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十二真君传》与明清许逊题材戏曲
唐高宗、武后时期,胡慧超撰《十二真君传》,以道家仙传的形式、传奇文的曲折笔法将以许逊为核心的西山十二真君作为着力刻画表现的形象。至此,许逊形象为之一变,由具有孝悌品格与方术道流特征的文士,定型成为具有神仙道法的真君。胡慧超本人既是充满神奇色彩的道教人物,也是道教仙传中的真君圣者。由此可知,《十二真君传》虽然具有唐代传奇的艺术风貌,但归根结底还是以弘扬道法作为最终目的的道家仙传。正如李剑国先生对之叙录时所说:“盖作者本意为显扬真君仙徒,各为立传,非有意于文事。”[1]东晋时期的许逊,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道教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成为孝道、净明道等尊奉的祖师。在历代的道教典籍中,有关许逊的传记蔚为大观。而与此同时,《太平广记》《青琐高议》《许仙铁树记》《警世通言》等小说,《许真人拔宅飞升》《旌阳剑》《獭镜缘》《龙沙剑传奇》等戏曲均对许逊题材有所演绎。许逊斩蛟蜃、拔宅飞升等故事为人们所熟知,无论是道教典籍,还是小说、戏曲,均有记载或艺术表现。从故事的雏形到臻于完善,许逊的故事不断累积发展。其宗教故事的流传演变,既有道教信徒的神化丰富,也有通俗文学的推波助澜,形成交融渗透的局面。因此,对于许逊题材的小说、戏曲研究,不可忽略道教的文化底蕴,唯有对其进行文本、文献、文化综合一体的考察,才能较为清晰地梳理许逊题材小说、戏曲的流变轨辙。
(一)《十二真君传》撰者胡慧超考证
胡慧超(?—703),唐高宗、武后时居于豫章西山的道士。原名胡超,一名胡法超,字拔俗。高宗赐号洞真先生,其著述情况在《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等中有所记载,生平线索主要见于道教典籍之中,多渲染神化痕迹。其所撰《十二真君传》,大多亡佚,所存者为《太平广记》卷十四、卷十五所引《许真君》《吴真君》《兰公》三篇。其中,尤以《许真君》最具曲折变化的文笔,为后世的小说与戏曲提供了创作的故事素材。
1.胡慧超的著述情况
胡慧超所撰《十二真君传》(又名《晋洪州西山十二真君内传》《西山十二真君传》)在《崇文总目》《通志略》《遂初堂书目》等中被归为道书类,在《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等中被归为神仙类。《宋史·艺文志》道家、神仙类中有余卞同名《十二真君传》二卷。据《崇文总目》记载,胡慧超撰《神仙内传》一卷、《西山洪州十二真君传》,胡法超撰《许逊修行传》一卷。[2]《新唐书·艺文志》中一名领两书,有道士胡慧超撰《神仙内传》一卷、《晋洪州西山十二真君内传》的记载。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序》中,提到了“唐嵩山道士魏征、法师宗文明、仙人胡超”等注疏《道德经》。[3]由此,我们可以大致了解胡慧超的著述情况。
2.道教典籍中有关胡慧超的记载
文献记载的胡慧超传记,最早的当属《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所记载的冲虚子《胡慧超传》。据《新唐书·艺文志》,冲虚子,失名。冲虚子其人的有关线索,据元代浮云山圣寿万年宫道士赵道一修撰的《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卷三五记载可知:“冲虚子姓罗名子房,唐玄宗开元中,父子修行于玉笥元贞观。其父尸解,葬空棺于观侧。冲虚子久亦功成,驾空舟于门外杉表,腾空而去。”[4]因所见到的为元代文献,材料可靠性自然打了折扣,却让我们了解冲虚子系唐玄宗开元中修行于玉笥山元贞观的道士罗子房。据此判断,冲虚子《胡慧超传》应是目前所知关于胡慧超的最早传记。
有关胡慧超的生平,在唐代笔记、唐人所撰碑铭中可发现一些零星记载,但主要集中于道家的仙传中。唐张《朝野佥载》中记载:“周圣历年中,洪州有胡超僧出家学道,隐白鹤山,微有法术,自云数百岁。则天使合长生药,所费巨万,三年乃成。自进药于三阳宫。则天服之,以为神妙,望与彭祖同寿,改元为久视元年。放超还山,赏赐甚厚。服药之后三年而则天崩。”[5]《朝野佥载》是唐人写唐事,所以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据此可知洪州胡慧超曾为武则天炼药,所费巨万,丹药炼成后还山,三年后武则天崩。后世的道教典籍中也记载了此事,可以相互参证。南宋陈葆光《三洞群仙录》卷一“惠超拔俗,元素遁迹”引《仙传拾遗》:“唐胡惠超,拔俗有道之士也,处众人中则头出众人之上,虽至长者才及其肩,时人谓之胡长仙。善能役使鬼神。”[6]可知其身材高大,人们称他为胡长仙。此外,《玉隆集》《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净明忠孝全书》《许太史真君图传》等中均有关于胡慧超的记载。南宋白玉蟾《玉隆集》卷三四《续真君传》记载:“隋炀帝时焚修中辍,观亦寻废。至唐永淳中,天师胡惠超重兴建之,明皇尤加夤奉。”[7]同书卷三六《诸仙传》中《胡天师》的记载更加详细,称胡慧超于唐高宗上元间来自庐山,栖于豫章西山之洪井。通过传记知其喜欢谈论《博物志》,自称参校过《太清经》。“许吴二君尝授其延生炼化、超三元九纪之道,能檄召神灵,驱奋雷雨。”[8]他剪除樟木精,重修游帷观,武后以蒲轮召之,不得已而出。后请辞还山,在洪崖先生古坛为武后炼丹三年。后还西山,居住在盱母靖。长安三年(703)二月十六日,让弟子于游帷观西北伏龙岗造砖坟,三日而讫,仙化解蜕。通过《玉隆集》中《续真君传》《胡天师》所记,可知胡慧超于唐高宗上元间(674—676年)来自庐山,栖于豫章西山之洪井。唐永淳中(682—683年)对隋炀帝时焚修中辍的游帷观加以重新修建。传记对胡慧超的神奇法力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记载,明确了许吴二君曾经传授他“延生炼化、超三元九纪之道”。我们注意到,胡慧超熟知《博物志》,并曾参校《太清经》,这使他具备撰写《神仙内传》《十二真君传》《许逊修行传》的能力。传记明确记录了胡慧超仙化的具体时间。托名施岑《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中的《胡师化》也记载了胡慧超的事迹。值得注意的是《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跋》中提到:“验其抱金石之志怀饥渴之心者,惟汪道冲、宋道昇、赵道泰、赵道节、林守一、贾守澄、刘道益、孔守善而已。此数人者尝读《西山传记》,称颂祖师功德,有日于兹。迩来宋道昇捧所录《十二真君传》至,乞加订正。因以观之,见其词理重复、篇章混杂,使览者易生厌倦,深窃惜焉。岑乃校正事迹,分别章句,析为八十五化,化各著诗。”[9]此处提到了《西山传记》和《十二真君传》,是《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的重要文献依据。《胡师化》内容与《玉隆集》中《胡天师》相同,不同处是每化附诗,如《化录序》所说:“是诗之作,岂门弟骋华炫藻之文词焉。诗传者,盖纪述其行事,赞扬其伟绩于祖师也。”[10]所以,《胡师化》结尾处附诗一首:“凛然修质气刚雄,法术精通喜著功。句曲校经存宝藏,旌阳授道戢妖凶。灵丹九炼因天后,古观重修役鬼工。德备龙岗藏剑杖,一朝解蜕脱尘笼。”[11]通过诗句概括了胡慧超的一生主要事迹,是诸仙传所没有的。
《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卷二七《胡慧超》与《玉隆集》中《胡天师》比较,《胡慧超》的内容涵盖了《胡天师》的内容,且绝大部分字句相同。不同之处在于《胡慧超》校订了《胡天师》中的一些讹误,如《胡天师》中有“喜谈晋司空张观文《博物》如其友”,而《胡慧超》则为“喜谈晋司空张华文《博物》如其友”。柳存仁在《许逊与兰公》一文中提出:“观文殿本隋炀帝殿名,北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以后始有观文殿学士之称,见《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12]《胡天师》中记载:“天师归西山,居于盱母靖,观有三清中门,真君横堂,皆鬼工所造。”关于真君横堂有小字注释:“堂在今仙井函日亭上”,而《胡慧超》则为“堂在今仙井函旧亭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胡慧超》中“唐高宗时偶抵京邑,诏除寿春宫狐妖,赐洞真先生”为《胡天师》所未载。同时,在传记中还增加了一大段内容:“开元中,天师复出,为明皇所重,以诗送还山,云:仙客厌人间,孤云比性闲。话离情未已,烟水万重山。又世传明皇三公主从之学道,一曰玉真长公主,二曰玉真次公主,三曰真一公主。其后道成,皆隐翔鸾洞。师亦隐去。今伏龙山凌云观,乃师还山所居。公主从之学道处,凌云南去十余里,平地有山,为冢三。又师再藏剑印符钱处,俗呼曰三槨,至今属籍凌云观。其门人高弟甚多,最显者曰万天师、蔺天师。临川井山黄花姑云:游帷观有胡天师画真像壁。一日将颓,忽有一云水道士至,以木板模写之,俨然复前状。越夕而壁倒,道士亦不知所往。门堂以宋徽宗政和六年奉旨重造,始撤去,今惟真板存焉。”[13]在这里不嫌辞费,将这段增加的文字抄录于此。一是此传增加了胡慧超在明皇时复出得明皇赠诗及三位公主从之学道的内容;二是指出了其门徒很多,最显者有万天师、蔺天师;三是通过黄花姑之口说游帷观有胡天师画真像壁,不同于《胡天师》仅仅记载胡天师画真像壁一事。万天师在唐张《朝野佥载》中有所记载:“西晋末有旌阳县令许逊者,得道于豫章西山。江中有蛟为患,旌阳没水,剑斩之。后不知所在。顷渔人网得一石甚鸣,击之声闻数十里。唐朝赵王为洪州刺史,破之得剑一双,视其铭,一有‘许旌阳’字,一有‘万仞’字。遂有万仞师出焉。”[14]《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中也提到:“至今年代虽遥,其物并在,惟有二剑,万天师入内云:进上内中供食,其车及诸物并在。”[15]万天师名振,字长生,洪都之南昌人。其事迹见于《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卷三一,但石中得剑的情节却发生了变化。“先是,渔者得青石,长七尺,扣之有音乐声。郡以献于朝,高宗命碎之,得二剑,镡上刻天师姓名。”[16]《朝野佥载》中“击之声闻数十里”的石头,变为“扣之有音乐声”,命令破石者变为唐高宗,万天师成了胡慧超的高徒。《胡慧超》中所提黄花姑,正是颜真卿《抚州临川县井山华姑仙坛碑铭》与《晋紫虚元君领上真司命南岳夫人魏夫人仙坛碑铭》中的华姑。华姑寻访魏夫人仙坛,“长寿二年,岁在壬辰,冬十月壬申朔,访于洪州西山胡天师。天师名超,能役使鬼神,见其恳切,遥指姑所居南二百步曰乌龟原。中有石龟,每蹂践田苗,百姓患之,乃击断其首,即其处也。明日,与姑登山顾望,西面有池水焉。天师谓姑曰:‘池中有所见乎?’曰:‘无。’师遂举左手,令姑自腋下观之,四仙浴焉。师曰:‘尔有道分,必当得之。’因留与语数日”[17]。华姑与胡慧超之会,有明确的时间记载。也见于《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后集》卷四《花姑》。[18]《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卷三六《张惠感》记载:“有游帷观道士胡慧超,寿数百岁,因游高安吴田瀑布,致敬吴仙坛道浮云师惠感。”[19]让我们了解到胡惠超与华姑、张惠感的过从交往情况。
此外,约出于元代的《许真君仙传》记载:“洞真胡天师名惠超,字拔俗,不知何代人。居豫章西山洪井,真君授以三元九纪之道。唐长安三年二月望冲升,今龙兴玄妙观是其伐樟树精去处。”[20]元代黄元吉等编撰的《净明忠孝全书》则将胡慧超尊奉为净明法师。卷一《净明道师旌阳许真君传》中有这样的记载:“凡真君所遗物,皆有神守护,不可触犯……丹井旧有神龙出没,后胡洞真以符石,镇之铁柱。唐严譔作州牧,心颇不信,尝令发掘,俄迅雷烈风,江波泛溢,城郭震动,譔惧叩头悔谢,久而后止。”[21]出于唐代的《孝道吴许二真君传》记载了许真君潭州斩龙,“其龙血入地,从地涌出变为一铁柱”[22],唐末五代杜光庭《道教灵验记》卷二《宫观灵验》载《洪州铁柱验》[23]、宋代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一一七《严譔掘洪州铁柱验》[24]中所载的许真君所铸的洪州铁柱,被改造为胡慧超镇丹井的铁柱。
