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史中蕴藏的未来
面对现代社会伦理信仰亏空与道德滑坡的困境,重建德福一致信仰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德福一致信仰的现代重建,并不是凭空创造一种伦理信仰来获得普世性的道德回应,从而就能够彻底解决德福一致信仰衰落的现代性问题。重塑所有人对道德的信心,重造一个道德的新天新地,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道德学家有此种想法,人们大可以视之为道德学呓语付之一笑。如果政治家尤其是握有重权的政治家有此想法,人们就该高度警惕并竭力阻止此种疯狂思想付诸某种形式的政治伦理运动实践。如前文所讲,德福一致信仰的现代重建绝对没有立竿见影、一劳永逸的方案。我们今天需要做的或者能够做到的,只是在充分考虑到现代社会信仰文化具体特点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挥既有德福一致信仰思想的影响作用。所以现代社会德福一致信仰的重建,是在这个层面上展开的。这也许不是最有效的途径,但却是相对稳健的途径。
而今天伦理学界需要对德福一致信仰重建担负的责任就是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在相关理论支持中,伦理学界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人类在这个议题上有多少历史资源?这些历史资源中有多少能够满足现代社会对于德福一致信仰重建的需求?关于第一个问题,上一节内容归纳整理的十种德福一致模式已经算是一个初步的回答,第二个问题则是本书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内容。
本书认为,尽管近代以来传统宗教报偿观遭到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和打击,由之建立起来的宗教人生观、道德观也几近崩溃,但对于德福一致信仰的现代重建,延存至今的各大伦理宗教传统中仍旧存在不可低估的信仰资源。
古代报偿观的劫运始于科学理性的崛起。当近代科学理性横扫中世纪蒙昧文化时,宗教成为首当其冲的批判对象。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理性启蒙运动中,宗教的善恶报偿观自然也在劫难逃。当旧的宗教报偿观被否弃或边缘化,新的德福一致信仰又没能够有效地建立起来,于是造成了现代社会迄今都无法弥合的道德信仰断裂。
虽然在科学兴盛的时代,宗教在社会文化谱系中被迫放弃其在中世纪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被毫不留情地边缘化了,但正如包尔生所讲:“科学研究无论对实在形成什么样的观念,都始终要为宗教的感情留下空间。宗教绝不会灭亡,因为它满足了人心灵中最深沉内在的需要。”宗教不仅不会在短时期内消亡,反而它会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力量参与现代社会与文化的建构。如万俊人所言:“宗教不仅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继续生存和生长于现代社会,而且也以积极的文化姿态参与并维系着现代社会的道德文化生活,对现代人类和社会产生着极为深远的精神影响,这种影响甚至具有全球范围的普遍性质。”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宗教对现代社会道德与精神文化的现实影响力。其实只要宗教作为一种信仰组织和精神生活方式仍然牢固地扎根在世俗社会的土壤中,就必须承认李泽厚的这一基本判断:“宗教性道德对社会性道德有‘范导’和‘适当构建’的作用。”
今天传统宗教报偿观虽然衰落了,但作为一种道德信仰它依然存在于大多数宗教信仰者的精神世界。因为人们心灵深处有这种对于公正的盼望和诉求,而科学理性并不能解决现实德福背离的问题,所以人们在困惑的时候不得不转向宗教寻求信仰的解释。尽管在过去的二三百年中,科学已经让很多人变成了无神论者或信仰的怀疑主义者,但是今天世界上毕竟仍有超过80%的人口信仰宗教。只要宗教信仰存在,在科学力所不逮的地方,它就会发生作用。所以,重建德福一致信仰离不开宗教的参与。在现代社会,传统报偿观在特定的人生处境中依然可以实现其道德信仰的作用,导人向善,维系道德文明的秩序。
