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编 汉末三国
曹操传
曹操,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生于汉桓帝永寿元年(155年)。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裴松之注:“太祖一名吉利,小字阿瞒。”《魏氏春秋》:“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发。”《水经注》卷二十三:“(谯)城东有曹太祖旧宅,所在负郭对廛,侧隍临水。”
关于曹操生年,以《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五年(黄初元年)卒年六十六推之,当生于永寿元年。
有关曹操祖先情况,古有三说。其一,《三国志·魏书·蒋济传》记载:“初,侍中高堂隆论郊祀事,以魏为舜后,推舜配天。”曹叡《郊禘诏》亦有“以祖帝舜配”之语,可知曹氏可能出自帝舜。其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王沈《魏书》:“其先出于黄帝,当高阳世,陆终之子曰安,是为曹姓。周武王克殷,存先世之后,封曹侠于邾。”蒋济《立郊议》引《曹腾碑文》:“曹氏族出自邾。”《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注:“邾,曹姓,魏亦曹姓,皆邾之后。”皆反对魏出自虞舜之论断,认为曹氏出于黄帝。其三,《三国志·魏书·蒋济传》裴注:“魏武作《家传》,自云曹叔振铎之后。”曹叔振铎姬姓,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按:姬姓祖乃轩辕氏,《蒋济传》裴注载曹叔振铎姬姓,即与王沈《魏书》所言曹氏始祖乃轩辕黄帝相合;而邾姓亦可能源于姬姓,今已不可详考。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操)汉相国参之后。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嵩生太祖。”曹嵩来历未明。裴松之注:“吴人作《曹瞒传》及郭颁《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一:“何焯曰:夏侯惇之子楙尚清河公主,渊子衡亦娶曹氏,则谓嵩为夏侯氏之子者,敌国传闻,盖不足信。”又卷十引赵一清:“至操以女妻懋,盖欲掩其迹,所谓奸也。而或转据此力辨操非携养,不亦傎乎!”对此,陆侃如考证:“事实上携养的本是嵩而不是操,嵩的携养也并无人否认,问题只在嵩是夏侯氏之子,抑另一姓之子。夏侯氏‘一门侈盛于时’(《魏书·夏侯渊传》注引《世语》)确是事实,所以吴人传说也有些根据。《武帝纪》裴松之注:‘司马彪《续汉书》曰:腾父节,字元伟。’侯康《三国志补注续》‘案《后汉书·皇后纪》曰:献穆曹皇后讳节,魏公曹操之中女也。此书三《少帝纪》曰:景元元年六月故汉献帝夫人节薨。若腾父名节,操不应复以名其女。陈少章谓:《艺文类聚》引《续汉书》,曹腾父萌(案在九十四卷)。与裴注异,恐当以裴为正。又考《御览》一百三十七卷引《续汉书》曰:孝献皇后名宪。则是本不与腾父同名。(《后汉书》以宪为操长女,节次女。)诸说差互,未知孰是。’梁章钜《旁证》卷一:‘若腾父名节,操不应复以名其女矣。《艺文类聚》卷九十四兽部引《续汉书》:曹腾父萌。节萌字形相近,或本作萌而误作节软?’操三女均为贵人,后立中女节为后,史有明文,故腾父当以名萌为是。”《中古文学系年》其论可从。
曹操母丁氏。《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元年……五月戊寅天子命王追尊皇祖太尉曰太王,夫人丁氏曰太王后。”
少机警,任侠放荡。有谯水击蛟的传说。
《世说新语·假谲》:“袁绍年少时,曾遣人夜以剑掷魏武,少下不著。魏武揆之,其后来必高;因帖卧床上,剑至果高。”
是篇又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刘孝标注引《曹瞒传》:“少好谲诈,游放无度。”又引孙盛《杂语》:“武王少好侠,放荡不修行业。尝私入常侍张让宅中,让乃手戟于庭,逾垣而出。有绝人力,故莫之能害也。”
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故世人未之奇也。”裴注引《曹瞒传》曰:“太祖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其叔父数言之于嵩。太祖患之,后逢叔父于路,乃阳败面㖞口;叔父怪而问其故,太祖曰:‘卒中恶风。’叔父以告嵩。嵩惊愕,呼太祖,太祖口貌如故。嵩问曰:‘叔父言汝中风,已差乎?’太祖曰:‘初不中风,但失爱于叔父,故见罔耳。’嵩乃疑焉。自后叔父有所告,嵩终不复信,太祖于是益得肆意矣。”
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二:“又刘昭《幼童传》云:太祖幼而智勇。年十岁,尝浴于谯水,有蛟逼之,自水奋击,蛟乃潜退。于是浴毕而还,弗之言也。后有人见大蛇奔退,太祖笑之曰:‘吾为蛟所击而未惧,斯畏蛇而恐耶!’众问乃知,咸惊异焉。”今日看来此事过于离奇,不足为信,暂于此录之。
