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佳作选:散文卷(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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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春夏秋冬

赵瑜

一 明前

爱上喝茶以后,对天气便多了一份敏感,比如绿茶,多以清明节前后来做标记。世间的事,多和明前的茶相似,时间和地点,温度和纬度,饮食习惯和原生家庭,这些外在的事物,大多会左右一个人的生命进程。在特殊的时间里所忆念的东西格外珍贵,茶汤如是,感情的浓淡亦如是。

中国的传统节日多和吃食有关,春节有饺子,元宵节更是以一种食物来命名,端午节有粽子,而中秋节有月饼。然而只有清明节比较哀伤,除了一杯清茶,还有一阵雨声,却并没有好吃的——至少出生在北方的我,印象如此。

清明时节大多是有雨的。那雨纷纷地下在了杜牧的诗里。杜牧笔下的雨,有漂泊感,有牧童。当然,也有快意,有孤独。春天,确是适合梳理自己计划的季节。每一个人都必须在春天的时候想好,要耕种一些什么,好在秋天的时候有收获。

此时,生长在半山腰的茶已经被采过了第一茬。清明节的雨水从桃花或者是白玉兰的花朵上滴下来,落入水桶中,如果哪位文人雅士将这样的雨水盛入陶壶中,以柴草煮得沸腾时,用来冲泡刚刚炒制的绿茶,简直妙不可言。

清明的底色是绿色的,万物拔节,一切都如“清明”这两个字一般——清丽,明媚。春天的风在唐代格外有功效,一会儿似剪刀,裁出细柳的舞蹈;一会儿呢,又似画师,将整个江南染绿。然而,我最喜欢的关于春的诗句却是袁枚的这两句:“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十个字,如茶水的第三泡或第四泡,饱满,丰富,绵长。

明前,有桃花。桃花的花期长,称得上执着。更值得说的,是桃花竟然可以吃。我是在一个朋友的微博中看到过,她用温水浅浅地浸泡了一下新采的桃花,然后佐以香菜,凉拌一份桃花。这位朋友是单身女性,说是吃了这份菜以后,希望可以有“桃花运”。我后来一直关注着她的朋友圈,希望奇迹发生。可惜,故事一直没有结局。

桃花也是可以直接用来煮茶的。药店里,有各种干花可以泡茶,菊花自不必说,也有莲子茶和桂花乌龙茶。我却喜欢将鲜切花直接冲泡。莲花荷花,均可泡茶,鲜菊花也是好的,至于桃花和玫瑰,则更适合女性。桃花的花瓣,泡在沸水中,会舞蹈一会儿,伸展,漂浮,然后将它的香味浸入茶水中,很是可口。

明前还有白玉兰开放,我总觉得白玉兰比桃花的学历要高一些。一朵桃花与另外一朵桃花距离很近,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而白玉兰的花朵之间大多保持着距离,一副知识分子才有的边界感。有时候,在春天的公园里走上一圈,便会明白许多生命哲学。所谓生命,就是一种发芽的哲学。

明前,北方开始有了户外的活动。人类的身体和衣裳有着紧密的关联。桃花开了以后,厚衣服渐除,中午时浓烈的阳光,让人春心萌动。所谓春心,不止是人的欲望,更多的是指打开自己的倾诉感。冬天是隐藏自己的季节,厚衣服不但裹住了人的身体,也包裹住了人的灵魂。季节的更换,让人有了更换自己面孔的生物时钟。一个人在不同季节里,所喜欢做的事是不同的,这正是一个人的多面性。

清明也并不总是遣悲怀的,也有踏青和嬉乐的节目。比如在古时的中国,清明前后,宫廷里的女人们是放假的,她们被获准做一种游戏,就是荡秋千。在旧时,皇宫里流行什么,民间一定是会模仿的。于是,街巷之间便都有了在春天的时候荡秋千的女子。苏东坡有词为证,他这样写道:“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这样的诗词多了,至少可以平均一下清明节的断魂雨的哀伤。

李唐以后,清明与寒食节渐渐融合在了一起。清明节前的两三天里,因为旧制禁止生火,乡民们只能吃冷食。

吃寒冷的食物,这样的节日,在现代人的语境里很难理解。然而,在旧文明时,火如同今天的电和网络一样。每年春天的时候,有春雷,很容易引燃山火,从而让万物被烧。正因为此,人类才在明前的几天,将火灭了。吃几天寒食,以便度过最容易起山火的季节。过几天以后呢,再钻木取火。