尽管宗教报偿观仍然可以发挥其道德信仰作用,但现代人毕竟已经普遍经过科学理性的洗礼,毕竟已经存在数量庞大的无神论者(超过世界总人口的16%)。因此,必须找到能从根本上应对启蒙现代性即理性化和世俗化挑战,同时满足现代人对于德福一致的心理需求的道德信仰,即某种具有现代性伦理意义的德福一致信仰。
启蒙理性对于传统宗教报偿观的诘难,主要是因为这些德福一致信仰最终都将诉诸超自然力量(如神、业)或来世观念(如末世、轮回),而这些都是无法通过科学验证的,因此在科学世界观里面,宗教这种保障德福一致的前提条件就是虚假的,其德福一致自然无法成立。如前所述,科学理性再发达也不可能代替人类心理情感的需求。即便是无神论者,内心也存在对于赏善罚恶的公义渴望。所以,在传统宗教报偿观失效的地方,人们仍旧需要另一种德福一致信仰来弥补。对于经过启蒙理性洗礼的现代人,也许最不能接受的便是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付给外在的超越性力量或天启,所以很多人本能地抗拒宗教报偿观的他力模式。故而复兴哲学思想领域中自力模式的德福一致信仰,可能更能契合现代人主体意识觉醒后的道德心性。
在哲学思想领域的诸种德福一致模式中,律法精神的他力模式在重视契约与法治的现代社会虽然影响极其深广,但这毕竟是解决德福一致问题的消极途径。所以我们重建德福一致信仰,不能片面夸大律法精神的作用。今天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德福一致道德信仰的时代需求,我们应该在其他哲学的自力模式中寻找真正具有现代性伦理精神价值的历史资源。通过初步检审哲学领域中诸种自力的德福一致信仰模式,康德奠基于批判哲学与理性信仰基础上的德福配享学说(圆善)是唯一称得上具有现代性精神品格的德福一致道德信仰。
在伦理现代性的学术视域内,康德以理性信仰作为内在精神支撑的圆善观念提供了一种关于德福配享现代性伦理信仰的典范模式。所以,无论我们认同其对于现代社会道德信仰重建的重大意义与否,它都是今天伦理学界重建德福一致信仰不可回避的理论分析对象。另外,为了能够更加深入地分析比较古代报偿观与现代德福一致信仰的异质性,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道德信仰重建的现实意义,本书特别选取中国传统天命观念下的德福一致信仰进行分析考察。所以本书的主体内容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上篇),梳理中国传统天命德福一致信仰;第二部分(下篇),梳理康德具有现代性道德信仰意义的圆善思想。
以此二种德福一致信仰模式代替前文所论十种模式进行详尽分析论述,一则主要是为避免行文冗长和尾大不掉,二则有利于论述的深入展开。但为什么是这两种德福一致信仰而不是其他的模式呢?首先,本书梳理德福一致信仰现代重建的历史资源时,发现康德的圆善学说是无法绕开的,唯有这种模式是建立在理性信仰基础之上的一种现代性道德信仰,所以它必须成为这一课题研究的重点。其次,本书一个重要观点认为,延存至今的诸伦理宗教报偿观仍有现实的道德影响力,所以在探讨康德圆善学说这种现代性德福配享信仰的同时,也应该给予宗教的古代报偿观一席之地。但为什么会选择中国传统的天命信仰作为研究对象呢?应该说,与其他几种模式相比,天命德福一致信仰作为伦理宗教报偿观是最不具有典型性的。本书选择天命德福一致信仰来做深入考察理由主要有三点:第一,天命德福一致信仰是中国本土影响最为深远的传统报偿观,已经潜移默化渗入国人的集体道德记忆中,在当代中国的社会语境中重建德福一致伦理信仰,必须正视这一信仰的历史资源及民间基础。第二,中国传统天命观念存在宗教性与人文性两个维度,所以相应的天命观念下的德福一致信仰也存在两个面向,可以兼顾道德精英与普罗大众的道德信仰需求。今天在重建德福一致信仰的学术语境中阐释此种报偿观,不仅其宗教性的面向仍旧可以发挥余热,其人文性的面向因其对道德主体性的强调,其实某种程度上可以向所谓现代性德福一致信仰转化,因此它比其他伦理宗教的报偿观更富于现代伦理意义。第三,相比其他宗教的报偿观,中国传统天命德福一致信仰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系统研究,更不用说对其现代伦理信仰意义做系统检审了。所以,选择天命信仰作为上篇部分的研究对象有其特殊的学术意义。
由于本研究属于伦理思想史的范畴,目的是探究现代社会重建德福一致信仰的思想资源,所以并不试图凭空创造一种新的德福一致学说,自然也就不是将德福一致作为一个哲学命题来论证。本书要做的工作,主要是把德行应该配享幸福这一普世道德信仰作为某种观念事实置于思想史脉络中来阐明,并通过深入分析古代宗教报偿观与现代性德福配享伦理信仰的分野,考察相关德福一致信仰的现代伦理意义及理论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