汉灵帝熹平三年(174年),曹操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上书理窦武陈蕃。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
《世说新语·方正》:“南阳宗世林,魏武同时,而甚薄其为人,不与之交。及魏武作司空,总朝政,从容问宗曰:‘可以交未?’答曰:‘松柏之志犹存。’”刘注引《楚国先贤传》:“宗承字世林……魏武弱冠,屡造其门,值宾客猥积,不能得言,乃伺承起,往要之,捉手请交,承拒而不纳。”
《世说新语·识鉴》:“曹公少时见乔玄,玄谓曰:‘天下方乱,群雄虎争;拨而理之,非君乎?然君实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刘注引《续汉书》:“初魏武帝为诸生,未知名也,玄甚异之。”又引《世语》:“玄谓太祖:‘君未有名,可交许子将。’太祖乃造子将,子将纳焉。”又引孙盛《杂语》:“太祖尝问许子将:‘我何如人?’固问,然后子将答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太祖大笑。”从弱冠及为诸生的话看来,事当在举孝廉时。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魏书》:“先是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谋诛阉官,反为所害。太祖上书陈:‘武等正直而见陷害,奸邪盈朝,善人壅塞。’其言甚切,灵帝不能用。”按,武、蕃建宁元年被诛,时操十四岁,依理不能上书,上书应在做洛阳北部尉后。
熹平六年(177年),曹操迁顿丘令。明年,免官。又明年,纳卞氏。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曹瞒传》:“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京师敛迹,莫敢犯者。近习宠臣咸疾之,然不能伤;于是共称荐之,故迁为顿丘令。”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太祖征孙权,使植留守邺,戒之曰:‘我昔为顿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
裴注又引《魏书》:“太祖从妹夫彊侯宋奇被诛,从坐免官。”陆侃如认为曹操免官与迁顿丘令同年;张可礼则认为其事在迁令顿丘一年后(光和元年)。张可礼《三曹年谱》认为:“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一:‘按,宋奇之封,不见于《后汉书》,熊方补表亦未载。考《后汉书·后纪》,灵帝宋皇后父酆封不其乡侯。光和元年,后废,酆父子并被诛,则
彊侯必为宋皇后兄弟行也。’”今从张说。
曹操免官归谯后,于光和二年纳卞氏。《三国志·魏书·卞后传》:“年二十,太祖于谯纳后为妾,后随太祖至洛。”
汉灵帝光和五年(182年),曹操拜议郎。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征拜议郎。”裴注引《魏书》:“后以能明古学,复征拜议郎……是后诏书敕三府举奏州县政理无效,民为作谣言者,免罢之。三公倾邪,皆希世见用,货赂并行。强者为怨,不见举奏,弱者守道,多被陷毁。太祖疾之,是岁以灾异博问得失,因此复上书切谏,说三公所举奏专回避贵戚之意。奏上,天子感悟。”侯康《三国志补注续》:“《后汉书·刘陶传》:光和五年陈耽与议郎曹操上言云云。《通鉴考异》曰:耽时已为司徒,不应与议郎同上言;王沈《魏书》曰,太祖上书切谏,不云与耽同。是温公不取范史而取《魏书》也。”曹操曾两为议郎,第一次在免顿丘令后。陆侃如将此事定在光和五年,因为诏举谣言是在本年,与孔融陈对同时;而张可礼认为曹操第一次拜议郎是在光和三年,因《灵帝纪》光和三年六月有诏公卿举能通《尚书》、《毛诗》、《左氏》、《穀梁春秋》各一人除议郎事,故疑在光和三年六月前后除议郎,此推测证据似显不足。今从陆说。
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曹操拜骑都尉,迁济南相。征守东郡,称疾归。作《对酒》诗。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光和末,黄巾起,拜骑都尉,讨颍川贼。迁为济南相国……久之,征还为东郡太守,不就,称疾归乡里。”《后汉书·灵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十四,《通鉴》卷五十八,均以张角谋反在中平元年正二月间。
《对酒》诗写太平盛世景象,张可礼认为是曹操任济南相时政治理想之表现。《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五年裴注引《魏武故事》载操《让县自明本志令》:“孤始举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故在济南,始除残去秽,平心选举。”操任济南相时,“政教大行,一郡清平”。曹操此时之行与《对酒》诗中所述理想颇似,故从张说,暂将其诗系于此。
《对酒》诗可以认为是中国早期优秀的抒发政治理想的诗作。曹操在诗中用一种对理想社会的细致想象来构建自己的社会蓝图,影响后来,东晋陶渊明的《归去来辞》、晚清陆士锷的《新中国》等作品分别运用散文、小说等体裁创作出一系列作品,而考其源起,可以回溯到曹操在《对酒》诗中对“太平时”的政治想象。《对酒》诗的意义亦可于此发掘。