杜甫有诗写道:

此身飘泊苦西东,右臂偏枯半耳聋。

寂寂系舟双下泪,悠悠伏枕左书空。

十年蹴踘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

旅雁上云归紫塞,家人钻火用青枫。

这是杜甫离世前一年所写的两首《清明》诗中的第二首,悲伤的情绪铺满整首诗,当时的杜甫耳朵不好,右臂受伤,身世漂泊,寂寞长伴。实在是容易让人共情。

而诗中这句“家人钻火用青枫”,说明清明节的时候,已经过了寒食节,杜甫的家人可以用一种叫作青枫的木头来取火了。

现在想来,用什么木头取火,和用什么泉水泡一壶明前的茶一样重要。不同的木头可能因为材质的区别,在燃烧时散发不同的气味。所以,点火是必要的,而选择什么样的木头点火,差不多意味着,要过一种什么味道的人生。

二 青春是一只时光的箱子

整理图书时,发现一张刚工作时的照片,穿着橙黄的上衣,留着长而蓬乱的头发,戴着远大于我当时年纪的老派近视眼镜。然而最引人注意的是照片上的神情,昂扬,肆意,有光。那时刚刚二十岁出头,初到省城,眼神中充满了对城市的拥抱欲望。

青春有时是对时光的反对。不论是这张静止的照片,还是流动的记忆,都让我一想到我的青春期,总感到触手可及。一直到我看了电影《星际穿越》,这部电影对于时间的注释让我着迷。导演诺兰将人类的线性时间做了更为深入的描述,那便是,人类记忆中的时间并不总是线性的,也有可能是一个又一个容纳着记忆的箱子,摞在一起,而这些时间的箱子里装着我们的生活记忆,供我们随时打开。这就是为什么事隔多年,有一些时光片段依然如在眼前。是因为,在我们忆念起往事的瞬间,我们用意识打开了时光的抽屉,发现无数的青春的时光碎片堆在里面。

青春就像夹在我书中的这张照片一样,漂浮在时间的河流之上旁观、测量,终于起身远去。青春大多是一个背影,或者是模糊的欢笑。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若干飞翔的机会,多数是在青春时发生的。这种飞翔或者属于思想的提升——比如看一本书、一部电影,或者一次远行,又或者采访别人时的一段对话,都有可能让日常生活发生重大的变化。而最容易打开自我的,是一段让我们的视野从此扩大的爱情。

我的青春属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城市文明尚未发达,都市的城中村居住着三教九流的人。这些人的故事让我的青春变得早熟而敏感。

录像厅门口加粗的影片广告标题,查暂住证的警察,以及经常吵架的租客。那时候,大街上正流行温兆伦的悲伤情歌,还有任贤齐的《心太软》。仔细回忆一下,那应该是一个破旧且悲伤的年代。

然而,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来说,贫穷并不能阻止我欢乐。收到远方友人的来信是欢乐的。自行车胎破损了,但因此在修车摊那里认识了一个家乡的人是欢乐的。夜深的时候一个人在城市的街头走路是欢乐的。在办公室里加班写作,时间晚了,出来的时候遇到同样加班的领导,获得他赞美的目光是欢乐的。在一个旧书摊上买到了三本王小波的书是欢乐的。在科技市场淘碟片,看了一部叫作《刺激1995》的电影是欢乐的。每天中午的时候,和单位里的同事一起在街上找店铺招牌上的错别字是欢乐的。周末时下雨,在一个公用电话下边避雨,趁机给省城郊区的女友打了一个情意绵绵的电话是欢乐的。

青春期的欢乐常常来得轻浅、快捷。所以,偶尔因贫穷生出的悲观并不持久,很快便被欢乐覆盖。

澳门回归那一年的岁末,我和单位的一些人去了澳门一趟。那时候,我的户口尚在老家。去澳门旅行,需要办理旅游边境证。我第一次熟悉了小县城的办事效率、人情社会对人的刁难以及无视规则。

我拿着一张表格,无数次陈述我的事由,每盖一个公章,都需要跑多次,打无数个中间人的电话。还记得办完了全部手续以后,我哥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去火车站,因为急着要赶火车回省城,我哥带我走了捷径,没有买车票而直接上了站台。那个年代,是可以逃票的。我本来计划是上车以后补票的,结果上车以后,没有人查票。我忐忑之中竟然到了省城,出站的时候跟在别人后面,也没有查票。那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逃票经历,刺激,不安,又欢喜。

