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批评理论与实践](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354/26133354/b_26133354.jpg)
三、在评判标准上坚持“网感”与“美感”并重
什么样的网络文艺作品才算是好作品呢?按一般的评判标准,有“网感”,能吸睛,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能吸引注意力,赢得更高点击率,网站才会红火热闹,吸引更多流量,赚取更多收益。至于以什么样的内容、用何种表达方式达到目的似乎都不重要。感官化和碎片化的内容不存在理解上的难度,是争夺“90后”与“00后”注意力的有力武器。除此之外,就是对网络热点的敏感,有能充分激起参与欲望的话题,在热烈互动中完成意义的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偏重“网感”的评判标准,从经济效益考虑尚可,就社会效益而言,还要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坚持“网感”与“美感”并重。
如果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吸引有限的注意力资源,分得市场上的一杯羹,其实已经陷入了流量至上的误区。现实生活的无限美好和人类想象的奇伟瑰丽都被眼前利益所遮蔽,仅剩下关于金钱的一个个套路,就像一个人虽置身百花园中,却体味不到繁花似锦与生机盎然,心中只盘算园中花价值几许,无关审美且大煞风景。对客观对象和主观意兴讲求“气韵”与“兴味”,追求“气韵生动”的中国绘画,对网络文艺作品如何更好地聚能量,或许能有些启发。网络文艺作品虽可在意境上不拘“礼法”,上天入地,不按牌理出牌,终需“形散神不散”,无论是对客观世界的描摹还是对主观世界的映像,还要靠主题的健康明朗,格调的悠远宏阔胜人一筹。谁能最先打动人心,最深介入用户的精神世界,谁就能拥有更广阔的未来。
关于网络文学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与审美的矛盾与冲突,中南大学欧阳有权教授在其《网络文艺学探析》中写道:网络文学产业化崛起所形成的“市场与审美”的矛盾,隐含了驱动机制上的增长方向偏向。作为数字传媒时代的一种文学形态,网络文学依然需要运用符号媒介去表现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用艺术的方式塑造文学形象,表达特定的生活状貌与生命体验,抒发个性化的内心情愫与理想愿望,用真善美的普适价值为人类的“诗意栖居”提供一种想象性和蕴藉性的审美镜像。但越来越成熟的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却形成了对艺术审美的漠视和遮蔽,加剧了网络文学的非艺术化和非审美化。经济的力量、赢利的目标、致富的动机,远比文学审美的艺术追求显得重要和实惠。
网络文艺产业化过程中与审美的龃龉几乎是必然的,有时因“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阴差阳错,造成美的旁逸斜出,不在自觉为之的范畴。且不说“萝卜快了不洗泥”的俗语表达,那些以盈利为目的、集团化产业化运作的背后,如果不是有强烈的品牌意识支撑,大多是难以照顾到用户内心感受的,总有细节上的疏漏,粗粝而折损美感,甚至邪恶而排斥美感。有些文艺作品为了取悦用户,生硬地增加“网感”,结果却难偿所愿。如热播剧《人民的名义》里主角“侯亮平”以英俊小生的扮相出场,以为会博得满堂喝彩,没想到能在网上疯狂“圈粉”的却是颜值不高但演技过硬的“达康书记”,这看似违和于“网感”,实际却是网络文艺语境下美学新动向的“最表达”。带给我们的启示便是,无论是网络文艺还是传统文艺,包含文化含量、能够体现独特个性的“核心赋值”才是最受欢迎的。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显示存在的愿望,在网络空间里,这种意愿的表达往往发挥得更淋漓尽致。对于感兴趣的事物,网络用户的参与度向来很高,舍得不计回报地付出时间与精力。比如不眠不休地观剧,并通过搜索、转发、点赞、评价、推荐、自制短视频、表情包等,在贴吧、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传播信息,围绕某些可供公众交流的话题分享见解,提升观剧快感。快感提升为美感,需要生命感官到心灵状态的跃进。不同的文明,催生出不同的美。人与人之间美感的差异受文化修养、个性特征的影响,因时代、阶级、民族、地域的不同而不同。具体到网络文艺作品欣赏中的审美,除了欣赏主体的差别,还受客观审美对象的限制,而客观审美对象中包含的主观创造影响着用户审美立意的高下。
网络参与话题的制造有手段是否高明、格调是否高雅之分,网络用语也有水平高下之分,这里面存在“网感”与“美感”的现实融合问题。美感可以是浅层次、表面化的“养眼”,也可以是深层次、可与灵魂产生共鸣的感动与震撼,网感则是适应网络传播表达需要的种种形式上的“打怪升级”。从市场角度看,观众的审美眼光、判断力和对多元文化产品的包容力是无须担心的。只要能打动人心,总能收获赞誉。而从制作方的角度来说,爱奇艺、优酷、腾讯等视频网站一方面为自制内容大量投入,另一方面计划扶持和培养各种人才,为内容升级积蓄力量,预示着不远的将来,在“网感”与“美感”的融合方面足斤足两的网络文艺精神大餐有望成为百姓多彩精神生活的“正餐”。
当今时代,注意力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稀缺资源,“眼球经济”蔚然成风,创新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网络文学、微电影、网剧、网络动漫、脱口秀等的生存发展与互联网须臾不可分,准确把握互联网文化的特质是网络文艺走向繁荣的先决条件。在探寻自身情感表达及各种集体性情绪的发泄途径与形式时,无论是戏弄假大空,还是戏仿高大上,厌弃与反讽虚伪过时的道德标准、社会规范都呈现出贴合网络表达途径的新的样貌。常常保有对外界的感知、对美的审视,才能不迷失在消费时代的语境中,力避原创作品变成类型化的重复他人或者自我重复。
内容创新与形式重构可以说是互联网时代网络文艺发展的两大任务。如何以产品思维经营内容,融互联网时代特有的解构、叛逆气息和狂欢精神于美的语境中,使生产内容更易让用户接受,更好把握用户的信息需求与情感向度,把有价值的信息变成收益,并利用IP资源规划、设计、包装、推广“内容产品”,是网络文艺内容产品化之路上需要着重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也是网络文艺进一步发展壮大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以年轻人欣赏网络剧的“时尚”来进一步解读网络文艺的审美,或可管中窥豹。“时尚”的事物大概最能满足年轻人求新求异的好奇心,可以把不同地域、性别、职业、教育水平的网络用户连接在一起。因此,无论网剧中的故事发生在现实中的繁华都市,还是想象中的奇幻世界,无论是青葱校园,还是寂寞皇宫,只要有足够的“时尚感”,都能得到他们的青睐。可以说,虽然传播载体不同,但叙事艺术的基本要素依然是网剧重要的美感来源。精心的构图、出色的表演、让人欲罢不能的情节,都让观众看得酣畅淋漓。而富有时代气息的互联网无限空间和可以自由支配的上天入地般的时空交错,给观看者提供了更大的审美想象余地。
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一书中专门谈到了宋元山水意境中的审美兴味和美的理想。其中的“要求自身与自然合成一体,希望从自然中吮吸灵感或了悟,来摆脱人事的羁縻,获取心灵的解放。千秋永在的自然山水高于转瞬即逝的人世豪华,顺应自然胜过人工造作,丘园泉石长久于院落笙歌。”饱喻禅宗,与网络世界的“真相”遥相呼应。在快车道上一路狂奔的网络文艺,在持续发展的浪潮中,对网络文艺作品的评判也应“网感”“美感”两手抓,既能敏锐捕捉兴起于网络的审美新风尚,又能充分开发网络文艺这座文化富矿的“含金量”,从而为网络文艺的健康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