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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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东丹国民的南迁

《耶律羽之墓志》记:“天显四年己丑岁,人皇王乃下诏曰:‘朕以孝理天下,虑远晨昏,欲效盘庚,卿宜进表’。”[30]《辽史·太宗纪上》天显三年(928)十二月,“时人皇王在皇都,诏遣耶律羽之迁东丹民以实东平。其民或亡于新罗、女直,因诏困乏不能迁者许上国富民给赡而隶属之。升东平郡为南京。”以上所引的石刻资料与史料记载在时间上略有出入,两相对照,可以推断:人皇王给耶律羽之的诏命在前,朝廷下达的迁民之诏在后。耶律羽之请求南迁的奏表于天显三年(928)十二月递呈朝廷,而人皇王给羽之的诏命应该在此之前,《耶律羽之墓志》所记的天显四年(929)可能是撰写墓志者时间上的误记。羽之在上太宗奏表中说:“我大圣皇帝始有东土,择贤辅以抚斯民,不以臣愚而任之。国家利害,敢不以闻。渤海夕畏南朝,阻险自卫,居忽汗城。今去上京辽邈,即不为用,又不能戍,果何为哉!先帝因彼离心,乘衅而动,故不战而克。天授人与,彼一时也。遗种浸以蕃息,今居远境,恐为后患。梁水之地乃其故乡,地衍土沃,有木、铁、盐鱼之利。乘其微弱,徙还其民万世长策也。彼得故乡,又获木、铁、盐、鱼之饶,必安居乐业。然后选徒以翼吾左,突厥、党项、室韦夹辅吾右,可以坐制南邦,混一天下,成圣祖未集之功,贻后世无疆之福。”[31]在这篇奏疏中,充分展示了耶律羽之作为一名政治家的独特战略眼光和才华。第一,他客观分析了当年太祖之所以轻取渤海的有利条件和时机,总结了历史经验,提醒当政者客观世界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天授人与,彼一时也”。第二,强调南迁东丹遗民的必要性,“今去上京辽邈,即不为用,又不能戍,果何为哉!”第三,指出南迁的意义及战略构想。太宗当即准其奏,于是天显四年(929)在人皇王没有归国的情况下,耶律羽之即开始主持和组织了这一浩大的南迁“工程”。将东丹国的都城南迁到今辽阳市,原渤海国的遗民也随之南迁,原渤海的旧州县或侨置到今辽东、辽西及内蒙古地区,或废弃,或南迁后改为新名。

此次移民活动客观上也产生了很大的破坏作用,原因是契丹统治者为了防止渤海人眷恋故土,对原来的一些城镇进行焚烧和废毁,造成了许多繁华的城市顷刻间被夷为平地的残破景象。如原渤海的首都忽汗城中的宫殿、寺院和其他建筑,都是在这次迁徙活动中被焚毁的。[32]其他的中小城市也多在此次移民活动中遭到破坏。据外电报道,20世纪80年代,曾在苏联滨海地区的原始森林里发现了渤海时期的古城址,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了“沧海桑田”的古代成语。当初人马喧闹的城市,今天都已变成了人烟罕至的原始森林,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变化!另一个副作用就是造成东丹国民的大批逃亡,有的逃往朝鲜半岛,有的逃往女真之地,有的逃往中原。此次移民活动对原渤海统治区内经济和文化上产生的破坏更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