这样的欢乐很快便将之前来回奔忙的烦恼给覆盖了,这就是青春,没心没肺。

我的青春奔走在一个又一个城市之间,我吃遍了全国各地的食物。因为某个采访,我曾经在深夜的山里敲陌生人家的门。那真是一个人心朴素的时代,我给了那户人家五元钱,说明我的心意。那位大哥接了钱,让他老婆给我煮了一碗面,碗里竟然放了五个鸡蛋。最让我感动的是,夫妻俩收拾了一下床铺住到了偏房,而将正房留给了我。那深山的夜寂静得只剩下虫子的鸣叫,而我一觉睡到了半上午,直到主人叫我吃早餐。

那个时代,我出差到武汉,到北京、西安,约见朋友,都是先写一封信。告知对方,我大概会在什么时间到达他们的城市。那位友人,会在约定好的时间,全天在家里等着。那样的见面,是多么的深情。

我先后给很多人写过书信,在书信里多次堆积词语,描述梦想。青春就这样,像一封又一封寄往各个地方的信,一去不回。

特别想补充的是,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两年,我开始学习用电脑写作,于是,我的青春被储存在一台旧台式电脑里——黑白显示器、3.5寸软盘、五笔字型、DOS命令……这些已经进入了考古学的电脑,如今想来,像另外一个世界的钥匙,它帮助我打开了另外一个维度的世界,让我知道网络,懂得了世界的丰富,不只有对和错、黑和白,还有很多无法判断的疑问和事实。

而当一个人不再用简单的标准来判断这个世界的时候,我知道,我正走在远离青春的路上。

三 天上的事

私下里,我一直觉得,七夕节不属于农耕文明,因为,这明显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异地恋。换成今天,只有在城市里有职业的人,才撑得住这异地恋的支出。

中国古诗里常写到爱情,然而,真正写到日常生活的成本的诗句,却并不多。我喜欢秦观的那首《鹊桥仙》中的句子:“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句诗感觉是有潜台词的,意思是,如果想要长久,那我还得去打点短工,写点稿子,挣点稿酬,好供养我们的爱情。

中国的传统节日,大都是务实的。比如春节,就是纪念一年的结束和新年的开始,人要休养生息。所以,吃喝成为春节的重要节目。清明节祭祀先祖,告知后人要记住我们的来处,也是端庄的。至于端午节和中秋节,几乎是美食的促销节日,冬至北方吃饺子,再到春节全家守夜。一年到头的节日,基本上就是吃吃喝喝,基本无精神上的交流。

如果非要在中国传统节日中挑选一个比较务虚的,七夕节算一个。

因为大多数人不知道,七夕这个节日吃什么啊?的确,一个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竟然没有配套的吃食,实在是有些过于虚无和缥缈。最近一些年,七夕节被国内的商家重新包装,设计出很多商业的样子,这是现代文明的一种侵略,是“考古主义消费”,不在我的讨论范围。我想要说的是,七夕这样的节日在中国之所以没有被大多数底层民众关注,最为重要的原因是,七夕更关注的是精神的愉悦。

数千年来,中国缺少的恰好是精神生活的愉悦能力。

七夕节在中国最为流传的故事,充满了臆想的元素。牛郎,一个农村的留守青年,竟然被天上的公主织女看上了。看上就看上吧,她还从天上下凡至人间,和他结婚生子,若不是玉帝(也有说法是王母娘娘)不同意,这个传说将会有一个非常好的结局。然而,不巧,偏偏玉帝有着很深的门第偏见,强行拆散了他们。

这个故事中包含了很多美好的民间愿望,这种愿望里有对权力的仰慕,也有对忠厚老实的底层人的褒赏。但是,这个故事唯一不愿意遵从的是日常生活的逻辑和常识。从常识的角度上来推测,仙女爱上一个普通农民的可能性,应该是零。所以,这个故事只能在传说中出现,不然,就有可能是一桩单方面同意的爱情悲剧了。

牛郎织女在现实主义的当下,应该是一个阶层固化的故事。一个处于底层的当代青年人,不论多么优秀,不论在城市中奋斗得多么出色,都很难跨越阶层的偏见,娶到不属于他的那个阶层的女性。

然而,这件事儿发生在天上。所以,老百姓在传递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总会添上一些什么,又或者有意地去掉一些什么。