《净明忠孝全书》卷一《净明法师洞真先生传》还增加了贞观中唐太宗召之不至的记载,并改变了师承,不是吴许二真君授法,而是“尝遇日月二君,授以净明灵宝忠孝之道”。传记中对除樟木精、除狐妖的描写较以往传记详细生动。如前所提《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卷二七《胡慧超》中“唐高宗时偶抵京邑,诏除寿春宫狐妖,赐洞真先生”记载极为简略,而在《净明法师洞真先生传》中则为:“高宗即位,复召先生,乃赴,馆于禁中。时宫中有妖,夜出伤人。上曰:‘禁中有妖,师能除之否?’先生曰:‘诺。’乃遍行宫中,至西掖垣下,指曰:‘妖在此。’命武士掘之,入地数尺,得老狐十数只,并白骨甚多,杀之妖乃绝。上大悦,赏赐皆不受,力求还山,上许之,诏百官祖饯,御制诗为别,乃还居西山游帷观。”[25]人物对话简洁而富于个性。胡慧超对高宗除妖的问话,简单一个“诺”显示了充分的自信。遍寻宫中,指西掖垣下,曰:“妖在此。”则果如其言,尽数剪除狐妖,足见其法力高强。对于高宗的赏赐皆不受,力求还山,可见胡慧超淡泊名利、不慕荣华的道家品格。
3.《豫章树》中的胡超师
《太平广记》卷三一五神二十五(淫祠附)有《豫章树》一文。该文脱出处。其似乎出于宋以前。虽然证据不足,但仍有一些特征。先看《豫章树》其文:“唐洪州有豫章树,从秦至今,千年以上,远近崇敬。或索女妇,或索猪羊。有胡超师,隐于白鹤山中,时游洪府。见猪羊妇女遮列,诉称此神枉见杀害,超乃积薪将焚之,犹惊惧。其树上有鹳雀窠数十,欲烧前三日,鹳翔空中,徘徊不下。及四边居宅栉比,皆是竹木,恐火延烧。于时大风起,吹焰直上,旁无损害,遂奏其地置观焉。”[26]前面所谈到的有关胡慧超的记载,称其为“胡超”的文献均见于宋以前。张《朝野佥载》称“洪州有胡超僧出家学道”,颜真卿《抚州临川县井山华姑仙坛碑铭》《晋紫虚元君领上真司命南岳夫人魏夫人仙坛碑铭》称“洪州西山胡天师。天师名超”,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序》称“仙人胡超”,而宋以后《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等,道教典籍《三洞群仙录》《玉隆集》等才开始称“胡慧超”“胡法超”。所以,“胡慧超”的称谓已经透露了时代的信息。“唐洪州有豫章树,从秦至今,千年以上,远近崇敬。或索女妇,或索猪羊”中“从秦至今”似乎不是唐以后口吻,给人一种讲述本朝事迹的感觉。胡超师隐于白鹤山也不同于诸传来自庐山的记载,却恰与《朝野佥载》“隐白鹤山”相同。其积薪焚烧豫章树,烧前三日,鹳翔空中的记载颇有现实感,唯独结尾处大风之中不伤及百姓居宅见其神异。《玉隆集》《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历代真仙体道通鉴》等记载樟木精为独足怪。胡慧超“一见叱骂,书符禁制,即命斩伐,积薪灌油,以火焚燎。妖祟遂灭,以地为观”。《净明法师洞真先生传》中则为:“唐初,隐于洪州西山之洪井,时往来洪城。一日散步市中,见一民家悲戚,先生问之,答曰:‘城侧有庙神,岁择女子以配,吾女明日当行,是以悲也。’先生曰:‘吾当为汝除之。’于是,啸命风雷,焚击神庙,并庙侧一巨樟,根下白骨无数,拔其根掷于江中,逆流而上,至清江境,今樟树镇即其地也。州人感激,于庙所立观,今豫章玄妙观是也。”[27]
因此,《豫章树》应为宋以前作品,文中胡慧超还没有书符禁制、啸命风雷的超凡法力。我们可以通过此文了解到胡慧超禁止淫祠的一些基本情况,也可看出一个相对真实的记录,而后宋元的道士们不断地神化胡慧超的事迹,使之最终升格为净明忠孝道的净明法师。
(二)《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故事在道教典籍中的流变
胡慧超撰写的《十二真君传》是唐代许逊题材小说中最优秀的作品,后世同类题材小说、戏曲深受其影响。胡慧超是复兴许逊为首的十二真君信仰的重要人物,他重修游帷观,整理并撰写了《十二真君传》。其主要目的是弘扬道法,重构以许逊为首的神明体系,使西山祖庭的许逊信仰得以复兴。受六朝以来道教文学的影响,《十二真君传》首先作为仙传而创作,而非今天界定的唐代传奇,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从道教典籍中了解《十二真君传》故事的流变,更能看清其仙传的本质,进而了解道教仙传与后世小说、戏曲的互动关系。《十二真君传》在《太平广记》中保存了《许真君》《吴真君》《兰公》三篇,其中以《许真君》的情节最曲折生动,故事性最强,影响最大。所以,本书拟就《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故事在道教典籍中的流变进行探讨。
1.六朝时有关许逊的记载
许逊在正史中无传,从早期的文献看,许逊远不如吴猛的影响大。在六朝的文献记载中,许逊还没有超凡入圣、斩蛟除怪的法力,但是却具备了这一人物未来发展演变的基础,反映出这一人物的初始状态。通过保存于类书与志怪小说中的四则记载,可以了解到许逊的孝悌品格,以及预知善卜与解除邪祟的道士、方士的特征。同时期豫章地区的吴猛传说也具有上述特征。这也为二者日后成为豫章地区有影响的孝道信仰神明提供了可能。《艺文类聚》卷二一引《许逊别传》曰:
逊年七岁,无父,躬耕负薪以养母,尽孝敬之道。与寡嫂共田桑,推让好者,自取其荒,不营利。母常谴之:“如此,当乞食无处居。”逊笑应母曰:“但愿母老寿耳!”(《太平御览》卷四二四作“母常随之”“逊叹应母曰”)[28]
别传是魏晋时期的一种史传之体,这是目前所能见到的《许逊别传》的唯一记载。七岁丧父的许逊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躬耕负薪不辞辛苦,尽儿子对母亲的孝敬之道。他与寡嫂共田桑,而知推让好的土地,不求营利。许母常常因此责怪许逊:“如此,当乞食无处居。”逊笑应母曰:“但愿母老寿耳!”这里用“笑”字,体现了年幼的许逊具有乐观的性格。他孝敬母亲,礼让寡嫂。在生活重负下,母亲的责怪充满对幼子的爱意与对未来生活的担忧,许逊笑着应答,懂事之中带有稚气,也是对母亲担忧的一种宽慰。而《太平御览》的编辑者可能认为面对母亲的批评,“笑”不够恭敬,有损孝道,将之改作“叹”,这一改动看似符合情理,却落于俗套,增加了超出年幼许逊年龄的沧桑感与沉重感,效果反不如用“笑”字。一字的改动,体现了不同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于孝道的不同理解。宋代的编辑者未能体会到许逊之“笑”的深度,这种笑看似轻松,实则包含着一份对母亲的挚爱,结合其七岁孩子的身份,让读者感到许逊生活的艰辛和心态的达观。这则记载,还透露了许逊有兄长,但当时已经离世。许逊没有值得炫耀的家族背景,有的只是一位七岁的孩子在生活的重负下表现出的孝悌礼让的品格。
《太平御览》卷五一九引《幽明录》曰:
许逊少孤,不识祖墓,倾心所感,忽见祖语曰:“我死三十余年,于今得正葬,是汝孝悌之至。”因举标榜曰:“可以此下求我。”于是迎丧,葬者曰:“此墓中当出一侯及小县长。”[29]
此文进一步印证了许逊少孤无父的事实,其孝悌精神感动幽冥世界的先祖之灵,阴阳沟通,指示许逊先祖所葬之地。并预言:“此墓中当出一侯及小县长。”这也是预言许逊日后成为县令的最早资料。两则记载足见许逊孝悌之行,对于生者的孝敬礼让,对于逝者的缅怀追思。而这正是以许逊为核心的西山十二真君的孝道、净明道核心思想之一。《十二真君传·兰公》(《太平广记》卷十五)载兰公因“专精孝行,感动乾坤”。孝悌王下降凡尘传法于兰公,并对兰公说:“夫孝至于天,日月为之明;孝至于地,万物为之生;孝至于民,王道为之成。且其三才肇分,始于三气,三气者,玉清三天也。玉清境是元始太圣真王治化也;太清者,玄道流行,虚无自然,玉皇所治也。吾于上清已下,托化人间,示陈孝悌之教。后晋代尝有真仙许逊,传吾孝道之宗,是为众仙之长。”可见《十二真君传》虽然没有直接引用关于许逊的这两则记载,但在许逊的孝悌之行方面保持了内在的一致性。弘扬孝道之行是以许逊为首的西山孝道的核心内容之一。
此外,《幽明录》中还有两则关于许逊的记载。
一是许逊预言桓温征姚襄结果事。
桓温北征姚襄,在伊水上,许逊曰:“不见得襄而有大功?见襄走入太玄中。”问曰:“太玄是何等也?”答曰:“南为丹野,北为太玄,必西北走也。”果如其言。(《艺文类聚》卷六)[30]
东晋穆宗永和十二年(365),桓温北伐征讨姚襄,在史书中有记载。《晋书》卷九八《桓温传》记载:“师次伊水,姚襄屯水北,距水而战。温结阵而前,亲被甲督弟冲及诸将奋击,襄大败,自相杀死者数千人,越北邙而西走,追之不及,遂奔平阳。”[31]《艺文类聚》所引《幽冥录》中许逊对桓温北征姚襄的预言符合《晋书》记载的史实,无论许逊是否曾为桓温幕僚,但许逊这种神奇的预知能力,展现了其道士、方士的特点。
二是助刘琮诔蒋姑事。
刘琮善弹琴,忽得困病,许逊曰:“近见蒋家女鬼相录在山石间,专使弹琴作乐,恐欲致灾也。”琮曰:“吾常梦见女子将吾宴戏,恐必不免。”逊笑曰:“蒋姑相爱重,恐不能相放耳;已为诔之,今去,当无患也。”琮渐差。(《北堂书钞》卷一○九、《太平御览》卷五七七)[32]
这一则写了刘琮为钟山神蒋子文的妹妹蒋姑所祟,许逊诔之,使蒋姑离去,解除了刘琮的灾患。通过六朝仅留的四则关于许逊的记载,可知《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并没有直接使用或借鉴这些材料。但这些记载却使我们初步了解到早期的许逊形象。
2.《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许逊的家世渊源
《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一改许逊少孤无父的苦寒出身,开篇就介绍了许逊的家世,称:“许真君名逊,字敬之,本汝南人也,祖琰,父肃,世慕至道。东晋尚书郎迈,散骑常侍护军长史穆,皆真君之族子也。”胡慧超所撰的许逊家族谱录违反史实,因为就许逊本籍而言,与茅山上清道派句容许氏并无姻亲关系。柳存仁考证甚详,指出:“汝南之说,无非用许靖、许邵为标榜,可毋论。迈固未尝为尚书郎,吴士鉴、刘承干《晋书斠注》已言其不足信,而许逊之地位又升为迈、穆之族父,皆为南宋道教诸公所不取,惟其所述逊之祖琰、父肃,至南宋又衍化为曾祖琰、祖玉、父肃三代,嗣后遂成定论。”[33]有所不同的是出于唐代的《孝道吴许二真君传》,该文没有说明许逊的家族谱录,而称其为“晋代方外之士,洞晓密妙神仙之术……望本高阳,隋(随)晋过江”[34]。《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则称:“句曲山远游君迈,护军长史穆,皆真君再从昆弟也。”[35]翻检《许真君仙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净明忠孝全书》《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许太史真君图传》等道教典籍,确如柳存仁所考证的那样,但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一《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也没有采纳胡慧超所写的许逊家族谱录。通过《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与《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文字对照,可知《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并无独创可言,因袭《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之迹甚明。但其对许逊的记载却有意删除了胡慧超所建立的谱录,而只称“许真君名逊,字敬之,汝南人也,祖、父世慕至道”[36]。既没有“祖琰,父肃”的名讳,还删除了“东晋尚书郎迈,散骑常侍护军长史穆,皆真君之族子也”的关键一句。可见无论是道教典籍,还是小说,对于胡慧超违反史实的许逊家世谱录记载多数情况下不予采纳,在这一点上道教仙传与小说的编撰者是一致的。