中平五年(188年),曹操为典军校尉。拒王芬等废立之谋。
袁宏《后汉纪》卷二十五:“五年……秋八月置西园三军及典军助军,以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校尉鲍洪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初黄巾起,上留心戎事,硕壮健有武略,故亲任之,使为元帅,典护诸军。大将军以下,皆令属焉。”有关袁绍、蹇硕、鲍洪等人官职诸典籍多有歧异,今已无从考证,好在曹操以议郎作典军校尉,则各处均同。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顷之,冀州刺史王芬,南阳许攸,沛国周旌等,连结豪杰,谋废灵帝,立合肥侯,以告太祖。太祖拒之,芬等遂败。”裴注:“《魏书》载太祖拒芬辞曰……”《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卷五十九言此事在中平五年,今从《通鉴》。陆侃如将此事系于中平元年,未详何据。
中平六年(189年),曹操东归,起兵讨董卓。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卓表太祖为骁骑校尉,欲与计事。太祖乃变易姓名,间行东归。出关,过中牟,为亭长所疑,执诣县邑中;或窃识之,为请得解……太祖至陈留,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卓。冬十二月始起兵于己吾,是岁中平六年也。”裴注:《魏书》曰:“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引《世语》:“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孙盛《杂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惨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曹操行奋武将军,败于荥阳。作《薤露》。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行奋武将军。二月,卓闻兵起,乃徙天子都长安……是时绍屯河内,邈、岱、瑁、遗屯酸枣……邈遣将卫兹分兵随太祖到荥阳,汴水遇卓将徐荣,与战不利……太祖到酸枣……太祖兵少,乃与夏侯惇等诣扬州募兵……还到龙亢,士卒多叛。至铚、建平,复收兵得千余人,进屯河内。”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十七载操《薤露》:“惟汉二十二世……播越西迁移。”丁福保《全三国诗》卷一写作“唯汉二十世”,盖取其整数。诗中所写白虹贯日、董卓焚洛阳、挟天子西迁诸事,均发生于初平元年。诗大概作于是年献帝西迁不久。夏传才先生因诗有“瞻彼洛城郭,微子为哀伤”句而将此诗系于建安元年,然此句由“彼”字见出并非实写,故不宜作为系年依据。
初平三年(192年),曹操领兖州牧,上表陈损益。明年,攻袁术、陶谦。又明年,父曹嵩为陶谦所害。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三年春,太祖军顿丘。毒等攻东武阳,太祖乃引兵西入山,攻毒等本屯……又击匈奴於夫罗于内黄,皆大破之。夏四月……青州黄巾众百万入兖州……信乃与州吏万潜等至东郡迎太祖领兖州牧,遂进兵击黄巾于寿张东……追黄巾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曹军由此强大。载《陈损益表》,注:“初平三年。”而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天子拜曹操为兖州牧是在兴平二年,故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一载操《领兖州牧表》,应是作于兴平二年。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四年春,军鄄城……术使将刘详屯匡亭,太祖击详,术救之。与战,大破之,术退保封邱。遂围之,未合,术走襄邑。追到太寿,决渠水灌城,走宁陵。又追之,走九江。夏,太祖还军定陶……秋,太祖征陶谦,下十余城,谦守城不敢出。”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又记载:“初太祖父嵩去官后还谯。董卓之乱,避乱瑯邪,为陶谦所害。”裴注:“《世语》曰: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嵩家以为劭迎,不设备。谦兵至,杀太祖弟德于门中。嵩惧,穿后垣先出其妾。妾肥,不时得出。嵩逃于厕,与妾俱被害,阖门皆死。”考曹嵩于中平五年罢太尉。
汉献帝建安元年(196年),曹操为建德将军,迁镇东将军,袭费亭侯,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封武平侯,拜司空,行车骑将军。下令置屯田。作《善哉行》其二。