数以千年的时间里,七夕就这样作为一个非常虚幻的节日被保留了下来。

这一天,杜牧曾写诗说:“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从这样的诗句中,我不由得怀疑,杜牧是在北方的山里写的。不然,七夕正是盛夏时分,温度应该不会凉。杜牧在如水的夜色里,看天空中的两颗相思的星星,内心里也一定是想起了某位让人流连的女人。

所以说,七夕说到底只属于私人的节日,在这样的节日里,无法与其他人分享自己的孤独。所以,只能说说天上的事儿。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爱”这个事情,是一桩无法启齿的隐私,而且,男女成婚必须由父母说了算。民间对父母的这种权力的反抗多数没有效果。所以,普通百姓眼看着正面对抗没有出路,只好迂回着说天上的事儿。这下,总算是一种暗喻。虽然天上的事儿最终也要得到织女的爷爷玉皇大帝的同意,但是,民众们反抗起来就方便多了,毕竟反抗玉皇大帝,比直接反抗自己的父母要来得曲折委婉。

事实上,只要反抗的人多了,一定会有好的结局的。牛郎织女便是其中最好的一个例子。在民众的反对声浪中,在喜鹊们的帮助下,于是,牛郎和织女终于被允许每一年的七月七日见一次。

权力向恋爱中的男女妥协,而没有被道德谴责,这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例子。尽管这样的故事是一个民间的传说,但这个故事中的价值观念是可以打破时代的限制,不论过多少年,这个故事中的人性依然是饱满而让人同情的。这个故事中对种种约束人性的行为都是有着明晰的批判意识,可以向全世界输出的。这就是中国古典的文明,其中有可以超越一切偏见的人性的光辉。

七夕节的好,我最看重的是它的文化属性,这个节日属于年轻人,中年人一般不过七夕节,因为养家糊口足以消磨掉他们内心的柔软。一个地域,或者一种文明,创造出来一个独属于年轻人以爱的名义相互交流的节日,这本身就是人性的丰富。所以说,所有天上的事儿,一旦被民间接受,那么,往往是饮食男女,浓情万缕。

旧时的诗词虽然风花雪月,不计花费,但年轻的时候,谁还没有几次奋不顾身的感情投入呢。这样一想,这天上的两颗星星,启发了如此多的痴情男女,倒也证实了中国旧时的浪漫。而一个有过浪漫想象的民族,才是值得世人来忆念和赞美的。

四 登高

人到中年,会生出很多莫名的共情力。比如登高这件事情。

年轻时觉得古人真是矫情,登高便登高,为何还要专门挑一个日子——九月九日?难道,八月九日不行吗,又或者春天万物芬芳时不行吗?

现在却越来越认同古人了,登高是需要一个日子来确定的。登高是为了什么呢?不论古人还是当下,大都是为了看看远方。

然而,看远方,必然是人有了岁月感,才会生出珍惜生命的想法。年轻时的杜甫登高,写出来的诗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豪迈而勃发。但缺少对时间的珍惜。等到中年,杜甫再写《登高》,“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豪迈感没有了,有的是对流水落叶的哀伤,对人到中年、身体多病的慨叹。

可以这样说,年轻时登高,只是登高本身,而到了一定年龄,登高,不再只是登高,而是对自我的一种不满和寻找。

登高,是借助于山的高来打破视野的局限。然而,等登到一座山的高处,才知道,这个世界并不只有一处高峰,正所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虽世俗,但足以让中年以后的登高有了哲学意味。当秋天的骄阳铺满玉米林和村庄,这时,站在高处观看那被时间固定在一个村庄的所有人,人生的参照被打破。每一次登高,都是对自我狭小的提醒。年轻的时候,哪知这些人生的宽阔处自有深意呢。年轻时,看到的远方,不过是层峦叠翠的美景,而到了中年,看到的山不再是山,是自我的局限,是必须要警醒的小我。山外的山,是自我的界限,再向外,仍然是自我的界限。而一个人,必须在活着的时候,不断地打破这些界限,才会变得宽阔、丰富而又人性。

这年复一年登高的过程,便是与自我相对望的过程。如果有一天,我老得再也爬不上最近的一座高山,那么,人生便再也看不到远方,看不到远方的自我,看不到自我的局限了。所以,登高,既是寻找自我,又是对年轻时的自我的一种覆盖。