3.《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确定的许逊师承关系
《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言:“真君弱冠,师大洞君吴猛。乡举孝廉,拜蜀旌阳令。”后弃官而去,与吴猛同游于江左。这里明确了吴猛与许逊的师徒关系,我们在六朝文献中看不到吴猛为许逊之师的有关记载。作为中国古代二十四孝之一的吴猛,留存下来的六朝文献记载远远超出关于许逊的记载。虞世南《北堂书钞》中保存了《吴猛别传》的节文,《搜神记》《搜神后记》《幽明录》等志怪小说中也有关于吴猛的记载,并且《晋书》卷九五有传。从目前所见的文献来说,吴猛与许逊的师承关系到了唐代才逐渐得到确定。师徒关系随着许逊在孝道、净明忠孝道中地位的提升,也发生变化。六朝文献中看不出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渐渐成为师徒,吴猛成为许逊之师,最终变成先为师后为徒的关系,吴猛的一些神仙事迹也被移花接木到许逊身上。
北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一〇六收录了一篇《许逊真人传》,该传简短,但却提供了许逊与吴猛师承关系发展的重要记载。
许逊字敬之,南昌人也。少以射猎为业,一旦入山射鹿,鹿胎从弩箭疮中出堕地,鹿母舔其子,未竟而死。逊怆然感悟,折弩而归。闻豫章有孝道之士吴猛学道,能通灵达圣。叹我缘薄,未得识之。于是旦夕遥礼拜猛,久而弥勤。已鉴其心,猛升仙去时,语其子云:“吾去后,东南方有人姓许名逊,应来吊汝,汝当重看之,可以真符授也。”至时逊果来吊,其予以父命,将真符传逊。奉修真感,有愈于猛。[37]
这篇传记没有后世附着于许逊身上的诸多神迹,只是写了以射猎为生的许逊的悟真原因,并写出了许逊对吴猛的崇敬仰慕之情。吴猛生前与许逊并未谋面,而在其升仙后,吴猛之子受父亲嘱托,将真符传授给前来吊唁的许逊。与之相互印证的是《云笈七签》中收录的《吴猛真人传》中没有任何与许逊师承关系的记载。《云笈七签》所收录的《许逊真人传》《吴猛真人传》虽然没有注明来源,但从其内容可知其创作时间较早。而段成式《酉阳杂俎》中则明确记录“晋许旌阳,吴猛弟子也”。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卷六《盱母》则记载:“西晋武帝时,同郡吴猛许逊精修通感道化宣行,居洪崖山,筑坛立靖。猛既去世,逊即以宝符真箓拯俗救民,远近宗之。”[38]该文记录了吴猛与许逊在豫章地区修道,吴猛去世后,许逊继其后在豫章地区以宝符真箓拯俗救民的情况。《十二真君传·吴真君》(《太平广记》卷十四)中也看不到吴猛与许逊有任何关系。《孝道吴许二真君传》则记载:“时共十二真君为友,内师事吴君。吴君名猛,字世云。”[39]《十二真君传·兰公》(《太平广记》卷十五)中写了斗中真人孝悌王向兰公传道,并说:“后晋代尝有真仙许逊传我孝道之宗,是为众仙之长。”文中还记载:“自尔,吴都十五童子,丹阳三岁灵孩,泊于兰公,并是仙之化现也。所传孝道之秘法,别有宝经一帙,金丹一合,铜符铁券,得之者唯高明大使许真君焉。”[40]小说中说唯独许逊得孝道秘法,“吴都十五童子,丹阳三岁灵孩”所指出的故事情节,正是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卷五《婴母》(《太平广记》卷六二《谌母》引自《墉城集仙录》)中孝道明王化身十四五岁孩子求为婴母之子,未成后化身三岁的孩子被婴母收养,长大成人后传道婴母的故事。婴母姓谌氏,字曰婴。后吴猛、许逊求法于婴母,得婴母所传道法,孝道之法遂行江表。闲暇之日婴母对二人说:“世云猛昔为逊师,今玉皇玄谱之中,猛为御史,而逊为高明大使,总领仙籍,位品已迁。又所主十二辰配十二国之分,逊领玄枵之野于辰为子,猛统星纪之邦于辰为丑,许当居吴之上以从仙阶之等降也。”[41]所以,我们结合《兰公》《婴母》可知,兰公得到孝悌王的孝道秘法,后兰公化身婴儿得婴母收养,他就是孝道明王。孝道明王传法于婴母,而婴母传法于许逊。这样许逊弱冠时师从吴猛,而后得到婴母传授的孝道明王道法,由于仙阶的变化,婴母让吴猛拜许逊为师。这样既尊重了吴猛在道教中原为许逊师父的事实,又巧妙地改变了两人的师承关系。关于婴母传法一事,《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与其他仙传有所不同。文中写道:“兰公受孝悌王旨,令将铜符铁劵送达黄堂观,乃是谌母所居之宅。”[42]这就明确说明兰公接受孝悌王的旨意,传法婴母。但此传写兰公化身为三岁小儿为婴母收养。长大成人后传法婴母,却又自称:“儿是先王次弟明王之兄也,我身为孝悌王,托寄阿母养育,绵历岁序,欲兴孝道迁延至今。”前后文出现明显的差异,而后诸仙传则无此论,此处应属于作传者的错误。因为,前文兰公得到孝悌王的秘法与铜符铁劵,并接受孝悌王的旨意,到黄堂观传法给婴母。可后文收养之儿却是孝悌王的化身,而非兰公化身。孝悌王传法兰公,兰公传法婴母,婴母传法许逊,体现了孝道之法一脉相承。如果是孝悌王直接传法于婴母,则打乱了孝道之法的传承次序,兰公角色的意义就会为之消减。五代天台山道士王松年《仙苑编珠》保存了目前所能见到的有关《十二真君传》的最早记录。《仙苑编珠序》:“松年又寻《真诰》、《栖观传》、《灵验传》、《八真传》、《十二真君传》,近自唐梁以降,接于闻见者,得一百三十二人。伏以诰传文繁,卒难寻究,松年辄效蒙求四字比韵,撮其枢要,笺注于下,目为《仙苑编珠》。谨序。”[43]通过序文可知王松年在编辑《仙苑编珠》时,参考文献中有《十二真君传》。因为诸仙传文字过于繁杂,所以他模仿唐代诗人李翰《蒙求》四字比韵的体例,撮其枢要,完成了《仙苑编珠》。所以,我们只能看到王松年所录的《十二真君传》的节文。即卷下所载:“许逊拔宅时荷登晨;吴猛白鹿甘战彩麟;持幢周广执羽陈勋;鲁亨骨秀盱烈药神;施峰委付彭抗亲姻;黄辅龙骑钟嘉碧轮。”文中称“十二真君事尽于此”。在“许逊拔宅时荷登晨”条目下记载:“《十二真君传》:许君名逊字敬之,为蜀旌阳县令,师谌母受孝道明王法,与吴君于钟陵洞斩蛟蜃。以晋永康二年八月十五日,四十二人拔宅升天。”[44]如果以王松年《仙苑编珠》中《十二真君传》的节文为证,许逊“师谌母受孝道明王法”,而非孝悌王法。其实,杜光庭《墉城集仙录》而外,唐宣宗大中九年(855)由郎中出为袁州刺史的温璠有一篇《净观圣母记》,对于婴母与许逊的师承关系也有所记载。文中写道:“观以净为名,昔东晋许真人栖息之旧地。荤膻污触,必有变怪。按仙籍云:神仙中有孝道明王授道要于圣母,母传法于吴猛、许逊。逊字敬之,以孝廉上第补旌阳令。则圣母为旌阳之师矣。”[45]所以,我们可以断定《十二真君传》中应有婴母的记载,结合《兰公》《净观圣母记》《仙苑编珠》等记载,《墉城集仙录》中《婴母》所依据的文献应属于胡慧超《十二真君传》的版本系统。到了元代黄元吉等编撰的《净明忠孝全书》,许逊的师承又增加了新内容,即“厥后复遇日月二帝君,授以净明灵宝忠孝之道”[46]。
4.《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拔宅飞升时间的变化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许逊故事的演变。我们将诸多关于许逊的仙传记载罗列在一起,就会发现许逊拔宅飞升这样一个道教徒极为重视的时间,居然也有诸多不同的记载,而这些记载关涉许逊的寿数和一些神仙事迹,所以有必要加以分析。《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许逊拔宅飞升的时间为“东晋孝武帝太康二年八月一日”。这一时间本身就有问题,东晋孝武帝有“宁康”的年号而无“太康”年号,所以应为宁康二年八月一日。《青琐高议》前集卷一《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中因袭了这一时间,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所记时间同为“东晋太康二年八月一日”,去掉了“孝武帝”三个字。如果按这一时间,许逊飞升之日为公元374年9月22日。唐贞观时人陈宗裕《敕建乌石观碑记》记载:“至宁康二年八月十五日午时,许公举家拔宅仙去”,即公元374年10月6日。南宋时期假托许逊撰的《许真君石函记》的序言中所记升仙日也为宁康二年八月一日。王松年《仙苑编珠》中所记却是“晋永康二年八月十五日”。何以王松年依据《十二真君传》所记的时间会与《许真君》完全不同?这使我们不得不对《十二真君传·许真君》重新审视,怀疑《十二真君传》是否有多个版本,或者《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经过后人修改。王松年所记时间也有问题,晋惠帝永康二年(公元301年1月26日至5月23日),而后改元永宁(永宁元年,即公元301年5月24日至公元302年2月13日)。改元后仍以永康纪年可以理解。所以,飞升时间为公元301年10月3日。《孝道吴许二真君传》记载:“真君于晋元康二年八月十五日,合家良贱四十余口,宅宇鸡犬,一时升仙。”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卷六《盱母》(《太平广记》卷六二)记载:“惠帝元康二年壬子八月十五日,太上命玉真上公崔文子、太玄真卿瑕丘仲,册命拜许君为九州都仙大使高明主者,云车羽盖白日升天。”[47]也就是公元292年9月13日。而《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许真君仙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净明忠孝全书·净明道师旌阳许真君传》等文中,飞升之日最终确定,即宁康二年八月一日,崔子文(应为崔文子,流传过程中讹误为崔子文)、瑕丘仲二仙宣玉帝旨意,告诉升仙之日。后八月十五日,举家拔宅飞升。
关于许逊的生辰,《十二真君传》《孝道吴许二真君传》并未提及,《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净明忠孝全书·净明道师旌阳许真君传》等均为“吴赤乌二年己未”。《许真君仙传》《许太史真君图传》则明确写为“吴赤乌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即公元239年3月20日。这样我们可推出许逊的生活时间起止,具体如下:239年至374年;239年至301年;239年至292年。也就是许逊寿数为136岁、63岁、54岁。关于许逊飞升的时间问题,柳存仁在《许逊与兰公》中,针对《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中晋元康二年许逊合宅飞升后有一段许氏宗谱记录,指出“此段宗谱之算法当托始自元康之世,尚在西晋”。文中对许逊随晋过江,发生在明帝太宁二年(324)的王敦起兵、郭璞死事,有如下论断:“则元康为抄写之误,或当如他书作宁康可知。然此段又明言许简于逊殁后博受孝道,永和三年(347)敕再为置观,一似许逊之死实在宁康之前。永和与宁康相距二十余年,则作谱者殊乏历史观念,可以想象。”[48]柳存仁认为元康是抄写的错误,但又无法解释许逊死后永和三年敕再为置观的记载,事实上《孝道吴许二真君传》虽然写了王敦事,但却不似其他传记写明时间。其实如前所说,杜光庭《墉城集仙录·盱母》《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仙苑编珠》所记许逊飞升之日与诸传不同,似乎不能以抄写讹误来解释。《墉城集仙录·盱母》《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中“晋元康二年(292)八月十五日”与《仙苑编珠》中“晋永康二年(301)八月十五日”,时间相近。如果《墉城集仙录·盱母》《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为抄写讹误,那么《仙苑编珠》中的时间又该如何解释?《仙苑编珠》中的飞升时间绝非抄写讹误,通过文本可证。因为文中记录了十二真君的飞升时间。时荷、陈勋、鲁亨、盱烈与真君同日飞升,吴猛于永嘉三年九月十五日飞升,甘战于陈太建元年正月七日飞升,周广于元康中执麾幢前引许君,施峰、黄辅于真君飞升后冲天,彭抗于永和二年八月十五日飞升,钟嘉于真君飞升当年十月十五日飞升。