《后汉书·献帝纪》:“建安元年……秋七月甲子,车驾至洛阳……八月……辛亥镇东将军曹操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庚申迁都许……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百官总己以听。”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元年春正月,太祖军临武平……二月……天子拜太祖建德将军。夏六月,迁镇东将军,封费亭侯。秋七月,杨奉、韩暹以天子还洛阳,奉别屯梁。太祖遂至洛阳,卫京都,暹遁走。天子假太祖节钺,录尚书事。洛阳残破,董昭等劝太祖都许。九月,车驾出辕而东,以太祖为大将军,封武平侯……冬十月,公征奉,奉南奔袁术,遂攻其梁屯,拔之……以大将军让绍,天子拜公司空,行车骑将军。”
清代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二载操《置屯田令》。有关此文的写作时间,《晋书·食货志》:“魏武既破黄巾……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议,乃令云云。”又云:“当在初平兴平间。”而《通鉴》卷六十二将此事载于建安元年。《三国志·魏书·任峻传》述建置屯田议,裴注引《魏武故事》有“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的话,故《通鉴》之说更为合理。
关于《善哉行》其二,朱乾《乐府正义》卷八:“此篇内痛父死,外悲君难。”诗中有“欣公归其楚”句,黄节《魏武帝诗注》释此句:“公归其楚,指兴平二年,长安乱,天子东迁,明年还洛阳也。”献帝还洛阳在建安元年七月。又据诗中“快人由为叹,抱情不得叙”等句,知曹操写此诗尚未至洛阳。曹操至洛阳在建安元年八月。
建安二年(197年),曹操以张济妻为妾,败于张绣,长子昂死。昂母丁氏遣归,以卞氏为继室。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年春正月,公到宛,张绣降,既而悔之,复反。公与战,军败,为流矢所中。长子昂、弟子安民遇害。公乃引兵还舞阴,绣将骑来钞,公击破之……遂还许。”裴注引《世语》:“昂不能骑,进马于公,公故免而昂遇害。”
袁宏《后汉纪》卷二十九:“二年春正月,曹操征张绣,绣降。其季弟济妻,国色也,操以为妾。绣由是谋叛,袭操七军,大败之,杀其二子。”
《三国志·魏书·卞后传》记载:“建安初,丁夫人废,遂以后为继室。诸子无母者,太祖皆令后养之。”注引《魏略》:“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修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修。子修亡于穰,丁常言:‘将我儿杀之,都不复念!’遂哭泣无节,太祖忿之,遣归家,欲其意折。后太祖就见之,夫人方织。外人传云公至,夫人踞机如故。太祖到,抚其背曰:‘顾我共载归乎?’夫人不顾,又不应。太祖却行,立于户外,复云:‘得无尚可邪?’遂不应,太祖曰:‘真诀矣!’遂与绝,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其后丁亡,后请太祖殡葬,许之,乃葬许城南。后太祖病困,自虑不起,叹曰:‘我前后行意于心未曾有所负也。假令死而有灵,子修若问我母所在,我将何辞以答!’”子修为曹昂字,故假定出妻在此时。
建安三年(198年),曹操围张绣,征吕布。作《蒿里行》。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春正月,公还许……三月,公围张绣于穰……秋七月,公还许……九月,公东征布。冬十月,屠彭城,获其相侯谐,进至下邳。”
《后汉书·袁术传》:“建安二年,因河内张炯符命,遂果僭号,自称仲家,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四年夏……遂归帝号于绍……绍阴然其计。”《后汉书·献帝纪》记载:“(建安二年)夏五月,蝗。秋九月,汉水溢。是岁饥,江淮间民相食。”
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诗似作于此时。知是年曹操东征吕布,大破之,屠彭城,操因“连战,士卒罢,欲还”。此与诗中“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等意象与情感相近。是年十二月,操杀吕布,明年袁术卒。诗当作于上年征袁术或是年征吕布未还时。
今日可见曹操直接反映社会现实的诗作有四首,分别为《度关山》、《对酒》、《薤露》、《蒿里行》。前二首为曹操吟咏理想之世,后二首为直接描写社会政治现实。虽然曹丕、曹植亦有相类诗作传世,而就反映的社会内容而言,在曹氏父子之中,曹操反映社会现实的诗作成就最高。
建安四年(199年),曹操击袁绍,军官渡。明年,破袁绍。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四年春二月,公还至昌邑。张杨将杨丑杀杨,眭固又杀丑,以其众属袁绍,屯射犬。夏四月,进军临河……公遂济河,围射犬……还军敖仓……秋八月,公进军黎阳……九月,公还许……十二月,公军官渡。”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五年春正月……东击备,破之……备将关羽屯下邳……羽降……公还官渡,绍卒不出……四月……公乃引军兼行,趣白马……公勒兵驻营南坂下……再战悉禽,绍军大振,公还军官渡……绍众大溃……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注引《魏氏春秋》:“公云:‘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冬十月,绍遣车运谷,使淳于琼等五人将兵万余人送之,宿绍营北四十里。绍谋臣许攸贪财,绍不能足,来奔,因说公击琼等。左右疑之,荀攸、贾诩劝公。公乃留曹洪守,自将步骑五千人夜往,会明至。琼等望见公兵少,出陈门外,公急击之,琼退保营,遂攻之。绍遣骑救琼。左右或言贼骑稍近,请分兵拒之。公怒曰:‘贼在背后,乃白!’士卒皆殊死战,大破琼等,皆斩之。”
