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国社会结构研究报告)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新时期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演变

收入分配制度与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倾向阶段,形成了普遍贫困的收入均等化现象;又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后向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向转变,形成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态势;现在又开始逐渐向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方向转变。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收入分配必将走向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方向。

一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倾向(1978~1987年)

改革开放之初,整个社会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党的工作中心要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大二公”、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对效率造成的巨大损害,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52页。的重要论断,要求国内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起到激励和示范作用,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农村为突破口,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次大会提出,“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78年12月22日通过)。。“人民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男女同工同酬。加强定额管理,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坚决纠正平均主义。”《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78年12月22日通过)。自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实现形式。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次大会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第一,企业职工的奖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第二,制定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职工更好地工作,根据他们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来规定他们的工资和奖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第三,由于劳动种类繁多,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脑力劳动是复杂劳动,体力劳动是简单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等,为了体现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的区别,在企业内部,工资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要提高脑力劳动的报酬,奖优罚劣。第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也要根据他们肩负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劳绩来分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中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358~359页。

二 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1987~1997年)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原则。大会指出:“现阶段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券取得利息……”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中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467页。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这是对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另外,大会还提出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等具体的政策主张。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在分配制度上依旧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同时根据现实状况对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做出了规定,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要促进效率,鼓励先进,同时也要重视公平问题,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中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157页。。两者兼顾相当于两者并重,无“谁优先谁置后”之别,并且仍然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此之后即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997~2002年)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第一次把其他分配方式科学地总结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这是在社会主义分配方式问题上的又一进步。另外,报告提出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效率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在收入分配问题上,这次大会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鼓励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缩小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中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430页。。这种提法是就经济问题与公平问题的关系而言的,经济效益问题是第一位的,要优先于公平问题。

四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2002~)

鉴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带来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和社会矛盾的凸显,这些社会现象引起了广大学者和部分政府官员对这一分配原则的争论。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对深化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一,要“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第二,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第四,“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第五,“加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中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560页。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里特别强调了社会公平和分配合理,没有提及“效率优先”。

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观点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把社会公平作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本质要求。第一次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另外,大会还提出了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强调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从起点到终点都要遵循公平的原则,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为我们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战略方向。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和以前的政策相比较,十八大提出了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同时提出了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