值得注意的是,《仙苑编珠》中所记十二真君与大家所知多有不同,鲁亨是曾亨之误,施峰为施岑之误,黄辅是黄仁览的父亲,钟嘉为钟离嘉。如果将之与《玉隆集·逍遥山诸仙传》《许真君仙传》《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净明忠孝全书·净明道师旌阳许真君传》《许太史真君图传》(以下简称诸仙传)等所记十二真君飞升之日对照,可发现一些端倪。《仙苑编珠》中周广于元康中执麾幢前引许君,早于同书许逊永康二年飞升的记载,但却与《孝道吴许二真君传》所记相同,而诸仙传均为周广在真君飞升之日与曾亨同骖龙车飞升。可见对周广与许逊同日飞升道教徒达成了共识,所以,《仙苑编珠》一书之中记录了许逊升仙的两种时间,说明《孝道吴许二真君传》所记并不是抄写讹误。《仙苑编珠》中吴猛于永嘉三年九月十五日飞升,与诸传所记宁康二年十月十五日不同。前面所提张君房《云笈七签·吴猛真人传》与杜光庭《墉城集仙录·盱母》均言吴猛早于许逊去世,可见为了服从于许逊的飞升时间,吴猛的飞升时间也在不断地修改调整。甘战于陈天建元年正月七日飞升与《许真君仙传》同,而其余诸传为陈太建元年正月七日。《仙苑编珠》中施峰、黄辅于真君飞升后冲天,没有明确时间,《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中施岑于宁康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飞升,其余诸传均为宁康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飞升。黄辅、黄仁览在诸传中均从真君同日飞升。《仙苑编珠》中彭抗于永和二年八月十五日全家二十六人飞升,而诸传均为永和二年致政南游,宋高祖永初二年(职方载作义熙二年)八月二十四日飞升。钟离嘉诸传均为许真君飞升当年十月十五日飞升。之所以罗列《仙苑编珠》十二真君飞升时间与诸传的区别,主要是说明《仙苑编珠》所记时间并非抄写讹误,所以吴猛、彭抗等真君飞升时间均在元康、永康之后,宁康之前。这也能解释柳存仁提出的何以《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中永和三年敕再为置观的记载问题。《墉城集仙录·盱母》《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与《仙苑编珠》所记许逊升仙时间符合常理,许逊寿数54岁或62岁,应符合早期许逊故事的原貌。而随着许逊成为“箭垛式”人物,诸种神仙事迹集于一身,郭璞、王敦事又附会于吴许二真君的故事中,而造成许逊身后事附着于许逊身上,所以仙传的撰写者调整了许逊飞升的时间,也就难免留下修改的痕迹。仅从《仙苑编珠》记录的十二真君的飞升时间看,就可以断定其所依据的《十二真君传》与《太平广记》中保留的《十二真君传》版本不同。唐贞观时陈宗裕《敕建乌石观碑记》就已经记载:“至宁康二年八月十五日午时,许公举家拔宅仙去”,为什么到了晚唐五代王松年《仙苑编珠》还有不同的记载?郭武对《仙苑编珠》与《敕建乌石观碑记》等史料不同的记载,以及许逊与东晋桓温等交往的不符,认为是《仙苑编珠》的讹误。指出彭抗飞升日比《敕建乌石观碑记》所记许逊飞升日早了近三十年,令人难以置信。[49]其实,郭武忽略了彭抗飞升日在《仙苑编珠》中所记许逊飞升日之后,是符合情理的,似乎不能以抄写讹误作为结论。同时,我们考察之后的道教典籍也发现彭抗升仙时间修改的痕迹,就是原来升仙时间永和二年被改为致政南游的时间,宋高祖永初二年(职方载作义熙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最终成为飞升时间。可见,唐代有关许逊的飞升时间一直有多种说法并存。宋元以后的道教典籍才逐渐统一,清代光绪年间《逍遥山万寿宫志》还编撰了许逊的年谱,宁康二年八月十五日拔宅飞升遂成定论。
5.故事发生顺序的不同
这是一个不特别提出摆在面前便不被人们关注的话题。至少目前所见研究著作、论文,从未有人提到,更不用说深入讨论。关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许逊、吴猛与郭璞为王敦圆梦,二龙负舟以及斩蜃蛟的故事,研究其故事来源是研究者们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斩蜃蛟化用《风俗通义》中李冰事与《神仙传·栾巴》[50]的故事;许逊、吴猛与郭璞为王敦圆梦化用《晋书·郭璞传》与《神仙传·左慈》[51]的故事;二龙负舟化用《吕氏春秋》中二龙负舟、次非杀蛟,《北堂书钞》所引《幽冥录》、《云笈七签》中《吴真人传》、《太平御览》所引《豫章记》中载吴猛坐郭璞事,双龙载船回豫章事。胡慧超《十二真君传·许真君》融会了诸多神仙故事,集于许逊身上。这种融会似乎不应归功于胡慧超一人,而应有一个不断累积融合的过程。
《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的故事顺序在诸多仙传中显得与众不同。所以,我们拟从故事顺序的问题入手,了解许逊故事在道教典籍中的细微变化。许逊的仙传随着时间的发展不断累积丰富,不断吸纳后世新生成的故事,最后出现《许真君仙传》《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这样集大成的仙传,成为邓志谟、冯梦龙的许真君题材小说丰富翔实的宝贵素材。《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作为诸多许逊题材小说中的佼佼者,却与有关许逊的各种仙传在故事顺序上有明显的不同,这是撰写者独具匠心的设计,还是犯了常识性错误,值得分析思考。经过比较,《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许逊、吴猛与郭璞为王敦圆梦,二龙负舟以及斩蜃蛟的故事顺序,与《青琐高议·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和约出于明代的《搜神记·许真君》[52]的故事顺序相同。《孝道吴许二真君传》《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许真君仙传》《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许太史真君图传》《消摇墟·许真君》等多数仙传则与之不同,诸仙传中许真君的神仙事迹可能或多或少,但《许真君》中的故事顺序却为:斩蜃蛟,许逊、吴猛与郭璞为王敦圆梦,二龙负舟。原因很简单,许逊为王敦圆梦及二龙负舟发生在明帝太宁二年(324),这一年许逊86岁,晚于许逊斩蜃蛟的时间。《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与各传有明显不同之处。除飞升时间外,如该传许逊咸宁元年(275)为蜀旌阳县令,早于诸仙传一致认定许逊做旌阳县令的时间太康元年(280)。传记中还记载了吴猛带领三百徒弟去除建昌上辽大蛇,以炭化妇人试徒弟修道诚意,唯独许逊未染炭墨。这与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相同。而诸仙传转变成为许逊以炭妇试数百徒弟,唯有日后飞升的诸真君通过检验,未染炭墨。为什么在此谈这一故事?因为除《孝道吴许二真君传》外,诸仙传都将这一故事置于许逊斩蜃蛟以前,并标明为永嘉六年(312)事。所以,邓志谟《铁树记》、冯梦龙《旌阳宫铁树镇妖》甚至注明斩蜃蛟的时间为永嘉七年(313)。而《孝道吴许二真君传》中许逊对施岑说:“吾今才四十,其蛟寿历千年,我亦为牛恐子不识,我将手巾于左膊为白骆牛,与伊相敌,汝可助剑击之。”[53]既说明了许逊的年龄,也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青琐高议·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中许真君化为身有白绶的黑牛与蜃蛟所化黄牛相斗的情节有所区别。而宋元以来的诸仙传中,则将此情节做了改动,将许逊化牛与蛟相斗,改为许逊剪纸化为黑牛与蜃蛟所化黄牛相斗。而明代邓志谟《铁树记》、冯梦龙《旌阳宫铁树镇妖》虽然大量采用宋元诸仙传中许逊的故事素材,却保留许逊身化黑牛与蛟精所化黄牛相斗的故事情节,并修正了许逊以白巾于膊区分两牛的故事瑕疵。因为许逊与蛟精如果均化为黑牛,有白绶者为许逊,故事情节合乎情理。可是,蛟精身化黄牛,许逊却又以白巾于膊,身化有白绶黑牛,让弟子区分,则属于故事纰漏无疑。
许逊、吴猛与郭璞为王敦圆梦事,《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作真君曰“木上破天,未字也”云云。许逊掷杯绕梁,二君隐形而去。而诸仙传均为吴君曰“木上破天,未字也”云云。许逊掷杯化鸽,二君隐形而去。凡此种种,均可见许逊故事变化之痕迹。综上,《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故事若以诸仙传作为参照,其故事安排顺序存在前后错乱的问题。事实尽管如此,笔者却认为不是撰者无意犯了错误,反倒可能是有意改造或是《太平广记》的编撰者对《十二真君传》做了修改或删节的结果。这种对于故事的顺序调整没有影响其故事的效果,反倒增加了艺术趣味。因为《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并未标明许逊做旌阳县令、为王敦圆梦、二龙负舟、斩蜃蛟的时间。忽略时间问题,旌阳为官,弃官与吴猛游于江左,劝王敦存晋室,事情相类有所整合,反倒让人觉得故事发展有内在的连贯性。掷杯绕梁,二君隐形而去。二龙负舟,斩蜃蛟,故事渐入佳境,波澜迭起而达到高潮。不同部分之间以“会”“是时”“后于”等词语恰当地过渡衔接。二龙负舟部分还有与诸仙传不同之处,就是真君对船师所说的话中增加了“吾缘贪与众真除荡妖害,暂须离此,游涉江湖”的内容,这就与后面许真君与施岑斩蜃蛟的故事有了照应关系,斩蜃蛟正是许逊游涉江湖、除荡妖害的精彩故事。若按斩蜃蛟、为王敦圆梦、二龙负舟的时间发展顺序,则有高潮突兀、虎头蛇尾的感觉。
(三)程煐与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
嘉庆戊午年(1798),历经磨难,最终被流放到黑龙江卜奎(今齐齐哈尔)的文人程煐“初到边城,侘傺无聊,饥寒交迫,偶拈许旌阳除妖及湘媪、李鹬之事合为一传,谱以九宫,不浃旬而三十出成焉”[54]。
程煐创作完成了黑龙江第一部传奇戏曲《龙沙剑传奇》。这部传奇被尘封埋没了近二百年。1979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图书馆清理馆藏古籍时偶然发现这部传奇,才使它重新面世,并引起学界的关注。这部传奇取材于唐人小说,寄寓了作者对人生际遇的思考,其本身的命运就是一部曲折的传奇!学者在研究这部传奇时,首先去了解作者程煐的生平经历,试图揭开一段尘封的历史,以求更好地理解《龙沙剑传奇》的创作意图,从而对作品表达的思想内容有更深刻的体会。笔者在阅读相关研究著作与论文后,发现均对程煐之父程树榴文字狱案语焉不详,而此案是程煐遣戍卜奎的原因所在,因此,对这一段历史有进一步梳理的必要。
1.程煐遣戍卜奎原因诸说
《龙沙剑传奇》被重新发现后,黑龙江的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也较早地关注了程煐的生平经历。王全兴《读〈龙沙剑传奇〉随笔》:“关于作者生平,我们知道很少。仅凭《黑龙江志稿》,知道他原来是江苏天长廪生,因何获罪?又怎样被发配到黑龙江?现在还无法知道。”[55]润荃《程瑞屏和他的〈龙沙剑传奇〉》:“程煐,别号珂雪头陀,安徽天长人,生平事迹,生卒年月均不详。”[56]梁天林、唐家祚《黑龙江最早的一部传奇〈龙沙剑〉》[57],何凤奇、唐家祚合注的《龙沙剑传奇》,对于程煐的介绍都以《黑龙江志稿》卷五七《人物志》记载为依据,即:“程煐,字星华,一字瑞屏,安徽(原误作‘江苏’)天长廪生。嘉庆戊午戍黑龙江。著有《珂雪集》,纪江省事甚详;又有《龙沙剑传奇》,今佚。历任将军副都统皆礼遇之。与银库主事西清研斋、吏部侍郎刘凤诰金门尤相友善。其卒也,凤诰归其丧于江南。”[58]
