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生存经济学
每个季节都招致饥饿及其一切后果的农民,对于冒险行为持有不同于拼命赌博的投资者的观点,是完全合理的。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区别的性质,我要对农民的回避风险行为作出明确的经济学阐述。这一经济学模型,对我们理解诸如投资于管井、改变耕作技术或种植高产稻等项新事物,具有很大的实际价值。了解农民是如何规划自己的经济生活以及如何确保稳定的生存条件,将帮助我们懂得对生存的关注如何把他们的大部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联结为一体。
如果我们从农民家庭的消费需要及其农作物的产量波动这一核心困境出发,图1中所假设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图中纵轴代表净产量稻谷箩数,生存线确定为80稻谷单位。
图1 农作物产量与农民家庭的生存
让我们假定T线代表30年间传统种植的稻谷在特定地区的一块有代表性的土地上所生产的稻谷净产量。大幅度波动同那些具有灌溉条件或可靠降雨量地区的实际产量的变化情况是一致的。大多数农民耕作者也许都会对过去30年(如果不是更长时间的话)的产量有个大致的概念。然而,关于传统种植农业的产量,值得注意的重要情况是它的可靠性。如图所示,它只有一次降到了生存水准以下,虽然在多数时间内它徘徊于生存水准上下。从以往的经验(假定它具有代表性)来推断,在传统农业中遭遇灾难的风险为三十分之一。
这里使用的生存水平和灾难水平的概念,综合了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特征,需要加以详尽的阐述。最低的灾难水平是客观的,因为它表示的食物供应量十分接近于人在生理上的最低需要量,如若再减少,则必将导致营养不良或过早死亡。这里,人们可以首先考虑法国的印度支那地理学家给出的估计数字——每个成人每年需要的大米最低数量大约为300公斤。除了动物性的生理需要之外,生存水平明显地具有历史性——最低限度标准同以往的生活经验有某种关系。贫穷的泰国农民心目中的最低限度食物必需品,大概比北越或爪哇农民所认为的最低必需品,要稍微丰富些。认识到生存水平的历史和文化因素之后,我们就会把收入的最低水准看做经验上的死亡之点:一旦低于这一水准,就什么也救不活了,或者任何礼仪上的花费都要被彻底取消。然而,大多数东南亚地区的农民生活标准,一直维持在最基本状态,以致历史经验差不多就是如何满足传统的一般性吃、穿、住需要和水稻种植最低成本。
当然,生存危机水平的确定,并不意味着其收成低于这一水平的农民家庭就要自动饿死。实际上,农民可以转而靠草属植物或块根植物为生,家中的孩子可能被送往亲戚家去,耕畜或土地也许被迫变卖,还可以举家迁往别处。如果危机波及广大地区,或者谁家连续二、三年歉收,那么也许就要真正地引起事关人命的生存问题了。生存危机水平——或许“危险带”比“水平”更为准确——表示的是一个界限。处于该界限以下,在生存、安全、身份地位和家庭的社会内聚力等方面,就会有巨大的、痛苦的质的退化。这是农民生活的“正常”赤贫与毫不夸张的“勉强糊口”的生存状态之间的差异。
假使社会现实确有大多数农民耕作者的生存危机水准,那么,他们遵循罗马塞特所说的“安全第一”原则,就具有重大意义。在选择种子和耕作技术时,这一原则就意味着耕作者宁愿尽量减少灾害的可能性也不去尽量增加平均利润。这一策略一般要排除带有任何危及生存的巨大风险的选择方案,尽管它们有可能产生较高的平均净利润。
大多数研究第三世界低收入农业的经济学家,都以这样那样的形式注意到上述的回避风险原则。下面摘自关于生存农业经济的主要著作的四段话,表达了同这一原则基本一致的观点:
对于勉强生存的农民来说,可恶的风险会相当厉害,因为高于期望值的利润也许抵消不了低于期望值的回报所造成的严重损失。
特殊的价值往往被附加到生存和现状的维持上,而不是被附加到现状的变革和改善上。……保守态度的经济基础……是同传统农业变革相联系的高风险,以及变革失败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
回避风险原则也被援引来解释农民对维持生存的农作物而不是对专供销售的农作物的偏好:
那些“人口过剩”国家的农民,没有什么在生存水平以上冒险的余地。对他们说来,满足于维持生存生产的较低利润,而不选择争取专供销售生产的较高也较多风险的利润,是十分合乎理性的。