建安七年(202年),曹操至谯,下令。至浚仪,祀桥玄。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七年春正月,公军谯,令曰……遂至浚仪,治睢阳渠,遣使以太牢祀桥玄。”注:“褒赏令载公祀文曰……”
桥玄字公祖,睢阳人,《后汉书·桥玄传》:“初曹操微时,人莫知者。尝往候玄,玄见而异焉,谓曰:‘今天下将乱,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及后经过玄墓,辄凄怆致祭。自为其文曰……”文与《三国志》注所引,大同小异。两处都提到桥玄生前的戏语:如果他死后曹操经过他的坟墓而不以鸡酒相祭,他必令曹操“腹痛”。他以109年生,183年卒,长曹操46岁。此戏语可见他的风趣,又可见两人的交谊。
建安七年(202年)至建安十年(205年),曹操征袁谭、袁尚,大败之。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七年)进军官渡。绍自军破后,发病欧血,夏五月死,小子尚代。谭自号车骑将军,屯黎阳。秋九月,公征之,连战。谭、尚数败退,固守。”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八年春三月,攻其郭,乃出战击,大破之,谭、尚夜遁。夏四月,进军邺。五月,还许,留贾信屯黎阳。己酉,令曰……秋七月,令曰……八月,公征刘表,军西平。公之去邺而南也,谭、尚争冀州,谭为尚所败,走保平原。尚攻之急,谭遣辛毗乞降请救。诸将皆疑,荀攸劝公许之,公乃引军还。冬十月,到黎阳,为子整与谭结婚。尚闻公北,乃释平原还邺。”又《三国志·魏书·荀攸传》:“其后谭叛,从斩谭于南皮,冀州平。”《三国志·魏书·王修传》注引《傅子》记载:“太祖既诛袁谭,枭其首。”
建安十一年(206年),曹操征高幹,作《苦寒行》。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初袁绍以甥高幹,领并州牧,公之拔邺,幹降,遂以为刺史。幹闻公讨乌丸,乃以州叛,执上党太守,举兵守壶关口。遣乐进、李典击之,幹还守壶关城。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幹。幹闻之,乃留其别将守城,走入匈奴,求救于单于,单于不受。公围壶关,三月拔之。幹遂走荆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秋八月,公东征海贼管承,至淳于。遣乐进、李典击破之,承走入海岛。”
《苦寒行》言战士远赴寒冷边地之苦。其说及太行山和羊肠坂,陆侃如疑作于壶关。
朱珔《文选集释》卷十七:“又案何氏以此诗为征高幹时作。张氏《胶言》,据《魏志》,汉建安十年高幹以并州复叛,执上党太守,举兵守壶关口,公征幹,围壶关,拔之。于情事颇合,则诗中所言羊肠坂宜指壶关也。”
朱铭《文选拾遗》:“《汉书·地理志》,河内郡壄王县有太行山,在西北,上党郡壶关县有羊肠阪。《元和志》云:‘潞州壶关县羊肠坂在县西南一百六十里。’又云:‘太原交城县羊肠山在县东南五十三里,石磴萦委若羊肠。’然则羊肠有二处,故李注辨之。胡氏谓云:‘羊肠坂盖在太行山上。《括地志》,太行山在河内县北二十里;又云,河内县北有羊肠坂。’按与此诗合。”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征三郡乌丸,斩袁尚、袁熙。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二年春二月,公自淳于还邺。丁酉,令曰……将北征三郡乌丸……夏五月,至无终。秋七月……引军出卢龙塞……经白檀,历平冈,涉鲜卑庭,东指柳城。未至二百里,虏乃知之……八月,登白狼山,卒与虏遇……乃纵兵击之,使张辽为先锋,虏众大崩……九月,公引兵自柳城还,康即斩尚、熙……十一月,至易水。”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自为丞相,南征败于赤壁。作《表刘琮令》、《与孙权书》、《宣示孔融罪状令》等。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三年春正月,公还邺,作玄武池以肄舟师。汉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为丞相。”《后汉书·献帝纪》:“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为丞相。”
