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与历史(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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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本个性的发现

《泗州大水记》,唐吕周任撰,《文苑英华》卷八三三、《唐文粹》卷七六、《全唐文》卷四八一均载,但文字略有出入。该文详记德宗贞元八年(792),泗州地区发生特大洪水,刺史张伾携官民抗灾一事,同时亦有作者的议论。以下将《文苑英华》所载《泗州大水记》全文迻录如下,并参校《唐文粹》、《全唐文》,187进而讨论相关问题。

《春秋左氏传》曰:“天反时为灾(《粹》‘灾’作‘妖’),地反物为妖(《粹》‘妖’作‘灾’)。”其于水也,反利为害矣。在唐尧时,包山陵而若漫(《粹》、《全》‘若漫’作‘浩滔’)天。在汉武时,浮啮桑而浸钜野,皆震荡上心,昬(《粹》、《全》‘昬’作‘昏’)垫下人,其故何哉?天其或者警休明而表忠诚也。

皇唐贞元八年,岁在壬申夏六月,上帝作孽,罚兹东土,浩淼长澜,周亘千里。请究其本而言之:是时,山泐桐栢,发谼歕涌,下注淮渎,平湍七丈。浮寿踰濠,下连沧波。东风驾海,潮上不落。雨水相逆,溅涛倒流,矗缩回薄,冲壅汴(《粹》、《全》‘汴’作‘淮’)泗。积阴骤雨,河瓴建,不舍昼夜,至于旬时(《粹》‘时’作‘浃’)。乾坤合怒,云雷为屯,以水济水,吞洲漂防。走不及窜,飞不及翔,连甍为河海(《粹》‘海’作‘宫’),噍类如鱼鳖。事出虑外,孰能图之?

开府议(《粹》、《全》‘议’作‘仪’)同三司、校检(《粹》、《全》‘校检’作‘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泗州刺史、武当郡王张公(《全》‘公’后多‘伾’字),以其始至也,聚邑老以访故,搴薪楗石以御之。其渐盛也,运心术以驭事,维舟编桴以载之。遂连轴(《粹》‘轴’作‘舳’)促橹,敛邑之惸嫠老弱、州之库藏图籍、官府之器,先寘于远墅,军资甲楯、士女马牛,遽迁于水次。将徤丁壮,遏水之不可者,任便而自安,迨(《粹》‘迨’作‘逮’)数日而计行矣。洪波汗漫,不辨(《粹》‘辨’作‘测’)涯涘,惊飙皷涛,舟不得不覆;巨浪崩山,城不得不圯。崇丘(《全》‘丘’作‘邱’)如岛,稍稍而没;厦(《粹》‘厦’作‘夏’)屋如杳(《粹》、《全》‘杳’作‘查’),況況(《粹》、《全》‘況況’作‘汎汎’)相继。天回地转,混茫其中。公独与左右十数人,缆舟于郡城西南隅女墙湿堵之上,以向冲波而(《全》‘而’作‘之’)来,不亦危哉!公之左右失色,同辞请移。公曰:“伾,天子守土臣也,苟有难而违之,若王(《粹》‘王’作‘君’)命何!且南山隔淮,几五六里,吾能往矣,况是别境,‘离局,奸也’,虽死不为。”公于是使部内十驿迁于虹城西鄙而南,傍南山(《粹》无‘山’字)而东四百里,达维扬之路,俾星邮无壅;石(《粹》、《全》‘石’作‘又’)东北直渡,经下邳,五百里,至于徐州,通廉察之问;又移书(《粹》无‘书’字)淮南城将,令断扁舟往来,立标树信,以虞寇贼之变。公毎端拱对水而诉曰:“伾奉圣主明诏,司牧此州,以亲(《粹》‘亲’作‘观’)万姓,河公何为不仁,降此大沴,伾之罪也。”厉声正色,阽危不挠,历数(《粹》‘数’作‘再’)旬而水定,又再旬而水抽(《全》‘抽’作‘耗’)。

自水始至,及水始耗,已一(《粹》、《全》‘一’作‘六’)时矣。又一时而复流,郊境之内,无平不陂,郛郭之间,无岸不谷,尺椽片瓦,荡然无所有。可异者,惟(《粹》‘惟’作‘唯’)公之露寝与内寝岿然存焉。岂不可浮而往,盖(《全》‘盖’作‘抑’)不可颠而坏乎?斯则神仰公之仁,先庶物而遗已;神赏公之忠,临大难而守节;神高公之义,动适权以成务。故保其听政养安之所,旌公之善也。昔邵(《全》‘邵’作‘召’)伯之理也,人爱甘棠而勿剪(《粹》、《全》‘剪’作‘翦’)。方兹神灵支(《粹》、《全》‘支’作‘扶’)持,不亦远乎!公乃舍车而徒,弃而泥,吊亡恤存,绥复军郡。远轸圣虑,诏左庶子姚公吊而赈之,至于修府署,建城池,诏有司计功而偿缗。立廛(《粹》‘廛’作‘鄽’)市,造井屋,公申劝科程,以贯(《粹》、《全》‘贯’作‘贳’)以贷,纔踰年,而城邑复常矣。其于缩板为垣,树柳为丽,端衢四达,廨宇双峙,即公之新意也。