然而,对这一决策原则的最为认真的系统论述,是由L.乔伊所作出的:
我们可以假定,农民们为了增加长远的平均净利润而热心于革新,取决于这一条件:在任何一年中减少净利润的风险不超过既定值。进一步说,我们可以假定,农民们自愿承受的风险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说,同他们与自身的“生物学生存”的接近程度相关。……因此,我们得出这样的假设:重视维护生存的农民可能抵制革新,因为革新意味着告别那种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减小大灾难的风险的制度,而接受极大地增加了风险的制度。
如图1所示,即便使用最为稳定的传统农业技术,每年也有一定的风险。过去一直使用这一技术的农民,一般不愿意改用虽然平均利润可能高得多但实质上蕴含更大风险的技术。正如查耶诺夫所说,农民所寻求的是那些“将给他们带来最高和最稳定的劳动报酬”的农作物和耕作技术。如果“最高和最稳定”这对目标发生冲突,那么,处于生存边缘的农民通常要选择低风险的作物与技术。
图1显示了这种假设的对照,比较了技术N和技术T的使用情况。技术N(同作物、种子、耕作方式有关)比技术T有更高的平均利润,而农民如果连续使用30年就会有更高的平均收入。但问题在于,使用技术N的农民很少能在五年中不受伤害地幸存下来,享受到丰收的喜悦。实际上,歉收年景可能意味着不得不出卖土地并背下高额债务;对于佃户来说,歉收年景则意味着被收回承租地,从而有利于能够付得起下一次耕作成本的新佃户。技术N使一个家庭陷入生存危机的年份不是一年而是八年,其概率超过25%,而技术T的相应概率仅为不到4%。
我们假设的例子在农民选择的现实生活中远未消除。在努力运用“安全第一”原则分析菲律宾农民的技术选择时,罗马塞特阐述了关于风险和回报的四个有代表性的实例,比较了三种高产水稻和传统耕作法。新种子的平均产量在每个实例中都多于老技术的两倍,在一个实例中接近三倍。然而,问题在于,新种子对供水变化非常敏感,所以,特别是在依赖雨水的地区,每公顷产量会有较大波动。此外,所有的新稻种都需要有多得多的现金投入,以用于购买化肥,用于插秧和收获季节雇用临时工。老方法耕作的平均每公顷现金成本为100比索,而新方法耕作的现金投入量每公顷在320到435比索之间。当年成糟糕时,这些固定成本对新品种的影响很大,因为这时仅仅抵消生产费用就要花掉大部分水稻产量。
罗马塞特把每公顷产量相当于200比索现金确定为灾难线,并把低于这一水准的概率在0.025以下确定为农民的愿望。他经过计算,认为在这些设想下,农民将会理智地选择传统农业技术,尽管其产量不高。关于农民选择的这一理论,预测了吕宋岛中部地区实际采用的高产水稻品种的生产模式。在可灌溉地区,可靠的供水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采用新品种的风险,因而这里的小农主比依赖雨水地区的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大得多。在依赖雨水地区,这一做法会招来灾祸。
在决定是否种植专供销售农作物的问题上,靠近生存边缘的耕作者似乎同样适用于上述检验标准。从为生存而生产到为销售而生产的转变,几乎总要伴随着风险的增加。一个成功的生存性农作物生产或多或少地保证了家庭的食物供应,而非食用的销售性农作物的价值则取决于市场价格和消费必需品的价格。除了种植和收获销售性农作物的经常性的高成本问题之外,即使取得了丰收,丰收本身也不能确保家庭的食物供应。
此类转变所含风险的程度和有关耕作者评估与承受风险的能力,是影响决定的有代表性的关键变量。从C.M.埃利奥特对东非引种棉花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风险因素是决定性的。布干达人之所以乐意地改种棉花,是因为它不会挤掉他们的食用作物大蕉的生产,还因为这一地区可靠的降雨量意味着改种失败的风险微不足道。然而,对于肯尼亚的卢奥河地区来说,风险起了阻止改种的作用。棉花种植对劳动力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主要食用作物玉米的劳动力需求,而雨量的变化使得棉花歉收的风险相当高。在生存风险方面的类似变化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可可的种植在加纳和尼日利亚推广很快,而在塞拉利昂则不行。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殖民地政府尽其所能地鼓励售现农作物的种植,例如强征棚屋税及其他税种,以刺激对销售性生产的需要。“但是,每当转变中增加了实质性的风险时,如同肯尼亚之改种棉花、塞拉利昂之改种可可那样,农业的发展证明是不可能的。”