有关刘琮降曹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秋七月,公南征刘表。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阳,刘备屯樊。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备走夏口,公进军江陵,下令荆州吏民,与之更始。”又《三国志·魏书·刘表传》:“建安十三年,太祖征表,未至,表病死……太祖军到襄阳,琮举州降,备走奔夏口,太祖以琮为青州刺史,封列侯。蒯越等侯者十五人,越为光禄勋。”裴注:“《魏武故事》载令曰……”
有关曹操败于赤壁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二月,孙权为备攻合肥,公自江陵征备,至巴丘,遣张熹救合肥。权闻熹至,乃走。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又《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遣诸葛亮自结于孙权。权遣周瑜、程普等水军数万,与先主并力,与曹公战于赤壁,大破之,焚其舟船。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追到南郡。时又疾疫,北军多死,曹公引归。”又《三国志·吴书·孙权传》:“刘备欲南济江,肃与相见,因传权旨,为陈成败。备进住夏口,使诸葛亮诣权,权遣周瑜、程普等行。是时曹公新得表众,形势甚盛,诸议者皆望风畏惧,多劝权迎之。惟瑜、肃执拒之议,意与权同。瑜、普为左右督,各领万人,与备俱进。遇于赤壁,大破曹公军。公烧其余船,引退士卒,饥疫死者大半。备、瑜等复追至南郡,曹公遂北还。”注:“《江表传》载曹公《与权书》曰……”
有关杀孔融事。《三国志·魏书·崔琰传》记载:“太祖为丞相,琰复为东西曹掾属征事,初授东曹时教曰……”裴注引《魏氏春秋》:“(孔)融有高名清才,世多哀之,太祖惧远近之议也,乃令曰……”《后汉书·孔融传》:“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书奏,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又《后汉书·献帝纪》:“八月……壬子,曹操杀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惠栋《后汉书补注》卷十六:“乐史曰:融墓在扬州江都县高士访西北,去州九里。”《三国志·魏书·王修传》裴注引《魏略·纯固传》:“太祖为司空,威德日盛,而融故以旧意,书疏倨傲。(脂)习常责融,欲令改节,融不从。会融被诛,当时许中百官先与融亲善者莫敢收恤,而习独往抚而哭之曰:‘文举,卿舍我死,我当复与谁语者?’哀叹无已,太祖闻之,收习欲理之,寻以其事直见原。”
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作《求贤令》、《让县自明本志令》及《短歌行》二首。建铜爵台。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裴注:“《魏武故事》载公十二月己亥令曰……”《魏武故事》所载令即《让县自明本志令》。
《短歌行·对酒当歌》有“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等句,抒发延揽人才之激切愿望,盖与《求贤令》作于同时。而《短歌行·周西伯昌》:“周西伯昌,怀此圣德。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修奉贡献,臣节不坠……齐桓之功,为霸之首,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一匡天下,不以兵车。正而不谲,其德传称……晋文亦霸,躬奉天王。”诗中所言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尊王诸事与《让县自明本志令》所述一致,其写作时间应相近。值得一提的是,《宋书·乐志》卷一有对曹操平荆州后召杜夔创定雅乐事的记载:“汉末大乱,众乐沦缺。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短歌行》二首盖亦有曹操为重创雅乐而作之目的。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冬,作铜爵台。”潘眉《三国志考证》卷五:“《邺中记》:‘铜爵台因城为基,址高一十丈,有屋一百二十间,周围弥覆其上。’”
余萧客《文选纪闻》卷六:“‘邺城西北有三台,皆因城为基,巍然崇举。建安十五年所起,平坦略尽……《春秋古地》云:葵邱,地名,今邺西台是也。铜雀台高十丈,南金虎台高八丈,北冰井台高八丈。’(《水经注》十)‘文宣帝天保九年八月,先是营三台于邺下,因旧基高博之,至是成。改铜爵曰金凤,金武曰圣应,冰井曰崇光。’(《北齐书》四)‘《邺都故事》:汉献帝建安十五年筑铜雀台,十八年筑金虎台,十九年作冰井台。’(郭《乐府》七十五)又‘铜雀台高十丈,有屋百余间。石虎更增二丈,立一屋。连栋接檐,弥覆其上,盘回隔之,名曰命子窟。又于屋上起五层楼,高十五丈,去地二十七丈。又作铜雀于楼巅,舒翼若飞。’(《水经注》十)”