在何凤奇、唐家祚合注的《龙沙剑传奇》一书中,《阅读报告》称:“程瑛及其所著都是有史可查的,可以为据的就是《黑龙江志稿》了。”《前言》指出:“程煐因何而被遣戍?还没有见到直接说明这个问题的材料。”推断程煐可能因文字狱而被遣戍卜奎。值得注意的是郑朴民《天长文字狱与诗人程瑞屏》[59],该文提到了程树榴文字狱,指出程树榴之子程煐是文字狱主要受害人之一。文中称于1960年在安徽桐城发现了《瑞屏诗抄》下卷一册,始于戊申(乾隆五十三年,1788),终于乙卯(乾隆六十年,1795),创作于天长狱中,共有各体诗二百二十多首。嘉庆元年(1796)遇赦,流放边疆。该文对于程树榴文字狱的论述颇多讹误,如认为是程煐的表弟与程树榴有隙,摘程煐诗句,控告程氏父子诽谤朝廷,造成文字冤案。这一结论令人疑惑且不合情理,例如何以摘取程煐诗句,而程树榴被杀,程煐却得以存活?但该文指出了程树榴与程煐的父子关系,为我们进一步了解程煐提供了重要线索。且郑朴民掌握直到今天也难得一见的《瑞屏诗抄》,有助于了解程煐在狱中的创作与经历。李兴盛《东北流人史》[60]有专节论述程煐遣戍的内容,该书详细地介绍了程树榴所写诗序“牵骚肆愤,怨谤上苍”,被人告讦,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七月被处死,程煐“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后于嘉庆二年(1797)被免死减等,次年秋冬之际出塞,以及程煐在流放期间的经历。但对于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没有过多介绍,所依据的文献资料依然为《黑龙江志稿》等。2009年以来,张福星等学者撰写了一系列关于《龙沙剑传奇》的论文,见解独到,研究精深。如张福星《流人的戏剧:〈龙沙剑传奇〉研究》[61]中关于程煐的简介在李兴盛的基础上有所丰富,更为详尽。
综上,可以看出程煐遣戍黑龙江卜奎是因为其父程树榴文字狱案,其历经了生死的磨难,挣扎着活了下来,最后卒于卜奎。其《龙沙剑传奇》经历了被盗后失而复得,佚失而又重新被发现。历史的真相渐渐趋近,但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详细情况到底如何?关注《龙沙剑传奇》的诸多学者都没有更多的研究,而此案是关涉程煐人生转折的重大事件,所以有必要进一步探究。
2.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始末
《黑龙江志稿》虽然提供了程煐的身世有关线索,但并不是唯一可以为据的资料。可是截至目前,尚未见有学者把注意力集中于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而此案中是否可见程煐的行踪?带着查出历史真相的想法,笔者重点查阅了《乾隆朝上谕档》《清朝文字狱档》,发现了记载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的重要线索。也许是文学研究者忽略了历史文献,历史研究者忽略了文学研究的缘故,这些文献资料能够详细而直接地还原尘封的历史事件,可是学者们却从未留意这些文献。在《乾隆朝上谕档》中,关于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共有五个上谕档,分别为是乾隆四十四年(1779)五月二十九日、七月初八日、七月十二日、七月十七日、七月二十一日的上谕档。关于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的奏折必可与上谕档相互印证,而这方面的原始材料是一般研究者很难看到的。笔者翻检了相关文献,发现《清朝文字狱档》(增订本)恰恰根据故宫博物院掌故部编的《掌故丛编》,补辑了王沅《爱竹轩诗》案,其中收录了乾隆四十四年(1779)五月十三日《闵鹗元奏王廷赞呈控程树榴序刻王沅诗文狂悖折》、六月初六日《戴第元奏咨会查办缘由折》、四月□日《王廷赞呈词一》、三月□日《王廷赞呈词二》、七月初九日《萨载等奏审拟程树榴等罪名折》。《乾隆朝上谕档》《清朝文字狱档》中所收录的材料具有互补性且不重复交叉,文献纪年清晰。值得说明的是,《掌故丛编》《清朝文字狱档》中,程树榴之子均为“程焕”,而《乾隆朝上谕档》中为“程煐”。《乾隆朝上谕档》为原文影印,所以,《掌故丛编》《清朝文字狱档》中的“程焕”与“程煐”当为一人,即程煐,“程焕”乃因字形相近而误刻,这一错误至今没有得到更正。所以,本书引文笔者均予以更正。
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发生于文网严密、查禁违碍书籍、告讦中伤之风大盛的时代背景下,突如其来的灾难,使程树榴一家遭遇灭顶之灾。程树榴是安徽省天长县的捐贡,与王沅是至交好友。“乾隆四十二年六月王沅忽得痰迷病症不识文义,八月间程树榴前往探病,见其人似痴呆为之怜悯,复于书室中见有王沅所作《爱竹轩诗》稿一本取回阅看,因其平日能诗遘此奇疾,遂以为天之降厄心抱不平,即以前明之徐文长引证代为作序,归怨上苍,又复出资刊刷,共刷印四十二本,送给王沅三十五本,自留七本,连版片俱存在家。”[62]由此可知,程树榴是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八月去探视病中的王沅,为王沅《爱竹轩诗》作序并出资刊印,印数及版片存留交代得非常清楚。程树榴《爱竹轩诗序》中首句:“士有以诗遭奇穷,膺奇厄者矣。”[63]竟然一语成谶,两年后这篇诗序给程家带来了无法逃避的灾难。乾隆四十四年(1799)三月初,程树榴妻子的堂弟王廷赞,“村居抱病,入城就医,偶于友人塾中得《爱竹轩诗》本”,他因与程树榴不睦,借此指责程序“牢骚讪谤,毫无忌惮,借怨天以毁圣”,“因往责以大义,讵伊父子与恶党陶佑语反猖狂,同声诟詈”。三月初四日王廷赞将诗稿交给县书吏崇泉,嘱咐其送到县署查阅。初六日天长县令高见龙从盱眙审案回署,高见龙阅读崇泉所呈的诗稿后,让崇泉将原诗还给王廷赞,一面令崇泉至程树榴家查诗本,一面“于初七日亲诣学宫会同教谕孙麟、训导王守愚差门斗杨名传程树榴、程焕(煐)父子询问。程树榴因病未至,伊子生员程焕(煐)赴学,高见龙以王沅诗甚平庸,程树榴序内都是怨天之语不便存留,讯知诗板现存程树榴家内,复令门斗随同程焕(煐)将诗板缴学并呈出诗五本,即在明伦堂当众销毁”[64]。王廷赞见未深究程氏父子,“于初八日更余时分赴学禀见。该教谕以时已夜深令其明日再见”。《王廷赞呈词二》按照其自注系初八日所呈之词。据王廷赞呈词,初九日程树榴令子焕(煐)随潘洁、施廷琚入署拜过门生,十七日又入署谢恩。所以,四月十八日王廷赞再次呈词,即《王廷赞呈词一》。高见龙因呈词中涉及自身不便亲审,所以,一面通禀安徽巡抚闵鹗元等,一面将程树榴父子及王沅等押解赴安庆候究。据五月十三日《闵鹗元奏王廷赞呈控程树榴序刻王沅诗文狂悖折》[65],闵鹗元是在五月初七日收到高见龙的通禀。据六月初六日《戴第元奏咨会查办缘由折》,戴第元是在五月十一日收到高见龙的通禀。其中闵鹗元折关于王廷赞“四月十八日”呈控程树榴所刻诗文的记载,与六月初六日《戴第元奏咨会查办缘由折》、七月初九日《萨载等奏审拟程树榴等罪名折》所记“四月二十八日”呈控程树榴所刻诗文的记载不符。从王廷赞欲置程家于死地的迫切心态看,“四月十八日”似乎更合情理,但奏折中两种时间记载并存,存疑为妥。五月十三日《闵鹗元奏王廷赞呈控程树榴序刻王沅诗文狂悖折》中称,王廷赞禀词内粘呈序文签出处“均系穿凿支离,有心文致,至所指摘王沅诗句隐语亦均系即事咏物之词。惟《早发姑苏》诗有‘明发依然话太平’一语似有将前明国号暗入诗句之意”。“明发依然话太平”并非原作诗句,乃是王廷赞刻意截取“明发依然鼓枻行”与“坐听舟师话太平”两句诗首尾七字捏作一句。奏折中,因高见龙未经通禀劈板烧书,且有程树榴入署谢恩送行,并伊子程焕(煐)拜过门生的控告需要核查,所以闵鹗元请旨,将高见龙、孙麟、王守愚暂行解任。五月二十九日奉朱批:“此等挟仇控告,惟应断以公正,不必存意见也,钦此。”但王廷赞对所呈《爱竹轩诗序》详加批注,还是引起了乾隆的注意。如其在诗序中“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愈出而愈巧”,注云:“二语实无忌之尤者,我皇上体天立极,行健万年,同春九宇,春秋愈高仁恩愈普,彼王锡侯、徐述夔等皆其自取,予以显戮普天称快,今序称造物所比何人?若谓直指天讲,天有何老少,愈老愈辣所指何条?忍心害理此条为最。”[66]通过闵鹗元等人的奏折,我们可看出王廷赞陷害程家之心昭然若揭,他有意将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与王锡侯《字贯》案和徐述夔《一柱楼诗》案联系在一起,果然如其所愿,引起了乾隆的重视,酿成了一场文字冤案。同日上谕档:“朕初阅时尚以为此等自系挟仇控告,惟应断以公正,不必稍存意见,已于折内批示矣,及细阅抄录王廷赞呈词所开程树榴诗序有‘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愈出而愈巧’等语甚为狂诞,昔孔子称‘不怨天’,今程树榴身列胶庠,所作序文竟敢牢骚肆愤,怨谤上苍,实属丧尽天良,自为天理所不容,即如此折,朕初阅以为不过挟嫌捏控之案,照常批示,及加细阅则其狂悖之语终不能掩,可见慢天悖妄之徒无不自然败露者,不可不严加惩治以彰国宪而正人心。”[67]七月初九日《萨载等奏审拟程树榴等罪名折》遵照乾隆旨意,详细奏知程树榴一案的始末,且提出处理意见。“应将程树榴即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伊子程焕(煐)照逆犯子孙拟斩立决,据程树榴供称该犯出继与四房堂叔程瀚为子”。王沅“应照大逆不首律杖一百、流三千里”。“请将高见龙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通过奏折可知程树榴曾祖程均贡原籍徽州。于程家获王沅《爱竹轩诗》十三本、程树榴旧谱一本等。同日上谕档:“据萨载等将起出逆犯程树榴家内所藏家谱及诗共十四本解到,理合将原封缴进销毁,谨奏。”[68]当日,乾隆将程树榴一案批三法司核拟。七月十二日,乾隆对萨载拟将高见龙发往军台的处理提出严厉批评:“于高见龙并不援引正律,辄拟以军台效力从轻完结,是诚何心?”[69]斥责萨载包庇属员,辜负委任之恩。七月十七日,乾隆对程树榴一案的处理提出明确意见:“拟以凌迟,未得其获罪实情,非但无以服该犯之心,且恐无识妄议”,他担心文网太密的议论,又将此案与王锡侯、徐述夔文字案比较,最后提出“程树榴著从宽改为斩立决。该犯既从宽减,所有故纵之知县高见龙及缘坐伊子程煐俱著从宽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次余依议”。[70]至此,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历时四个月终于结案。七月二十一日,乾隆在处理张万青呈控韩在扬等侵蚀赈济银两一案时,说萨载“专以沽名为事,深负朕委任之恩”[71],再次对萨载处理程树榴案时对高见龙意存姑息提出斥责。
(四)对程煐生平的补证
前文我们通过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的文献资料,梳理出了《爱竹轩诗序》的来龙去脉,这些文献资料,同时对程煐生平有所补充,尤其是对程煐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的人生经历有所补充。虽然与前面内容重复处颇多,但为使眉目清晰,故将涉及程煐身世的内容摘出。
1.程家原籍徽州。《萨载等奏审拟程树榴等罪名折》“惟程树榴家起获家谱一本,讯系前明旧本,伊曾祖程均贡在原籍徽州抄存”可为佐证。
2.程煐出继与四房堂叔程瀚为子。(按:此系程树榴供词所提,是否是保护儿子的一种策略,待考。)
3.程煐为天长名士,与当地文士诗酒唱和。王廷赞呈词中注:“王沅程煐等狂妄性成,自居名士久屈,结党会文,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借倚著作,互相标榜写其不平,以为逞其讪谤仍使人不觉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程煐的个性与交游情况。
4.乾隆四十二年(1777)孟秋,程煐刊印《爱竹轩诗》。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择其浑雅自然者百余篇,命儿子煐编次之以付梓。”可为佐证。
5.乾隆四十四年(1779)三月初(一至三日),王廷赞指责程树榴序“牢骚讪谤,毫无忌惮,借怨天以毁圣”,遭到程氏父子的斥责。
