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区的性质与形成的基础[1]
一 城市经济区的性质
(一)城市经济区的含义
经济区是经济区域的简称。城市经济区是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以区内紧密的商品经济联系和地域分工为基础,开放式、网络型的区域经济联合体。在这个含义中包含四个密切相关的因素,即大、中城市是依托和核心,商品经济的紧密联系和地域分工是基础和前提,众多的小城镇是联系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大片农村是广阔的基地。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导致专业化协作的广泛发展,使城乡间、城镇间、城市间、各经济部门间的联系日益紧密,逐步形成以城市为联系中心的商品经济的各种网络,以致使城市与区域趋向一体化,形成城市区域统一体,这就是城市经济区形成的客观性。
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区,一般都是在市场机制下自发形成的,国家也做了一些有限度的干预和引导。如日本国土厅制订了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将全国划分为7个经济圈,法国领土整治委员会将全国分成21个经济区,分别制定了区域整治规划,英国将全国划分为11个标准区;西德、意大利、荷兰、瑞士等国也都成立了有关机构,广泛开展了经济区划工作。但这种经济区一般都是经济地理概念上的经济区,没有国民经济组织的含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国家能够在全社会的规模上,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和其他经济规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节,可以依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的差异和特点,区域内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组织合理的地域分工和经济网络体系。
社会主义国家组织经济区,是从1920年苏联第8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根据列宁倡议而拟定的《俄罗斯国家电气化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开始的。“计划”指出,为了做出合理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必须“将全国分成各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区”。“计划”根据列宁关于合理配置全国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和动力原则,划出8个经济区。1921年,在苏联国家计委之下,成立了经济区划委员会。经济区划委员会拟定的“提纲”中,给经济区下的定义是:“基本经济区是具有全国规模专门化和发达的内部生产联系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并根据经济原则,对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工业和技术状况,交通条件和经济中心的分布,人口密度及其分布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将全国划分为21个经济区,在大经济区中又分为若干个亚区和小区。苏联从20世纪20年代起,对经济区一直使用“生产地域综合体”这个概念。20世纪50年代末,有人提出用“经济综合体”来代替“生产综合体”。当前,在我国书刊上发表的一些有关经济区定义的观点,通常认为经济区是“地域生产综合体”,或“地域经济综合体”。这种看法就是沿用了苏联所使用的概念。当然,从生产力布局出发考察问题,经济区首先是具有一定空间范围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它反映了生产的地域差异性和区域内的综合性。苏联、西德、法国、日本等国家搞的经济区划,也主要是以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出发来调整已存在的地域生产综合体。但是,城市经济区作为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具有独特的含义。它是为了充分发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组织经济的作用而建立起来的地域性的经济联合组织。我们所说的组织、建立经济区,就是指它作为一种国民经济的区域组织形式而言的。它既同传统的以生产力布局为主的地域生产综合体的概念有区别,也不是离开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这个基础的,而是建立在客观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基础上,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开放式、网络型的区域性经济联合体。
二 城市经济区的性质
从上述城市经济区含义的分析说明,城市经济区是一种商品经济的地域组合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一种新型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
第一,城市经济区是一种商品经济的地域组合体。城市经济区既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是以商品经济的联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网络状的地域单元或地域系统。只有当商品交换和流通的发展突破了分散的、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格局,市场由分割的地方市场发展到国内统一市场以至世界市场,不同的地域依据相互之间在经济要素方面的差异,依靠自身发展经济的有利条件,扬长避短,发展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才能够在相互交换中获得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益,获得比较利益。这样,在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各个地区都会着重发展独具特点的专业化生产,形成各具特色的地域经济结构,使区域的自然资源、经济、技术、资金、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的区域配置和最优组合,从而形成不同类型、规模不等的经济区。各个经济区之间既有合理的区域分工,又互为市场,相互依存,使各个经济区的区域市场与全国的统一市场联系在一起,从而通过商品交换和市场在区内和区际之间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联系,构成统一的商品经济网络的地域系统。所以,城市经济区是商品经济关系的区域层次,是商品经济的地域组合体。