对农民的谨慎行为的特点的证明,到此为止,我们针对生存第一的耕作者的情况作了一些理论上的说明。然而,必须明白的是,农民家庭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随着生产资源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的紧张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以同样方式在同样大小的土地上耕作的两个家庭来说,家庭越大,家庭情况就越不利,因为保持家庭运转(家庭的生存危机水平)所需要的最低产量就越高。即使家庭中的富余人员能够工作(由于减少了劳动的边际利润),情况也是如此;而对于那些非生产性的消费人口太多的大家庭来说,情况就更是这样了。大部分家庭都有依赖程度最高的一段时期——在这个时期,家里孩子太小,不能劳动但要吃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处于这一时期的家庭,特别容易遭遇生存危机。
与此类似,假设家庭规模不变,那么,家庭耕作的土地越少,家庭境遇就明显地越差。面临有些偶尔发生的每英亩产量较低的情况,处于生存边缘的小农主可能要破产,而有些多余土地的家庭则可以忍受得了。储蓄也起着同样的作用,为规避风险留下了保护性的余地。越是接近生存边缘线——只要处于生存线之上——的家庭,对风险的耐受性越小,“安全第一”准则的合理性和约束力就越大。
“安全第一原则特别适用于‘已被河水淹到脖子’的处于生存边缘的小农主和佃户”这一说法,也道出了东南亚大多数农业人口的情况。对该地区农民经济生活的研究,都这样那样地强调借以构建经济决策的生存目标。P.古鲁在他对印度支那耕作模式的里程碑式的研究中简洁地阐明了这个问题:“东京和安南的农业并非指望经商牟利的经济事业,而是一种仅限于自己养活自己的生存农业。”新近对越南南方湄公河三角洲农业的研究,也强调了关注安全第一的典型的谨慎态度。“自然保守主义使得人们在自己把握较大、可预见性较强的与具有较大风险的两种选择方案之间,更喜欢前者。”在这方面,L.汉克斯强调指出,泰国农民的实实在在的目标,就是到了年终岁尾时能家有存粮,并足以维持到来年收获季节。而投资利润、稻谷亩产量、劳动生产率等问题,则完全属于次要的考虑事项。安全第一规则的独特表现,也见于共同的观察中:如果赚钱牟利会打乱其已被证明为适当的既往一贯的生存方式的话,东南亚农民就不情愿干。最后,安全生存的目标体现在生产过程中所面对的极其大量的选择中:选择种植食用作物而不是销售作物,为了分散风险而乐于使用不同类型的种子,偏爱那些产量一般但稳定的作物品种。
M.莫尔曼对泰国北部村庄农民的农业生产的认真研究,提供了关注生存优先于赚取利润的极有说服力的说明。班平(Ban Ping)的村民之所以被作为极好的范例,就是因为他们作为耕者的生活,主要分为两种水稻田的劳作:一种劳作旨在维持生存需要,另一种则表现了“受利润支配的欲望”。
在村庄附近的大田里,只种用于维持生存的农作物。村民们喜欢的糯米被称为“食用米”,每家都要在大田里种上糯米,其正常年产量用于满足家庭每年的食用需要。大田里只采用传统的犁耕技术,而这意味着每个家庭耕作的现金成本很低(只有212铢,而中央平原地区的耕作成本达1892铢)。
然而,在新开垦的田地里,许多村民则变成了自由自在的熊彼特式的企业家,“价格和利润成了农作物选择的主要标准”。在这里,村民们种植所谓“销售大米”,即不打算自己食用的非糯米品种。这种稻田远离村庄,要使用拖拉机耕作,收割时要花钱雇人帮忙。因此,耕者要有相当多的资金投入,再靠到市场上销售大米收回成本。
莫尔曼的研究的关键性发现是,尽管从多方面衡量,“销售大米”的种植有多得多的利润,但在大田里种植维持生存作物的优先性是不容置疑的。村民们只是在完成了生存耕作任务之后,才会在“销售大米”田上下工夫。班平的农民没有变得“商品化”,也就是光种“销售大米”卖掉,然后买糯米吃——有一户人家为了还债不得不这样做了,被邻居们认为是发了疯。除非村民们确信自家有足够的糯米吃,还能满足习俗上的招待需要和宗教需要,他们就不会种植“销售大米”。“然而,不论农民有多么宏大的企业家志向,他们的推理能力阻碍了威胁自身生存的商业农作物的种植。”
