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杜预“分经合传”的编撰方式探源
刘师培《读左札记》云:“西汉之时,《左传》经与传分。及刘歆引传文解经,贾逵兼释经传,惟服虔仅解传文。杜预作《经传集解》,始合经与传,而古经之本亡。”[118]由此可见,杜预合经传作解与前人迥异。他把原本一体的《春秋》按《左传》分年拆散,置于每年传文之前,即所谓“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从而实现了形式上的“以传释经”。而这一做法,加强了经传间的联系,“使《左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阐释《春秋》的著作”[119],意义十分重大。因此,汤用彤盛赞云:“魏晋经学之伟绩,首推王弼之《易》,杜预之《左传》。”[120]可是,这种“分经合传”的手法非杜预首创,而有其演进的学术理路。应该说,它的发展经历了“引传解经”、“以注附经”、“以经附传”三个阶段。以下笔者作一梳理。
一 引传解经
率先以传解经者为西汉元帝、成帝间的费直。费氏所传为古文《易》。《隋书·经籍志一》云:“汉初又有东莱费直传《易》,其本皆古字,号曰《古文易》。”[121]而费直治《易》的一大特点,是以《彖》《象》《系辞》解释经文。《汉书·费直传》云:“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122]《经典释文叙录》的记载与《儒林传》基本相同。吴承仕认为费氏《易》与四家《易》不同者有五,其一即“以《大传》说经而无章句”[123]。而其他诸家,或以章句解经,或以阴阳灾异说经。如高相“治《易》与费公同时,其学亦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124]。故而,费氏《易》不显于西汉。
但需注意的是,宋人认为,以传解经始于费氏,而羼传文入经文,亦自费氏始。欧阳修《崇文总目序》:“专以《彖》《象》《文言》等参解卦爻,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125]据此,欧阳修认为费氏始以《彖》《象》《文言》解卦爻,并将传文散入经文中。但仔细分析,欧阳修这个推论有逻辑上的缺陷。因为,以传解经与羼传入经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前者侧重于解经方法,后者侧重于经传文本。用解经方法来推论经传文本,逻辑上难以成立。而且,《汉志》《隋志》《经典释文叙录》皆未言费氏将传文杂入经文。即使刘向持古文《易》校四家《易》,也只说费氏《易》与古文《易》相同,亦不及经传连文的问题。对此,程元敏也指出:“《系辞》或总说全经,或言筮法,或概论《爻》《象》,不可一一割裂附经。”[126]因此,欧阳氏的推论缺乏文献上的依据。那么,费氏散传入经是后起的说法,显然是难以信据的。还应强调的是,在西汉时期,经文文本的神圣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费氏此时散传入经,是非常困难的。又,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在“古《周易》八卷”下云:“中书舍人清丰晁说之以道所录。《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系辞》五,《说卦》六,《序卦》七,《杂卦》八。其说曰: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自费氏始。”[127]按晁说之持论与欧阳修相同。而晁说之生年(1059)晚于欧阳修(1007),疑其说或本诸欧阳氏。
此外,西汉末年,刘歆引《左传》解《春秋》,其方法与费公解《易》相似。《汉书·刘歆传》:“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128]据此可知,刘歆引《左传》释《春秋》,旨在发明《左氏》义理,并不曾分传合经。
二 以注附经
事实上,实现经注连文的可能是马融。马融传费氏《易》,亦以传解经可知。《后汉书·儒林列传上》:“而陈元、郑众皆传费氏《易》,其后马融亦为其传。”[129]马融为东汉古文经大师,但生活习性已颇似魏晋人。《后汉书·马融传》:“融才高博洽,为世通儒……善鼓琴,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130]其中,“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足见马融为人通脱,已非两汉拘谨的经师可比。而这种性格反映在治经上,可能就较通脱大胆。
因此,马氏不仅引传解经,而且对经传文本作了变更。《毛诗正义·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正义曰:“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艺文志》云:‘《毛诗经》二十九卷,《毛诗诂训传》三十卷’,是毛为诂训亦与经别也。及马融为《周礼》之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然则后汉以来始就经为注。”[131]在马融之前,诸家的传注都是与经文另本分行,这是基于对经文神圣地位的尊重。而马融把注家的传注与经文置于同一文本,无形中提高了传注的地位。因此,马融“以注附经”虽然是为解决经生两读文本之苦,但实际上将自己的注释与经文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大大增强了自己注释的权威性。而周裕锴《中国古代阐释学研究》中写道:“古文经学大师马融开创了以传附经的先例,即把自己所作注文夹杂在经文当中……这种注释形式的改变,是古文经学对经典原文尊重的必然结果。”[132]“而马融开创的‘具载文本’的注释方式,迫使经学家必须依照经文文本逐字逐句解释,不得任作‘六经注我’式的发挥。”[133]周氏着眼于经学阐释方法,认为马融以注附经使注者不得任意发挥,固属有理。但从经传关系上考察,马氏在文本上的变动,事实上颠覆了两汉以来经文独尊的地位。因此,说马融此举是对经典原文的尊重似难成立。