第二,城市经济区是一种新型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资本主义经济区是以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地域系统。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对它的形成也进行了某些行政干预,但是,社会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对资本主义经济区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经济联系都具有很深的影响。经济区内的经济不可能在一个统一的区域规划指导下协调发展,各个经济区之间也难以形成合理的分工。社会主义经济区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区域层次,是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认识商品经济运动的内在规律并运用它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结果。国家可以通过计划指导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不同的地区都能够各展所长,发挥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地区经济结构,使各个经济要素得到最优的区域配置,在这个基础上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效益和协调发展。所以,城市经济区既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地域系统,又是国民经济组织体系的重要环节。它的发展不仅要考虑本区经济结构的合理化,还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来考虑和确定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和生产力的布局,把国家宏观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发挥本区的局部优势恰当地结合起来。因而,城市经济区是我国以间接控制为主、横向为主的新型宏观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 城市经济区的特征
城市经济区既具有一般区域经济的特性,又具有自己的特征。城市经济区的特征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又体现了它的性质。
第一,城市经济区突出了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城市是现代工业集中的地方,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生产力,能为实现城乡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城市是科学技术力量荟萃的地方,不仅科技、文化教育事业比较发达,而且有一大批老企业,科技人员管理队伍力量雄厚,技术熟练的老工人多,是大量培养人才,集中开发智力资源,传播和交流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基地,具有推动城乡产业技术进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巨大力量;城市是商品交换的中心市场,不仅拥有发达的商业,集中的金融业,而且有灵敏的信息传播体系,方便的交通运输条件,因而是商流和物流的集散地、是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和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枢纽。所以城市是国民经济运转的轴心。城市经济区,由于是以城市为核心,依据城市的经济功能及其经济实力所辐射和紧密联系的区域范围来划分的,就能够充分发挥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充分有效地利用这种经济形式组织生产和流通,就能够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跳出条条和块块的束缚,按照经济的自然规律和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组织合理的经济网络,发展区内外的商品交换和经济技术交流,从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城市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的综合体,也是国家各类机构集中的地方,依托城市多方面的综合性功能组织经济区的各种活动,就能够把计划指导和市场机制、纵向经济联系和横向经济联系、行政管理手段和经济调节手段、宏观经济的组织协调和微观经济搞活结合起来,组织合理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
第二,城市经济区突出了城乡经济一体化。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是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而国家工业化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城市工业产值比重,还必须包括农村现代化物质要素的发达程度和现代产业就业的比例,必须有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农业的支撑。农业的稳定增长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善,是整个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如果传统农业不能过渡到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得不到全面发展,农村人口的就业结构不能根本改变,劳动力转移不出来,国家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现代化也就难以实现。因此,城市必须为周围农村服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城市生产力向农村扩散,向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向农村扩散科学技术、人才和信息等。同时,城市工业和其他各种事业的发展,对农村的发展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农村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和品种更加丰富的各类农产品和原料。但是,长时期以来,城乡分治的体制,人为地割裂了商品经济所要求的城乡互为市场、互为依托的自然联系和经济的内在联系,城乡经济基本上处于自我循环状态,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城市经济区,就有利于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区、部门之间的重重壁垒,根据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通盘考虑城乡优势和潜力,制定综合发展规划,合理配置生产力,共同开拓新的发展领域,就能够以大城市为中心,以小城镇、小集镇为纽带,联结广大农村,利用城乡各自的优势,开展联合经营,组织城乡通畅,互相渗透的流通网络、工业网络、交通网络、信息网络、科技网络、金融网络等,发展多成分、多形式、多层次城乡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城市和农村互为市场、互相支援、互相促进,正确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和农村的基础作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的城乡之间既有分工、又有紧密协作多层次的产业结构,实现城乡经济发展的网络化和一体化,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逐步融合。