6.三月初七日,高见龙会同儒学教谕、训导传唤程树榴之子生员程煐到学讯问,程煐回答:“王沅先能诗,因得奇疾不识字,故为此文,别无他意。”并上交诗板及诗五本,于学宫当众销毁。
7.王廷赞称三月初九日程树榴令子煐随潘洁、施廷琚入署拜过门生,十七日伊又入署谢恩。(按:七月初九日《萨载等奏审拟程树榴等罪名折》中王廷赞自认此事是传闻不确。)
8.四月十八日(一说:四月二十八日),王廷赞再次控告,程树榴、程煐及家人被押往安庆听候提审。
9.七月十七日,乾隆上谕档:“程树榴著从宽改为斩立决。该犯既从宽减,所有故纵之知县高见龙及缘坐伊子程煐俱著从宽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
综上所述,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文献材料丰富,这些材料线索清晰,有明确的纪年,均为确凿而直接的历史文献,较《黑龙江志稿》的间接引证更具有说服力。
(五)《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与《龙沙剑传奇》
程煐《龙沙剑传奇》是一部寄托了作者身世之感的神仙道化剧。明清之际,《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故事在道教仙传、小说、戏曲中不断地演绎重构并流传。宋元以来的道教仙传对《许真人拔宅飞升》杂剧、《许仙铁树记》等小说都产生重要影响,成为这些戏曲、小说的直接取材来源。许逊保持着在小说、戏曲中的主角地位,其形象与道教仙传的形象一脉相承。但也出现了依托《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斩蛟蜃本事创作新剧情的戏曲。张大复《獭镜缘》与程煐《龙沙剑传奇》属于这方面的代表作品。《獭镜缘》在《曲海总目提要》卷二八有剧情提要,见于《新传奇品》《曲考》《曲海目》《今乐考证》等著录。故事情节荒忽幻怪,剧本佚。《龙沙剑传奇》不见著录,嘉庆三年(1798)程煐因《爱竹轩诗序》案流放到黑龙江卜奎(齐齐哈尔)后创作了该传奇,今存嘉庆七年(1802)缮写完成的世瑞堂抄本,藏于齐齐哈尔市图书馆。这部传奇并没有付诸演出,以抄本的形式在程煐的亲朋好友中流传,并得到高度赞誉。桐城程屺山跋称:“则惊才绝艳。直凌《琵琶》、《还魂》而上之”[72],江西梦熊子序:“是书高华雄丽,兼实甫若士之长;而结构严密,绝不似则诚之渗漏,洵乎美锦之无类,白璧之无瑕也”[73]。本书拟就程煐如何化用《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等小说本事,以其超群的艺术才华,对旧有题材进行重新构建,演绎一部新传奇,进行初步的研究。
1.化用《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等小说本事
作者自言:“初到边城,侘傺无聊,饥寒交迫,偶拈许旌阳除妖及湘媪、李鹬之事合为一传,谱以九宫,不浃旬而三十出成焉。”[74]直接说出了其创作传奇的取材来源。程煐熟稔神仙题材的小说,“凌虚雅爱神仙传,搜怪曾岳渎经”[75],加之他在诗词、古文、制艺方面有很深的造诣,所以能够熔铸旧有的故事素材,翻旧为新,创作出抒写幽襟怀抱、表现自身才华的传奇。《龙沙剑传奇》的故事本事,主要是《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列女传·樊夫人》《女仙传·酒母》《独异记·李鹬》。程煐创作完成这部三十出的传奇后写道:“贯穿排比,俨成无缝之衣;上去阴阳,宛合自然之籁。文不加点,笔不停机,信手拈来,若有神助。”[76]程煐能够将互不相关的故事统摄于重新设计的故事框架内,使之服务于传奇的故事线索,“贯穿排比,俨成无缝之衣”,体现了他传奇创作的能力。
(1)故事主角的变化
虽然程煐主要依托《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等小说的故事情节,但其不是简单的模拟因袭,而是别具匠心的艺术创作。《龙沙剑传奇·色目》中程煐对传奇角色的定位,有助于我们理解其编排传奇的创作思想。“传奇以生旦为主。外末、小生,所以陪生也;老旦、小旦、贴,所以陪旦也。近日梨园凡遇生、旦风流之剧,类以小生、小旦代之,而生、旦反置闲处。惟《双珠》、《寻亲》、《白兔》、《烂柯山》等苦戏始用正生、正旦。对此,令人发觚哉之叹也。”[77]许逊、樊夫人等在原有的小说中均为故事的主角,并为人们所熟知。程煐将这些人物吸纳于新传奇中,既要保持经典的故事情节,同时又进行精心设计与改造。《龙沙剑传奇》以李鹬与萧绛云夫妻的遭遇为故事主线,在以生旦为主的故事格局中,展开了以许逊为首的仙道与以蛟怪为首的妖魔之间的斗争。程煐对人物角色的调整,反映了作家的创作意图,传奇中李鹬与萧绛云是着力塑造与表现的重点,而许逊、樊夫人等则由原有故事中的主要角色下降为次要角色。传奇以许逊、吴猛等角色陪衬李鹬,以樊夫人、元姑、妙姑等角色陪衬萧绛云。
(2)故事发生时间的变化
传奇所化用的小说并非同一时代的故事,这就需要作者对故事发生的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避免故事的时空错乱感。众所周知,《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是东晋道士许逊斩除蛟蜃事。《列女传·樊夫人》中记载了唐代贞观中樊云翘在湘潭化身湘媪,洞庭有白鼍,布雪城围困行旅,湘媪前往营救,飞剑除妖事。《独异记·李鹬》则记载了李鹬赴任途经洞庭湖为鼍妖所制,掣于水中,后被赴唐玄宗急诏过洞庭的道士叶静能所救。不同时代的故事融会,最终服从于主角的故事。所以,《龙沙剑传奇》的故事背景被置于唐代。第四出《说剑》鄱阳湖君被蛟精占据了水府,前往庐山五老峰下请许旌阳真人除妖。许逊自称:“自幼为儒,曾仕旌阳县尹;中年入道,来栖庐岳峰头。腹内九转,迹本昭于典午;洞中七日,世屡阅夫沧桑。修成万劫不坏之金仙,名在三天无上之丹箓。屡蒙帝召,未赴瑶京。”在自述中,程煐有意淡化了许逊故事的时间背景,将东晋白日飞升的许真君故事置于唐代。原有故事中慎郎入赘长沙太守贾至府为婿的故事,被改编为蛟精幻化为李鹬,假称落难入赘洪州刺史屈突仲卿府为婿。第二出《赠丹》太白金星假托瑕丘仲以丹相赠及第三十出《留剑》玉帝封许逊为九州都仙太史、高明大使、神功妙济真君。崔子文、瑕丘仲传玉帝旨意,召许真君飞升事,是宋元以来许逊题材道教仙传中增加的内容。许逊的尊号也暴露出时代信息,如《玉隆集·续真君传》中记载“神功妙济真君”是政和二年(1112)宋徽宗敕封。[78]可见程煐借鉴了宋元以来的许真君仙传。但这些并不影响程煐对故事的重构,他对故事的整合是成功的。
(3)故事情节的变化
对照《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列女传·樊夫人》《女仙传·酒母》《独异记·李鹬》等小说,我们可以看到程煐对于小说本事的化用能力,他汲取原有故事的情节设计,同时按照故事发展的需要予以改造。传奇第一出《仙机》【满庭芳】概括了全剧的内容:
李子金童,萧娘玉女,下凡结就尘缘。鄱阳之任,湖上泛楼船。却值神蛟肆虐,起波浪、堕落重渊。亏酒母,雪城划断,救出女婵娟。
沉冤何处诉!李君被缚,澎浪矶边。幸相逢援手,得遇金仙。又值邪魔生幻,假姓字、官署丝牵。西江畔,除妖缚怪,同上大罗天。
在《龙沙剑传奇》中,情节更加离奇曲折,波澜起伏。蛟精占据了鄱阳湖,兴风作浪,致使李鹬与萧绛云鄱阳湖落难,夫妻离散。李鹬被蛟精囚禁,萧绛云则被樊夫人所救。蛟精贪恋萧绛云美色,幻化为李鹬到洪都寻找,入赘洪州刺史屈突仲卿府为婿。萧绛云在酒店与被许逊救出的李鹬重逢,未及相认,许逊师徒离去。萧绛云私自到洪都寻找李鹬,险些落入蛟精之手,幸好被元姑、妙姑救出。许逊、吴猛、李鹬跟踪到洪州刺史屈突府,蛟精逃回鄱阳湖。经过斗法、激战,蛟精与许逊幻化为牛相斗,被吴猛放箭射中逃走。蛟精逃到酒店被樊夫人设计醉倒擒获,许逊等奏请玉帝,用龙沙剑将蛟精斩除。许逊、吴猛、樊夫人等飞升,留龙沙剑给李鹬与萧绛云,夫妻在庐山修道。
2.世事无常的身世之感与济世安民的理想
《龙沙剑传奇》寄寓了程煐的身世之感,在作品中总是有意或无意传达出作者对于人世间变幻无常、人情冷暖的深刻体验,这使我们很容易将之与程煐的亲身经历联系到一起。程虞卿跋云:“然而命途多蹇,侘傺无聊,触境兴怀,寤言不寐。身已投于有北,情犹协夫以南。寄怀优孟之场,略举神仙之事。”[79]程煐经历了十八年的牢狱磨难,被流放到边远苦寒的齐齐哈尔,用十几天的时间完成了《龙沙剑传奇》。此时,程煐的际遇正如浙西二吾居士序所说:“知之者奴之,不知者儒之。儒其名,奴其实也。名不敢居,实不可道,名实两忘,逃诸空虚,则曰头陀而已尔。其境幻,其志悲矣!”[80]西清《黑龙江外记》卷六记载:“黑龙江极边苦寒之地。自设将军镇守,凡旗民杂犯重罪载在刑律者,或以免死,或以加等,发遣兹土,分管束、安插、当差、为奴诸条,各有等差,惟官吏奉谪、远夷徙置不在常例。”[81]根据这条记载可知被流放到黑龙江的犯人有管束、安插、当差、为奴等形式。又“流人罪状不一,皆自标名目,曰书案,曰花案。书案皆以文字得祸,殃及子孙,禁锢塞垣,有至四、五代者。花案则狂且之流,所谓自作孽也”[82]。程煐因其父程树榴《爱竹轩诗序》案得罪,属于因书案被流放的流人。一介书生沦为流人,正如二吾居士所说:“儒其名,奴其实也。”虽然,我们没有直接的文献材料可以了解程煐的境遇,但西清《黑龙江外记》卷六中却有因为《字贯》案而被流放到齐齐哈尔的王某的一则记载,足以说明因书案获罪的流人的生活境遇。“江西王某为奴于某甲。一日,将军见某甲自担水,问左右记尝给渠一奴。曰:‘然。’‘然则何不令担水?’曰:‘书生不能也。’‘然则书生但能杀族父乎?’立杖王某,徙墨尔根。所谓杀族父,即犯字贯狱者,某所发也。后所犯子孙亦以减死来戍,甫入城,某适以是日死。”[83]文弱书生被流放到边疆,成为奴隶,因为不能从事体力工作,被杖责迁徙而亡。程煐因其才华后来成为副都统玉衡的幕宾,受到礼遇,但毕竟他是流放到边地的流人,其境遇是可想而知的。
戏曲中总是流露出世事无常的人生感受,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如:
【尾声】(末)人心圈套尤难躲,(丑)我辈施为哪足云。(第六出《湖厄》)
【前腔】那世间险恶也难言,分明平地风云变,沧海横流忒可怜。
【节节高】还留恋,把恶浪掀,凶人本自无高见。妖魔哪里知机变,重看黑气满遥空,神号鬼哭奔如电。
【尾声】世情本自多奇变,风波何日不翻掀,怎能得,处处颠危遇老仙。(第七出《破围》)
【双调过曲】魂消,这奇灾第一遭;神焦,只存留命一条。(第八出《投店》)
人情皆似鬼,世事总非真。(第十五出《谒府》)
残酷的生活现实让程煐对于眼前的这个世界有着清醒的认识,“江左词人程瑞屏,廿年书剑叹飘零”。他所经历的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犹如一场噩梦,永远是心头无法解开的结。父亲程树榴因为《爱竹轩诗序》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七月被处死,程煐本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后于嘉庆二年(1797)被免死减等,次年秋冬之际出关。近二十年的苦难经历,自然会在程煐心中郁结着悲愤与痛苦。尽管因为文字得祸的程煐仍然心有余悸,但是内心的激愤总是不自觉地在《龙沙剑传奇》中流露出来。在传奇中不同角色的宾白或唱词中,表达着人心险恶、世事难料的人生体验。