天灾流行,何代无之?逢昏即盛,遇贤即退。故刘琨(《粹》、《全》‘琨’作‘昆’)返风而火灭,王尊临河而水止。盖忠诚之至也。公尝领羸兵守孤城,以百当万,俾国家全山东之地。名载青史,公即国之长城也。今以一苇之航,挂(《粹》、《全》‘挂’作‘絓’)于危堞之上,以当涨海之势。城颓而一块不倾,水止而所济获全,公即国之贞臣也。固知明主之委任于公也,皆感而通焉。

周任不敏,学于旧史氏,借古人以谕公,未(《全》无‘未’字)或曰(《粹》无‘曰’字,《全》‘曰’后多‘未’字)同年矣,谨述而记(《粹》‘记’作‘纪’)之。时贞元十三年,岁在丁丑,清和之日(《全》‘日’作‘月’),哉生魄,勒于石。(《粹》无‘时……石’之句)188

《泗州大水记》的叙事背景是德宗贞元八年夏泗州地区发生的一次水患,文章的第二段重点描述了此次水患的情况及破坏程度。实际上,贞元八年的水患并非仅仅是泗州的局部性灾害,而是一次全国性的大范围水患。《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载贞元八年七月,“辛巳,大雨。八月乙丑,以天下水灾,分命朝臣宣抚赈贷。河南、河北、山南、江淮凡四十余州大水,漂溺死者二万余人”。189此次水灾波及范围广,破坏性大,190么振华曾对唐代水灾溺死伤亡情况进行总结,在其所列表格中,贞元八年的水灾伤亡人数在唐代居第一位。191至于此次水灾的具体情形,《新唐书》卷三六《五行志三》:“(贞元)八年秋,自江淮及荆、襄、陈、宋至于河朔州四十余,大水,害稼,溺死二万余人,漂没城郭庐舍,幽州平地水深二丈,徐、郑、涿、蓟、檀、平等州,皆深丈余。八年六月,淮水溢,平地七尺,没泗州城。”192《新唐书》卷七《德宗纪》:载贞元八年,“六月,淮水溢。”193《新唐书》中特别记载了“淮水溢”、“没泗州城”,可见在这次大规模水患中,泗州城的确是重灾区。194

《泗州大水记》的主人公泗州刺史张伾,《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忠义下》、《新唐书》卷一九三《忠义下》有传,因德宗建中初固守临洺,以功迁泗州刺史。据郁贤皓考证,其任泗州刺史当在贞元八年至二十一年(792—805)间,195在州十余年,后死于任上。《泗州大水记》的作者吕周任,据《全唐文》卷四八一作者小传:“周任,德宗朝,官侍御史。”《全唐文》小传所载目前仅为孤证,暂且存疑。同时,吕周任与张伾之关系,亦史载无文。但吕周任愿为张伾歌功颂德,表明其二人当具有密切之关系。观其文字之生动翔实,推断吕周任曾亲历此事,时或任泗州僚属,亦未可知。就目前存世的唐文而言,如《泗州大水记》以地方官应灾为核心题材的长篇文章实不多见。文章不仅描述了水灾发生时的情况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还详细记述了泗州刺史张伾在水灾前后的积极应对措施,包括灾前访问耆老、修筑防御工事、转移百姓与官府财产,灾后保障交通与联络通畅、防止民变、赈恤灾民、重建州城等具体而实际的行为。此外,还叙述了朝廷派遣使臣到泗州赈灾,并拨专款协助地方重建州城诸事。若从灾害史研究的史料角度讲,该文记载了此次水灾的时间、地点、灾害程度、影响以及应对措施,是研究唐代后期区域水灾史的重要且完整的个案资料。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泗州大水记》所载刺史的一些应灾行为以及作者所表达的灾害观念,实际上仍然是以往灾害史研究的传统课题。虽然该文本内容翔实而完整,但如果仍然按照传统的“从史料到史实”的灾害史研究方法对其文本进行解读,便会有题无剩义之感,其史料价值亦会随着研究理路的僵化而被湮灭。鉴于此,我们研究工作的起点应当是挖掘《泗州大水记》的文本个性,进而提取文本中暗含的别样历史信息。

幸运的是,围绕贞元八年水患,除去两《唐书》的概略性描述以及《泗州大水记》之外,尚有三份相对完整的文本存世,分别是陆贽、权德舆的状、疏以及德宗的诏书,从而为我们进一步讨论问题提供了史料支撑。实际上,就在贞元八年水患发生后,德宗并没有立即下诏遣使赈灾,而拜相不久的陆贽曾围绕此事上奏皇帝,德宗亦有回应。陆贽的奏文是《请遣使臣宣抚诸道遭水州县状》、《论淮西管内水损处请同诸道遣宣慰使状》两篇,196《资治通鉴》卷二三四简明扼要地记录下了这次君臣对话。