第三,城市经济区是一个区内外实行全方位开放的区域经济系统。商品经济的本质是等价交换。以等价交换为内容的商品经济的联系是横向展开的,表现为横向的运动。它要求打破任何地区的分割和封锁。因此,作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地域系统的经济区,它既不同于行政区、自然区,也不同于传统的强调综合发展、自我平衡和自我循环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它不是新的封闭块块,而是一个空间开放的经济系统。不仅经济区内的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城市之间、城乡之间要打破种种限制和封锁,相互实行开放,也要按照平等交换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广泛发展对外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和交流,对其他经济区和外资实行开放。经济区内的各个城市和行业,既可以联合起来对外开放,也都可以自主地对外开放。为了搞活经济区的城乡经济,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本区特色的区域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还包括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劳务市场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但是,这种区域市场不是封闭的和分割的,而是竞争的和开放的,通过各种形式的网络和联合同全国的统一市场联结起来,成为国内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所以,按照城市经济区调整地区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就能够在扩大区际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交换的过程中,在价值规律的作用和比较利益的基础上,逐步改变自给自足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地区经济结构,实现区域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各个地区在发挥各自特色的基础上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地区产业结构。
四 组织经济区的客观依据
(一)适应了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要求
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是城市经济区形成的重要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劳动地域分工是社会分工发展的高级形式。它的产生和发展受生产力的水平所制约,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他又说:这种分工包括“把一定生产部门固定在国家一定地区的地域分工。”[2]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分工,是原始人类主要根据性别、年龄和劳动的自然条件而进行的自然分工。“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妇女管家,制备食物和衣服——做饭、纺织、缝纫。男女分别是自己活动领域的主人,男子是森林中的主人。”[3]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社会分工,首先是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形成了农牧业两大生产部门和相应的原始农业区和牧区。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金属工具,使手工业与农业逐渐分离。当人类进入奴隶制的时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扩大,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阶层,商业从手工业中分离出来。在手工业、商业和防御中心,形成了早期的城市,在社会生产地域分工中出现了城乡的差异和对立。上述人类历史上的三次社会大分工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里,商品经济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社会基本上是由众多的单一经济单位,如宗法式的小农、封建领主和原始村社所组成,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长期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在各个地区之间形成了相互孤立和封闭的系统,缺乏内在的经济联系,因而严重地阻碍社会生产地域分工的发展。
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出现,促进了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各个生产部门逐渐相互独立,各种生产商品形式的特种产品并同其他一切生产部门进行交换。“这样,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各个独立的工业部门的数量增加了;这种发展的趋势是:不仅把每一种产品的生产,甚至把产品每一部分的生产都变成专门的工业部门;——不仅把产品的生产,甚至把产品制成消费品的各个工序都变成专门的工业部门。”[4]由工场手工业发展所造成的部门和企业专业化趋向,引起了地域间的分工。自然的、资源的和技术条件等方面所造成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使各个区域依据本地区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生产部门,先后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并彼此互为市场。这样部门分工和地域分工就密切联系在一起,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地区经济体系。这种不同地区间的专业化分工,就是社会劳动地域分工。列宁指出:“地域的分工并不是我国工业的特点,而是工场手工业(包括俄国和其他国家)的特点,小手工业没有造成这样广大的地区,而工厂却破坏了这种地区的闭塞性,促使作坊和大批工人迁移到别的地方。工场手工业不仅造成了广阔的地区,而且在这些地区内实行了专业化(按商品的分工)。”[5]这就是说,社会劳动地域分工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历史阶段所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同地域分工的产生相适应,也就形成了初级阶段的规模不等的经济区域,即资本主义的经济区,如英国的东英格兰毛纺工业经济区、日本著名的阪神纺织工业经济区。