郑玄师从马融,其注释《周易》,也采用了经注相连的方法。《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帝又问曰:‘孔子作《彖》《象》,郑玄作注,虽圣贤不同,其所释经义一也。今《彖》《象》不与经文相连,而注连之,何也?’俊对曰:‘郑玄合《彖》《象》于经者,欲使学者寻省易了也。’帝曰:‘若郑玄合之,于学诚便,则孔子曷为不合以了学者?’俊对曰:‘孔子恐其与文王相乱,是以不合,此圣人以不合为谦。’帝曰:‘若圣人以不合为谦,则郑玄何独不谦邪?’俊对曰:‘古义弘深,圣问奥远,非臣所能详尽。’”[134]由于郑玄注与《周易》经文相连,而《彖》《象》传文反不与经文相连,曹髦故疑而发问。需要注意的是,郑玄并未合《彖》《象》于经,此时,经传仍然分立。卢弼《三国志集解》对此疏解曰:“吕祖谦曰:‘据淳于俊之言,则郑未注六经之前,《彖》《象》不连经文矣。自康成合《彖》《象》于经,故加“《彖》曰”“《象》曰”以别之,诸卦皆然。’李慈铭曰:‘此言今《彖》《象》不与经连,是魏末经文尚无合《彖》《象》之本。又言注连之,明言郑注与经连文非合《彖》《象》于经也。’”[135]如吕祖谦言,前人颇有认为郑玄合《彖》《象》与经者。汤用彤指出:“夫古注单行,康成注《易》,合《彖》《象》于经,为之解说。然其于《周易》本文,据高贵乡公之言,实经传未尝混合。是则以《彖》《象》附入经文,似非如世人所言出于康成。”[136]而高贵乡公质疑的实质,可能关系到圣贤地位问题的讨论。在魏晋人的观念中,圣贤之间相隔悬殊不可逾越。因此,高贵乡公对郑玄将己注与经文相连,而圣人孔子之传不与经相连一事,持有异议。
综上可知,马融郑玄师徒将己注附于经文之下,颠覆了两汉经文独行的地位,为王弼、杜预进一步以传附经扫除了障碍。
三 以传附经
经、传相连的文本,最早可追溯到东汉前期。今人陈直提出东汉早期已有经文、传文相连说。其著《关中秦汉陶录提要》中说“汉元和(84—87)公羊草隶砖”曰:“文云:‘元年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砖文刻于章帝元和二年……此砖所写《公羊》隐元年传,又有一特点,是经文与传文相联。砖文第一局,元年春王正月,是《春秋》经文,以下元年者何等句,是《公羊》传文。按:孔颖达《诗正义》云:‘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分经附传,大抵汉后人为之。’……清儒多谓春秋三传,汉之时本经与传离,汉以后始经与传合。《左传》经传相联,始于杜预,《公羊》始于东汉以后,《穀梁》始于范宁。今以砖文证之,分明经传相联,于石经《公羊》残碑经传相离不同,足证两种形式,在汉代均足适用,此清儒解经者所未知,地下新史料之可贵如此。”[137]陈直举出的砖文属经传连文的个案,但无法认定它已是一种较稳定普遍的形式。对此,笔者有三点质疑。其一,砖瓦上的经传文字多具装饰功能,而非正式的文本。因此,经传连书的形式是否具有普遍性,很值得怀疑。其二,程元敏认为“砖局狭小,容字无几,为求多载,经传势必连文”[138],那么,这种经传连文很可能是权宜之计,不可律之以竹帛。其三,从官方文本熹平石经残石来看,经传并不相连。而熹平四年(175)晚元和二年(85)九十年,此时官方尚未采用经传相连的文本。那么,元和年间的砖文属于较特殊的个案,不具代表性。
在附传于经迈出关键一步的是王弼。汤用彤云:“改窜《周易》以经附传,实颇出王弼之手。”[139]孔颖达《周易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于乱先圣正经之辞。及至辅嗣之意,以为《象》者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故分爻之《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140]那么,将《象》传之文附于经文之下,乃王弼首创。《玉海》:“朱震曰:‘康成始以《彖》《象》连经文,王弼又以《文言》附《乾》《坤》二卦。’”[141]前文已言,郑玄未曾以《彖》《象》连经文,而王氏又将《文言》附入经文。王弼将传文附入经文以后,完成对经文文本的变革,为他以传释经扫清了文本上的障碍。需要注意的是,王弼以经附传用意明确。由于《彖》《象》长于义理,王弼取之以释经,故一变汉代象数《易》为义理《易》,为功不细[142]。
杜预面临与王弼同样的难题。今文家一直指责《左传》不传《春秋》,如何处理《春秋》与《左传》的关系,是杜预要解决的核心课题。前人对此问题都束手无策。《南齐书·陆澄传》:“《左氏》太元取服虔,而兼取贾逵《经》,由服《传》无《经》,虽在注中,而《传》又有无《经》者故也。”[143]由于服虔只注《左传》而不注《春秋》,无形中坐实了今文家对《左氏》不传《春秋》的批评。贾逵虽然经、传并注,但其常引《公羊》《穀梁》解经,又好以图谶说《左传》,也未能在《春秋》《左传》间建立起有效的解释关系。
故而,杜预在解释《左传》与《春秋》的关系时,借鉴了王弼“以传附经”的方法,同时他注意到《春秋》《左传》皆有记事之史的性质。《春秋序》曰:“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144]由于《左传》《春秋》记事都是以时间为线索的,因此能“分经之年与传年相附”。值得注意的是,杜氏以时间为基准分合经传,也可能受到荀悦《汉纪》的启发。蒙文通云:“杜之释《左》,又因乎荀之述《汉》。六代之史,盛于编年,固荀氏首启之也。”[145]按《后汉书·荀悦传》云:“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146]为向汉献帝提供简便的《汉书》读本,荀悦将纪传体《汉书》拆散,按西汉十二帝(包括吕后)的纪年删改撰合成《汉纪》。而每一年又依月日的先后组织叙事。正如《汉纪序》曰:“谨约撰旧书,通而叙之,总为帝纪,列其年月,比其时事。”[147]可见,《汉纪》的编撰方式模仿《左传》。与荀悦相同的是,杜预也依准《左传》的编撰方式将《春秋》拆散,但杜氏未对经传的内容做任何变动。通过分经合传的形式,杜预把《春秋》与《左传》分年对应起来,加强了经传的联系,为以传解经奠定了文本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