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莱坞电影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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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合拍模式的探索

伴随着中华文化的强势崛起,海峡两岸暨香港乃至跨地、跨国的合作拍片方式渐成普遍趋势,海峡两岸暨香港的电影乃至部分海外的电影开始进入一个跨越国家、地区、意识形态和文化体制的差异,相互渗透、融合、影响与角力竞争的新阶段。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华语电影的发展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2003)、《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2011)等相关产业改革政策的引导下,中国大陆与境外的合作拍片获得飞速发展。2002年年底,大陆与香港的合拍片《英雄》创下了2.5亿元的票房,占年度9亿元总票房的27.8%。该片不仅成为华语电影产业化发展的标志,同时也揭开了华语电影合拍片迅猛发展的华丽序幕。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02—2012年,十年之间共计生产合拍片428部,平均每年约生产39部。“合拍片以年均10%—20%的产量创造出了50%—80% 甚至更高的票房份额。”詹庆生.产业化十年中国电影合拍片发展备忘(2002—2012)[J].当代电影,2013(2):30—37.整体来看,华语电影初步形成了一个以海峡两岸暨香港为主体,覆盖韩国、日本等东南亚地区,并向全球电影市场辐射的在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等产业要素上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交融渗透的产业化发展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