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以后,大机器工业的建立,交通运输业尤其是铁路运输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使部门分工和地域分工不断加深,生产社会化和专门化程度不断提高,以至在现代社会中,每一个地区的各个生产部门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相互间的交往与协作,地区经济日趋一体化。所有这些,都促使了资本主义经济区的形成。一方面,形成了工矿业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区。如美国的东北工业区、德国的鲁尔区等,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商品性较高的农业区,如美国的南方区、英国的东部农业专门化区、俄国的北高加索区等。同时,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形成了以多功能的大城市为中心,以交通要道为依托的综合经济区,如英国的大伦敦区、法国的大巴黎区、日本的东京经济圈等。其实,这种由生产部门专业化分工而造成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不仅发生在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之中,而且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打破了国家、地区和民族间的界限,使世界经济成为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统一体,形成了国际间的区域性分工。与此相适应形成了跨国的区域经济联合体,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苏联和东欧十国的经互会、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协会、东南亚五国经济联盟等。
我国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工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的低级阶段的经济区。在每一个经济区内部也都形成了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地区经济结构。如东北三省,从地理条件上说,具有相似的地理环境。日、俄帝国主义势力入侵东北,兴建铁路、港口和建立冶金、炼矿和军事工业等,区内有了密切的经济联系。新中国成立后,在工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东北成为我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三省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了明显的地域分工结构。辽宁省在钢铁、有色金属冶炼、重型机械、石油化工、建材等生产上占优势;黑龙江省在石油、天然气、木材、粮食、铁路货车、内河船舶、发电设备的生产上占优势;吉林则在汽车、农机制造、基本化工、森工、造纸等生产上占优势。内蒙古东部三盟一市逐步成为以煤、电、木材加工为主的工业基地。这样,东北三省一区(三盟一市)就形成了一个既有分工又需紧密协作的地域经济体系。又如,上海和江苏、浙江等省,历史上就有密切的多形式、多渠道的经济联系,客观上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形成了一定的地域分工结构。
地域分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依据社会劳动地域间的分工组织经济区,就能够根据不同区域间在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地理条件上的差异,进行生产力地区的合理分布和生产要素的地域优化组合。如尽可能地在原料产区发展原料加工工业;尽可能地在缺乏能源和资源的地区不发展或少发展耗能高、耗资源多的加工工业。又如尽可能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的地区,发展智力、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产品向高、精、尖方向发展;而在经济技术水平比较低的地区多采用适用技术,更多的发展传统产业,等等。这样,就可以使不同的经济区域,都能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发展自己的长处和优势,而克服和改造自己的不利条件,或避开自己的短处和劣势,从而使不同的经济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的各种生产要素,如原料、能源、资金、技术等得到最佳的组合和有效的利用,达到节约社会劳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各个经济区域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得越充分,国民经济的地域结构就越合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也越迅速。经济区的形成,就是由各个地域经济要素及其组合的差异性,以及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内经济要素间的紧密联系决定的。
(二)适应了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城市与周围区域间商品经济内在的紧密联系,是组织城市经济区的又一重要依据。
劳动地域分工是生产社会化的一种形式。它的存在,是以各地域不同的、有差别的劳动为前提的。但是,各个地域种类不同的、有差别的劳动产品只在区内消费,这还不是劳动的地域分工。只有各个地区之间由于交换而产生经济联系,以及由于各地区不同类别的劳动成为相互依存的统一体的组成部分时,才形成了劳动地域分工。从历史上看,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居于主导地位,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经济的地域分工很薄弱,当然不可能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之后,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和统一市场的形成,才逐步形成了以大工业为主体的中心城市和以城市为中心的各种类型的工业区、专门化的农业区以及生产专门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的综合经济区。
