转向对历史规律的观察和描绘,甚至试图发现未来的方向,这大概是在古典社会学中才不被质疑的“原始”(或傲慢)做法。对此,我很难做出一个简短而有说服力的正当性论证。
我想这样答复可能的质疑。首先,本书的研究对象在2013年之前仍在变化过程之中,并未进入社会结构固定之后的人际互动。无论是旧制度如何走到今天,还是新技术走向何方,在不停变动的过程里,所有裹挟其中的个体其实仍站在一片流沙之上。没有固定的变量体系,就算有,变量也很难被归入固定的意义脉络。在这个意义上,或许研究对象决定了我们本来就站在古典社会学家同样的处境里。我们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只能尝试着理解当下究竟所从何来、正在经历什么,以及发现自己可以走向哪里。
其次,我极为看重这些网络文本所激发的公开想象,也期待着有一天可以利用这些文本,直接解析中国人的欲望和梦想,理解他们如何在这些文本的阅读和写作中建立自我与社会的联系。正因如此,我选择了看来更急迫的研究问题。如果这些想象的生产正在资本主义文化生产中再次走向消失,那么现有的文本将再次被扔出意义生产的脉络,成为死去的想象和消失的普通人心智。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格尔茨式的意义深描,抑或在实践中对行动-事件的关注,都无法真正解决我的问题:前者以共时性的分析切入历史横断面,在展现了凝固时刻意义的深刻面貌的同时,也固化了意义生产背后的结构,只有唯一可能性的历史在个体层面不断循环重复,走向终结(福山,2003);而后者在以事件消解结构的同时,反而承认了结构的单数性质。发生在不断消散的结构中的事件,事实上也不再具有指向社会和历史层面的实践性。行动成为一种反抗的同时,也陷入了无人之阵。
我同意萨林斯对事件和结构关系的说法:要认定事件之为事件,区分事件与偶发,须以结构为前提。事件未来的形态和走向,取决于如何与结构互相牵绊(Sahlins,1991)。正因如此,我不揣浅陋,试图同时针对结构和事件,在重要的事件中逐渐摸索结构的轮廓,探讨它如何在各种“可能的历史”(休厄尔,2012:191~220)中缓慢成型,来到具体行动与事件的上空。
本书涉及的所有事件、网站、公司和作者、读者、评论者,没有依惯例使用化名。这也许会带来更多的质疑和风险,但我希望这个研究除了为社会学提供来自经验的案例,也可以直接面对现实世界和真正的问题。不敢奢望这样一个粗疏的讨论可以进入可能历史的深处,但是我想它应该存在。在小径分岔的知识花园,没有人可以控制或者决定路径,也许路径的存在就已经是意义本身。
[1]2018年9月,第2届“网络文学+”大会发布《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该报告由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指导,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腾讯研究院数字内容产业研究团队参与调研。报告显示,网络文学作品总量累计超过1600万部(种),驻站创造者数量已达1400万,签约量达68万,其中47%为全职写作,读者规模已经突破4亿人次,人均消费30.9元。
[2]同样根据上述报告,网络文学出版纸质图书高达6942部,改编电影累计1195部,改编电视剧1232部,改编游戏605部,改编动漫712部。
[3]首先说明研究脉络部分的注释体例。有关技术、法律与中国网络文学的交叉研究,目前并无前期研究可供借鉴,这决定了综述将穿梭于几条处于完全不同领域的研究脉络当中。为了让正文尽量逻辑清晰,便于阅读,研究脉络的梳理统一归入页下注。这样做的好处还包括,将脉络与脉络之间的联系从传统的连续性时空中取出来,重新放入“并置”的状态,借此读者将获得理解所有这些脉络之间关系的开放性。正文提供了一种将它们串联起来的方式,但它显然不是唯一的方式。
[4]类似的努力一直存在,最为类似且著名的事件可以包括蒲松龄对山东民间故事的重述、格林兄弟搜集德国故事、叶芝在整理凯尔特神话基础上改写的诗集,以及卡尔维诺编纂意大利童话的努力。安吉拉·卡特收集编纂的《精怪故事集》之所以在这个脉络里具有特殊意义,在于她特殊的精神分析背景。同时身为作家和精神分析爱好者,卡特更敏锐而自觉地意识到,这些故事背后实际上隐藏着认同与自我的生产,而它们的意义在于,这种生产是社会性和连续性的。以上可参考(清)蒲松龄,2002;格林兄弟,2006;叶芝,2007;卡尔维诺,2001;卡特,2009,2011。
[5]即使现在,对于藏族史诗《格萨尔王》的说唱艺人,很多人(甚至包括部分研究者)仍抱有类似的惊奇和幻想,从而将它们归入宗教研究的范畴:“在西藏草原上,一直流传着藏族传奇英雄格萨尔王的故事。与格萨尔王同样传奇的,是一代又一代说唱格萨尔王故事的藏区艺人。这些艺人大多不识字,在一夜间,声称神灵赐福,忽然拥有了说唱这部世界上最长民族史诗的能力”,而在世界文学体系里,这种宗教性更外溢到整个口头文学历史的想象,“几乎每个格萨尔王说唱艺人都有一段传奇人生,人称‘活荷马’,桑珠就是其中一个,仁增喜欢把他唤作‘国宝’”。材料来自格萨尔研究网站(www.gesaer.net)。
[6]Albert Lord研究了南斯拉夫的文盲农民如何忠实地传承《伊里亚德》;Vladimir Propp在俄罗斯民间故事里发现了类似的细节变异和结构不变;Richard Dorson在Robert Lowie关于印第安口述史的细节不连续性中发现了叙事模式本身的高度一致性。在这个意义上,口述史研究意外地为这种文学生产方式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不同的细节描述背后隐藏着一致的结构(集体记忆),并在对记忆的表述中让结构延续并再生。关于口述传统与历史的关系,可参考Herbert H.Hoover,1980,以及Jan M.Vansina,1985。