登高,必迎风。在山巅之上,风吹来三两声鸟鸣,远处的远处是人类的城市。只有在登高的时候,风才是自然的。在城市中,风声里有汽车鸣叫声,有小摊贩的叫卖声,风中有理发店的流行音乐声,也有清洗油烟机的吆喝声。风在城市里,被声音卷来卷去,卷进一家烧烤店的油烟中。在城市中,风小于一只狗的叫声。

而在山上,风大于阳光。风把万物从夏天吹到了秋天的样子,风是山的一句诗。年轻时登高,风代表着速度。那么多追风的少年一转眼便到了青年、中年。而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才知道,风也是一种自我。年轻时恨不能风再大一些,好吹得身体有凉意,而到了中年,风一吹,身体里便有了回应。“凉”这个字,属于中年,“冷”,属于老年。辛弃疾写“天凉好个秋”,自然是中年情怀。

禅语中有说,不是风在动,也不是旗帜在动,而是心在动。在山上听风声,便觉得有道理。风在石头上吗?不在,山上的石头光滑,停不了风。在树上吗?也不在,树在悬崖边上生长,风停下来,便有跌落的危险。那么,风是在鸟鸣中吗?仿佛也不在,风在近处,仿佛追不上那只栖在树梢的鸟儿。风就在心里,一阵一阵。风吹过来,心动一下。风又吹过来,心又动一下。若是在下午登山,夕阳抒情不止,像江上一只野鸭子,正在往江水里扎猛子。风在这个时候,从背后吹过来,山上的一切都有了凉意。而这个时间,只有中年人才能体会到,这风中有他们的年龄。我们终于明白了“让往事随风”这样的歌词里,也饱含着时光的伤感。

登高在九月九日,大抵还是有欢畅的意思。比如欣赏收获的场景。

在秋天登高,万物丰盛、谦虚,接下来便要将稻谷等庄稼收获,继而酿酒、舞蹈——人类在收获的时候,才会感激上苍的照顾。

在一个高处,察看自身生活的世界,看到人类的渺小,从而有所敬畏。又因为这一份敬畏,又多出一份珍惜。所以这些,都是从登高开始的。人类因为登高而有了大于日常生活的思考,人类也因为思考,才有了审美,有了技术,有了可以延续生命的文明和教养。

所以,四十岁以后,我发现自己越活越像一个古人,我开始喜欢喝各种各样的茶,喜欢去陌生的地方,看别人的生活。我相信,不论是远行,还是登高,都是人对于自身的不满足。只有借助于山,我们才能看到自己本来看不到的地方。而只有借助于思考,才能理解,活着,具体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要承认这些局限,并尽可能地远行、阅读,找到属于自己的山,登高,望远。

五 时光的印迹

咖啡杯子是去岁元旦后新置的,眼下又到岁末,用了一年之后,杯子的开口处出现了一层咖啡印迹。近些日子洗杯子,那一层印迹顽固地留在那里。我自然知道缘由。那是在每次冲泡咖啡时,水位在那个位置时,咖啡的味道刚刚好,于是每次让水位停留在那儿。那印迹就是时间的样子。

从一只咖啡杯子的印迹那里发现时间,会觉得时间是慢的,温和的。那只咖啡杯子整整用了一年,才出现了那些印迹。但是如果将一个新鲜的水果放在冰箱里,只要五天,便会发现,饱满清新的表皮变得萎缩而又粗糙。在一个水果的生命印迹里,时间印迹只不过五六天就出现了。

喜欢也是如此。

我有时候想,喜欢会不会也在一件事物上留下时光的印迹?喜欢一本书,重复地打开,会让书页变得松散,笔墨画过的线会让两页纸之间有了缝隙,那些因为阅读而改变的观点,扩大的视野,都会在书上留下印迹。

喜欢一个人呢?重复地写信给她,打电话给她,陪她看电影、吃饭。所有这些文字、声音、微笑,都是时光的印迹。如果对方恰好也有回应,那么,这些印迹便是拥抱,是更深刻的相遇。

关于喜欢,我还会想到磁场。中国民间的举例中,常有“一人打喷嚏是有人在念他”的说法。李叔同曾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这里所说的回响,就是喜欢一个人在那个人内心里留下的印迹。和咖啡杯上的垢痕不同,在人的心里留下印迹,不论时光过去多少年,都很难再擦拭掉。