同时,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比较高、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相应的城市化程度也比较高的区域,形成了由若干个城市组合的城市群体和由大、中、小城市紧密结合的城市系列。每一个大、中、小城市各有与其相联系的不同地域范围。大城市具有较广阔的地域范围,中、小城市各有与其相适应的区域范围。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的作用越大,就能够把周围更大的地区的经济活动吸引过来,并同众多的中、小城市组成有机的网络体系,沟通城市内外纵向和横向的经济联系,形成一个较大地域范围的多层次的经济区体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是自发发展的,劳动地域分工与其相适应的城市经济区,主要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发形成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同时,又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是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因此,能够依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按照比较利益原则,促进地区经济布局的调整和各个区域特色与优势的发挥,使各经济要素得到最优的区域配置;能够依据商品经济发展客观上所要求的横向联系,以城市为中心,按照区域内在的商品经济联系,发展生产的和销售的、行业内部的和跨行业的、运输的和通信的、金融的和信息的、科技的和教育的多形式、多渠道的协作和联合,组成区域的横向网络结构和经济网络的地域系统;还能够把国民经济的全局要求和区域的实际相结合,制定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区域的各个城市间、城乡间、部门间、企业间的发展规划,商定区域的资源、技术、智力联合开发的方案等,有计划、有目的地逐步建立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不同层次、不同规模、各具特色的经济区网络。在扩大不同区域之间的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使各个地域的资源的、技术的、产品的等多方面的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把潜在的生产力释放出来,提高社会的综合经济效益,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三)适应了社会再生产空间平衡的要求
经济区作为生产力的空间存在和组织形式,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重要条件。
马克思指出:“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的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6]他又说:“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7]这就是说,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社会最一般的属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之间及其各环节的内部,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依存关系,即比例关系,只有不断地实现了这种比例关系,社会再生产才能周而复始地进行。
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生产的原理,物质资料生产在社会再生产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社会总产品按其最终用途可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社会生产也划分为第一部类的生产资料生产和第二部类的生活资料生产,两大部类之间保持协调的比例关系,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在我国现阶段,农业产品和轻工业产品,主要是用于生活消费,基本上属于第二部类;重工业产品,主要是用于生产消费,基本上属于第一部类。尽管两大部类的分类和农轻重的分类是有所不同的,但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基本上可以反映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大体上是通过农轻重的比例关系来实现的。具体来说,农业内部还有农、林、牧、副、渔五业的比例关系,工业内部的原材料与加工工业的比例关系。能源、交通、通信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制约作用,它的发展,必须同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保持适当的比例,并且处于“先行”的地位。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并应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在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下,国民收入货币形态的分配,存在着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这一十分重要的比例关系,积累基金内部的生产性积累与消费性积累的比例关系,消费基金内部的个人消费与社会消费的比例关系。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上说,又可分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等等。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以及其具体化的各个生产部门所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和劳务,只有通过相互交换在实物上得到替换,在价值上得到补偿,也就是说只有实现了各个部门之间和产业之间的实物平衡和价值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
但是,只有部门之间的平衡还是不够的。马克思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一个要素。”[8]劳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也就是在一定区域中进行的。各个部门、行业企业的布局最终要落实到各个区域,若干个行业的具体单位在一起,就组成了区域经济。因此,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都要落实到地区,国民经济本身就是由各个部门和地区分工协作组成的有机整体。各个部门和地区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事实上任何一个部门都有适宜与不适宜的区域,任何一个区域也都有适宜与不适宜的部门。部门选择地区,地区也同样选择部门。部门比例最终要落实到一定的区域,部门比例的平衡要靠地区比例的平衡又要通过部门比例平衡来表现,两者比例不协调,地区再生产就难以顺利进行。例如,第二个五年计划以后,我国铁路建设的重点摆在了内地,但运量增长最快的地区是在沿海。如果从部门间的比例关系来看,这个时期的铁路建设和运量增长之间是保持了适当比例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运力增长最快的内地,特别是大西南地区,运量的增长并不大。而运量增长最快的沿海地区,运力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加强,部门比例与地区比例相互脱节。社会再生产如果出现了价值不平衡和实物不平衡,比较容易纠正,在下一个年度或第二、第三个年度就可以得到调整。如果因为空间布局不合理,造成部门比例与地区比例失调而导致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在短期内是很难改变的。企业和设备一旦固定在某一区域,即使发现不合理,在短时间内也很难改变,这方面的事例是很多的。因而空间结构是否合理,空间比例包括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比例关系是否平衡,是社会再生产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合理的空间结构和空间比例能够促进社会再生产的实现。不合理的空间结构和空间比例则会阻碍社会再生产的实现。
