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言随语: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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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注26 (2013年1月31日)

和各位法律顾问一起开个简短的座谈会,主要是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下面,我谈四点想法。

首先,要坚定一个信念。就是坚定对法律的信念。为什么市政府要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这实质上传递了一个信息,就是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法治建设是大势所趋,也是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要求。政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四个方面的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所谓信念,不仅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作为一个主体,与企业、公民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的。政府在履行职责的时候,必须要知法、懂法、敬法、畏法、守法、用法。法治政府的建设,要做到依法决策、办事和运作,确立政府本身也是一个法律主体的意识,带头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

其次,要确立一个方式。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政府工作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于法治建设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五个湖北”建设中“法治湖北”建设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省政府工作报告在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中再次就法治政府建设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政府要自觉地确立法治思路,政府的“举手投足”都要有法治依据,处理问题必须用法治方式。刚才大家提出的观点我很赞同,比如对于一些滋事信访,确实应该更多地在法律的轨道上去处理,而不是息事宁人,牺牲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取得一时的妥协和折中。

再次,要发挥一个作用。在未来的政府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借助法律顾问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真正地发挥法律顾问的重大作用。“顾问”不是“顾而不问”,而是“顾而要问”,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起到专业的支撑和保障。至少要在以下五个方面真正发挥法律专业作用。

一是要在政府决策方面发挥好法律咨询作用。一些重大的决策,在决策前的充分论证、酝酿阶段,就要有一定的前置程序,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二是要在政府行为方面发挥法律支持作用。政府在行政作为时,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一些重大行政行为、经济行为,如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这些问题必须切实借助法律全程的支持、支撑作用。三是要在政府权益保障方面发挥法律维护作用。尤其是涉及行政诉讼的时候,政府自身权益必须合理、合法地得到维护。四是要在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中发挥作用。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固然要为政府的权益负责,但政府是为整个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大家要站在全社会的角度,就如何彰显公平正义、形成更好的法律环境,起到法律顾问的引导作用和法律意见的支撑作用。这也可以说是具有社会良心和社会责任的法律专业人士的一个公共责任。五是要发挥对市情、社情、民情、法律舆情的传递桥梁纽带作用。我们通过法律顾问,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一些意见、诉求,包括对政府法律工作、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更有效的汇集。

最后,要健全一套机制。就是健全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仅半年时间,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还在不断健全中,请法制办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吸收,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参与机制。大家作为法律顾问,要在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更好地参与到政府工作中来,更好地发挥专业把关的作用,发挥“守门”和“护卫”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保障投入机制。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专项经费、合同制管理等方式,对法律顾问给予一定的经济报酬,但这完全不同于商业费用,因为大家承担着一定的公共责任。三是进一步健全法律学习机制。今年在适当时候,要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重点是行政诉讼、法律意识、法律运用等。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考核机制,每一年或两年对其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