河南、北、江、淮、荆、襄、陈、许等四十余州大水,溺死者二万余人,陆贽请遣使赈抚。上曰:“闻所损殊少,即议优恤,恐生奸欺。”贽上奏,其略曰:“流俗之弊,多徇谄谀,揣所悦意则侈其言,度所恶闻则小其事,制备失所,恒病于斯。”又曰:“所费者财用,所收者人心,苛不失人,何忧乏用!”上许为遣使,而曰:“淮西贡赋既阙,不必遣使。”贽复上奏,以为:“陛下息师含垢,宥彼渠魁,惟兹下人,所宜矜恤。昔秦、晋仇敌,穆公犹救其饥,况帝王怀柔万邦,唯德与义,宁人负我,无我负人。”八月,遣中书舍人京兆奚陟等宣抚诸道水灾。197

就在陆贽上奏的同时,时任左补阙的权德舆亦上《论江淮水灾上疏》,请求德宗尽快遣使赈济。198《新唐书》卷一六五《权德舆传》略载其事。

贞元八年,关东、淮南、浙西州县大水,坏庐舍,漂杀人。德舆建言:“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今霪雨二时,农田不开,庸亡日众。宜择群臣明识通方者,持节劳徕,问人所疾苦,蠲其租入,与连帅守长讲求所宜。赋取于人,不若藏于人之固也。”帝乃遣奚陟等四人循行慰抚。199

陆贽、权德舆所上的状、疏全文至今依然传世,足见其二人的上奏行为对于此次遣使赈灾的重要意义。而就在陆、权上奏之后,德宗才最终发布了遣使赈灾诏书。200诏书对于遣使作出了具体的分工,《册府元龟》卷一六二《帝王部·令使二》:“(贞元)八年八月诏曰:‘……宜令中书舍人奚陟往江陵、襄、郢、随、鄂、申、光、蔡等州,左庶子姚齐梧往陈、许、宋、亳、徐、泗等州,秘书少监雷咸往镇、冀、德、棣、深、赵等州,京兆少尹韦武往杨、楚、庐、寿、徐、润、苏、尝、湖等州宣抚,应诸州百姓因水不能自存者,委宣抚使赈给。……’”201据《旧唐书》卷一四九《奚陟传》:“贞元八年,擢拜中书舍人。是岁,江南、淮西大雨为灾,令陟劳问巡慰,所在人安悦之。”《泗州大水记》:“远轸圣虑,诏左庶子姚公吊而赈之。”此姚公即为姚齐梧。从《旧唐书》、《泗州大水记》的记载看,此次遣使赈灾的确是得到了实施。然而,如果将上述德宗对此次水患的反应与陆贽、权德舆等人的上奏联系起来考察的话,我们发现德宗对于救灾的态度明显是消极和被动的。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再来看一看陆贽《请遣使臣宣抚诸道遭水州县状》:

右频得盐铁、转运及州县申报,霖雨为灾,弥月不止,或川渎泛涨,或谿谷奔流,淹没田苗,损坏庐舍,又有漂溺不救,转徙乏粮,丧亡流离,数亦非少。……前者面陈事体,须遣使抚绥,陛下尚谓询问来人,所损殊少,即议优恤,恐长奸欺。臣等旬日以来,更审借访,类会行旅所说,悉与申报符同。但恐所闻圣聪,或未尽陈事实。……初闻诸道水灾,臣等屡访朝列,多云无害于物,以为不足致怀,退省其私,言则顿异。霖潦非可讳之事,搢绅皆有识之人,与臣比肩,尚且相媚,况乎事或暧昧,人或琐微。以利己之心,希至尊之旨,其于情实,固不易知,如斯之流,足误视听。所愿事皆覆验,则冀言无诈欺,大明照临,天下之幸也。……202

当贞元八年水患发生后,陆贽“前者面陈事体,须遣使抚绥”,而德宗的反应则是“询问来人,所损殊少,即议优恤,恐长奸欺”,并没有立即遣使赈济。同时,对于割据的淮西镇,德宗亦无救济之心。与此同时,朝臣一般的反应则是认为“无害于物”。可见,在朝廷的角度,从皇帝到臣僚均对此次水患持消极态度。这一反应当与唐代的灾害奏报体制、君臣关系以及淮西吴少诚割据等问题紧密相关。而就在朝廷消极应对的氛围中,《泗州大水记》所载泗州刺史张伾积极主动的应灾行为便显得尤为耀眼,与德宗君臣的消极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文本的流传固有其复杂的原因,但目前存世的关于贞元八年水患的四份相对完整的文本,则具有一定的历史逻辑在内。其中,陆贽、权德舆与德宗的言论代表朝廷,而吕周任的文章则代表地方。如果略去陆贽、权德舆的名人效应,前三者文本的流传与德宗的消极应灾态度密切相关。而就在这一朝廷应灾背景下,吕周任的《泗州大水记》作为孤立文本得以流传,不能不说这是对朝廷消极应灾政策的一种反应。而就上述列举的奏文、诏书而言,此次全国大范围的水患记录,中央的记录相对较多,而地方的应对记录目前则只有《泗州大水记》最为翔实。当然,我们决不能据此认为其他地方官在面对水患时毫无应灾举动,但《泗州大水记》所具有的孤立文本特性,却可以为我们重新发现历史提供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