在处理部门和地区的关系上,可以采取两种布局方针。一是不顾各个地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与特点,实行“一刀切”、一个模式,强调各个地区都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都搞自我平衡的“大而全”,结果是少煤缺铁的地区要大上钢铁项目,无煤或少煤地区要大打煤炭翻身仗,科学技术条件落后的地区,要大上电子工业,搞高、精、尖产品,如此等等,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和损失。而另一种方针则是把国民经济的总体要求与地区的特点结合起来,一方面根据各个经济区域的自然、经济、技术、区位等条件因地制宜地确立各个地区发展的重点和专业化生产部门,使各个经济区域能够扬长避短,施展地方特点,发挥本地区的比较优势,使地区之间有一个合理的分工,又能够使这种布局与各个区域的发展方向符合全国发展战略的总要求,在全国较好地实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间的协调和平衡。各个区域都应以本地区的专业化生产部门为主体,建立相适应的辅助生产部门、基础部门和综合性的生产部门,使区域的主导产业与为主导产业配套的非主导产业,以及为前两种产业提供基础服务的产业之间,保持适度的比例。这样就不是搞自给自足的“大而全”,而是搞专业化与综合化相结合的“大而特”。各个区域之间通过交换,发挥本身的相对优势,各扬所长,互补所短,求得区域内和全国的各个部门、区域间的经济均衡发展。各个区域在全国的地域经济体系中,既各有特色,为其他区域所不能代替,又是整体结构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而使各种经济要素在地域上得到最佳结合,实现全国经济布局的合理化和协调发展。
城市是区域的核心,是区域生产力的聚集地,地区再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与城市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城市是协调部门比例和地区比例的空间联结点和中枢环节。它可以协调部门和地区的比例,使两者实现有机的结合。因此,组织城市经济区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空间平衡的客观要求。
(四)适应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
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冲破部门和地区的界限,在各个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形成分工协作关系。各个部门和地区生产的发展,既要依据自己的特点和生产的有利条件,发展部门和地区间的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又必须充分利用部门和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开展协作和联合,相互取长补短,以求得共同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越高,商品经济越发展,部门、行业间的分工就越细,区域分工也就越复杂,部门、城乡间、区域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就越紧密。
但是,我国旧的经济管理体制是建立在行政系统、行政层次和行政区划基础上的全国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割断了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造成条块分割、城乡分割、流通堵塞、领导多头等弊端,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按条条(行政系统)管理经济,割断了不同行业的经济联系,形成了部门所有制,造成部门间、部门与地区间的各种矛盾,按块块(行政区划)管理经济,割断了部门与地区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形成了地区所有制。这种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管理体制,阻隔了经济的横向联系,使企业产、供、销之间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不能实现有机结合,阻隔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经济联系,使城乡经济不能协调发展,使中心城市和经济区域的综合功能不能发挥。在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管理体制下,各个城市和区域都形成了封闭型的经济结构,并朝着“大而全”“小而全”的方向发展,造成重复生产,盲目建设。就是在一个城市和区域内,对资源也不能进行联合有效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从而大大降低了社会经济效益,并造成巨大浪费。
解决我国管理体制中这种条块分割、城乡分割的矛盾,需要进行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9]。组织城市经济区网络,就可以以城市中心协调城市与所联系的区域之间的经济活动,协调城市和区域的各个部门、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真正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按照各类企业的特点和不同情况,组织跨部门、跨城市、跨地区的经济协作和联合,使条条、块块相互协调,从而把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城市管理与农村管理结合起来。
[1] 原载《城市经济区学》,知识出版社,1990。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4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55页。
[4] 《列宁全集》第3卷,第17页。
[5] 《列宁全集》第3卷,第389~390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21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
[8]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904页。
[9]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