程煐在《读曲偶评》中提到:“近有金陵张漱石者,格律才气俱高,《梅花簪》一剧,希圣或远,希贤已近。虽后出,吾独有取焉。”[84]张坚,字齐元,号漱石,别号洞庭山人。康乾时期的戏曲家,创作了《玉燕堂四种》,即《梦中缘》《梅花簪》《怀沙记》《玉狮坠》四种传奇。张坚一生不第,穷困出游,其创作传奇有抒愤写怀之意,这使程煐与其有传奇创作上的共鸣。杨济川《梦中缘序》称:“漱石青年,负隽才,多奇气,乃扼于时命不偶,闲居无事,宜其情之抑郁而不伸者,必有所托以自鸣。故诗古文艺之外,尝编填词四种,而以《梦中缘》为第一种。”[85]张坚在《玉狮坠自叙》中对于自己创作传奇的动机表达得更为清楚,他说:“愁来思驱以酒,饮少辄醉,醉辄醒,而愁复来。乃思一排遣法:借稗官遗事,谱入宫商,代古人开生面。操管凝神,则愁魔远避而去。”[86]张坚在传奇创作中折射自我的命运,作品中的男主人公“一个个或是奇祸缠身;或是家道中落,倍受厄运的捉弄,空有满腹经纶”[87]。通过程煐《读曲偶记》,结合《龙沙剑传奇》的创作,可知其取法于张坚的《梅花簪》。在人生的磨难中,程煐同样寄情于传奇创作,将郁结于内心深处的痛苦通过传奇达到自我排遣的目的,使之释放宣泄。《龙沙剑传奇》中,许逊、樊夫人等道教仙传中的祖师或神仙,没有成为程煐笔下的主角,作者偏偏选择了李鹬这位《独异志》中被鼍妖所制、困于洞庭湖的小说人物作为传奇的主角。现实中王廷赞诬陷程树榴,导致程煐被囚十八年。重生后的程煐,又燃起了济世安民的理想与抱负,他希望能够遇到许逊、樊夫人这样的神仙,使自己得遂心愿。所以,被囚于洞庭湖的李鹬是程煐的自我写照。虽然不能简单地将李鹬等同于程煐,但李鹬这一人物形象无疑折射了程煐的遭遇与命运,同时也寄托了程煐的人生理想。程煐入狱被囚的情况目前的研究成果基本没有论及,在缺少文献资料的情况下,《龙沙剑传奇》第十出《囚矶》中诸曲却间接让读者了解到程煐对于牢狱生活的切身体验。诸如,【仙吕引子】〔鹊桥仙〕“抽身无计。神摇心恐,抢地呼天无用”的惊恐与无助;【正宫过曲】〔清杯玉芙蓉〕“恨煞妖魔毒气凶,面缚何方送?落此机关,哪处堪逃;盼想家乡,路绝山穷”那种被妖魔所陷,无路可逃的绝望纠结着困境中对于家乡的眷念;【对玉环带清江引】〔对玉环〕“黑影迷蒙,周遭不透风;四壁牢笼,光明哪处通。抬头望也是空,转身力也穷,运蹇时乖潜身似蛰虫”,这是发自肺腑的呻吟,对于一位有着痛苦经历的流放文人,这些曲词饱含着血泪。但作者对于文字之祸有着深刻体验,他不会也不敢以身犯险,所以,他改造唐代小说中的故事,将旧事翻新,曲折隐晦地表达自身过往的苦难历程。
作者颇有用意地将李鹬与龙沙剑结合在一起,人与剑相互辉映,体现作者的良苦用心。【尾声】“石室囚来贰负同,碧波深处此蛟宫。也应奇气冲牛斗,看取丰城起白虹”,作者将被囚禁的李鹬喻为《山海经》中被帝囚禁于石室的贰负,说其虽然被囚禁,但正如太阿、龙泉沉埋于丰城狱底一样,总有一天会光冲牛斗。宋元以来,如《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净明忠孝全书·净明道师旌阳许真君传》《许太史真君图传》等仙传中,都有许真君到新吴,憩于柏林,遇女童五人献神剑的记载。程煐没有选取道教仙传的记载,而是借用了太阿、龙泉宝剑的传说,这是值得注意的改动。第四出《说剑》中,作者借许逊之口说出了“若无功德垂后世,白日飞升亦枉然”的创作本旨。许逊说:“我有神剑二口,本名太阿、龙泉,因我携向龙沙碛里磨淬几遭,大放光华,是以总名为龙沙剑”,“想此剑堕落丰城,沉埋许久。后虽得遇张、雷,亦非其主,是以延津化去。今日被贫道收来,仗他除妖救世,方是他得意之秋也”。第三十出《留剑》中,作者再一次通过许逊之口说:“剑呵,剑呵!想你当日在丰城狱中,虽有奇气,煞甚凄凉;后来遇了张华、雷焕,亦是与俗子为缘。今日除妖救世,立此奇功,你方不负所长也。”龙沙剑埋于丰城狱底,虽被张华、雷焕发现却不得其主,只有除妖救世才得其所用。许逊等仙人飞升之日,将之留给李鹬与萧绛云夫妇。李鹬被蛟精囚禁于澎浪矶,被许逊、吴猛所救后,加入除妖救世的队伍,继承许逊、樊夫人济世安民的事业。龙沙剑与李鹬的经历何其相似,最终李鹬夫妇接过了龙沙剑,立志苦修。梦熊子、二吾居士评点第二出《赠丹》【商调过曲】〔二郎神〕“俺好男子输心国事,奠群黎”时,指出:“此第一曲内即著此三字与末折结语‘救世安民是内景’遥遥相对。盖作书之意,重此三字,故早于闲处逗出,非泛语也。虞书:在知人,在安民。知人所以安民也。能安民,则立德立功,不朽于世。躯壳虽坏,神气常新,乃真仙而。若烧丹运气以求不死,是不安命数之幻想,岂真有其事哉!作者此剧,可以辟道书之诬,阐圣经之旨。莫但作传奇读也。”[88]作者在第三十出《留剑》中以昊天上帝的名义诏曰:“朕惟飞铅炼汞,乃术士之小才;救世安民,实金丹之大道。灵台一点,即是仙根;道德千言,本无异数。”神道设教,通过神仙之口说出作者的创作主旨。“大厄虽除,谪期未满”的李鹬与萧绛云从许逊手中接过了龙沙剑继续在人间济世安民。正如【尾声】“世人都把神仙敬,却只解丹炉药井,哪晓得救世安民是内景”,也同于梦熊子、二吾居士评点“以救世安民为内景,则凡有功德于世者即是神仙也,何必白日飞升乃为仙哉”[89]。这也是死里逃生,被流放边疆的程煐重新燃起立德、立功、立言人生三不朽的抱负,追求济世安民人生理想的表达。
3.正邪宜分与好生之德
《龙沙剑传奇》中以蛟精为首的妖魔隐喻入侵的异族,表达了作者华夷之辨的民族操守,对于这一点研究者有一致的认识。但作者的主观命意是否与客观效果一致,却是值得分析的问题。在阅读《龙沙剑传奇》时,有两处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明显不同之处值得注意。
其一是《龙沙剑传奇》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比较,作者对于以蛟精为首的妖魔并非除恶必尽。第二十七出《散党》中,樊夫人降服了前来援助蛟精的鳄鱼大王,并没有予以铲除,而因其“稍有良心,略知王法”放了鳄鱼大王,让其改过自新。梦熊子、二吾居士评点:“稍有良心,略知王法,便自可恕。其劝世也深矣。彼明知王法而不遵者,无良心之故也,则亦乌可恕也哉。”[90]作者通过樊夫人之口说:“孽蛟作祟,理合枭除。这鳄鱼虽系党奸,应分首从。那儒书上说道: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正是恩威并用的道理。若一例杀害,便非上帝好生之心了。”梦熊子、二吾居士评点:“掌生杀之权、作刑名之官者,当时时存此心。”所以,如果蛟精隐喻满族统治者,何以作者会对鳄鱼大王网开一面,予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呢?一位经历文字狱险些丧命的流放文人,是否有勇气重蹈覆辙,将笔锋直指满族统治者,这看似理所当然的结论是否经得起推敲,值得考量。更何况程煐在《读曲偶记》中评价:“《四声猿》幽而伤促;《桃花扇》爽而伤直;《长生殿》缛而伤繁;《钧天乐》激而伤怒:均才人,特偏才耳!”[91]程煐的批评中蕴含着他对于传奇的创作取向,他取法张坚《梅花簪》“希圣或远,希贤已近”,程煐是强调传奇道德教化功能的创作者。所以,梦熊子序称:“则是登优孟之场,实足阐圣贤之蕴。”二吾先生序称:“传奇亦文也,传奇亦理也。理不谬于圣道,即文不愧于古人。”[92]传奇表现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如二吾居士所言:“古往今来,立德立功谓之不朽;不朽,非仙乎?故曰:夫人而能为仙。凶人为不善谓之不祥;不祥,即怪耳。故曰:夫人而能为怪也。”立功立德则为修仙之道,凶人恶人则为妖异不祥,故仙怪的斗争即为善恶的较量。
其二是第二十八出《拜章》中许逊等对于擒获的蛟精没有像《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那样挥剑斩除,而是“未敢自行诛戮,理合谨缮表章,奏闻上帝,候取玉音,以彰天罚”。在接到了玉帝“即行诛戮,不得迟误”的旨意后,许逊才命徒弟持龙沙剑处斩妖孽,弃尸湖中。这一细节的变化值得我们思考,因为《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及宋元以来的十几种关于许逊的仙传,包括《许逊铁树记》等小说,许逊斩蛟的故事均没有奏请玉帝批准而后斩杀蛟精的故事情节。作者如此写是出于什么考虑?与以往仙传中的许逊相比,《龙沙剑传奇》中的许逊变得谨慎多礼了,写完表章又供表案上,行执笏九叩的大礼。对于天界玉帝的尊崇,无疑出于对现实人世皇权的认同感,也就是说对于邪恶的铲除是要得到皇权的支持和认可的。这可能是作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使然,也可能是作为受儒学教育的书生对于皇权的认同。第二十八出《拜章》结尾处“正是下民沾帝泽,恶人除尽得安恬”表现出了类似于《水浒传》“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倾向。
(六)《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与《拔宅飞升》杂剧
神仙道化剧《许真人拔宅飞升》,又称《拔宅飞升》,今存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脉望馆抄校内府本,作者无可考证。《今乐考证》《曲录》《也是园书目》著录。《孤本元明杂剧》《古本戏曲丛刊》中收录了该杂剧。因剧本末署有“万历四十三年七月初三日校内本清常道人”,故可知为赵琦美于1615年7月28日抄校完成。赵琦美,字玄度,官至刑部郎中。赵琦美与其父赵用贤均为明代藏书家,《脉望馆钞本古今杂剧》保存了一些元明孤本杂剧剧本。钱谦益撰有《刑部郎中赵君墓表》,可知其博闻强记,颖悟过人。自言:“生平好兵家之言,思以用世;好神仙之术,思以度世”[93],但未得其用。孙楷第《述也是园旧藏古今杂剧》上篇“述收藏经过”中,对赵琦美收藏杂剧经过考证甚详。[94]作为一部许逊题材的杂剧,《拔宅飞升》是供奉明代宫廷的内府神仙剧,作为能够在戏曲舞台表演的杂剧,其对于许逊故事的重构,剧本自然流露的创作倾向,反映出的时代风貌,对于我们认识唐代《十二真君传》故事的流传演变,显得颇有意义。
1.《拔宅飞升》取材于许逊题材道教仙传
《拔宅飞升》并非直接取材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而是取自宋元以来许逊题材的道教仙传。这一观点是基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在道教典籍中的流变而提出的。如果不对道教典籍中许逊的各种版本仙传加以比较,很容易主观臆断,人云亦云,做出错误的判断。试举两例,来证明澄清这一问题的必要。《孤本元明杂剧》提要二百二十《拔宅飞升》称:“事本《列仙传》诸书增益之。曲亦稳适,在明人神仙诸剧中,此为中驷。”[95]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则称:“本事出于《太平广记·十二真君传》而增益之……亦见《艺文类聚》。《青琐高议》有《许真人 斩蛟蛇白日上升》内容大略相同。”[96]该考证中《许真人 斩蛟蛇白日上升》应为《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王季烈、庄一拂两位戏曲研究家对《拔宅飞升》的概述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王季烈与庄一拂都提到了杂剧的本事出处,一为本《列仙传》诸书增益之;另一为出于《太平广记·十二真君传》而增益之。虽然剧中崔子文(《列仙传》中为崔文子,宋元后关于许逊的仙传中多为崔子文)、瑕丘仲在《列仙传》中有传,但《列仙传》中并没有关于许逊的记载。唐代胡慧超撰《十二真君传》是《拔宅飞升》的本事出处,但值得注意的是崔、瑕丘两位仙人尚未在《十二真君传》中出现,而到了宋元以后的《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许真君仙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净明忠孝全书·净明道师旌阳许真君传》等仙传中,才出现了崔子文、瑕丘仲二仙传玉帝旨意,引导许逊全家拔宅飞升的故事情节。所以,虽然王季烈对该剧的评价颇高,将之归于明代神仙剧的中流作品,但说《拔宅飞升》出于《列仙传》诸书是不准确的。而庄一拂指出《太平广记·十二真君传》为《拔宅飞升》的本事出处并没有问题,但是他指出与《青琐高议》中《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大略相同则存在问题。因为他忽略了宋元以来保存在道教典籍中数量颇多的许逊题材的道教仙传。经过文本的比较,我们不难得知,《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仅仅对《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做了简单字句改动,毫无独创可言。如果确实如庄一拂所说,就意味着《拔宅飞升》的故事情节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大略相同。但事实并非如此,就其故事内容来说,《拔宅飞升》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情节差异极大,而与宋元以来许逊题材的道教仙传却大略相同。