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操征马超。明年,还邺,献帝诏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征孙权。作《登台赋》。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六年)马超遂与韩遂、杨秋、李堪、成宜等叛……秋七月,公西征……九月,进军渡渭……大破之,斩成宜、李堪等。遂、超等走凉州,杨秋奔安定,关中平……冬十月,军自长安北征杨秋,围安定,秋降,复其爵位,使留抚其民人。十二月,自安定还,留夏侯渊屯长安。”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七年春正月,公还邺。天子命公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如萧何故事……冬十月,公征孙权。”又《吴志》卷二:“十六年,权徙治秣陵。明年,城石头,改秣陵为建业。闻曹公将来侵,作濡须坞。”
已知曹丕、曹植均有《登台赋》,皆为建安十七年所作。曹操同名作品应与丕、植赋同时作,故亦系于此年。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一载操《登台赋》。
建安十八年(213年),凿利嘈渠,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作《让九锡表》、《辞九锡令》。明年,征孙权,临行戒子植。弑伏后。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八年春正月,进军濡须口,攻破权江西营……夏四月,至邺。”又《吴志》卷二:“十八年正月,曹公攻濡须,权与相距月余。曹公望权军,叹其齐肃,乃还。”注引《吴历》:“权行五六里,回还作鼓吹。公见舟船器仗军伍整肃,喟然叹曰:‘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儿子若豚犬耳。’”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天子聘公三女为贵人,少者待年于国。”《后汉书·献帝纪》:“夏五月丙申,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十九年……秋七月公征孙权……十一月汉皇后伏氏……废黜死,兄弟皆伏法。十二月,公至孟津。”《后汉书·皇后纪下》:“献帝伏皇后……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完不敢发,至十九年事乃露泄。操追大怒,遂逼帝废后。”又《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十九年……太祖征孙权,使植留守邺,戒之曰:‘吾昔为顿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与?’”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一载操《让九锡表》。
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平陇右,击刘备。作《秋胡行·晨上散关山》。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三月,公西征张鲁,至陈仓,将自武都入氐……夏四月,公自陈仓以出散关,至河池……秋七月,公至阳平……公军入南郑,尽得鲁府库珍宝,巴汉皆降……十一月,鲁自巴中将其余众降,封鲁及五子皆为列侯。刘备袭刘璋,取益州,遂据巴中,遣张郃击之。十二月,公自南郑还,留夏侯渊屯汉中。”
曹操诗作《秋胡行》中三次提到“晨上散关山”,考曹操一生,唯建安二十年四月至散关山,诗当作于是时。此诗描写自己遇到仙人,欲升天遨游,而最后却终究不可摆脱现实,诗歌回到对贤才的渴求和对儒家式入世的选择上。可见曹操虽写有为数不少的游仙诗作,然而,其志并不在游仙问道,只是借游仙之思舒缓现实之压力而已。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进爵为王,又征吴。作《春祠令》、《赐死崔琰令》。明年,子植私开司马门出,操作《曹植私出开司马门下令》、《下诸侯长史令》,又作《举贤勿拘品行令》、《立太子令》。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十一年春二月,公还邺。”裴注引《魏书》:“辛未,有司以太牢告至,策勋于庙,甲午始春祠,令曰……”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夏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冬十月治兵,遂征孙权。”又《后汉书·献帝纪》:“二十一年夏四月甲午,曹操自进号为魏王。”