[7]Harold A.Innis提出“传播媒介具有偏向性”的理论:由于传播媒介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某种先天的偏向性,因此,当一种传播媒介占据主导地位时,会对通过该媒介进行传播的文化意义产生扭偏。例如,羊皮纸、陶土和石块很难借助空间来传递,是偏向时间的媒介,与具体时空紧密联系,可以体现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连接。相反,轻便的纸张属于偏向空间的媒介,更适合跨越空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发展,有助于树立权威,形成等级森严的社会体制。就文化的角度而言,时间意味着神圣、道德和历史,与历史、传统、宗教及等级制度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而空间则意味着现在和将来、技术和世俗,意味着帝国的兴起、扩张,它与现实的世俗政治权力有关。参见Innis,1964:33-131。Ong则探讨了印刷对人类思维的影响,“在标志着现代社会的个人隐私感的发展过程中,印刷是一个主要因素。通过把语词从它们源于人类主动交换的原始的声音世界中转换出来,并且把它们明确地转移到视觉空间中,以及利用视觉空间实施它们的知识管制,印刷鼓励人们把他们内在的意识和无意识资源想象成越来越物化的、非个人的和宗教中立的。印刷鼓励思维去感受,其占有是被掌握在某种中性的智力空间中的”。参见Ong,1988:120。
[8]布洛赫通过分析中世纪人们对待“圣触”(royal touch)态度变化的系列材料,尝试接近已经很难再触碰到的关于国王和宗教观念的普通人意识,在这篇文章中,他第一次提出“心态史”作为历史学家工作的可能性,见Bloch,1990;在此之后,布罗代尔将这种对普通日常生活的关注纳入历史经验三层次的总体研究框架,使得对普通心灵的探讨成为支撑人类社会总体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布罗代尔,1996;第三代年鉴史学家则把对心态的研究提升到更核心的位置,认为文化和心理是历史事实的首要决定因素,见勒戈夫,1996。
[9]文化史来源于文化人类学对历史学的入侵。格尔茨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概念使得寻找意义成为文化研究的重要目标,见Geertz,1973。关于1976~1990年英文领域内法国史研究侧重点的分析表明,在格尔茨之后,思想文化史研究的比例增加了一倍之多。见Schaeper,1991:242-243。
[10]达恩顿在方法论说明性质的导言中说明了这一连接,而他与以上两条脉络的具体关系,见Chartier,1988:95-97。
[11]关于互联网作为公共空间的意义,目前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它的价值在于成长为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在现实时空之外的虚拟空间积聚公民认同,开启针对国家的社会行动力量。个体自由、国家力量的控制和渗透,以及参与社会运动的潜力,成为讨论的核心(Castells,2005;Guobin Yang,2011)。另一种看法则回避国家-社会的观察视角,关注公共空间的社会意义本身。互联网被理解成虚拟的城市,其上酝酿与发展出来的日常生活、交往、消费方式,以及新的自我和认同,成为未来政治、经济与文化走向的“社会”基础(Au,2008;Becker and Stalder,2009;Israel,2009;Benkler,2007)。在中国语境下从社会学角度切入互联网的研究,多数都采取第一种看法,如杨国斌认为网络文学的意义在于突破国家出版管制,表达被压制的政治意见与梦想,赵鼎新(2012)则关注微博和社会行为之间的关系。具体到中国网络文学领域,除了杨国斌的研究之外,Serena Zuccheri(2008)认为网络创作体现了新一代写作者正在从反抗控制走向叙事逃遁,齐泽克(Žižek,2011)只是简要提及这个主题,认为中国写作者正在用重生小说来表达对当下历史的不满,这构成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抗,由此开启了政府对这一领域的加大管制。本研究采用第二种看法。政府角色对于中国当下社会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但在网络文学这一具体领域里,无论是政府还是行动者(写作者、阅读者、网站)都未表现出强烈的意识形态控制与反控制的意愿。原因可能涉及现代政治与社会结构的另一个“漏网之鱼”——游戏/消遣。目前政府对网络文学并无特殊管制政策,以运动式地查禁“暴力”、“淫秽”、“封建迷信”读物为主要内容。对于网络聚集大量写作、阅读和评论,政府一方面对产业前景予以鼓励,一方面不予置评。参与者则主要将之理解为无聊时候的消遣,或者出于强烈的个人爱好而投入的业余兴趣。这中间是否蕴含着一种关于政治、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解,需要另文讨论。由于选择了去“国家-社会”的视角,因此本书中将不再将政府单独作为行动主体,当然相关政策仍可能构成具体行动的背景和利用资源,加入历史的发展。
[12]关于知识产权在中国作为制度与规范性体制体系的外来性,安守廉(2010)以“枪口逼迫下的法律启蒙:世纪之交西方知识产权观念的输入”和“当盗版人成为权利人:台湾地区对知识产权的态度转变”两章,分别考察了清末和台湾经济转型过程中,知识产权如何在外来(军事/经济)力量的协助下,进入中国法律体系。李雨峰(2006)则运用更详细的资料重建了著作权输入史。
[13]关于网络资深使用者作为土著理论家的可能性,以及土著理论对于研究非主流文化意义的重要性,见德·塞托,2009;Baker,1984;McLaughlin,1996。具体分析可参见本书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