除前面所提崔、瑕丘二仙传玉帝旨意,引导许逊全家拔宅飞升的情节差异外,我们择取剧本部分情节来比较分析,以证明取材来源的问题。
如《拔宅飞升·头折》中许逊云:“小官生于赤乌二年,我母梦金凤衔珠,坠于掌中,玩而吞之,遂生小官。素爱弓矢,因为猎射中一鹿,不想此鹿随堕一子,不顾其痛,则顾其子。小官感此一事,遂弃弓矢,回家攻习儒业。”许逊在杂剧中的这段道白,包含了许逊的神奇降生和修道悟真原因两个故事。在《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及《青琐高议·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中没有关于这两个故事的记载。而宋元以后的《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等仙传都记载了许逊母亲梦见金凤衔珠坠于掌中,玩而吞之,醒来怀孕而生许逊的故事。射鹿悟真的故事则早在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一〇六收录的《许逊真人传》中就有记载:“少以射猎为业,一旦入山射鹿,鹿胎从弩箭疮中出坠地,鹿母舔其子,未竟而死。逊怆然感悟,折弩而归。”[97]陈葆光《三洞群仙录》卷四“敬之谢鹿”也记载了此事。[98]而宋元以后的《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等仙传中,都能看到射鹿悟真的记载。
《拔宅飞升·头折》中旌阳县令许逊点石成金,使贫民完成赋税而释之的故事情节,并不见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但《玉隆集·旌阳许真君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等仙传中,却都记载了许逊以灵丹点瓦砾为黄金,令人埋于县圃,令未纳赋税者掘地获金,得以输纳。
擒蛟精、铸铁柱等故事情节,均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许真君 斩蛟蛇白日上升》有较大差异,但都与宋元以来许逊题材仙传的情节相一致。如《拔宅飞升·楔子》中,许逊与蛟精斗法的情节,虽然主体的故事框架仍为《十二真君传·许真君》的故事内容,但是杂剧中却不再是许逊自身化为黑牛与蛟精所化黄牛相斗的故事情节,而是许逊剪纸化为黑牛与蛟精斗法。这一情节的改动恰恰与宋元以来许逊题材道教仙传保持了一致。宋陈葆光《三洞群仙录》中“真君牛斗”载:“(蛟)乃往江浒化为黄牛,戏龙沙上。真人遂剪纸化黑牛往斗之,令弟子施岑持剑至其所,且戒之曰:‘伺牛斗酣,即以剑挥其黄者。’施君如命,一挥中其左股,遂奔入城西门外衡泉井中,而黑牛复化为纸矣。”[99]而后宋元诸仙传多数将此情节采用,而不再是《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许逊化身黑牛与蛟精所化黄牛相斗的故事情节了。当然也有例外,如约出于明代的《搜神记·许真君》还保留着《十二真君传》的故事原貌。所以,通过《拔宅飞升》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及诸仙传内容的比较,可知庄一拂的判断并不准确,《拔宅飞升》中的剧情与《十二真君传》差别很大,其取材的直接来源应为宋元以来许逊题材的道教仙传,《十二真君传》对《拔宅飞升》的影响是间接的。
2.《十二真君传》与《拔宅飞升》的故事组合
《十二真君传·许真君》中主要写了许逊、吴猛、郭璞三人为王敦解梦,许真君飞杯遁身,二龙负舟以及斩除蛟蜃,拔宅飞升的故事。而《拔宅飞升》则选择了许逊为旌阳县令点石成金赈济贫民,鄱阳湖斗蛟蛇,擒拿蛟精铸铁柱及拔宅飞升等故事。前面已经谈到小说与杂剧在故事情节方面的差异。《拔宅飞升》取材于道教仙传并曾付诸杂剧的演出实践。《十二真君传》中的许逊形象在《拔宅飞升》中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经由胡慧超对于十二真君故事的整理与收集,许逊的真君形象得以确定。胡慧超的主要目的是振兴豫章地区的许真君信仰,所以许真君的塑造汲取了《神仙传》《幽冥录》《搜神记》等相关故事精华,融会于许逊一身。将李冰、栾巴、左慈、吴猛等人的神仙故事,移植嫁接于许逊,使故事神奇幻怪,曲折生动。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说:“盖作者本意为显扬真君仙徒,各为立传,非有意于文事。载事不离道术,因仙传本色,然真君除蜃一节,颇见幻化之趣,文亦曲折,诚头等笔墨,实《西游记》孙大圣、二郎神变化斗法之滥觞也。”[100]《十二真君传》故事的衔接与融合虽然称不上水乳交融,却使许逊成为十二真君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神明。许逊的仙传如滚雪球一般,不断累积扩大,将相关的传说汇聚的同时,还不断吸纳新生成的显圣传说。《许真君仙传》《历代真仙体道通鉴·许太史》《西山许真君八十五化录》等仙传将许逊传说尽收其中,直接影响到邓志谟《许仙铁树记》这样许逊题材集大成的小说出现。而吴猛、周广、陈勋等真君的传记无论篇幅、内容在诸仙传中均变化不大,停留在志怪小说的层次。许逊故事的发展与吴猛等人故事的停滞不前,正是许逊神明地位不断上升在仙传中的反映。如果说《十二真君·许真君》通过一系列事迹展现许逊修炼仙道的实践,那么《十二真君传·兰公》《墉城集仙录·盱母》则在故事中透露了以许逊为首的十二真君信仰中以孝道为核心的理论。“夫孝至于天,日月为之明;孝至于地,万物为之生;孝至于民,王道为之成。”[101]“人之行莫大于孝,孝于亲者必忠于君,理于家者必康于国。”(《墉城集仙录·盱母》)在唐代许逊信仰济世利民,积德累业,孝道秘法得以彰显。在小说中许逊是孝道秘法的传承人。以孝道为基础,他欲阻止王敦叛逆,与蛟蜃斗法,保豫章一方安宁。随着宋代帝王对许逊信仰规格的提升,宋徽宗给予许逊“神功妙济”的尊号。在战争纷乱的时代下,南宋玉隆宫何真公更加强化了净明道的“忠孝”内容。而这种思想本身在唐代就已经孕育于“孝于亲者必忠于君”的思想之中,可见忠孝思想原本就在许逊信仰中相辅相成。而到了元代,刘玉、黄元吉等人开创了净明忠孝道,其道教信仰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这方面研究可以参看秋月观瑛《中国近世道教的形成:净明道的基础研究》[102]。这就说明《拔宅飞升》杂剧取材于道教仙传,不仅有文献基础,更有净明忠孝道的道教发展基础。净明忠孝道与正一教、全真教、真大教一样成为有影响力的道教派别,并具有鲜明的三教融合的特点。《拔宅飞升》杂剧在选材上虽然与《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有所不同,故事组合过程中显示出的明显差别却是杂剧中对于金丹、符箓、斋醮等道法或宗教仪式的突出强调。这正说明《拔宅飞升》杂剧以通俗的形式演绎道教仙传,以达到宣扬神仙道化、神化许真君形象的目的。但我们也看到《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是宋元以来许逊题材仙传的基础文本,虽然许逊故事随着世代累积不断地增加新的内容,但《十二真君传·许真君》所记述的故事情节却成为诸仙传中经典的故事情节,即使做一些神化许逊的情节改动,故事的主体内容却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拔宅飞升》杂剧通过择取许逊的故事演绎其修行得道的过程,杂剧故事既有满足宫廷娱乐的功能,同时又以通俗的戏曲形式演绎许逊的神仙事迹。杂剧第一折东华仙一上场的台词就充满了道教玄理:“返本还元已到乾,能升能降号飞仙。一阳升时兴功日,九转周回得道年。炼药须寻金里水,安炉先立地中铅。此中便是还丹理,不遇真人莫妄传。”交代了许逊因思凡谪降人间历劫,与第四折许逊白日飞升首尾呼应,构成戏曲的基本故事结构。杂剧的故事中充斥着道教的符箓道法内容,表现出神仙道化剧的特征。诸如,杂剧第二折中许逊书灵符宝篆驱蛟精和蛇精出水,第三折中许逊差使天蓬神将擒拿蛟精,将之用铁柱锁在紫霄观井中的斋醮仪式,第四折中许逊与夫人大谈宝鼎金丹之法,都可以使我们通过杂剧对于明代道教的一些情况有所认识和了解。
3.《拔宅飞升》中暴露出的社会现实
明代的神仙道化剧往往以歌舞升平、神仙度化、粉饰太平及神仙庆寿的内容为主,缺少元代神仙道化剧中知识分子落魄穷愁、愤世嫉俗、看破红尘的激愤悲慨。《拔宅飞升》杂剧具有明代神仙道化剧的共性特点,但是该杂剧却在表现许逊修真得道的同时,不经意间反映了明代万历年间的衰亡之象。明代万历年间是一个特殊的时代,既有前期张居正变法带来的明代衰败前的最后一抹绚烂色彩,也有后期明神宗长期荒废朝政,奢靡敛财暴露出的王朝衰败讯息。万历中后期小说和戏曲的创作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神魔小说、世情小说、公案小说、历史演义在这一时期都有优秀的作品问世,传奇戏曲一流作家作品也不断涌现。由于明代神仙道化剧即使是朱权、朱有燉等创作的堪称一流的剧作在后世所获评价也不高,所以《拔宅飞升》往往并不被研究者所关注。但是就是这样一部神仙道化剧中,却有一些剧情反映了时代的真实景象,其认识历史的价值不容忽视。杂剧中所反映的内容,也许比那些高扬个性解放旗帜、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戏曲更有意义。因为被人们视为粉饰太平、神仙度化的宫廷戏曲中,自然流露出的反映时代现实的内容更能说明明代末世衰落的真实情况。杂剧第一折中县丞舒白手“律令一些不晓,则要银子铜钱。我每日忧愁思虑,为贪赃晓夜无眠”,县丞与外郎勒索百姓钱财,将拖欠钱粮的百姓关押在牢里。他们把许逊说成是“夹脑风”,认为他是呆傻疯癫,精神不正常。虽然许逊作为正末,他文典通达,体恤贫苦百姓,点石成金赈济拖欠钱粮的百姓,但是剧中县丞、外郎如凶神恶煞,他们以搜刮钱财为习惯,以拷打百姓为能事。在许逊与百姓的问答中,可以看到,百姓承受沉重赋税。被关押的百姓云“牢中一日胜如年,苦楚千般不可言。黎民被害心生怨,负屈衔冤只告天”,官吏并不体恤百姓,十分粮折支三分,百姓缴纳不起,就被关在牢中。官贪吏猾,即使是风调雨顺,辛勤耕作,仍然满足不了官吏一年四季的搜刮,百姓的境遇是“百般苦楚,典男卖女,苦打追征”,这正反映了明朝末年的历史真实。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谈道:“吏、士分途始于明。天下有以操守称官者矣,未闻以操守称吏者。吏无高名可慕,无厚禄可望,夙夜用心,唯利是图。官或朝暮更易,吏可累世相传。官深居府寺,吏散处民间。官之强干者,百事或察其二三。至官欲侵渔其民,未有不假手于吏。究之入官者十之三,入吏者已十之五。吏胥为害,明、清两朝为烈。”[103]《拔宅飞升》杂剧四折二楔,在第一折与第二折、第三折与第四折之间各有一楔子。第三折与第四折之间的楔子,剧情是许逊锁蛟精于紫霄宫,在许逊离去后,紫霄宫道观举行了斋醮仪式。这一剧情虽然也有杂剧滑稽的情节设计,但却客观上达到了讽刺的效果。剧中紫霄观观主自称:“我做观主实风流,经文道法则胡诌。若是有人来祭祀,一心则抢大羊头。小道是这紫霄观的一个观主,自小里偷东摸西,揣歪捏怪,胡行乱走,不老实。今日做了个观主,诸般法事不晓得一些儿。”前来祭祀的外郎、社长等认为许逊擒住蛟精不过是个虚头。观主甚至埋怨许逊不该将蛟精锁在紫霄宫。当许逊命天蓬神将用铁柱将蛟精锁于紫霄宫离开后。观主煞有介事念祝文,却趁着外郎、社长等祭拜的时机,抢走了三牲祭品。外郎与社长懊恼不已,外郎甚至偷走了门闩,要去换狗肉吃。这些情节令人忍俊不禁。《拔宅飞升》是宫廷承应戏曲,其主要的剧情本事出自《十二真君传》,其直接取材于宋元以来的道教仙传。我们通过一些戏曲书目提要看到的往往是类似于《十二真君传》的故事梗概,看不出剧情与小说的差异所在,加之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这一时期的传奇作品,对神仙道化剧评价往往不高,所以极少有人关注。但是作为明代宫廷上演的主要剧目,在渲染神仙道法的同时,剧作中自然流露出的时代信息,同样是我们认识明代社会的珍贵资料。在对许逊神仙故事的演绎过程中,虽然剧作家也许并非主观地去反映明代的社会现实,但其在滑稽戏谑中,却不自觉地将现实社会素材转化为杂剧的故事情节,成为许逊故事重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