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拒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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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东西

与平时的落差

过了30岁以后,我不再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了。

年轻的时候,因为缺乏知识和经验,所以对各种未知的事物都很感兴趣,会有各种期待和渴望,比如想要那个、想去那里、想做那种事。

对自己没见过的事物也充满向往,比如“如果我得到了这个从未拥有过的东西,或许我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大部分事情慢慢有了经验后,就能想象到结果了。买东西前我就知道“即使买了紧身的衣服,自己也不会穿”“即使买了需要费时费力去用的电器,自己也不会用”。

年轻的时候,我曾尝试购买各种衣服,因为心想“虽然自己也不甚清楚,但或许我该注意下自己的着装”。

但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对衣服不感兴趣。我原本就是一个不太介意每天穿同样衣服的人。当我意识到每天可以穿同样的衣服时,就自在了很多。我几乎每天都穿T恤和连帽卫衣。

别人怎么看我的问题也是如此。当我觉得别人对我的关注没有达到自己在意的程度时,我就不再担心别人怎么看我了。

鞋子也是只要穿着舒服就好,所以多年来,我一直穿同一种鞋,穿坏了就再买一双一样的。至于电脑,也是只要能上网和写作就行,所以就算最近用的是2万日元就能到手的廉价电脑,我也并无不满。

如此一来,随着我逐渐明白什么才是自己生活的必需品,我就没什么特别的购买欲望了,也不太买东西。顶多是在自己使用的物品坏了或用完时,重新购买相同的而已。

尽管如此,当我看到广告或在购物中心、电器商店里看到新产品时,偶尔还是会有想买的冲动。

不过,冷静想想,当时想要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必不可少之物。

在这个消费社会里,巧妙激发人类购买欲望的技术已相当发达。

广告和购物中心都很擅长煽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所以我们不能被其中的技巧所摆布。

只要做到不怎么看广告、不怎么逛商店,就不会想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人有时也会有想挥霍一下的心情。所以,我也并不想完全否定购物的乐趣。

只是,我们不应该被那些试图以各种方式让我们掏钱的销售套路冲昏头脑。

我常在想:“偶尔挥霍一下的乐趣在哪里?”它的关键不在于所花金钱的多少,而在于与平时的消费差距有多大。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你平时买的都是1000日元的物品,那么只要消费1万日元就能让你兴奋;而如果你平时的消费水平在1万日元,那就必须购买10万日元的物品才能兴奋了。这就和酒喝得越多,酒劲越大,想要喝醉就必须喝更多的酒是同一个道理。

比起买1万日元的物品,买10万日元的物品能否给你带来10倍的满足感呢?大体并非如此,最多只能给你带来3到5倍的满足感。

这么一想,昂贵物品的性价比也就不高了。

我平时不会那样花钱,所以偶尔想散心消遣时,在24小时便利店买杯小贵的冰激凌,或者一次嚼两片口香糖,就能感到奢侈了一把。

一旦提高了平时的生活档次,想要获得挥霍的乐趣就需要花更多的钱了。

所以,最容易获得满足感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不大手大脚花钱,买便宜的东西随意生活,偶尔买点小贵的东西吧。

让我们别太习惯花很多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