时间如果没有这些印迹,便失去了证据。当友人突然问我,最近你在忙什么呢?我会突然陷入时间的茫然里。我,在忙什么呢?跑步,不算,这是生活的一种伴随爱好。去看了一场电影,也不算,这只是满足我精神生活的一个细节。

阅读,这种忙碌是值得的。每一次当我放下手机,进入一本纸质图书里,我都觉得,我在和现实生活进行着某种对抗。如今现实生活仿佛就在手机屏幕里,视频,观点,突发新闻,悲伤、欢喜,没心没肺的人,都会涌现其中。经常是,上一秒我们看到的是因疫情而失业的人的悲伤,下一秒翻到的却是炫耀在某个星级酒店奢侈消费的人的欢喜。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阅读图书可以抵抗这些。阅读会让时间变得更加宽阔、丰厚,甚至是缓慢。

行走,这种忙碌也是有印迹的。每一次外出,不论是采风、笔会,还是单纯地想看看某个地方的人,尝一下那里的食物,我都会觉得,我的时间被那个地方填满。时间里有云彩,有食物的味道,有乡音,有行走时遇到的人的面孔。所有这些,都是时光的赠品。

时光的顺序中,我最喜欢秋天。

春天有些匆忙,纵使蔷薇花七朵八朵地等在墙上问我好,我还是觉得,它们并没有准备好自己的想法就开花了,春天太匆忙地向人类表达热情。如今我已经人到中年,不喜欢过于热情的东西。因为我知道,所有热情都不会持久。我喜欢适度的,不过度甜美,也不苦涩。要开花,但是不必全开在墙头,在内心里也开三两朵才好。

夏天还好,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喜欢夏天的阳光,过于干预人身体内原本恒定的温度。所有过度的给予,都让人觉得可能暗藏着附加条件。

冬天也不好,不方便出门,寒冷是对人的约束。我觉得,喜欢大雪和喜欢冷不是同一个概念。雪意味着,可以覆盖掉生活的不堪,而寒冷意味着,哪怕我们的过往被一场大雪覆盖,但雪化以后,不堪的世界依旧存在。

只有秋天是最舒适的。我想说的不是稻田和收获,而是说,秋天,树叶子落下却是美的。这是对人的教育。跌落、凋零,在中国传统的认知里,总是失意。然而,秋天用近乎直白的观点告知我们,落下来,融入野地,并非失意和败落,而是化作春泥,为了来年花开得更旺。

这样一想,秋天便立即有了中年人的价值观。的确,秋天是有常识的。所有喜欢秋天的人,都略大于平庸。我有时候想,秋天可能就是咖啡杯子里的那一道印痕,是我们听音乐时最想和她一起听的那个人。

我喜欢观察万物在时间里的变化。以我为例,我二十天理一次发,偶尔会晚几天,头发便杂乱无章,像淘气的孩子,影响着我的心绪。我的指甲十天左右便剪一次,到了时间,如果不及时剪指甲,在洗衣物的时候,指甲会伤害到另外一只手。我知道,这是时间的提醒。每一个月,总会有两三天时间,我什么事都不想做。没有原因,是情绪在那几天做了标记。我知道,那是时光的刻痕。这样的印迹,和那个咖啡杯子并无区别。人终究也是时间的容器。区别在于,有些人的一生盛放的喜悦多一些,而有些人,则只能存放灰暗的词语。

当我将一包除垢剂倒入咖啡杯,用开水冲进去以后,那一圈时间的印迹瞬间消失。我一边觉得欢喜,那杯子清晰而又干净;一边又觉得,我仿佛将时间里一段重要的记忆(大抵是青春期时的记忆)抹去了。有时候,生活充满了自相矛盾。我知道,很多人抛出问题以后,并不想听我们的答案。然而,我却陷入时间里,我努力找寻的,其实就是一次重逢,一张微笑的面孔,或者就是咖啡杯上的那一层褐色印迹。那是时光写下的一句诗,是答案,也是回响,是春天的蔷薇花凋谢后被收在了谁家的窗台上,是时光里有人在叫我们的名字,声音淡远……

友人发来一句话,大意是,元旦不能添加东西,容易“完蛋”。我知道,她是说,我们都到了做减法的年纪。新的开始,我们要学会收纳好旧的记忆,腾出空间来容纳新的时间。我回复她,所有人都公正地增加了一岁,这一岁就是时光烙给我们的印迹。

(原载《中国作家》202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