按照东南亚的标准,泰国农民是比较富裕的。虽然如此,除非他们具有稳固的生存基础,他们对于商业风险仍然十分恐惧。种植所谓“销售大米”的田地,其潜在利润很高,但发财的路上也布满陷阱。产量很不稳定,需要现金雇用拖拉机和临时工,法律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必须造马车或借马车运载谷物,最后,成功还极大地取决于陌生人——拖拉机手,何时耕地得看他的方便。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大田里的犁耕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产量适度;其好处在于,它是一种低成本的、有基本保障的食物生产方式,几十年来一直可靠地维持了村民们的生活。
安全第一原则并不意味着农民屈从于习惯:即使是可以避免的风险也不敢承担。当旱季作物、新种子、种植技术以及市场生产等新事物提供了明确的、实质上的收益并且对生存安全没有风险或风险不大时,人们会看到农民们是冲在前面的。然而,安全第一确实意味着,围绕着日常的生存问题,有一个防御圈。在防御圈内,要避免的是潜伏着大灾难的风险;在圈外,盛行的是资产阶级的利润计算。
此类分散风险的技术并非为农民所专有。接近于生存边缘的渔民、小商人也要分散风险,以确保稳定的收入。例如,小商人总要发展一些稳定的顾客,给他们以小优惠,吸引其不断光顾。他要避免把所有货物卖给一位顾客,喜欢这样来分散风险。此类分散风险的办法在以前曾是农民的穷苦工人那里也可以看到。为了对付失业的风险,他们可能从事几项小职业,以尽量减少完全失业的危险。
事实上,“资本主义商行并不常常选择稳定和稳步增长,而是选择利润最大化”,这一说法是完全不确切的。鲍莫尔提出,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从属于最小利润或现金周转的限制。这一论断的由来,十分类似于安全第一的准则之于耕作者的情况:“农民使自己的净收入最大化受到的限制是,其可能性在收入低于确定的最低值的任何年份里都是很小的。”资本主义商行实施大量的经营战略,诸如从事多种经营以分散风险,同竞争者在价格和收益分配上取得一致,垂直地结成一体以确保供应,等等——所有这些并不必然地使其净收入最大化。企业周期性的衰退和下降趋势的幽灵对公司的影响,也许等同于庄稼歉收对农民的影响;它刺激人们重视有保障的、稳定的利润而不是较大而不确定的利润。无论对于商行还是对于农民来说,西蒙的“满足”理论可能比利润最大化更能有效地预测人们的行为。
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并不是这样的两分法:一方面是恃强凌弱的资本主义冒险,另一方面是难以改变的农民的保守主义。注重生存问题的农民更确切地被视为在应付风险方面余地有限。他在生存边缘上拼命劳作,一旦计算有误,便要失去一切;他的有限的技术加上天气的变幻无常,使得他比其他大多数生产者都面临更大的难以避免的风险;可获利的工作机会的相对匮乏使得他毫无经济保障可言。如果说他对待危及生计之事的态度过于谨慎的话,那么,他的不情愿是有其合理基础的。
综上可见,我的关于生存经济的观点对那些处于普遍的生存困境中的耕作者很适用。对于那些收益很低、土地很少、人口较多、产量变化大又没有什么其他工作机会的农民来说,生存第一的模式以及下面将要谈到的社会模式,应当说是非常适用的。而对于那些收益较高、土地充足、人口较少、农作物产量可靠又有其他工作机会的农民来说,大概就不适用了。总之,它适用于贫困的农民和佃户,而不适用于那些经常雇人劳动又有充裕的土地和存款的富裕农民。因此,要确定收益和保护物的上限(超过上限,风险就是更加合乎情理了)是不可能的,在我们的讨论中也是不必要的。根据泰国人的例子(还有其他事例),我相信安全第一的行为模式不但是最穷农民的特征,而且是所谓中等农民的特征。
安全第一原则的关键假设是,为了生存的常规活动产生着令人满意的结果。否则会怎样呢?那么,安全第一的基本原理就垮掉了。继续进行常规活动总要带来失败,这就再次使得冒险变得有意义了;这样的冒险是有利于生存的。那些其生存方案由于气候、土地短缺或地租上涨而失败了的农民,尽其所能地要保持住自己的漂浮不定的地位——这可能意味着要改种用于销售的农作物,背下新的债务和采用有风险的新稻种,甚至意味着要沦为盗匪。大量的农民革新行为都具有这种孤注一掷的特征。这种使得农民不能不为未知事物而拼搏一番的经济背景同其常见的怀疑主义谨慎态度,具有同样奇特的社会、政治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