《三国志·魏书·崔琰传》:“后太祖为魏王……有白琰此书傲世怨谤者,太祖怒……令曰……遂赐琰死。”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三载操《百辟刀令》,从曹植、王粲的赋铭看来,应该作于本年。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二十二年,增置邑五千,并前万户。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注:“《魏武故事》载令曰:‘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又令曰:‘自临菑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又令曰:‘诸侯长史及帐下吏知吾出辄将诸侯行意否?从子建私开司马门来,吾都不复信诸侯也。恐吾适出,便复私出,故摄将行。不可恒使吾尔谁为心腹也!’”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二载操《立太子令》。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十二年……冬十月……以五官中郎将丕为魏太子。”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裴注引《魏略》:“太祖不时立太子,太子自疑。是时有高元吕者,善相人,乃呼问之,对曰:‘其贵不可言。’……后无几而立为太子。”又《三国志·魏书·崔琰传》:“魏国初建,拜尚书。时未立太子,临菑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于外。唯琰露板答曰:‘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也,太祖贵其公亮,喟然叹息”。
《三国志·魏书·毛玠传》:“时太子未定,而临菑侯植有宠。玠密谏曰:‘近者袁绍以嫡庶不分,覆宗灭国。废立大事,非所宜闻。’”《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记载:“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廙、杨修等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曹操攻刘备,收杀杨修。以卞氏为后,作《策立卞后》。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三月,王自长安出斜谷,军遮要以临汉中,遂至阳平。备因险拒守。”
《后汉书·杨修传》记载:“及操自平汉中,欲因讨刘备,而不得进;欲守之,又难为功。护军不知进止何依,操于是出教,唯曰‘鸡肋’而已。外曹莫能晓,修独曰:‘夫鸡肋食之则无所得,弃之则如可惜,公归计决矣。’乃令外白稍严,操于此回师。修之几决多有此类……(操)于此忌修,且以袁术之甥虑为后患,遂因事杀之。”章怀注:“《续汉书》曰:人有白修……谤讪鄢陵侯章,太祖闻之,大怒,故遂收杀之,时年四十五矣。”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至洛阳,作《遗令》,病卒,终年六十六。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十五年春正月,至洛阳……庚子,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裴注:“《世语》曰:‘太祖自汉中至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祠,而树血出。’《曹瞒传》曰:‘王使工苏越徙美梨,掘之,根伤尽出血。越白状,王躬自视而恶之,以为不祥,还遂寝疾。’”
梁章钜《三国志旁证》卷二:“何焯曰:陆机《吊魏武文》云:‘当建安之三八……’观此则操实以西行不得志而发病,及围襄樊急,狼狈还救,偃息不遑,登顿而死,史不尽书耳。”
余萧客《文选纪闻》卷三十:“魏武帝西陵在邺县西三十里(《元和志》十六)。漳河上七十二疑冢,北人岁增封之(《鹤林玉露》三)。”
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三载操《遗令》。
曹操多作游仙诗,现存有《气出唱》三首、《精列》、《陌上桑》、《秋胡行》二首。这些诗歌写作年代难考,但《秋胡行·晨上散关山》一诗作于建安二十年是没有问题的,诗中出现了很典型的游仙描写,故我们可以推测,虽然用世之志一直未减,但步入晚年的曹操还是形成了比较明显的游仙之思,这种相对出世的求仙思想是曹操对自己过于注重社会现实功业心态的一种平衡,因而将这样一些游仙作品的创作年代放在曹操晚年时期,应该较为合理。
有关曹操的作品,《隋书·经籍志四》:“《魏武帝集》二十六卷。(梁三十卷,录一卷。梁又有《武皇帝逸集》十卷,亡)《魏武帝集新撰》十卷。”严可均《全三国文》载一百五十一篇;丁福保《全三国诗》卷一载二十三篇。此外,《隋志》:“《魏主奏事》十卷……(梁有)《魏武帝露布文》九卷,亡。”章宗源《考证》卷十二:“《魏武制度》,卷亡,不著录。《太平御览》居处部:魏武制度,奏曰……”姚志卷二著录《魏武自作家传》一种。
参考文献
张可礼:《三曹年谱》,齐鲁书社1983年版。
刘知渐:《建安文学编年史》,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
梁章钜:《三国志旁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版。
曹操:《曹操集》,中华书局2009年版。
陈寿著,裴松之注,卢弼集解,钱剑夫整理:《三国志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夏传才等:《三曹七子之外建安作家诗文合集校注》,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徐晓)