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中国进入全面推进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中国进入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在此阶段,推进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存在多方面的重点难点,这赋予了嘉兴“以城乡融合促进共同富裕”的先行经验以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推进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的宏观战略
城乡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要维度之一,这体现了城乡融合发展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中国在总体发展阶段上经历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转变,在城乡关系上经历了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到城乡融合发展的演进,当前进入两大战略协同推进的新时期。
一方面,中国进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习近平,202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做出重大战略部署。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习近平(2021)指出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时期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2021年5月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通过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另一方面,中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时期。城乡融合发展既是推动共同富裕的路径,也是共同富裕的标志。当前,我国发展进程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关系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乡村发展的不充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2017年,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表述为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着力推进城乡融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
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在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苏红键,2021)。
(二)以城乡融合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难点
从2002年开始推进城乡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到2014年以来的新型城镇化战略、2017年以来的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城乡收入、产业、服务、基建、文化、治理等领域均等化、一体化和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2],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打下了扎实基础。未来以城乡融合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第一,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城乡要素统筹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当前随着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人口乡城迁移壁垒不断降低。自2014年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制度改革[3]推进以来,加之2019年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成效显著。现有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土地统筹利用方面,随着人口乡城迁移,土地资源表现出显著的城乡错配,在城市建设用地紧缺的同时,农村土地利用效率较低(苏红键,2021)。当前,很多地区均有着与城市建设用地体量接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规开发或低效开发问题严重,呈现“一边楼宇经济,一边瓦片经济”的状态。
第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待缩小,农民增收渠道较少。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自2009年(3.11)开始逐年降低,2020年降至2.56。农民增收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2020年为40.70%,近年来保持在40%左右;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5.48%,比重逐年降低;财产净收入占比最小,仅2.44%,基本稳定;转移净收入占比21.37%,有所增长。农业经营收入较低、增收功能较小,特别是对于粮食类作物,据调查,2019年,农民亩均总收入平均约1200元左右,自耕亩均净收入为700~800元[4]。
第三,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农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背景下,伴随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推进,农产品产业链不断加强、乡村旅游促进城乡全域旅游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城乡电商一体化发展,智慧农业、城乡商贸物流体系、城乡金融等城乡融合型产业快速发展(苏红键,2021)。当前,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短板主要在农村产业现代化水平较低,表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相对不足等。同时,作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需要加快围绕县域特色农业、特色产业,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城乡公共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城乡教育公平问题尤为突出。自2002年以来城乡统筹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基本实现全覆盖、均等化。乡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城乡医疗资源基本配置差距不断缩小,各地农村居民对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可获得性显著提高。2014年起,各地陆续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起,各地陆续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六统一”[5]。在越来越多农村子女进城入学的大背景下,城乡教育优质均衡成为当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苏红键,2021),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都提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实现城乡教育公平任重道远。
第五,城乡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有待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通过碧水保卫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累计完成13.6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通过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两个90%的目标,完成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短板与弱项,农村生态治理面临的生态环境、生产环境、人居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于法稳,2021)。新时期需要继续补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有待继续提高,农村新基建有待加强。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庄道路、公共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一方面,村庄道路、供水、燃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城乡基础建设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建设[6]的推进,城乡“数字鸿沟”不断缩小。新时期,要坚持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促进城市新基建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城乡建设(苏红键,2022)。
第七,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治理有待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反复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2021年4月28日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近年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稳步推进、新技术在社会治理中加快应用、各地在基层治理中积极探索创新[7],但总体还存在城乡治理割裂、乡村治理资源匮乏、治理结构固化和公共产品供给低效等困境(刘合光,2022),基层治理水平、城乡治理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八,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有待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有待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这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乡风文明建设在移风易俗方面取得显著成效[8],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新媒体技术极大促进了城乡文化交流和融合。未来需要继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乡居民精神生活富裕。
第九,流动人口市民化水平有待提升,户籍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主要任务,也是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除了少数特大超大城市之外,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原因不再是落户条件,而是落户意愿(苏红键,2020)。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流动人口城镇落户意愿不断降低,两类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从2010年15.67个百分点扩大到2020年18.49个百分点。由于是否落户对流动人口市民化的影响越来越小,未来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均衡,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攻坚。
第十,地区之间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差距明显,地区之间共同富裕水平有待提升。受区域发展差异的影响,各类城市以及离城市不同距离的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特征不同(李爱民,2019)。分城市类型来看,城市群地区处于向高水平城乡融合迈进阶段,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处在城乡分割向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的准备阶段。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的城乡福祉均等化水平最高,中部地区次之,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城乡发展均等化水平略低(苏红键,2021);各地区的城乡收入水平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特点均不一样。新时期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既要考虑地区差异、因地制宜推进,同时也要加强地区合作,实现以强带弱、共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